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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代初期上海私营报业发行制度的变革
□贺碧霄 傅鑫鑫
  【本文提要】 1949年中共进入上海之后,面对私营报纸在发行领域改造的复杂局面,并未采取在《人民日报》那样的党报系统内部推行邮发合一的一刀切措施,而是在一段过渡时期内允许私营派报组织存在。在此过程中,发行被赋予重大的宣传使命与政治内涵,其制度变革也被与宣传网络的扩大、人事整编、媒介所有权制度等变革捆绑在一起。1950年代邮发合一制度的推行,既是1949年之前根据地新闻业时期战争状态思维在和平建设时期的延续,又与改革开放以后报刊发行改革一脉相承。从新闻业内部视角出发来看,邮发合一制度更多的是和宣传与情报系统的通达相关,因而对“邮发合一”制度的偏离是对新闻本位复归的可能标志之一。
  【关键词】 私营报纸 邮发合一 改造 发行制度 
  【中图分类号】 G211
  在今人看来,报刊发行制度似乎主要是经济范畴的问题,但是回到新中国成立之初,不难发现情况并非如此。从1923年中国共产党早期关于印行部的发文开始,发行就被赋予重大的宣传使命与政治意涵。到建国初期私营报业改造时,发行制度的变革被与宣传网络的扩大、人事整编、媒介所有权制度等变革捆绑在一起。
  在当代史和新闻史学界,关于建国初年私营报纸改造的研究日益丰富①。聚焦于建国初年发行问题的探讨,第一类关注发行制度的研究,将“邮发合一”制度作为建国初企业化经营安排中关于发行的一部分加以讨论,此类研究,准确地认识到1950年代的中国城市里“有报业,无市场”②,本质上是报业经济从多元到单一、报业所有权从分散到集中的过程,然而却较少关注邮发合一制度变迁与报业改造中人事、组织、所有权等改造面向之关联③,缺乏新闻业内部的视角;第二类研究的时间跨度较长,通常是对中国共产党整个发行制度变迁过程进行考察,探讨中国共产党90多年来的发行制度变迁或新中国60年来的发行制度改革,认为中国报纸的发行制度历史变迁的主要动力,是“统治阶层对于主流话语权的管控、政治制度和政治路线强制报刊发行制度变迁并决定发行体制样态”④,带有较强的背景决定论色彩。
  以上相关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邮发合一制度与改造的其他层面变革互相构造、互相影响的向度,也因此而有可能缺乏内部性视角,从而遮蔽对1950年代发行制度与1949年之前的传统以及当下中国新闻业实践与改革之间的历史承继性的认识。本研究从1950年代初期“邮发合一”制度在上海得以确立的个案出发,考察邮发合一与改造的其他面向变革之间的互构与关联,从新闻业内部变迁逻辑的角度,重新发现发行制度变革的意涵。
  
一、 中国共产党对党报发行的早期认识与战时发行制度进入城市
  1.中共党报发行制度的建立
  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文件对于“发行”的最早论述,可见于1923年10月中共中央颁布的《教育宣传委员会组织法》中对教育宣传委员会各部的介绍。此时,“印行部”与委员会编辑部、函授部、通讯部和图书馆并列⑤,其职责是“经理印刷并发行刊物及讲义以至于党中团中其他出版品”。此种内部发行办法“首先当有各地方组织之确定人数,按此人数发出后即向两中央收回书价”。⑥印行部是与党的宣传手册的编辑部门并重的一个部门,是宣传过程中甚为重要的链条上的一节。这则组织法则暗含对党报的功能和定位的最初解释⑦,也是对后来党报的生产和流通过程全面纳入党的管理和控制的政策说明。因为发行成功与否事关宣传的实际效果,发挥其政治影响而非考量其经济效益,是它的设计者最初对它的功能定位。
  1924年9月25日,中央又发布了《各地方分配即推销中央机关报办法》一文,规定了中共党员不但有购阅党中央机关报的义务,还有努力向党外推销的义务。凡正式党员均得赠一份党报和《向导》。同时,每获赠一份《向导》,需要承担5份以上的推销任务。每个地方执行委员会为一组,每组获赠一份《新青年》,同时要推销3份以上才算完成任务。⑧到了1925年初,即从《向导》周刊出刊第100期起,一律停止赠送。同时,《新青年》自从改月刊起,也停止赠送。从此以后,“每同志均应自行定阅一份(有特别情况不能订阅者除外),以引起同志对于本校机关报的责任心”。⑨五卅运动以后,中共中央发文,要求有系统地收发中央刊物。如不能切实收取刊费,则刊费在该省党费中扣除。⑩
  1931年6月16日,在中共赣南特委西河分委发给中央的综合报告《关于“富田事变”后的交通工作》中提到,受到该事件的影响,交通断绝,中央局与赣西党的领导机关赣南特区委联系受阻,因而准备建立一个专门的邮寄交通处。[11]苏区中央发文,在苏区建立发行系统和以监督发行情况为主的巡视制度,规定具体发行计划由中央常委批准执行并建立自省委到群众的垂直发行网。[12]1932年三四月间,在赣西南赤色邮政总局的基础上,根据地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邮政局。[13]1939年中央再次发文,确立从中央到县委一级的发行部,以保证党刊的迅速大面积传播。[14]后来被写入中央文件、作为样板进行全国推广的“山东经验”,正是1939年中共山东分局机关报《大众日报》创刊以后,将报社发行人员加入邮局,统一办理邮局业务和日报的发行工作的经验。1942年9月11日,山东省战时工作推广委员会发出关于发行与交通工作的决定,“将战时邮局与大众日报发行系统实行合一,大众日报社原有各级发行人员,均加入邮局,统一办理邮局业务和大众日报社的书报发行工作”。[15]1943年,山东分局再次发文,将党委交通科、战时邮局与各报纸发行部门合成三位一体的组织,总的对外称呼是战时邮局。[16]各地新华书店成立后,与党报发行科合二为一,承担了党报的发行工作,但是后来又由报社收回发行权。随着解放区的扩大,邮局发行成为比较稳定的报刊发行主渠道。[17]以上这段历史说明:首先,从建党开始,发行就与宣传的效果相连,因此不能将其看作一种经济或经营的行为;其次,随着中共党刊宣传效果影响力提升的需求增加,早期的赠阅以及要求增阅人进行有限推销的发行范围和影响程度已不能满足,党报需要扩大发行范围的新方法;再次,形成于根据地时期的邮发合一途径被证明是稳定和扩大党报党刊宣传效果的最佳制度选择,是“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最高效方法。“军队打到哪里,就把报纸发行到哪里”,1949年以后,这种脱胎于战争环境的发行方式,和与之匹配的敌情意识与战争思维,被实施于和平建设时期的报刊制度设计。
  2.旧中国上海民间报发行制度
  1949年5月,上海解放。此时上海报业的发行情况却是另外一番景象:报纸的发行“初系赠送不取费,次则雇人兜售,及托商店代售,远道则以信局为媒介……凡直接订阅者,本埠馆中派人专送,外埠则由邮局寄送;间接订阅者,本埠由报贩批购,外埠由分馆或代派处代发……此种报贩人数极多,组有捷音公所[18],团结甚坚。有立街头叫卖者,有专送住宅商店者,各有主顾,不相侵犯……” [19]天津《大公报》初创时,版面是对开一大张,批发价二分七厘,零售价四分,本市每月订费一元,半年五元五角,全年十元。外埠订户,每月增收邮费三角。分销处先交押金,凭押金发报。[20]这些分销处由经理部发行课按优惠价格将报纸批发给承包商,由其自找订户,自行分销,自负盈亏,对其业务报社不加过问,只是按时收批发报费。[21]上海《文汇报》的情形类似:自办发行,但报社仅掌握少量的本外埠直接订户,而90%以上的发行渠道,要通过中间批发商报头转批给各地的报贩零售或投送。[22]3.新政权,新政策
  进入上海的中共下决心扭转解放前民间报纸的发行局面。1949年和1950年刚刚成立不久的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召开了关于报纸工作的两次会议,分别解决报纸的经营和编辑问题,而关于报纸经营的问题被放置于编辑问题的讨论之前:一是1949年12月17~26日的全国报纸经理会议,二是1950年3月召开的全国新闻工作会议。经理会议结束后不久,30日中共中央即批转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党组“关于全国报纸经理会议的报告”指出,要“根据苏联及东北、山东经验,报纸发行逐步交邮局统一办理,以减少发行上的开支与损失”,同时对纸张的配售、报刊的定价、广告的刊登、以及会计制度等方面都作了系列规定。[23]第二年的2月间,新闻总署又与邮电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邮电局发行报纸暂行办法:“经过邮电局发行的报纸包括经由新闻总署及各级管理新闻管理机关或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核准登记发行和经出版地邮局核准登记发行的报纸。……报纸应依据编辑方针确定具体的发行方针,并按照邮电部以及新闻总署的规定定期向报社作发行统计报表反映报纸增减原因、读者意见。报纸发行计划和方针由报社和邮局共同编制。” [24]报刊发行的山东经验前文已述,就学习苏联经验而言,由报社和邮局共同编制报纸印行计划的做法,与文件所宣称要学习的苏联报刊发行制度不同。在前苏联,报纸印刷完毕后先交给各加盟共和国政府主导公营的“印刷品联合派送公司(soyuzpechat),再由其交送邮局。该公司依照各地邮局提供的需求数字将报刊发给邮局,再由邮局派送给读者。邮局接受读者订单并收款,但是并不直接和报社打交道。该公司实质上是一个中介机构,它控制各报的印刷量,也掌控报纸零售的渠道。[25]显而易见,“联合派送公司”这一机构在邮发合一制度的中国化过程中消失了,由邮政部门和报社直接就报纸发行问题进行协商和交涉。不过,就上海的情况来看,实际情况也并非完全如此。
  在上文所述的中共中央文件出台以后,作为党报系统最顶端的《人民日报》,早在1950年2月13日就已经率先与邮政总局签订了邮发合一的合同。在邮发合一政策得以推行的过程中,《人民日报》在1950年财经统一、物价稳定的有利条件下,已经做到全部自给而有盈余。[26]其实,早在1949年10月19日刚成立的新闻总署出台“邮发合一”的发行政策之前,居于中央级党报系统顶端的《人民日报》对报纸的发行工作,原本有着自己的打算:针对城市发行的中间环节存在报贩这一问题,《人民日报》原定计划是“准备将城市报贩组织起来加以改造,以节省通过邮局发行的经费人力,又能逐渐摆脱报贩的中间剥削”。但在1949年底“邮发合一”制度经全国报纸经理会议提出后,《人民日报》经营状况日益好转,遂放弃了最初的渐进式的发行系统改造计划,最先执行了“邮发合一”制度。已有研究证明:是“企业化经营”保证了以《人民日报》为代表的中央党报在权力与资源不对称的市场中胜出,[27]而邮发合一是企业化经营的一部分制度安排。
  就华东地区的情形而言,《解放日报》《劳动报》《青年报》(后两者与《解放日报》同属于上海市委指导,由工会和青年团主办)三报1950年5月1日起发行全部交由邮局办理。同年10月,《解放日报》与邮局签署了补充协议,发行费用定为报价总数的32%。[28]邮发合一之后,发行费用增加了,如《解放日报》(包括解放、劳动、青年三报)共同发行量由三百一十八万多份增加到三百六十多万份,发行费用则从二亿三千多万增加到三亿四千多万元,多支出了一亿多元。[29]此时上海私营报纸的经营和发行情况与《人民日报》形成了鲜明对比:开始逐步接受邮发合一制度的《大公报》外埠共343处分销处已交由邮局办理,其中邮局代销外埠的报纸发行量占到其总数的三分之一。[30]但是,它此时仍旧经营状况不佳,发行量只有4.66万份,还不及上海解放前月发行量的零头。[31]1950年的头七个月,该报亏损达16.55亿元。[32]
  
二、“公会”不敌“工会”:人事整编的同步推行与过渡性发行机构的出现
  值得注意的是,在1950年4月份中央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省市区公营报纸新闻机关员额暂行编制的决定》中,发行部门人员编制已经不在新闻机关的人员编制之列。而整个新闻机构有编制的人员所占的比例也是较低的,只占整个政府系统总编制的1~5%。[33]与发行人员的编制已经从报社剥离同时发生的,是在编辑部门内部蔓延的对职业前景的恐惧和期待早日转为公营的呼声。虽然直到1954年,《大公报》仍对外宣称为私营报纸,但1950年时,政府已经派出代表参加上海《大公报》馆的管理机构。在经济方面,政府以入股方式或其他补助方式,承保新闻总署实行,其实质上已经成了公营的报纸。[34]面对报纸的大幅亏损,1950年7月18日和7月25日《大公报》馆管理委员会整编节约小组进行了两次会议,就裁员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制订了小组章程。[35]大规模的裁员计划在报馆内部引发了激烈冲突,已到需要调集警力以防止发生暴力事件的地步,并惊动了上海市委。一封被裁员工写给市长陈毅的信由姚溱抄送给新协党组。姚溱针对该信指出:“此次《大公报》的整编问题是有倾向的,而且照顾中间分子(以前比王芸生要接近我们的人)是不够的……” [36]1950年9月,《大公报》整编小组上交了一份整编协议书,签署方包括上海总工会和1949年以后恢复组织的印刷工会成员。经整编留职停薪者自1950年9月份起至1951年8月份止,每月发给薪资百分之三十的救济金。[37]除此之外,上海市委宣传部负责人认识到还得从其他的办法入手,动用更多的渠道去彻底解决人事方面的问题。从1950年2月邮电部和新闻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邮电局发行报纸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到了“报纸交由邮局发行时,该报社原有发行工作人员一般应全部(或一部)调归邮局领导,列入邮电局编制。[38]人事编制的改革,发行部门从报社直接剥离的组织变化,与发行制度的推进同步进行着。由于1950年还有很多私营报纸(华东52种报纸中的31种)尚未实现完全的邮局发行,所以不得不倚靠介于邮局和报纸发行部门的机构进行派报和发行工作。这个中介机构就是上海文化新闻统一服务社,由私营派报业改组而来,隶属于上海印刷工会派报分会。[39]从以前活跃在上海的报业工会组织入手,成为中共中央上海市委相关部门处理上海私营报业发行改组过程中的突破口。这个印刷工会,也参与了1950年《大公报》人事整编协议书的最后制订与签署。虽然协议书已经写明到1951年8月之前都会支付《大公报》被裁撤人员救济金,但大量被裁撤人员的安置仍然是问题。
  工人组织“上海印刷工会”成立于1921年3月6日,会员1300余人,包括报馆的印刷工人。[40]1949年10月10日,该组织恢复运作,来自解放日报的张少廷、吴以常当选为执行委员。[41]在1950年7、8月间的《大公报》人事整编纠纷中,印刷工会的成员已经参与对该问题的解决,并在最后的安置方案中签名。这个工会的出现,与1950年中央关于报刊发行一系列文件精神是相符合的。[42]1950年7月,由该工会出面成立“文化新闻统一服务社”,办理报纸投递、代理订报等工作。[43]1951年4月22日,上海新闻出版印刷工会召开第二届代表大会,选举陈虞孙[44]为主席[45],来自《解放日报》的魏克明[46]和吴久杲当选为委员,杨志诚为候补委员。[47]该组织受到《解放日报》的“帮助”, “特聘解放、新闻、大公、文汇、新民、大报、亦报等报馆行政主管及人民书报供应处负责同志,经□□[48]者为本社名誉顾问与顾问”。[49]从这个领导集体来看,成员基本都来自沪上各党报,私营报纸主要派出的是行政主管和书报供应处负责人。
  该组织的主要领导权在何方不言而喻,而且印刷工会与私营报刊发行部门对接的情形也一目了然。由于1950年9月《大公报》的整编协议书里面提到了印刷工会,那么有一种可能:作为中介的派报组织,它可能接纳了部分原《大公报》社发行部门的员工。做出这种推断的重要依据,除了这个机构的领导层的特征之外,还包括:第一,是文化统一服务社的成立时间,恰好是整编协议签署的9月份;第二,印刷工会召开第二届代表大会的时间为1951年4月22日,这也正是《大公报》收到将发行人员的编制转去邮局的通知的时间。
  与1949年以前的工会的结构和功能都有所不同:其性质“有业务、有福利工作,有工会工作,业务[50]上发行报纸,利润归服务社,社员负责发展订户,利润归个人,该社主要业务收入是发行□□[51]报,业务收入完全属社内。同时,服务社的福利工作的运转模式是每一社员按报价每天每份抽百分之二为福利基金,来帮助解决社员的生、老、病、死问题。” [52]在该组织成立后,“公会”不敌“工会”,原有的其他报业组织,如“上海派报业公会”、“上海市报差职业公会”等,皆因无法与之竞争而消失。[53]在与之竞争的其他行业团体消失和服务社报纸批价不得低于七折的要求出台之后,“因为要付薪水,房租、捐税等费用等,每日要亏损二三千美元,无法自给自足”。[54]如果和1949年以前报贩批报的价格相比,可以发现中共的报纸发行机构给出的六八折或者七折的折扣相对合理[55]。但是“由于七折批价中百分之二已由发行工会拿去了,但又不能跳过发行支会,因此在此环节中服务社渐渐无利润可言。为了解决服务社盈利问题,报社、邮局和服务社三方多次商谈,依然找不到解决方案。于是邮局建议报社继续贴补,在这期间,服务社人员逐渐由邮局接收。” [56]前面提到,邮发合一之后发行费用增加;另外,当时发行费用和折扣的计算方法相当复杂,[57]邮局与私人承销处之间的利益分配常常会在二者之间制造纠纷和矛盾。
  也许正因为邮局与私人派报业之间利益分配矛盾重重,1950年中共中央在《关于今后巩固邮发合一大力开展报纸发行国内发行工作的计划和要求》中指出:“……对私营业必须坚决执行公私兼顾、团结改造的方针,任何排斥、打击、取消的办法,不仅仅是违反政策,而且大大不利于报纸发行。必须坚决反对一切单纯经营观点,反对‘今天不搞垮明天亦要搞垮,与其将来要垮不如及早搞垮’的思想,及幼稚的认为派报业的存在影响邮发合一糊涂想法。但对私营派报业中存在着的某些不良制度,落后意识与某些封建把持、剥削,应予慎重的有计划的进行改造,使他们更好地为报纸发行,为人民文化事业服务。[58]此时期中央的文件还提到了邮局与私营派报业主之间争夺受众的情形,要求邮局对私营推销处一视同仁,批售报纸的折扣应该合理,并协助解决其困难。同时,要对私营派报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以树立为读者服务的思想,提高政治觉悟。[59]但是,尽管中共在政策上进行了以上的规定,在不改变中央政策给出的报纸批价而邮局和报纸都不让步的情况之下,文化新闻统一服务社的运转仍受到影响。这个机构的地位日显尴尬和多余。在由报纸批价引起的私营派报业、邮局和私营报纸三方的纠纷中,新闻文化统一服务社的负责人认为最好的办法应该是“服务社的人,由邮局量才录用,逐步取消服务社及发行支会,剩下的报商报贩可直接到邮局进行门批。” [60]经营上的困难,要求服务社的发行人员最终还是由邮局来接收。
  其实,早在邮电部和新闻总署在1950年2月的联合发文中就已经明确规定:“报纸交由邮局发行的同时,该报社原有发行工作人员一般应全部(或一部分)调归邮电局领导,列入邮电局编制”,但是同时这则文件也规定邮局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有领导的发展私人发行力量”。[61]在派送社人员经营上出现困难要求将编制转移到邮局之前,原有私营报纸的工作人员,已经大量并入邮局。1951年实行邮发合一时,《大公报》仅在4月间与6月间,先后就有职工70余人转往邮局。《大公报》职工最多时达440人,其中勤杂人员约有四分之一,而经过大规模人事整编和邮发合一后的两度转移,勤杂人员减至60人左右。[62]在原有私营报业的人员被剥离出报社之后,下一步就是作为过渡型机构的私营派报业人员转入邮局编制。新闻文化统一服务社在1951年9月邮局将报纸批价提高之后不久就不复存在。[63]
  
三、结语  
  1949年中共进入上海之后,面对私营报纸在发行领域的改造的复杂局面,并未采取在《人民日报》那样的党报系统内部推行邮发合一那样的一刀切措施,而是在一段过渡时期内允许私营派报组织的存在。对私营派报业的处理分两步走:第一步,对所有私营派报业集中化处理,具体做法是选取私营派报业当中的一个组织,通过工会的渠道加以发展并使其与邮局分享一定的发行利润,使其余的派报业组织消失;第二步,通过报纸批价调整等措施,使其经营方面难以为继,在邮局对中间发行机构进行补贴的同时,将该机构员工并入邮局编制。在第一步的处理过程中,印刷工会由于党组织力量的直接介入,其他的私营派报机构均无法与之抗衡,这逻辑与党报意识观念分裂同人报纸一样,[64]党派意识观念的介入分裂了同业组织;第二步的处理逻辑与第一步也是类似的:当印刷工会与更具组织优势的邮局竞争时,它也变成了一个过渡性组织并在较短时间内消失。
  邮发合一制度本身的确立并不单纯是个经营问题:在邮发合一制度确立的过程中,报纸发行部门从人事到所有权都从媒介组织剥离,将其整合入新的国家单位,这加速了媒介采编方针的独立性的消亡,也同步推进了公私合营的完成与巩固。发行,正如中国共产党最初对之的功能定位和实践方式一样,在1949年以后,同样发挥了比经济作用更为重大的政治影响。经济问题的政治化,是中国的全能政治在宣传领域的表现。[65]这种泛政治化的议题现象,也是战时思维延伸的结果。发行制度的一贯性,一方面也正表现在战时思维制度在和平建设时期的承继性;另一方面则表现在改革开放以后,报业所处的内在于国家的市场[66]环境。从新闻学视野的内部视角出发,可以看到发行恰与新闻关系不大,却关乎宣传与情报系统之通达。在新媒体风起云涌对旧秩序发起挑战的今天,发行的问题更多地被广告和其他形式的传播渠道所取代。对发行的注意力的转移,是社会秩序发生变化的表征,也是新闻可能复归本位的标志之一。■
  
注释:
①杨奎松:《“忍不住的关怀”:1949年前后的书生与政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张济顺:《从民办到党管:上海私营报业体制变革中的思想改造运动——以文汇报为中心的案例的考察》,《中国当代史研究》2009年第1期;张济顺:《1949年前后的执政党与上海报界》,《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第11期;曾宪明:《解放初期大陆私营报业消亡过程的历史考察》,《新闻与传播研究》2002年第2期;杜英:《文化体制和文化生产方式的再建立——建国初期对上海小型报的接管和改造》,《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7年第2期;施喆:《中国私营报业:共和国初期(1949—1953)的改造和消灭》,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硕士论文(未刊)2003;施喆:《建国初期私营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新闻大学》2002年春季号;李斯颐:《也谈建国初期私营传媒消亡的原因》,《当代中国史研究》第2009期第3期.
②宁启文:《1949年~1956年大陆报业企业化经营概述》,《新闻与传播研究》2001年第2期
③黄蓉:《由多种形式报纸并存向单一党报体系过渡——建国初报业“企业化”的制度逻辑》,《新闻记者》2012年第3期
④武志勇,周尚科:《中国报刊发行体制变迁历史的现实启示》,《新闻大学》2011年第4期吴锋:《新中国60年报刊发行业变革轨迹与经验反思》,《中国出版》2001年第1期, 吴锋:《90年来中共党报党刊发行模式的嬗变与反思》,《中国出版》2011年第11期
⑤⑥《钟英(即中央)致各区、地方和小组同志信——颁发教育宣传委员会组织法》,1923年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上卷第7页,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
⑦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中对党的宣传政策的阐述:“无论中央或地方的出版物均应由党员直接经办和编辑;任何中央地方的刊物均不能刊载违背的方针、政策和决定的文章”。《中宣部关于报纸实行企业化经营情况的通报》,1950年9月,《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上卷第1页,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
⑧《各地方分配及推销中央机关报办法》,1924年9月25日,《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上卷第15页,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
⑨《中共中央出版部通告第四号——党内停止赠送<向导>和<新青年>》,1925年 1月10日,《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上卷第22页,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
⑩《中共中央通告第二十二号(关于出版分配的)》,1925年12月13日。《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上卷第27页,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
[11][13] 严帆:《中共苏区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史》第42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12]《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全国发行工作决议案》,1931年3月5日。《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上卷,第74~75页,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
[14]《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新中华报〉的边区通讯网问题的通知》,1939年3月11日。《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上卷,第88页,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
[15][16]《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发行与交通工作的决定》,1942年9月11日。《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33、341页,第九辑(1942.9~1943.7),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17]王晓岚:《中国共产党报刊发行史》序言第12~13页、第215~216页、第219~22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18]该机构成立于辛亥革命前后,是一个民间自发的行业组织,在上海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19]戈公振:《中国报学史》第226页,三联书店1986年版
[20]李清芳:《发行工作四十年》,载周雨:《大公报人忆旧》第41页,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
[21]吕德润:《台北纪事》 载周雨:《大公报人忆旧》第159页,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
[22]文汇报报纸研究室:《文汇报史略(1949年6月~1966年5月),第24页。转引自叶言都:《邮发合一:中共建国后报业发行的变局(1949~1954)》第51页,台大历史学报2008年第42期
[23]《中央人民政府邮电部新闻总署党组“关于全国报纸经理会议的报告”》1949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上卷,第294~295页,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
[24][43][53]叶言都:《邮发合一:中共建国后报业发行的变局(1949~1954)》,台大历史学报2008年第42期
[25]叶言都:《台海分治初期两岸报业之比较研究(1949~1958)》,台湾大学文学院历史学系博士论文,2009年; 叶言都:《邮发合一:中共建国后报业发行的变局(1949~1954)》,台大历史学报2008年第42期
[26]《中宣部关于报纸实行企业化经营情况的通报》,1950年9 月,《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中卷第20~21页,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
[27]叶青青对人民日报的探讨认为这种“企业化”不仅仅不遵循市场逻辑,更是反市场逻辑,是政治力量在经济领域里利用不对称的资源占有优势而决定性地胜出。黄蓉对建国初期报业“企业化”的制度逻辑的探讨,试图反驳常识性观念所认识的“企业化”逻辑,认为“企业化”制度在1950年代初期的确立是报纸产业属性的终结而非萌芽。
[28][47]解放日报报史办公室:《解放日报、新闻日报报史资料(内部资料)》第二辑第72页,1993 年版
[29]《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新闻服务社情况的资料》,上海市档案馆,1951年:[B35-2-79-9]:9-11.档案材料的记录与部分研究者认为邮发合一之后发行费用有了下降的论述有出入。如顾联瑜:《报刊“邮发合一”是符合社会主义中国国情的正确方针》第8~9页,《现代邮政》1990年第1期
[30]《华东实行邮发合一以来的概况的报告》,上海市档案馆,1950年[B35-2-31]:8
[31]《上海各报发行数量统计表》,上海市档案馆,1950:[A22-2-11]:7
[32]《中宣部关于报纸实行企业化经营情况的通报》,1950年9月。《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中卷第20~21页,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
[33]《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关于省市区新闻机关员额暂行编制的决定》,《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中卷第74页,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
[34]《关于〈大公报〉公私合营问题商定的要点备忘录》,1950年6月26日。上海市档案馆,1950年:[B35-2-108-13]:23-24
[35]《七月二十五日第二次会议进行》上海市档案馆,1950年:[B35-2-108-14]:44-45.
[36]《上海市新闻出版处姚溱关于〈大公报〉馆在整编过程中存在问题请新协党组查处的函》。上海市档案馆1950年:[B35-2-108-7]:9
[37]《关于整编协议书》,上海市档案馆,1950年:[B35-2-108-5]:5
[38][61]《中央人民政府邮电部新闻总署关于邮电局发行报纸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上册,第294~295页,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
[39]《会计制度也需要进行改革,以适应邮发合一制度》,上海市档案馆,1950年:[B35-2-31]:9
[40]上海地方志网站,http://www.shtong.gov.cn/node2/node2245/node4522/node5500/index.htmlEB/OL[2012-10-02].
[41]解放日报报史办公室:《解放日报、新闻日报报史资料(内部资料)》第二辑第193页,1993年;另一说法认为该印刷工会成立于当年10月23日。马光仁:《上海当代新闻史》,第794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2]在1950年2月邮电部与新闻总署关于报纸发行的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邮电局可以发展私人发行力量,包括代销处、报童等开展发行工作。《中央人民政府邮电部新闻总署关于邮电局发行报纸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中卷第33页,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
[44]陈虞孙来自《解放日报》,其本身即是报人,解放之前即与诸多民间报人来往密切。由这样的人担任此党的中层组织负责人,既可以忠实贯彻党的意志,又熟悉人事情况,易于工作的展开。新闻协会党组是以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上海分会这一群众性的行业组织为载体设立的。新协党组成立于1950年7月,由10名党员负责干部组成,主要来自各非公营报社。另外,解放日报社、市委宣传部以及市政府新闻出版处均有人员参加。该党组受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直接领导。新闻协会党组是中共在建国初年,为了在尚未设立党组织的私营报纸中间开展工作而设立的党组织,负责私营报纸的人事整编、公私合营和思想改造等活动,其存在的时间并不长久,应被视作一个新闻制度变革时期的过渡型党组织。关于新闻协会党组的研究,请参张济顺:《1949年前后的执政党与上海报界》,《中共党史研究》, 2009年第11期;
[45]马光仁:《上海当代新闻史》第798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6]魏克明时任解放日报编辑委员会委员,后曾担任《解放日报》副总编辑、总编辑,新闻日报社副社长,中共上海市委政治研究室主任,《解放日报》顾问。
[48]此处原文无法辨认。
[49]《上海文化新闻统一服务社简则(草案)》上海档案馆,1951年:[B35-2-79]:7.
[50]此处及一下几处原文作“叶务”,疑为“业务”。
[51]此处原文无法辨别。
[52][54][60][6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新闻服务社情况的资料》,上海市档案馆,1951:[B35-2-79-9]:1.
[55]据后来到达台湾的原来上海新闻报纸工作人员的回忆,“过去在上海、天津等大城市,当地报纸的发行几乎完全操纵在大报贩的手中。他们控制了一群小报贩,各自划成‘势力范围’,以六折或七折批价向报纸批购报纸,再以八折或九折的批价,转批给手下的小报贩,代他们去派报……”叶言都:《邮发合一:中共建国后报业发行的变局(1949~1954)》第52页,《台大历史学报》2008年第42期
[56][57][58][59]《关于今后巩固邮发合一大力开展报纸发行国内发行工作的计划和要求》上海市档案馆,1950年:[B35-2-31]:9-11
[62]《处理梅焕藻来信与中央宣传部的往来文书》,上海市档案馆,1953年:[A22-2-114]:19-26.
[64]黄旦、詹佳如:《同人、帮派与中国同人报:《时务报》纷争的报刊史意义》,《学术月刊》2009年第4期
[65]见邹谠对二十世纪中国政治的探讨,他认为引起中国革命的原因是全面的危机,所以革命一开始就带有全能政治的因素。邹谠:《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从宏观历史与微观行动角度看》第23页,牛津大学出社2012年版
[66]YuezhiZhao. “From Commercialization to Conglomerati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Chinese Press within the Orbit of the Party State”Journal of Communication50 (2)2000.
  
作者贺碧霄系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新闻系讲师;傅鑫鑫系上海文汇报要闻部编辑。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建国初年上海私营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2CXW0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第51批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建国初期上海私营报业组织改造(1949-1952):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2012M511856)研究成果;2012年度广东省教育厅育苗工程项目(人文社科类)《建国初年的新闻范式更替——以上海私营报业改造为中心的考察》(2012WYM-009)支持。
  
  
  
  
主管单位: 上海报业集团
主办单位: 上海报业集团      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