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采访行为的合理性研究
■董媛媛
【本文提要】新闻采访行为合理性是新闻伦理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研究的逻辑起点。本文结合马克斯·韦伯的工具合理性和价值合理性以及哈贝马斯的交往合理性的思想和观点,从多维度视角考察影响新闻采访行为合理性的关键因子,即利益、社会秩序、人性、职业主义和技术等,并分析了各关键因子与合理性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以期通过对新闻采访行为的合理性研究,推进达成社会对于新闻伦理的某种共识。
【关键词】新闻采访 工具合理性 价值合理性 交往合理性
【中图分类号】G210
自新闻事业诞生之日起,采访就是新闻活动的应有之义。然而新闻记者采访行为的边界到底在哪里,他们以采访为名所实施行为的合理性是否不证自明?一直以来,面对频频超越公众容忍底线的采访行为,社会各界除了对新闻记者的职业素养进行道德考问以外,还应该在新闻采访行为的合理性上认真反思。
一、新闻采访行为合理性的多维度视角
1.社会伦理视角下新闻记者的职业责任
所谓新闻采访,指的就是“新闻工作者为搜集新闻素材所进行的活动”。①新闻记者实施新闻采访,完成新闻报道的发布和传播,乃是其职责所在但记者同时具有“新闻职业者”和“社会人”双重身份有时两者会产生冲突,但对什么是合理的界定及如何抉择的标准并不统一,特别是在诸如灾难性事件或突发性事件中,记者很难在两难的困境中做出合理的选择。
在社会生活中,当职业身份与社会身份发生冲突时,特定职业身份优先于社会身份需要承担或豁免某种义务,已经在许多行业中达成共识。例如,依托于罗马法的“律师不得成为委托人案件中的证人”的法治精神,律师对在执业过程中所获悉的委托人的秘密,享有拒绝向法庭作证的权利。再如,自1852年英国“博肯黑德”号沉没以来,船长不得在所有乘客全部下船前离开船舶的规则,成为事关船长的职业操守和人性尊严的司法铁律。但在新闻界,规则的缺失使得记者的职业行为变成了伦理道德问题,而“这些道德问题很少具有明确的界限,也很少不是错综复杂的。记者、编辑在作决定时,经常必须独自面对这一问题,并没有详细的行规索引,而记者是否遵循伦理标准,则完全视其对工作规范的了解而定,要不然就要视其良知的敏感程度而定” ②。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要求,新闻采访活动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取新闻素材,新闻采访要出示有效的新闻记者证”。该准则所描述的“合法途径和方式”用词过于宽泛,并且新闻记者往往不精通法律,只能通过内心直接的伦理感受去判断行为的合理性,缺乏具有实质操作性的指导。
2.合理性是新闻伦理研究的逻辑起点
新闻采访行为规则缺位的根本原因是行为合理性判断逻辑的失范。目前,对新闻采访行为规则的研究多在新闻伦理范畴内展开。
在伦理道德范畴中剖析人与合理性的内在关系可以看出:首先,合理性是人的本性,“人不仅有认识可感知世界的事物及其规律性的能力,而且有识别道德要求并根据道德要求处世行事的能力”。③其次,伦理道德与合理性问题具有共同的哲学基础,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道德要求的本质就是理性本身”,④对植根于人性中的新闻伦理的研究应当借助于合理性的研究方法。再次,受到新闻伦理规范约束的记者,也不可能任性地选择采访活动的行为手段。合理性的行为选择是伦理研究中最一般的本质规定,可以揭示支配这种选择的内在动因。因此,新闻采访行为的合理性是研究新闻伦理规范的逻辑起点。
3.新闻采访行为合理性的研究意义之所在
新闻采访行为合理性研究中的“人”是拟制主体,是被主观意识抽象化的“理性人”。新闻记者是“理性人”中的积极分子,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处于高度活跃状态。因此,对新闻采访行为合理性的研究应当明确地承担以下责任:第一,告知新闻记者如何界定新闻采访的目的,并为实现一种正义的理念而塑造个体的品质。第二,通过论证和规范新闻业的宗旨和目标,从伦理要求和司法规制的双重角度,教育和指引个体的行为。第三,通过培养或培训的方法,完善新闻记者在新闻采访中的逻辑分析和判断能力,提高行为选择的合理性。
在新闻采访中,价值选择的优先排序并非一成不变、泾渭分明。例如,在“《查理周刊》恐怖袭击事件”中,《查理周刊》对先知穆罕默德的讽刺是新闻自由行为还是在散布仇恨言论?在“棱镜门”事件中,新闻记者究竟应当把斯诺登塑造成英雄还是罪犯?在这个体系中,何种价值观需要被严格遵循,哪种职业身份需要优先考虑,正是新闻采访行为合理性研究需要关注和论证的。西方的新闻伦理研究构建了基本的价值原则体系,“这些基本原则包括亚里士多德的中庸之道原则、康德的绝对命令原则、密尔等人的功利主义原则、罗尔斯的正义论以及麦金太尔等人的共同体主义理论等” ⑤。其中,马克斯·韦伯将行为区分为价值的合理性(目的)行为和工具的合理性(手段)行为这一组范畴,期冀借助于考察行为的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在批判先验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基础上,重塑资本主义的伦理和精神。韦伯提出了一个著名论断:“在新教伦理这一特定的文化气氛中培育出来的资本主义精神,具有着合理性,正是这种合理性构成了西方经济的强盛、工业文明得以形成的最深刻、最本质的原因;正是这种合理性,标志着欧洲社会发展,乃至整个人类历史进程的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向”。⑥因此,研究韦伯的合理性理论对深刻了解人类行为具有独特的意义。
二、应然状态下新闻采访行为合理性的内在规范性
(一)韦伯的工具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
新闻媒体通过对某些具有高争议度和高话题性的新闻给予特别的关注,去深入挖掘新闻线索,但这容易陷入到新闻采访的职业主义与新闻伦理的二元悖论中:其一,新闻记者对新闻事件的职业追求与采访方式的不择手段;其二,受众对新闻事件内幕的好奇与对新闻记者采访方式的厌恶。以上悖论是新闻采访行为工具合理性和价值合理性冲突与选择的最直观体现。
在韦伯看来,“工具合理性行为是指以计算和预测后果为条件来实现目的的行为”,⑦它是从特定目的实现的可能性出发,通过推理和预测等活动,对实现目的可采用的手段进行评估,从而确定是否追求以及追求什么样的特定目的,但不考虑追求的目的是否符合社会的普适性价值。“价值合理性行为是指在主观上相信特定行为具有无条件的、排他的价值,因此不论后果如何、条件怎样都要完成的行为。” ⑧它是从特定目的实现的必要性出发,确定该目的是否符合社会的普适性价值,但不关注可采用手段的行为方式。价值合理性行为之所以是合理的,主要在于行为者具备了合理的目的并把该目的作为合理性行为的核心;工具合理性行为的合理点在于,采取的行为需要经过缜密计算和细致推理,具备实施手段的可行性和实施方案的科学性。
工具合理性行为和价值合理性行为强调了不同层面的合理因素,也各有理性不及(Non-rational)之处。工具合理性行为以追求功利为目的,势必漠视社会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和伦理规范。在价值合理性行为中,价值目标的合理与高尚并不能保证行为手段的科学与严谨。由此可见,工具合理性行为和价值合理性行为是相互对立和统一的矛盾综合体。可以说,“韦伯关于合理性行为类型化的思想和观点,不仅为分析社会行为提供了一个很有效的理论工具,而且为分析其他社会现象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理论框架”。⑨
(二)新闻采访行为的工具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
1.新闻采访行为的工具合理性,主要指记者实现新闻素材获取手段的合理性。对这种合理性的确认,不考虑采访行为的最终指向和社会效果,而考虑实施的社会环境、现实情境、采访技巧、采访的成本和效率等。新闻采访行为只要符合以上要求,就具备了工具合理性。这种合理性是新闻采访行为实施的可行性评价标准,而不关注其内在的意识形态和传播效果。
以此标准来评价采访行为,一方面有助于将重点放在采访技巧等技术层面,如斯诺创立的“一分钟搭桥法”,快速地与受访对象建立起共通的采访情境,就符合这种评价体系的标准;另一方面,可以客观和科学地分析上述采访技巧实施的可行性,预测受访对象的反应并预先设计其后的采访环节和节奏。由于新闻属于“易碎品”,新闻记者必须具备倚马可待的采写能力,事先设计完善的采访方案和提纲可事半功倍。
追求新闻采访行为的工具合理性,对于推动新闻记者的理论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新闻记者的主观能动性,具有积极意义。
2.新闻采访行为的价值合理性,指的是在实现新闻传播活动的特定价值目标的合理性。新闻采访的价值合理性行为不考虑采访活动的技巧、成本和代价,强调的是记者保持与所服务的媒体理念和信仰的一致性,并使之无条件地服从这种理念和信仰。例如,美国新闻史上赫赫有名的“水门事件”报道,正是在如火如荼的“扒粪运动”历史背景下造就的新闻界传奇。尽管人们对两名新闻记者,鲍勃·伍德沃德和卡尔·伯恩斯坦,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所使用的采访技巧和消息披露方式存在争议,但他们凭借行为蕴含的“媒体监督政府”理念所代表的价值合理性,最终赢得了普利策奖和社会的普遍认同。
(三)新闻采访行为的交往合理性观念引入
交往合理性是哈贝马斯在语言哲学层面上提出的概念。哈贝马斯认为,韦伯是“把一个孤独的行为主体的目的活动看做基础”,⑩尤其是在对合理性行为的划分上,忽视了人类行动的相互理解、互动与协调。哈贝马斯希望“通过对韦伯的‘合理性’概念的‘主体间性’的补充,指出人们通过合理性的沟通可能达成协调行动,取得新的共识”。[11]哈贝马斯在韦伯对行为做出纯粹合理性判断的基础上,加入了主客体关系的互动要素,这正是促使新闻采访顺利进行的润滑剂。
交往合理性观念普遍应用于新闻采访活动。例如,作为2008年汶川地震新闻报道的亲历者,记者姜澎这样写道:“5月25日,备受关注的北川中学终于在安置点放出了一块告示牌,这块告示牌是专门为记者设立的。告示牌上称,从即日起,不再接受记者的采访,并且希望记者不要再打搅高三复习的学生,包括在草坪上的学生。” [12]这是一起关于新闻采访交往合理性行为选择的典型案例。在该事件中,既不关乎记者的采访技巧,也与记者采访所持的立场无关,仅仅是因为受访对象不愿意再次经历重述惨痛回忆的新闻采访过程。在灾难事故的幸存者与记者的交往中,他们会遭受二次伤害,由于两种角色间交往合理性的缺席,受访对象在交往过程中宁愿与记者保持距离。面对此种情况,有记者选择放弃采访,正是意识到了新闻采访行为中交往合理性的表现。
哈贝马斯将韦伯的合理性思想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在消弭后黑格尔哲学时代中“唯科学主义”和“唯人本主义”两大流派的分歧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工具合理性行为、价值合理性行为和交往合理性行为这三个范畴,将人类的活动统一在合目的性、合规律性的辩证唯物主义理念中,三者缺一不可。
三、实然状态下影响新闻采访行为合理性的关键因子
1.理性的有限性对合理性行为选择的影响
首先,尽管对行为合理性的研究是追求正义和规范性的基础,但人类的许多行为都具有理性不及的特性,即人具有有限性。在诺思看来,“人的有限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环境是复杂的,在非个人交换形式中,人们面临的是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而且交易越多,不确定性就越大,信息也就越不完全。二是人对环境的计算能力和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人不可能无所不知”。[13]其次,在新闻采访中,通过预设立场,选择性地强调或者忽略某一内容可以导致某些非理性的结果。例如,2014年4月15日发生的“内地幼童香港街头便溺事件”就是由此引发的典型案例。在该事件中,由于一名内地2岁幼童在香港街头便溺,引发了港人与幼童父母的冲突,这本来是一件很平常的治安事件,但经过预设立场的采访和传播后,引发了内地与香港媒体及公众的论战。
2.利益的冲突对合理性行为选择的影响
人类行为合理性的选择受到利益关系的密切影响。亚当·斯密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合理性行为进行了分析,他认为,“人的理性在于他在各项利益的比较中选择自我的最大利益,以最小的牺牲满足自己的最大需要”。[14]个体之间以及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利益存在着差异和冲突,这导致新闻采访活动中,经常出现“抢头条”或争夺“独家新闻”的事件。新闻记者在选择采访手段时,首先关注的是该手段能否带来最优化的结果——既能满足新闻媒体需求,又能实现个人利益——否则他们就会选择其他的采访手段。而选择某种手段是否会对其本身产生益处,又依赖于新闻媒体的内在规定性,特别是需要判断该手段是否符合新闻界所普遍认同和遵守的行为规则,这种行为规则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的就是社会公共利益。反之,如果记者采取的手段在可能改变这种行为规则的同时又能实现最优化结果,则容易引发其他媒体或记者群起而效仿之,从而改变原先社会所认同和遵守的行为规则。
例如,针对2015年《南方都市报》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参加高考事件,陈力丹教授撰文评论道:“在强调职业道德的当前,‘南都’记者其实知道这样做存在违背职业道德的风险,但‘利益’和‘正义’可能兼得的诱惑,使得他们的这次暗访颇具‘智慧’。” [15]在个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不存在根本性的冲突的情况下,实现个体利益的行为选择可能是合理性的;但当它们的冲突不可调和时,行为的选择就极有可能是非合理性的。由此可见,利益之间的力量对比与博弈,关系到行为选择的合理性与否。
3.社会秩序与人性的冲突对合理性行为选择的影响
社会秩序与人性的冲突可以被视为是有序规范与无序选择的冲突,社会秩序是可知且稳定的,人性是不可知且动态的。“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人性的无序应当适应社会规则的有序性要求。强制性的社会规则对人性的影响主要是发挥指引和预测的作用,引导人们做出合理性的选择;非强制性的社会规则主要是融入到伦理领域,通过评价、谴责等手段对人性产生影响。
4.新闻职业主义对于合理性行为选择的影响
前述提及,新闻记者在履行职责时会面临身份的冲突,这种冲突根源于新闻采访行为的三个前提:首先,新闻资源存在稀缺性;其次,新闻记者具备专业性;第三,新闻业具有公共服务性。
新闻职业主义对合理性行为选择的影响体现为专业性和公共性两种进路。一方面,从专业性角度出发,记者的新闻采访行为以专业知识为支撑。在某种意义上,新闻记者“不择手段”地获取素材,是职业主义的表现,但这种特定范畴内的职业行为也许不符合普遍意义上的社会伦理。另一方面,从公共性角度出发,新闻媒体应负有提供满足社会普遍信息需求的公共服务功能,但为迎合公众的猎奇心理,尤其在考虑到新闻资源稀缺性的前提下,新闻记者不可避免地会被“求快求新和求吸引眼球的”的行为规则所影响,过度关注工具合理性行为的选择。
5.技术发展对合理性行为选择的影响
技术的发展对行为合理性的影响是颠覆性的,涵盖了包括价值观、认识论、研究方法等判断行为合理性的所有因素,但并不是所有的技术发展都对人类社会的进步起着正向推动作用。
以摄影报道为例,所谓“有图有真相”的视觉快餐成为新闻采访活动的日常呈现。通过运用拍摄手法、PS技术和编辑技巧,记者可以基于特定的意识形态框架有选择性地获取和使用某些影像画面,而“人们习惯从有限的视觉证据中暗自进行概括,也就是说,人们认定自己在屏幕上,或者在印制的照片中所看到的一切就是这一形象所指称的广泛现实世界中的典型代表”。[16]记者利用这一心理规律,凭借日益成熟的媒介技术,在新闻采访活动中筛选、凸显、淡化或者歪曲某种视觉形象,成为其合理性行为的选择技巧。1994年,美国《时代》周刊和《新闻周刊》同时使用了杀妻案中的辛普森照片作为封面,明显不同的是,《时代》周刊将辛普森的肤色调暗了,人物面部显得更加阴鸷、恐怖。为此,美国新闻界围绕《时代》周刊是否欺骗读者、歪曲事实展开了一场争论。而在当前互联网媒介环境中,这种依赖记者截取现实环境视觉片段、突出或淡化视觉形象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新闻记者在各种因素的驱动下进行采访,难免会触及到公众利益、名人隐私和敏感话题等新闻伦理的容忍底线。
四、制度和文化情境下影响新闻采访行为合理性关键因子的推论关系
(一)制度和文化是推理研究的外在语境
制度和文化属于上层建筑,是包含与人类所处的生活环境、文化背景、政治信仰、价值观、社会伦理等观念和意识的凝结,它们是在历史发展中积累下来的,与特定民族和种群的认知、行为习惯密切相关的规则的总结。
制度和文化对新闻采访行为合理性的影响是直观的,利益、社会秩序、人性、职业主义和技术等关键因子在制度和文化的背景下发挥作用。在不同情景下,制度和文化对合理性行为选择影响力的大小不同,如果制度混乱和文化缺失,工具合理性行为的选择空间就大一些,对价值合理性行为和交往合理性行为的关注就较少,人们的选择就容易偏离合理的轨道;如果制度严格和文化严谨,工具合理性行为的选择空间就小一些,人们会关注价值合理性行为和交往合理性行为的平衡。为保证推论的正确,将外在因素对推论的影响降至最低,我们假设制度是严格的,文化是严谨的。
(二)合理性行为与非合理性行为的效果分析
在新闻采访活动中,行为选择的合理性影响着最终的采访效果(图1 图1见本期第51页)。工具合理性行为、价值合理性行为和交往合理性行为三者之间存在着选择的“平衡点”。某一特定合理性行为与行为效果之间,在平衡点的两侧存在正相关和负相关的转变。平衡点是宏观层次的抽象概念,它的基础是微观层次上个人合理性的行为。这一行为应在社会秩序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如果行为落入阴影部分,就可能遭受法律的惩处。
兼顾其他合理性行为选择考量的前提下,如着重强调某种新闻采访行为,这时的行为坐标位于平衡点的左侧,此强调行为对完成采访活动起着正向作用。反之,过犹不及,如过度强调某种新闻采访行为,则会破坏三种合理性行为之间的平衡,此时的行为坐标位于平衡点的右侧,对实现采访目的起着负向作用。
(三)影响新闻采访行为合理性关键因子的互动作用及其关系
利益、社会秩序、人性、职业主义和技术因子都会对新闻采访行为合理性产生影响,它们之间的关系如表1所示。
1.利益主要影响着新闻采访的工具合理性行为选择。新闻记者存在着主体差异,在运行规范的新闻媒体中,价值合理性是稳定、明晰以及可预测的,这种差异对合理性行为选择的价值判定影响较小,但却会显著地影响新闻记者对采访手段、技巧和语言表达方式的选择。
2.社会秩序主要影响的是新闻采访的工具和价值合理性行为选择。新闻记者需要从手段和目的两方面衡量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既定规范,但对交往合理性行为的影响较小。
3.人有善恶两性,与人相处时“发其爱质,则必有益于人;发其恶质,则必有损于人”,[17]人性对新闻采访行为合理性的影响反映在工具合理性和交往合理性选择上,与价值合理性行为关系不大。
4.职业主义是最为复杂的影响因子,它同时影响着工具合理性行为、价值合理性行为和交往合理性行为。由新闻采访活动的前提所决定的二元悖论表明,职业主义是社会和公众争议最多的焦点。
5.在新闻采访活动中,技术的实施体现着新闻记者的个人意志,是对包括动机、意识、欲望等多重因素综合考量下的选择,这种选择经常作用于工具合理性和交往合理性行为。
这些关键因子错综复杂地影响着新闻采访行为的合理性选择,当其中一个因子发生作用时,也会连带其他因子共同反应。随着时代的变化,这些关键因子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改变,它们的互动关系和作用方式也随之改变。
综上所述,在当代新闻采访中,如何判定采访行为的合理性成为新闻伦理研究中长期被忽略的领域。在工具合理性、价值合理性和交往合理性多维度视角下,记者的采访行为如何在利益、社会秩序、人性、职业主义和技术等关键因子的综合影响下合理地进行,需要被重新审视和思考。这不仅有利于从永不休止的伦理辩论中抽身反观,还能够为新闻记者勾勒出采访行为合理与否的边界轮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达成社会对于新闻伦理的某种共识。■
董媛媛/北京交通大学语言与传播学院副教授。本文为作者主持的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中美互联网媒体管理的政策体制和法律机制比较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15YJA860002。
注释:
①刘海贵:《当代新闻采访(第二版)》第5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②[美]约翰·赫尔顿:《信使的动机——新闻媒介的道德问题》第14页,台湾远流出版社1992年版
③[德]卡尔·拉伦茨著,王晓晔等译:《德国民法通论》上册第46页,法律出版社2003 年版
④李永军:《民法上的人及其理性基础》,《法学研究》2005年第5期
⑤郑根成:《国内外传媒伦理研究的比较与启示》,《哲学动态》2009年第7期
⑥崔月琴:《合理性:理性精神的当代意蕴》,《社会科学战线》2003年第4期
⑦Max WeberEconomy and Society- 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University of Californian Press1978Volume 1PP. 24.
⑧Max WeberEconomy and Society- 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edited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University of Californian Press1978Volume 1PP. 25.
⑨谢鹏程:《论法律的工具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以法律移植为例》,《法律科学》1996年第6期
⑩[德]哈贝马斯著,洪佩郁译:《交往行动理论》第1卷第478页,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
[11]刘莹珠:《资本主义与现代人的命运——马克斯·韦伯合理性理论研究》第272页,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12]姜澎:《新闻采访与新闻伦理如何统一?亲历抗震救灾报道的若干思考》,《新闻记者》2008年第7期
[13]转引自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第11页,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年版
[14]丘海雄、张应祥:《理性选择理论述评》,《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1期
[15]陈力丹:《新闻从业者对职业道德的无知和淡漠令人愕然——对照〈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谈近期几起新闻伦理事件》,《新闻记者》2015年第8期
[16][美]保罗·梅萨里著,王波译:《视觉说服——形象在广告中的作用》,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
[17]林喆:《人性论,人道主义与人权研究》,《法学家》200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