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
下一期
目录
  • 23页
  • 24页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下一篇
反对利益交换 坚守新闻真实
——我采制舆论监督报道的一点体会
□陆兰婷
  说实话,讲真话,用事实说话,是新闻媒体的基本伦理,也是新闻记者的立身之本。在网络时代、利益多元化的今天,记者除了要敬畏自己的专业职责外,还要在利益交换面前坚守记者从业底线,这样才能公正、客观、全面地报道新闻。
  
一、坚守职业的光荣与梦想,在利益面前保持节操
  在采访中“利益交换”大多是有偿新闻,但是摆在我面前的利益交换就是“有偿不闻”,因为我是专门从事舆论监督报道的记者。有很多单位为了让记者不要报道他们的负面新闻,会想方设法让你有偿不闻。如果记者在接受“好处”后,在新闻事件面前“沉默”的话,当然违背了职业道德,但是要真正抵制“有偿不闻”,往往比抵制“有偿新闻”还要难。为什么难?不全是记者贪图这些小利,而是有太多的人为因素。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在有些场合中会很难“混”、甚至会得罪很多人。根据我的从业经验,现在让记者“封口”有几种形式:
  1.用友情封口
  当我去某些地方采访,在采访中,被采访对象就会说认识你们电台的某某,有的还是领导。有时候,采访完还没回到电台,各种电话就打过来了,有好朋友的,有同事的,有同行的,甚至还有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的电话。这些电话通常都有暗示,比如说过几天我们聚一聚等等。虽然在我看来这些暗示是对记者职业的一种羞辱,但也有不少记者似乎挺享受的,甚至有个别记者自觉担当企业的代理人,或者负面新闻的“保镖”,专门替人摆平负面新闻。对于这些电话,我已经习以为常,不能硬生生地回绝,只好嗯嗯啊啊,打个马虎眼,否则很得罪人的。同时,多年的采访经验也让我积累了几招回绝的办法,基本管用。比如告诉对方,这个题目是领导在编后会上定下来的,不可能不报道,否则不好交代;再比如说稿子已经写好,已经进了我们的发稿系统,无法撤稿;又比如回复对方,今天如果把稿子撤掉,明天我们早新闻节目中舆论监督栏目报道要开天窗,所以不能撤稿。
  2.用金钱封口
  被批评单位通过熟人介绍,甚至自己直接上门“求见”的情况也经常遇到,不能做到婉言谢绝的也只好接待。
  很多被批评单位告诉我说,见面只是为了说明情况。这种情况下,为了使报道不出现瑕疵,必须见面、必须接待,应该听听他们的解释,而且也许真的还有情况没有采访到。但是,见面地点我一般安排在电台的会议室,再请部门领导同时作陪。有的被批评单位,通过朋友、熟人介绍,以说明情况为由要请客吃饭,如果不答应会得罪人,我就退一步,改为喝茶,同时提出地点得由我定。我一般都会把对方请到我们上海文广大厦一楼的咖啡厅,我请客。这样很奏效,不仅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在朋友、同事面前交代得过去,报道也能照样播出。比如2013年上半年我曾经暗访了某人寿保险产品虚假宣传的推荐会,我自己花2万元买这个产品。按照保监会的规定,在保单生效前的犹豫期可以无理由退保,但被拒绝。这组批评报道我一共采写了3篇,当第一篇报道播出后,这家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老总不知道从哪里得知我的手机号码,说要与我见面,吃饭,最后我把她请到了我们文广集团大厦的咖啡厅。她问我是否还有后续报道,我的回答模棱两可,表示还要看播出后的社会效果和你们整改的态度。为什么不明说还有后续报道?我是怕她再去找熟人。当第二篇稿子播出后,这位女老总又来了,还是在我们楼下的咖啡厅,还是我请客,我还是非常热情地接待了她。临走时,他们公司办公室主任硬要往我口袋里塞东西,我说我们这里全是摄像头,谢谢你,但你千万不要害我,否则我的饭碗就没了。这种接待方式很有效果,因此有人上门打招呼我都在这个咖啡厅里热情招待,有的中午来想请我出去吃饭,我也是在这个咖啡厅里用披萨、咖啡等招待他们。
  3.用暴力封口
  在采访中,有些当事人为了达到让我撤稿的目的不仅用“有偿不闻”的办法,甚至还会采取恐吓的手段。有声称断我手脚的,有吵到我家门口要伤害我家人的。尽管当时有点害怕,但稿子该播出的还是播出了。比如我在采访上海市松江区某别墅业主搭建违法建筑时,遭到了该业主亲戚的恐吓。他说:这个新闻你必须得撤,否则的话可能会很麻烦,因为住在这个别墅的都不是普通人,他们认识很多领导,和当地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喝过酒。他还说,这些人都非常野蛮,都不好惹,要找我太容易了。他还让我自己掂量掂量这个事情的严重性。
  当时我把他说的话都录了音,第二天在节目中全播了出去。转天我再去采访这个别墅的业主——一位房地产企业老板时,他马上变了一个嘴脸,一再给我道歉,希望我不要继续追踪报道,还表示要和我交朋友,约我吃饭。这些当然也被我客气地拒绝了。最后,三篇系列报道一篇也不少:第一篇是违法搭建,第二篇是恐吓记者,第三篇是政府采取行动。
  要彻底杜绝“有偿不闻”,除了要有职业的操守外,在采访和写稿中还要做好保密工作,避免被人打招呼而使稿子胎死腹中。第一,采访时尽量让对方放松警惕,以至于忘记打招呼。第二,必要时办公室要保密,不要让有些记者向被曝光单位通风报信,出现通过各种渠道打招呼的尴尬局面。第三,由于我们集团是广告和采编两条线,不需要记者拉广告,更没有报纸的发行任务,所以我在报道负面新闻时没有情面上的顾忌。只要事实准确,导向没有问题,该报道的还是要报道。
  
二、把新闻真实当作自己的灵魂和生命
  广播电台作为传统媒体,几十年来一直保持着严格的三级审稿制度,完全杜撰虚假新闻的可能性不大,但是由于个别记者采访不深入,或者因为记者不懂专业,有可能造成部分事实失实的报道。由于上海电台990早新闻和东广早新闻在上海市民中享有很高的威望,报道一旦失实,不仅会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也将失去公众对我们电台的信任。尤其是在新媒体时代,传统媒体的报道一经网络迅速传播,危害更大。所以我在报道中坚持做到事事有出处、件件无出入,一是一、二是二,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不片面,有根有据。无论是人名、职务、单位名称,还是数字、情节,都要一一核实清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舆论监督的真实性,维护舆论监督的尊严,也才能真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2011年我获得中国新闻二等奖的作品《骗子的自白》,把自己与电信诈骗分子周旋时的对话制作了录音报道,没有白描、没有虚构,全部都是对白,真实、生动有悬念。2013年获得中国新闻三等奖的作品《国家真的有7800万的糖尿病专项补贴吗?》,我以代老母亲听课的形式暗访了这个假冒保健品推销会现场,跟踪了好几天。为了参加所谓的免费体检活动,我还把90岁的老母亲用轮椅推到医院验血,最终把推销假冒保健品的过程全部做了录音,后来制作了三篇系列报道,不掺任何水分。
  如今,大量新闻线索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传入各家媒体,为了竞争,有些记者会不仔细辨别报料内容,抢发稿件,以达到哗众取宠、耸人听闻的目的,这样很可能导致报道失实。我认为,作为记者,新闻事件发生后,首先应该奔赴现场,在确保新闻真实性的前提下,客观地把所了解到的事实记录下来,如实地报道给广大公众。
  例如,有听众反映,上海有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将病人盖过的脏被子不经洗涤和消毒,再给其他病人盖,甚至将死人盖过的被子也给其他病人盖。来投诉的病人家属说,这些脏被子都是扔在抢救室边上停尸间的地上,到了晚上,护士就是从这个停尸间地上直接拿被子盖在病人身上的。根据我的经验判断:这个投诉应该不会有假。但是为了确保事实准确,我在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根据病人家属的描绘,找到了那个停尸间。周围没有一个人,门是关着的,我壮着胆子推开那扇门,门没锁,一推开门,就看见里面停了一具尸体,已经用裹尸袋包好了,放在床上。为了找地上的脏被子,我硬着头皮走了进去,果然看到墙角下地上有一堆脏被子,看完我马上就逃出来,站在外面昏暗的走廊里,紧张得不行。但是我没有离开,一直守在这个停尸间门口,直到尸体被拉走,再推进来一个活人,由护工给他擦身,然后看见护工顺手在地上捡起脏被子直接就盖在这个病人身上为止。尽管听众反映医院把死人盖过的被子直接给活人盖,但是我采访时没有看到,而只看到护工从停尸间地上拿起脏被子盖在病人身上,所以我在报道这起事件时,没有耸人听闻地采用这种说法,而是把标题写成《荒诞:医院的脏被子不经洗涤循环使用》。但是这篇报道被新浪网转载后,标题被篡改了,改成了《××医院盖尸体的被子不经处理就重复使用》。听到广播后这家医院没找我,但是看到新浪的转载后医院找到了电台,对标题提出了异议。于是我给他们看了我稿件原文的标题,客观真实,医院口服心服,没有任何后遗症。这是2009年12月18日报道的,4年多过去了,如今在网上搜索,这则新闻还能搜到,而且还有几家网站转载。所以在网络时代、新媒体时代,尤其现在到了自媒体时代,对新闻真实性的把握要更加谨慎。
  
三、养成扎实的采访作风,避免粗枝大叶,浅尝辄止
  在多年的采访工作中,我始终坚持跑现场,不管大事小事都要跑,哪怕是农村村民反映河道被养猪场的粪便污染,我也要到养猪场看个究竟。采访违法搭建时,最好看看原来的竣工图,这样才能了解到违建的详细情况,以便描述准确。居民反映家中屋顶漏水,一定要到这户居民家中看一看漏水的程度,在必要时还要爬上屋顶了解情况。所以我在20多年的舆论监督报道中,没有一篇报道因为事实有误而产生纠纷,也没有因为导向错误而出现问题。始终保持在新闻事件发生时冲锋陷阵,在利益纠葛面前软硬不吃;维护新闻真实,坚守职业道德,不辜负自己从事的职业,不辜负听众对我们的信任。■
  
  作者系上海广播电视台广播新闻中心首席记者、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
  
  
  
  
  
  
  
主管单位: 上海报业集团
主办单位: 上海报业集团      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