自由、自主与抵抗:作为创意劳动的网文创作
■林磊 冯应谦
【本文提要】网络文学不仅是一种新的文学媒介形态,而且它的创作和写作方式构建了一种新的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一方面显著地揭露了创作者与资本平台的矛盾,另一方面又凸显出新的劳动共同体所展现出的反剥削和反异化的契机。本研究旨在通过量化和质化相结合的方法,对网络作者的创作情况和工作境遇进行一次深入的调查,从创意劳动、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角度对网文作者进行研究和分析。尽管网文创作的劳动关系依然还存在着各种不合理之处,但是,网文作者们的抗争和抵制,显然十分有力地震慑了资本的霸权。相比于传统工业时代为了谋生而忍气吞声的“打工仔”,网络文学的作者们体现出了更多的自主权和游离空间。相对于传统的劳动来说,他们拥有了更多的主体意识和抵抗意识,而非进一步的异化。因此,与其悲观地将网络文学的作者们判定为一种在数字时代之中被进一步异化的“文学打工仔”,不如将这种新型的劳动模式以及劳动者们所体现出的进步性看作一种抵抗异化的契机。
【关键词】网络文学 创意劳动 数字劳工 后马克思主义
【中图分类号】G206
一、研究缘起
2020年上半年,旗下拥有起点中文网、QQ阅读、创世中文网和红袖添香等当红网络文学平台的阅文集团,由于内部管理层人事大变动,引发了一场外界对集团内部资本整合的质疑。一份2019年9月的网络作者签约合同被公开,这份劳动合同包括:1.版权全归阅文;2.打官司要作家掏钱;3.阅文有权运营作家所有社交账号;4.阅文可以随时把作品免费开放给公众看。这份劳动合同在网文论坛龙的天空、知乎、微博等社交平台上迅速传播,饱受争议。不久,事件逐渐由合同的不平等升级为对 “万恶的资本力量” 的讨伐和对“创作自由权”的争取,网文创作者们在网络中集结,共同约定在2020年5月5日集体中断网文的创作更新。这场“断更行动”不但得到了众多“微博大V”、作家协会成员的支持,而且创造了微博话题阅读近1亿,这使得阅文集团不得不重新着手修改合同,更多地考虑网文作者的利益。这就是在网文界闻名的“五五断更节”的事件始末。如此声势浩大的劳工抗议活动,在近年来,不论是在哪个领域,都实属罕见。可以说,这场“断更”运动是网络文学作者们对资本压迫的一次影响深远的抵抗,正如在知乎中,网文作者袁大少所评价:“五五断更节无比的成功。因为它打响了全体创作者反抗霸权主义和强权压迫的第一枪”(知乎,2020)。可见,“五五断更节”的出现,为人们展示了这一批网文作者抵抗资本平台霸权的潜力。
此前,关于网络文学作者的研究,就曾出现过两种截然相反的声音。一种是较为悲观和负面的论调,不是将网文作者称作“文学打工仔”就是“异化的数字劳工”,这种观点认为:“网络作家数字劳动的异化是主体地位逐渐弱化的过程,也是在生产机制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下不断从属于雇佣劳动关系的过程,更是在技术升级换代的作用下主体地位慢慢被蚕食分化的过程”(蒋淑媛,黄彬,2020)。但另一种,则体现出积极乐观的态度,他们将网文作者视作“数字灵工”或“情动劳动”,认为“这些依托互联网平台进行文化内容创作的青年群体,不仅依托平台掌握灵活、自由的自雇工作形式,而且创造出优质内容,在获得丰厚收益的同时,实现了自我赋值”(牛天,2021),“这样的情动劳动并非一种异化的劳动,反而是一种主体性生产……在更大程度上,它所产生的‘剩余价值’其实是一种哺育劳动者自身的生命权力,具有抵抗异化、超越异化的潜能”(林磊,冯应谦,2019)。那么,究竟这些网文作者们处在怎样的劳动状态中呢?他们的劳动动机是什么?他们的劳动过程如何?他们和传统的劳动者有怎样的区别?他们是被进一步地异化了的数字劳工还是具有更多共产潜力的新型劳动者?本研究有必要进一步地深入到微观的网文作者群体之中,对这种既借助网络资本平台又与之博弈的现象进行更加深入的理解和研究。
二、理论背景
(一)从传统劳动到创意劳动
涉及劳工问题,就必然要回到马克思早期的理论中。马克思最初认为,只要有劳动,就存在一种劳动关系,即雇佣和被雇佣关系。一旦劳动关系形成,就必然意味着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的不平衡关系:资本家以一种低价的方式占有劳动者的时间和精力,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创造的东西并不属于他们自己,而是成为一种商品,被资本家变卖。劳动者只能从中获取低廉的报酬,无法真正地占有他们所创造之物的价值。因此,马克思认为劳动所带来的,是一种人的“异化”,这种异化不仅仅指向物理层面的剥削,而且指向一种劳动者在资本产业之中的主体缺失。“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因此,他在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因此,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感到不自在”(马克思,2018:50)。
然而,随着科技和新兴产业的发展,传统的工业社会已经转型。正如丹尼尔·贝尔将这种新的社会形态称为“后工业社会”:“工业社会是商品生产社会……机器处于主导地位,生活节奏决定于机器的运转速度……而后工业社会以服务行业为基础,因此,它是人与人之间的竞争。这里要考虑的不是纯粹的体力或者能源,而是信息”(丹尼尔·贝尔,2018:119-120)。也就是说,在传统的工业社会中,制造业是重心,但是现在的后工业社会大多以服务、知识、信息为中心;在传统工业社会的经济模式中,价值的资源是原始材料,或者物理性的资本。但是现在,这些价值被人文资源、社会资本等东西取代;早期经济的竞争优势是更大的规模、更低的开销,但是现在,它的竞争优势在于创意、质量,以及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原本,经济增长的驱动力是资本和劳动力,但是现在,新兴产业的驱动力往往是创意、知识和社会合作。因此,在传统的工业社会,机器是生产资料,人在其中充当着半熟练工的角色,没有任何主体性可言;而在这种新兴的后工业趋势之中,当服务、信息、知识等内容成为了劳动生产的中心之时,人自身的创造力成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创意则成为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信息和知识的原动力。因而,在后工业社会中,这种新型的劳动形式被一些学者称为“创意劳动”。“创意劳动以一种交流的体验为核心工作,例如艺术家的工作就是用所学的技巧对生活的经验进行转换”,“创意包括了在日常的个人与社会的连结中所产生的思考和惯习”(Florida, R, 2002:21)。“创意劳动指的是那些不同国家中富有才华,并将创意用于设计、制造、表演和写作中的劳动”(Hartley, J, 2005:9)。
正是创意劳动摆脱了传统的机械化生产,它所产生的剩余价值无法像商品一样完全被资本家变卖而不属于劳动者自己,它成为了彼得·德鲁克所说的“可以带着跳槽走的生产资料”,“也就是属于自己的知识”(彼得·F·德鲁克,2009:43)。因而,许多学者开始重新思考马克思关于“劳工”的理论是否还具有解释力。马克思曾提到传统劳动形式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占用了他们的私人空间和时间。然而,现在以创意、知识为主的产业则体现出了一定的自由:劳动者不受正常的工作时间的限制,他们的工作时间并非铁板一块。并且他们拥有很好的工作条件,可以不在办公室,而是选择在家,或者在旅途之中工作(Florida, R, 2002:21)。除此之外,学者佛罗里达还进一步指出,“创意可以繁殖自由、自主权,以及选择权,这使得这些劳动者感觉到自己充满能量、舒适、一切都在他们自己的掌控之中。自由的主体可以打破庞大组织的束缚,掌控他们自己的人生”(Florida, R, 2002:28)。 也就是说,在这种新型的劳动过程中,他们能够掌控他们所要创造的事物,并且选择如何使他们自己与外部世界进行连结。他们并不是按照资本家的意图按部就班地完成任务,而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进行劳作。正因如此,在创意产业中,工作并不会像马克思所提到的传统劳动那样,让劳动者们感觉到主体的缺失,相反,“工作会使得个体将他们的身份认同为内容的独立生产者,并且占据整体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Davis, H. & Scase, R, 2000:51)。除此之外,意大利自治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安东尼奥·奈格里和麦克尔·哈特也曾在著名的《帝国》中指出:生产服务、创意、知识等非物质内容的劳动是一种“只受资本激发与聚合的力量,因为劳动力的合作力量赋予劳动维持其自身价值的可能性。大脑与身体仍需要他者产生价值,但它们所需的他者并不必然由资本及其协调生产的能力来提供……于是非物质劳动在展现其自身的创造力能量中似乎为一种自发和基本的共产主义提供了潜力”(麦克尔·哈特、安东尼奥·奈格里,2003:280)。可见,从这些学者的理论来说,创意劳动所需要的生产资料以及所产生的剩余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劳动者自身,并不完全受资本的控制和支配。因而,劳动者在创意劳动的过程中所激发的掌控感和成就感可以促进劳动者在自主劳动的过程中产生更多的主体性,从而对资本的剥削进行有意识的排斥和抵抗,这恰恰为实现共产提供了潜在的前提条件。
(二)“数字劳工”还是“创意劳动”?网文创作之争
然而,对于后工业社会的新型劳动的判断,也存在着另一种声音。这一种声音普遍将劳动者的范围扩大到整个新兴的数字产业链。例如“包括硅谷和海外拿低薪的移民妇女在内的那些装配电脑线路和组件的劳工”(凯瑟琳·麦克切尔,文森特·莫斯可,2014:5)。正是这种内涵与外延的扩大,使得一些学者认为,“数字技术和ICTs(信息与通讯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和积累方式,重新配置了各种生产要素与资源”(姚建华,2021:3)。“今天的脑力工作者和体力劳动者都需要面对新的数字技术和ICTs,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不稳定的工作环境,甚至是随时可能被取代的命运”(姚建华,2021:3)。因而,他们用“数字劳工”来指代这种劳动:数字技术成为资本进一步剥削劳动者情感和知识付出的工具,在技术的规制之下,人们陷入了新的“异化”的陷阱。
网络文学创作作为一种借助于网络信息平台,作者在平台上发表原创作品,以读者订阅量分成和打赏互动获取报酬的劳动方式,恰恰与上文所说的——以信息、知识、交流为核心的“创意劳动”的特征不谋而合。按照“创意劳动”的理论逻辑,这种创意的生产不但允许劳动者拥有弹性的工作时间和空间,而且也能够促使他们“打破组织的束缚,掌控他们的人生”(Florida, R,2002:28)。正如有学者曾对网络文学进行研究,认为“互联网技术自由开放的文化特征削弱了身份、地位、阶级的差异,激发了个人技能发挥和文化自觉,工作主体不再是‘他人引导的个体’……而是自我塑造主体性的过程……消解了他者剥削和价值评判,工作是一种自我赋值的过程”(牛天,2021)。网络文学创作能够“带来人的自我增值(self-valorization)。它恰恰是反抗异化的自主性生产,为社会与文化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与新的可能”(林磊,冯应谦,2019)。
然而,正因为网文创作和发布背后所倚赖的是巨型资本网络平台,因此,单就网文创作的研究而言,也存在着另外一种声音。这一类的研究则是从“数字劳工”的视角出发,将网文创作视为一种数字化的剥削,体现出了较为悲观的态度。例如,学者曾照智和欧阳友权就在《论网络写手的“文学打工仔”身份》一文中提出,这些网文作者实际上是“文学打工仔:“他们通常要靠常人难以想象的‘体力劳动’才能打拼出一条发财致富的‘血路’,他们始终处于整条产业链底端,其身份也往往得不到认可”(曾照智,欧阳友权,2021)。更有学者认为:“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持读者的关注,满足平台对于内容产出的要求,他们常常因长时间的劳动而遭受着一系列健康问题”(Zhao E J.,2017)。“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写手也只能通过不稳定的读者订阅量获取非常有限的收入。除此之外,他们常常要放弃一部分的作品版权及相关的衍生权益”(Zhao E J., 2017)。
可见,不论是“数字劳工”还是“创意劳动”,指代的都是后工业时代基于技术和信息生产的劳动方式。只不过,由于侧重点不同,导致观点的不同,从而产生了不同的概念和名称。从理论上来说,两者都具有能够自洽的解释力。但如果仅仅将理论套用在实际状况中进行一番阐述和推演,也许未必能够真实地反映网文创作者们的境遇和心声。尤其是,要理解新型的劳动方式是否使得网文创作者们在劳动中获得了自主意识和抵抗意识,这不是从外部的机制研究和理论推演就能够做出判断的。因此,究竟当代网络文学创作者们的劳动境况如何?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形式,他们在这一劳动过程中是获取到了更多积极的主体能动性,还是进一步受制于是资本平台的剥削,沦为新形式的异化劳工?他们究竟是积极意义上的“创意劳工”还是消极意义上的“数字劳工”?这都需要回到劳动者中去,对劳动者本身进行深度的研究。因此,本研究有必要以更加全面的研究方法,对网文作者们的工作境况和工作感受做进一步的实证研究与分析。
三、研究方法
为了更加全面地对以上遗留的问题和争议进行探寻,本研究以量化和质化结合的研究方法为主。
首先,从量化的角度来说,要了解网文作者的工作状况是否受到剥削,就需要从他们的工作收入满意度、工作环境满意度以及心理成就满意度等多方面进行调查,本研究选取了已被学界充分验证了信度和效度的经典量表——“明尼苏达满意度问卷”(Minnesota Satisfaction Questionnaire,简称MSQ)的短式量表(该量表包含了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并对其进行了语境化的修改。
其次,由于先前的研究者提到网文作者常常因工作而遭受着一系列的健康问题,我们无法得知这种健康问题究竟是极个别的现象还是普遍性存在?因此,本研究针对性地采用了世界卫生组织主导开发并验证的生活质量量表(WHOQOL-BREF),并参照了北京大学研究者的中译文略作修订,试图从生理层面理解网文作者的工作状况。
最后,将以上两个量表结合起来,形成本次研究的问卷。
该问卷发放分为两个阶段:2020年6月初,在《临高启明》同人创作者交流微信群内发放问卷,进行第一阶段试测。该阶段回收了20份有效问卷,在信度效度测试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问卷结构、对问题的表述进行了语境化调整。
在第二阶段,本研究对问卷进行正式发放。与网文作者交流后了解到,龙的天空、知乎、网文作者微信交流群是网文作者最为集中的平台。因此,本次问卷在这三个网络平台同时发放。问卷发放从2020年6月下旬开始,8月结束,共收回问卷399份,其中有效问卷393份(本研究完全以随机和自愿的原则为前提,不以性别、年龄和阶层对该群体的境遇进行预设性区分。因此,不对性别、年龄和阶层进行筛选处理,以期达到在所获样本范围内形成最具普遍代表性的结论。同时,由于网文创作者本来就是一个小众群体,它不是大众传媒的产物,因此,在三个平台中获取393份样本已经相对充足。而本研究前期所设计的问卷信度和效度测试,已经证实在这393份抽样调查的范围内能够得到最为客观的数据结果)。样本描述和信效度值详见附件1。
其次,由于量化的问卷无法穷尽研究对象的个体感受和具体想法,因此,在问卷的最后,以自愿原则,让愿意接受进一步质性访谈的网友留下联系方式。在这些留下方式的人员中,我们随机抽取10位样本,以QQ以及微信等社交媒介为辅助,进行在线深访。此次深访以半结构的方式进行,主要围绕着受访对象的工作境遇展开,根据访谈对象的反馈来灵活调整问题。最后,通过人工编码的方式,对访谈中所收集的内容进行分类、关联与分析。访谈对象信息详见附件2。
四、研究发现与分析
(一)心理满足远高于物质满足
本次研究的问卷首先调查了创作者们在创作之前与创作之后的收入变化情况,以及他们对于收入的满意度。可以从以下统计结果发现,创作者们在创作之前和创作之后的每月收入变化情况不明显(1000元以下收入人群的月收入变化较大,月收入原本就在1000元以上的人群收入并无太大变化,甚至反而在从事网文创作之后减少了收入)。而他们对于收入的满意度一般,在问卷以5点计分制(1为非常不满意,5为非常满意)的前提下,他们的满意度均值只有2.31。
而在问卷调查的另一项“工作满意度”中,问卷亦采用了5点计分制(1代表非常不符合,5代表非常符合),分值越大,则代表这个问题的提法与他们的实际生活情况越符合。其中,“能够一直有事可做”、“有独自一人做事的机会”、“经常可以做一些不同的事情”、“做事情不需要违背良心”、“可以为别人做一些事情”、“可以充分发挥我的能力”、“能够自己作出判断”、“能够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创作”、“我能够从创作中获得的成就感”这几项关于个人工作心理状态的问题都达到了3.5以上的分值,说明他们对工作所带来的自我成就感和自我掌控感较为满意。而在“你所在的创作平台规章制度的执行方式”、“我的收入与工作量”这些关于客观工作物理条件的问题方面,分值较低,大都在2.5以下,这说明他们对于目前的平台机制并不满意。
可见,在工作满意度上,网文创作者们对他们的自主权、掌控感、自由度有很高的满意度,而对于实质性的平台制度以及收入和工作量之比则不是非常满意。从前一方面来说,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创意劳动”的特点,即:“创意可以繁殖自由、自主权,以及选择权,这使得这些劳动者感觉到自己充满能量、舒适、一切都在他们自己的掌控之中。自由的主体可以打破庞大组织的束缚,掌控他们自己的人生”(Florida, R., 2002:28)。他们的创作驱动力主要来自于这种自主权和掌控感而不是其他外部条件和福利机制,这种自主权和掌控感使得他们认为自己在工作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从而在工作的过程之中感受到身份认同以及成就感。但是,从后一方面来说,他们的劳动所产生的实质性的剩余价值则与传统的劳工一样:依然是处在被资本平台剥削的状态之中。并且,他们显然清晰、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并且处在警惕和抵制的状态之中。
从创作对个人影响的量表来看,“我变得更快乐了”、“我的能力得到了更大的发挥”、“我得到了朋友更多的认可”、“我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我的生活更加充实”的分值均在3.5以上。可见,这种创意劳动为创作者们带来的正面情绪影响是非常显著的。例如,在深度访谈中,受访者“秃头小宝贝”(女,17岁,浙江)就表示,“网文创作是累并快乐着,码字能够暴富,而且也可以在创作过程中获取知识,收获是不可估量的”。Edward(男,19岁,上海)也提到:“我是兼职写文,主要是把自己的经验写成网文,看着粉丝量越来越多,就挺有成就感的。”Silas(女,33岁,江浙地区)更细致地描述了这种成就感:“成就感最终还是来自于‘我好好地表达了自己脑子里那些微妙的、难以语言描述的情感、剧情和故事,这是我独一无二的感受’,然后写完全文就是‘我将我这种独一无二的感受分享给所有人’”。可见,对于许多人来说,将自己的内心情感转换为网络文学与他人交流,本身就是一种最大的快乐来源,它能够促进认同感和情感共鸣的产生。
还有一些作者则将网文创作与传统工作进行了一番直接的对比,认为网文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工作,不仅仅可以改变命运,而且对于一些性格内向的人来说,是一种绝佳的工作氛围和机遇。“确实我认识一些人靠写文改变命运的。其实在日常的公司里工作也并不快乐,而且钱都是黑心老板赚的,工作只有一种当韭菜的感觉,写文就是实打实的自己当老板,自己给自己打工,赚多赚少都是自己的。而且我还社恐,不喜欢和人相处,在公司里偶尔还要搞点勾心斗角。对于我这种内向的人来说,搞社交真的很痛苦。写文就很适合我们这种人”(燕子,女,24岁,贵州)。可见,网络文学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创作和发布的机制,对于许多作者来说,其实是一种福音。在这个工作场域中,个体创作替代了集体合作,人们更多地需要与机器和规则打交道,而不用斡旋于职场的人际关系。因而,对于许多性格内向的人来说,这样的工作方式更加简单,也更能够让他们感到舒适。
概言之,网络文学创作所带来的价值,远不止于物质财富的积累,它所附带的额外价值和振奋人心的心理满足感远比物质财富更加吸引创作者。这再一次应合了上述量化问卷中的调查结果,再一次体现和印证了“创意劳工”的特点:与早期传统的劳工极为不同,它并非是马克思所说的在工作之中“否定自己,感觉到痛苦和不开心”的劳动。相反,他们是在这种创意劳动之中确证自己,获取他人的认可和情感上的愉悦。
(二)“努力就有回报”与相对公平
尽管在量化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作者们对于物质财富和工作量的满意度较低。但是,在进一步的深度访谈之中,可以发现,诸多网文作者对于网文创作的收入持有相对乐观的态度。他们认为,网络文学的创作尽管与传统的劳动工作一样,都依然存在着资本的剥削。但是,与传统的劳动相比,他们更容易产生一种“努力就有回报”和“相对公平”的感觉。尽管资本平台分割了他们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但他们至少能够在网文创作中清楚明确地知道自己的工作创造了多少价值,以及能够从中获得了多少比例的报酬。例如,卡巴拉之树(男,26岁,吉林)提到自己创作的原因:“因为穷,所以去写网文,写网文赚钱快,也不被坑,该多少是多少。”他将网文的薪酬机制与传统的工作进行了一番对比,认为网文平台的绩效机制更加公开透明:“你去其他的地方工作老板会告诉你实际创造了多少价值,他们拿走了多少么?你创造了十倍的财富,他给你十分之一就不错了。网文明码标价五五分成还有福利,现在变成六四分成乃至七三,作者占大头,一切都可见。我的成就感就来自于物质,一个月正常的话能赚5万多到6万,比较好的话10万多一个月。我之前什么都干过,力工、网管、互联网公司打杂,后来公司倒闭了,坑我钱。”另一位受访者Edward(男,19岁,上海)也同样提到:“我对工作量和收入挺满意的,网文一个月能赚2-3万,每天花一个小时写,更新不稳定。对五五分成比较满意了,因为平台推广和内容有趣都很重要。”
可见,在物质财富的获取方面,尽管满意度不尽如人意,但是,诸多网文作者认为网文平台的分成机制相对其他传统的劳动工作来说其实是相对公平的。这种相对透明的分成机制以及无上限的天花板,相比于传统的社会劳动和复杂的圈层关系来说,是更容易掌握的。一旦他们掌握了相对固定的平台机制,就更容易获得成功。因此,这促使他们获得了一种“努力就有收获”、“写文改变命运”的希望。
尽管也有一些学者认为,这种“希望”是平台构建的幻觉,询唤着创作者进入新的规则和生产意识形态。但是,正如访谈中有作者提到:“我没有按照阅文的推荐制度去运作。但那本作品上架的时候,被一读者看到了,据说是翻着翻着在角落里翻到的,有关键字搜索,他看完觉得很好,打赏了二百块,然后就上畅销榜前五十了。在前五十有了曝光后,就蹭蹭往上涨。其实很多读者据说是会去‘淘书’看的,他们有时候翻着翻着在角落里翻到的一部冷门的好作品,或者通过关键字搜索他们喜欢的类型。所以很多作者会在书名里加上热词和关键词”(秃头小宝贝,女,17岁,浙江)。网文平台作为一种公开给读者阅读的网络平台,其最终的消费人群是读者,是大众。资本方即便设置了许多优先推荐的规则(例如,与阅文签约了合同——即认可了版权归阅文等一系列不合理机制——只要保持持续的更新,再差的内容也会被优先推荐到人气榜单中,提供更多的曝光机会)来规训劳动者按照他们的需求进行创作,但只要是足够优秀的内容,即便不遵照平台的规则、或被“雪藏”,也能够通过便捷的网络搜索功能被兴趣相投的“伯乐”发掘,从而促成作品的成功。而作者们也通过对互联网搜索规律的把握(如前文提到的“在书名中加入热词”等),总结出了一套让自己更易被“伯乐”发掘的经验,不再需要向平台的收编机制完全妥协。因此,可以说,尽管资本平台依旧想要像传统工业社会时期的生产一样,制造各种各样的规则来询唤劳动者,最大限度地对其剩余价值进行剥削,但由于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信息、知识、创意这些被生产的内容不可能与生产者自身的创意能力进行分离,也不可能与消费者处在一个完全隔离的产业链的两端,消费者与劳动者均获得了更多主动“搜索”与“被看见”的能力。因而,即便资本剥削的意图和机制依然存在,但显然,相对于传统的劳动形式来说,劳动者获得了更多跳脱束缚的机会。
(三)健康程度高,生活质量基本满意
在此前的部分研究中,有学者指出,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持读者的关注,满足平台对于内容产出的要求,网文作者们常常因长时间的劳动而遭受着一系列健康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在本次的研究问卷中,我们再次对网文作者的生活质量进行了一次调查。如以下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总体上,网文作者们对于他们的生活质量的满意度较高,除了“您对自己的健康情况满意吗?”、“您对自己的睡眠情况满意吗?”这两项的分值稍低(但也处于2.8以上),其余问题得分都高于3.0。可见,他们对于所生活的外部环境、医疗条件、人际交往、业余生活等都有较高的满意度,并不存在所谓的因长时间劳动而遭受了恶劣的健康问题。而“您是否行动自如?”、“您对自己的交通情况满意吗?”等问题的分值也很高,这也就意味着,他们选择这种居家写作的劳动方式并非出于自身健康条件和外部环境和条件的限制。他们的工作驱动力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与上一节所说的心理满足感和成就感有关。更为有趣的是,当本研究发布有关健康状况的问卷时,许多网文作者反馈出鄙夷的态度。他们从未思考过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任何问题,并且认为对他们十分健康的身体状况进行询问体现出了一种把他们当作弱势群体的前提假设,是不尊重他们的行为。这更进一步地说明了他们的自信和自尊,对任何的精神侵犯都十分敏锐。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受访者也都表示,网文创作是他们以兴趣为驱动的工作。例如,受访者“白饭使我快乐”(女,23岁,澳门)就提到,写网文会让她“感到放松”。“昊风若羲”(女,27岁,青岛)描述道,写作是一种解压的方式:“它能让你暂时从现实环境里脱离然后费尽心思去创造一个新的世界。”更有甚者(燕子,女,24岁,贵州)认为,写网文之后她才更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快乐:“写网文是做自己开心的事情,就算是赚的很少,但是真的很快乐,写文给我的影响很大,这导致我无论做什么其他的工作都很清楚哪些是自己不喜欢,不想要的。”可见,对于以兴趣为驱动力的劳动者来说,这一工作的过程并不会让他们感受到苦闷和高压。相反,这种劳动的过程成为了最为放松和沉醉的时刻。这种放松和自我沉醉,恰恰是一种对日常压力的逃离和治愈。
因此,不论是从量化的数据还是从质化的访谈来看,本小节的实证研究与“常常因长时间的劳动而遭受着一系列健康问题”(Zhao E J.,2017)这样的论断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结果:网文作者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以兴趣作为驱动力。他们不但享受在线写作的过程,而且通过网文创作疗愈日常的高压。因而,排除个别极端的个案,从本研究所抽样调查的群体普遍性来说,网文创作本身并不是健康问题的主要影响因素。
(四)主体意识觉醒,与资方展开博弈
从以上的研究数据与访谈来看,网文创作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方式,相对于传统的劳动工作来说,它已然具有许多优势,从多个层面满足着人们心理、物质上的需求。然而,尽管如此,网络上对于资本平台的批评和抗争却此起彼伏。在深度访谈之中,可以发现,事实上,网文作者们对于资本平台的不满主要集中在资本平台对于版权的霸占而非薪酬的多少。例如,一位拒绝签约晋江文学的作者就表示:“晋江的合约从开始就是签了整个自然人,对于已经工作的人来说看过合同就会感觉到风险,就算是真想签约认真写作,也会犹豫的。比如,我除了在晋江写网文,业余还会自己画个漫画,因为是业余在家做的,所以在一般的公司不会和我产生任何版权纠纷。但如果我签约晋江,我业余所画的画,都可能因为版权问题,归晋江文学。也就是说,它签了你这个自然人后,你所创作的全门类作品,都处在风险中”(波普鱼,女,35岁,上海)。此外,还有作者提到,在签约之后,平台对于作品的使用和修改权限大于作者,甚至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不再享有任何支配权。“有一次,我觉得有四五章需要修改一下,在作家后台修改就被锁了,我非常茫然就去问编辑,编辑说:一个月不给修改超过三次。我说:我自己写的文我想改好一点居然不让修改。你网站算老几”(Silas, 女,33岁,江浙地区)。可以看出,资本平台尽管在薪酬上给出了很大的分成让利,在表面上不断地迎合创作者的需求,但是,他们的野心远不止于收割原始价值。他们实际上非常明白后工业社会的生产本质是“创意和知识”,他们看中的是网文作者们源源不断的创意,试图通过收买版权进而占有创意作品的知识产权,随后将这些创意作品变卖给其他产业,从而再生产出翻倍的价值增殖。当前火热的网文翻拍电影、电视剧等现象,就足以说明这一问题。
然而,网文写作作为一种“创意劳动”,他们在生产创意的同时,也在生产着自我认同和掌控感。因此,与传统的劳工不同,他们对于自己的劳动成果和创意作品具有强烈的主权意识。他们的工作目的显然不仅仅是为了商业谋利和生存,他们更加在意自我表达以及作品给他们带来的成就感。因而,他们比任何一种劳工都更加在意作品的所有权,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的作品就代表着一种特殊的名誉。正如不少作者就选择了以解约和退出的方式来对抗平台霸权的支配:“正式退出是因为去年8月晋江要求作者修文收费,不管作为作者还是读者我都不愿意接受这种压迫。他们本来只是中介而已,没听说过房屋中介不拿中介费要分房租的”(昊风若羲,女,27岁,青岛)。可见,他们的自我意识十分强烈和清晰,他们会不断地捍卫自己作品的版权,而非任人摆布,这才产生了本文开头所提到的声势浩大的“五五断更节”。通过此次事件也可以发现,网文作者们显然比其他劳工更加自由,更容易团结在一起,也更具有抵抗的意识。
除了“五五断更节”这样声势浩大的网络罢工行为之外,事实上,许多作者还采取了个体的“游击战”。例如,有一大部分作者坚持以兼职的身份进行写作,获取打赏,因为这样的身份更有弹性,能够让他们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有些人则表示,即使签约了,但是网文也只是副业,不会产生谋生问题,因而也不需要为了挣钱而受到资本的支配。更有受访者想出了法律上的对策来规避风险,例如率先注册版权后再发表:“今后……网文合约不改就不签,我手上这个写完先去登记作品版权……现在还可以在淘宝找人代理登记,登记一个作品300块钱,一般7天搞定。毕竟网文合约逼人学法律”(Silas, 33岁,女,江浙地区)。
可见,资本平台对于劳工的霸权和奴役的企图的确依然存在,然而,作为新型的创意劳工,劳动者显然在创造性地生产内容的同时,也更加容易地创造和繁衍出更多的自主意识、掌控意识、选择意识以及各种衍生意义。马克思早期提到,资本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造成了工人和生产资料的“疏离”,唯有倚赖资本家提供的生产工具才能进行生产,机器越是昂贵,他们就越需要倚赖资本家。而现在,这些网文作者作为生产创意的劳动者,显然不再需要完全倚赖资本平台所提供的生产工具,网络等普惠的技术成为门槛极低的生产工具,而他们自身的才华、知识和创意能力则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如果资本平台过于霸道,完全惹怒了他们,那么,他们便可以带着他们的创意和才能,跳槽到别的资本平台上去进行创作和生产。因此,他们不再可能与生产资料产生“疏离”,而是拥有了更多与资本方进行谈判和博弈的能力。
五、结论
通过以上研究和分析,可以发现,网络文学创作者在劳动的过程中,尽管从机制上看,依然受到资本平台或多或少的牵制,资方剥削劳动者的企图并没有与传统工业时代产生任何的区别。但是,它对于网文创作者的压迫力已经明显减少。正如以上诸多受访者均提到的,他们大部分是以兼职身份参与了网文的创作劳动。《2020年度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显示,网文作者超八成都是兼职作家,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有其他的稳定工作(南方都市报,2021)。这也就意味着,本研究在不限定于“全职作者”的抽样的前提下,样本更具有该群体的普遍代表性。大部分网文作者实际上是将日常从事的职业中所形成的知识、信息转化为创意,写成小说,发布到网络平台之中,形成了一种“锦上添花”的附加劳动。这一前提也造就了他们天然的底气,与传统的、单一的谋生劳动产生了本质的区别。因而,这些网文创作者作为创意的生产者,在为资本方提供源源不断的剩余价值的同时,也拥有着这些剩余价值的主导权。这里的剩余价值作为信息、创意等内容,不可能像传统工业时期那样完全被迫与劳动者分离。即便资方通过各种机制(如改写版权合同等方式)来掠夺这些创意作品的剩余价值,但这些创作者并非蒙在鼓里或束手无策的传统劳工,而是通过“罢工”、通过带着生产资料跳槽到其他平台,以及通过事先注册版权等方式,将他们所生产的价值牢牢绑定在自己手中。此外,作为一批最善用网络去表达自我的人,他们具有比其他劳工群体更加便利的交流平台和对话圈,能够迅速地组织成团,在网上发出声音,与不公正的合约制度进行对抗。与许多其他的职业相比,他们已然在自我建构和抵抗不公平的权力关系方面做出了出色的成绩。这切实地符合了“创意劳动”的特性:以一种交流的体验为核心工作,不受日常的工作时间的限制,可以选择灵活的办公地点,并且衍生出比其他劳动更多的选择权、自主权。他们将他们自己的身份认同为内容的独立生产者,并且明确知道自己的劳动占据着整体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尽管到目前为止,网文创作的合约依然存在着各种不合理之处(正如有网文作者提出,“五五断更节”并没有全然改变资本平台对他们作品进行不合理侵占的意图),但是,网文作者们极为强烈的抗争和抵制,显然十分有力地震慑了资本的霸权。相比于传统工业时代为了谋生而忍气吞声的“打工仔”,网络文学的作者们体现出了更多的自主权和游离空间。有学者曾概括了异化劳动四个方面的主要特征:“无意义、无力量、孤独、自我失和”(Hesmondhagh, D & Baker, S. 2011:28),而那些好的工作则指向“那些号召智力和自主权的工作,那些给劳动者适当的自由来决定如何完成工作的工作”(Arneson, R. J., 1987:522)。网文作者们在创作过程中所呈现出的极高的自我成就感、掌控感,以及自主权,显然属于后者的划分范畴。马克思一直致力于寻找共产发展的道路,而如今,以网络文学创作为代表的创意劳动恰恰证实了这种反异化的进步性发展。正如拉克劳和墨菲曾提到的:“如今,个人并不仅仅以出卖劳动力的方式屈从于资本的统治,而且融入了许多其他的社会关系……尽管无论个人经验还是集体生活都无法逃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束缚……但不计其数的新型斗争都在对新型的压迫和剥削进行了抵抗,而这些抵抗大多来自新型社会的心脏部位”(Laclau, E & Mouffe, C., 2001:161)。因此,与其悲观地将网络文学的作者们判定为一种数字时代之下被进一步异化的“文学打工仔”,不如将这种新型的劳动模式,以及在这种劳动模式之下的劳动者们所体现出的进步性看作是一种抵抗异化和资本剥削的契机。
六、讨论
这种具有抵抗剥削和反异化潜力的创意劳动事实上不仅仅存在于网文创作中。当下,许多产消者现象(Prosumer)以及新媒体工作(如短视频、直播带货等),其实都具有与网文创作类似的特征:这些新型工作的前提均是以兼职为主,在固有的工作之外进行自我增值。这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技术的赋权: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生产和传播工具变得越来越容易获取。劳动者不再需要花重金购买生产设备或倚赖资方提供生产设备也能够进行便捷的生产活动。尤其是对于信息、创意和知识的生产,通过电脑、手机、网络、APP平台等工具即可完成。它为人们开放了更多灵活就业的空间,也为传统行业的工作者提供了更多游离于全职与兼职之间、进行更多元的自主选择和自我展示的机会,这些恰恰是后工业社会的发展所呈现出的进步性所在。劳动者一个人便能够完成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工作,他们不再是传统工业流水线中的一颗螺丝钉,而是成为了劳动成果的主人。正因如此,他们对于自己的劳动行为以及自己与劳动成果之间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情感连接和认知。他们拥有了主权意识,以及对资方说“不”的勇气,这一切因素都促使着他们与资本雇主之间的关系发生巨大转变。甚至应该说,他们和资本平台方之间已经不再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相反,是资本平台需要讨好和服务于这些稳定性欠佳的兼职劳动人才。更何况,在非垄断的前提下,不同的资方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他们需要争相为劳动者提供令人愉悦和满意的灵活就业平台,来留住广大的创意劳动者与他们进行合作。否则,在与其他资方的“抢人”竞争中,他们会迅速败下阵来。正如德鲁克所预言的,在后工业社会中,“资本是为受雇者服务……我们将来一定要重新思考并界定资本与所有权的角色、权力和功能”(彼得·F·德鲁克,2009:46)。因而,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当下的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应该进一步鼓励和促进创意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百花齐放、良性竞争,为创意、知识、信息的生产和传播创造更多便捷的平台;也应该支持大众发挥业余爱好,参与到更多表达自我和灵活就业的活动中去。
值得注意的是,正是由于研究对象之间的内涵与外延截然不同,才促使着相关研究出现了“创意劳动”与“数字劳工”这两种极为不同的研究结果。从数字生产线上的全职劳工的角度来说,传统劳工被进一步以数字化的方式剥削的现象的确存在。但同时,新媒体中的那些以兼职为主的创意劳动者也为我们展现了一些劳动转型和抵抗剥削的契机。因此,不论研究的视角聚焦在怎样的概念范畴之中,都可以肯定的是:当下的劳工现象已经不能用早期的马克思理论去进行单一的概括或批判,而应该针对后工业社会所衍生出的多元劳动形态转而采用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从更多微观的层面进行具体的分析和探讨。■
参考文献:
彼得·F·德鲁克(2009)。《后资本主义社会》(傅振焜译)。上海:东方出版社。
丹尼尔·贝尔(2018),《后工业社会的来临》(高铦等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
蒋淑媛,黄彬(2020)。当“文艺青年”成为“数字劳工”:对网络作家异化劳动的反思。《中国青年研究》,(12)。
凯瑟琳·麦克切尔,文森特·莫斯可编(2014)。《信息社会的知识劳工》(曹晋,罗真,林曦,吴冬妮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林磊,冯应谦(2019)。情动劳动(Affectivelabor)生产下的感性乌托邦——以《临高启明》的众创为例。《新闻界》,(9)。
马克思(2018)。《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
麦克尔·哈特,安东尼奥·奈格里(2003)。《帝国——全球化的政治秩序》(杨建国,范一亭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南方都市报(2022年3月)。宅经济催生80万兼职网文作者。检索于https://www.sohu.com/a/456413376_161795。
牛天(2021)。赋值的工作:数字灵工平台化工作实践研究。《中国青年研究》,(4)。
曾照智,欧阳友权(2014)。论网络写手的“文学打工仔”身份。《东岳论丛》,(9),143。
知乎(2020年9月7日)。检索于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92702386/answer/1201102317。
Arneson, Richard J. (1987)Meaningful work and market socialismEthics, 97(3).
Hesmondhagh, David. and BakerSarah. (2011)Creative Labour:Media work in three cultural industries, London: Routledge.
Davis, Howard. and ScaseRichard. (2000)Managing Creativity: The Dynamics of Work and Organization , Buckingham: Open University Press.
Dan Shiller. (1999) Digital Capitalism. CambridgeMA: MIT Press. 转引自:姚建华:《数字劳动:理论前沿与在地经验》,2021年,第3页。
Florida, Richard. (2002)The Rise of the Creative ClassNew York: Basic Books.
Hartley, John. (2005)Creative industries, New Jersey: Blackwell Publishing.
LaclauErnesto and Mouffe, Chantal. (2001)Hegemony and Socialist Strategy: Towards a Radical Democratic Politicis2nd EdnLondon:Verso.
Zhao Elaine Jing. (2017)Writing on the assembly line: informal labor in the formalized online literature market in ChinaNew Media & Society19(8).
林磊系福建师范大学讲师;冯应谦系香港中文大学教授、博导,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本文为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中国数字新媒体艺术创新研究”(批准号:18ZD12)的阶段性成果。本研究受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编号:GRF146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