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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从业者的职业意识
——“中国网络新闻从业者生存状况调查报告”之二
□周葆华 龚萌菡 寇志红
  【本文提要】 本文基于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抽样问卷调查(N=1631),描述和分析当前中国网络新闻从业者的职业意识。调查发现:网络新闻从业者已普遍认为自己是“新闻从业者”的有机组成部分;他们认为传媒最重要的功能是“信息传播”;他们心目中最接近“理想媒体”的是凤凰卫视和《南方周末》,典范的新闻工作者是白岩松;他们对新闻职业伦理具备较高的认同态度,同时也感知到目前有悖新闻伦理的行为在现实中并不罕见。研究发现,三类新闻网站的从业者在基本职业理念趋于一致的同时,在传媒功能认知、媒体范例评价、伦理价值观等问题上存在一定的差异。研究最后对这些发现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 新闻网站 新闻从业者 传媒功能 媒体范例 职业认同 新闻伦理 
  【中图分类号】 G214
  网络新闻从业者如何看待自己的职业?如何理解传媒的功能并评价网站的表现?他们心目中的理想媒体和典范性的新闻工作者是哪些?他们又将如何看待专业伦理?我们进行的“中国网络新闻从业者生存状况调查”参照以往对于传统媒体新闻从业者的调查设计并加以改进①,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在上一篇报告中介绍了我国网络新闻从业者的基本构成与工作状况的基础上②,本文将从传媒功能认知、网站表现评价、媒体范例与从业楷模、职业认同和职业伦理五个方面来描述和分析该群体的职业意识。
  
一、 传媒功能认知
  本次调查请全国网络新闻从业受访者以十级量表(1=非常不重要,10=非常重要)衡量14项不同传媒功能的重要性,结果显示(见表1):受访者对问卷中给出的所有传媒功能评价都显著超过6(均值=8.01)。换言之,这些都被认为是较为重要的功能。其中,受访的全国网络新闻从业者认为,最重要的传媒功能是“迅速地为大众提供新的信息”(均值=9.13),其次是“依据事实报道新近发生的事实”(均值=9.09),第三是“对复杂的问题提供分析与解释”(均值8.48),第四是“帮助民众实行舆论监督”(均值=8.41),第五是“引导舆论”(均值=8.34)。相对而言,网络新闻从业者对“质疑并批评企业的言行”、“质疑并批评社会团体的言行”、“质疑并批评政府官员的言行”这三项功能的评价较低(均值在6.67~6.84之间)。对比以往关于中国传统媒体新闻从业者的实证调查结果③,不难发现,两个群体都最为强调新闻媒体的“信息传播”功能,其次是“分析解释”和“鼓吹民意”功能,而较为不强调“对立”功能。
  与此同时,我们比较了三类不同的新闻网站从业者对媒体功能重要性的评价。经统计检验后发现④:他们在新闻媒体的“信息传播”(包含“迅速地为大众提供新的信息”和“依据事实报道新近发生的事件”两个题项)和“提供娱乐”(“为民众提供娱乐和休闲”)两个功能重要性的评价上没有显著的差异,但在其他功能上存在差异。差异主要体现在中央和地方新闻网站与商业新闻网站从业者之间:在“宣传引导”(“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舆论”)、“鼓吹民意”(“成为民众喉舌”、“帮助民众实行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改革”)、 “对形成中的公共政策展开讨论”、以及“质疑并批评社会团体的言行”等功能上,中央和地方新闻网站的从业者相较于商业网站的从业者都更为看重。在两项“对立”功能上(“质疑并批评政府官员的言行”、“质疑并批评企业的言行”),中央新闻网站从业者相比商业网站从业者更加看重;而在“对复杂的问题提供分析与解释”和“提高民众的文化与知识水平”两项功能上,地方新闻从业者相比商业网站从业者更加看重。
  以上重要性认知评分“此消彼长”的关系反映到排序上,形成两点值得注意的结果:第一,由于商业新闻网站从业者对娱乐功能的重要性程度评分与其他两类网站从业者一致,但在其余功能的评分上显著更低,使得娱乐功能成为商业新闻网站从业者第四重视的功能,而该功能在中央和地方新闻网站从业者认知中仅分列14项功能的第11和第9位;第二,“宣传引导”功能在中央和地方两类新闻网站从业者的认知中排序较高,尤其对地方新闻网站从业者而言,是他们除了“信息传播”功能之外最为看重的传媒功能,但对商业网站从业者而言,排序则仅高于“对立”功能。

二、网站表现评价
  针对传媒应当承载的这些功能,本调查发现:网络新闻从业者认为目前新闻网站在“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这方面做得最为充分(均值=4.32);其次是“及时、准确地传播新闻信息”(均值=4.13);接下来由高到低依次是“提供文化休闲与娱乐”(均值=3.97)、“对公共政策和社会问题做出解释”(均值=3.87),“为民立言、反映百姓呼声”(均值=3.53)。相对而言,网络新闻从业者对目前网站在“批评监督政府和利益团体”方面的表现评价较低(均值=3.18)(表2 表2见本期第58页)。
  比较三类新闻网站的从业者评价后发现:商业新闻网站从业者对目前网站在“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方面表现的评价不如另两类网站,但在另三项功能发挥上的表现则评价更高——包括“及时、准确地传播新闻信息”、“提供文化休闲与娱乐”以及“批评监督政府和利益团体”。
  
三、媒体范例与从业楷模
  新闻从业者对不同的媒体及其从业者表现出的不同态度,是其所遵循的“新闻范式”(journalistic paradigm)的重要体现。为此,本研究调查了网络新闻从业者心目中的媒体范例和从业楷模。对前者的测量方式是请被访者用五级量表衡量一组媒体与他们心目中“理想的新闻媒体”的距离(1=很近,5=很远)。结果发现(见表3):中国网络新闻从业者心目中距离“理想媒体”最接近的是凤凰卫视(均值=3.79),其次是《南方周末》(均值=3.70),第三是英国广播公司(BBC)和美国《纽约时报》(均值均为3.53);随后依次是《财经》杂志和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最后是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和《环球时报》。
  就三类新闻网站的从业者比较而言:第一,中央和地方新闻网站的从业者对凤凰卫视和《财经》杂志的评价显著高于商业网站从业者;第二,商业新闻网站从业者对三家外国媒体(BBC、CNN和《纽约时报》)的评价显著高于地方新闻网站从业者,中央新闻网站从业者对BBC和CNN的评价也显著高于地方新闻网站从业者;第三,商业新闻网站从业者对《人民日报》《环球时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的评价明显更低,且均显著低于五级量表的中值3。由此带来排序上的差异是:中央和地方新闻网站心目中的理想媒体前两位均为凤凰卫视和《南方周末》,且前五名中包括了中央电视台和新华社;而商业新闻网站从业者心目中最接近理想媒体的是BBC和《纽约时报》,且前五名中不包含中央电视台或新华社等。
  对从业楷模的测量,本研究采用“提名法”——请被访者填写自己心目中的“典范新闻工作者”。结果发现:受全国网络新闻从业者提名最多的典范新闻从业者是白岩松(提名比例为23.5%),第二是范长江(11.3%),第三是柴静(6.7%),随后包括闾丘露薇(3.4%)、陈彤(3.4%)、普利策(3.3%)、邹韬奋(2.4%)、崔永元(2.3%)、法拉奇(1.7%)、邵飘萍(1.7%)等(表4 表4见本期第59页)。

四、职业认同
  首先,就网络新闻从业者多大程度上属于新闻工作者这一问题,受访者对“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新闻从业者’”这一说法,有较高的认同度(均值=3.82),其中地方新闻网站的网络新闻从业者认同度最高(均值=4.03),商业新闻网站的从业者认同度最低(均值=3.52) (表5 表5见本期第59页)。
  而对于外界(包括传统媒体、网站同行及社会公众)是否将自己视为“新闻工作者”这一问题,也倾向于不赞同这些群体会不认为网络新闻从业者是“新闻工作者”,不同类型的网站从业者对此也没有显著的态度差异。由此可见,网络新闻从业者已经将自己视为“新闻从业者”群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且认为社会和同行也已普遍接受了这一看法。
  同时,调查请受访者以10分制来评价网站编辑记者这一职业的社会地位(1=很低,10=很高)。结果显示(表6 表6见本期第59页):受访者对这一问题的评价均值为5.17,三类网站从业者之间并无显著差异。说明就网络新闻从业者自身的认知来看,目前该职业的社会地位处于中等水平。
  目前,我国大部分新闻网站还没有独立的采访报道权。调查请受访者用五级量表(1=非常不应该,5=非常应该),来表达对于“你认为新闻网站是否应该拥有自己的记者进行独立的采访报道”这一问题的态度。结果显示:在这一问题上,全国网络新闻从业者均有较为强烈的认同态度,总体均值为4.63,其中地方和中央新闻网站的从业者对这一意愿的迫切程度高于商业新闻网站的从业者(表7 表7见本期第59页)。

五、职业伦理
  本次调查罗列了9项与新闻职业伦理有关的说法,请全国网络新闻从业者以五级量表(1=非常不同意,5=非常同意)来评价两个问题——第一,他们对这些行为的认同程度;第二,这些现象在网络新闻界的普遍程度。
  调查结果显示(表8 表8见本期第60页):网络新闻工作者对有关职业伦理的这一系列行为的认同程度普遍较低,均值都显著低于五级量表的中值3。其中,网络新闻从业者最不能接受的是“接受被报道者的现金馈赠”(均值=1.65),其次是“在企业兼职”(均值=1.82),第三是“为企业担任公关工作”(均值=1.84);相对而言,他们对“为自己的机构联系广告业务或赞助”、“接受被报道单位或个人的招待用餐”、以及“主动淡化不利于广告客户的新闻”的接受度略高(均值>2)。就三类网站从业者比较而言:在“为自己的机构联系广告业务或赞助”、“主动淡化不利于广告客户的新闻”、“在政府部门兼职”以及“接受被报道者的现金馈赠”这四项行为上,地方新闻网站从业者的接受度均相对最高,而除“主动淡化不利于广告客户的新闻”外,商业网站从业者对这些行为的接受度均相对最低。
  与此同时,受访者表示这些现象在网络新闻界存在一定的普遍性(表9 表9见本期第60页)。其中,网络新闻从业者认为 “接受被报道单位或个人的招待用餐” 最为普遍(均值=3.10),其次是“主动淡化不利于重要广告客户的新闻”(均值=3.05),第三是“为自己的机构联系广告业务或赞助”(均值=2.92),相对而言兼职较不普遍。在三类新闻网站从业者中,中央和地方新闻网站从业者所感知到的“主动淡化不利于广告客户的新闻”、“联系广告”、“现金馈赠”均显著高于商业网站的新闻从业者,中央新闻网站比其他两类网站从业者都更多感受到“招待用餐”的普遍,地方新闻网站则相对商业网站从业者更多感知“政府兼职”的普遍。
  将这两道关于伦理的问题结合起来分析,我们会看到一组有趣的关系(图1 图1见本期第61页):基本上这九项行为可分为三组——其中“联系广告”、“招待用餐”和“淡化不利”是网络新闻从业者接受度相对较高、同时其感知又最为普遍的行为;“政府兼职”与“企业兼职”从业者的接受度最低,同时其在实际工作中也最少发生;而“企业公关”、“免费旅游”、“礼品礼券”与“现金馈赠”这四项行为虽然较不被网络新闻从业者接受,但其被感知到的普遍性却相对较高,尤其是“现金馈赠”,其接受程度在所有行为中最低(均值=1.65),但其被感知到的普遍程度却位居中游(均值=2.55)。

六、小结
  本文在新媒体环境下,运用全国性大规模抽样调查方法,实证地考察中国网络新闻从业者的职业意识,现将主要发现总结如下:
  第一,网络新闻从业者职业意识的基本特征:
  首先,就职业认同来看,中国网络新闻从业者已经普遍认为自己属于“新闻从业者”群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且认为同行和社会也已接受了这一看法,这也构成讨论网络新闻从业者专业意识和职业共同体的认知基础,与此同时,从业者对自己行业社会地位的评价仅处于社会中等水平;
  其次,就传媒功能认知来看,中国网络新闻从业者认为传媒最重要的功能是“信息传播”,随后包括“分析解释”、“鼓吹民意”等,而较为不强调传媒的“对立”功能,他们认为目前中国的新闻网站在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等方面做得比较足够,但在批评监督方面则需要加强;
  第三,中国网络新闻从业者心目中最接近“理想媒体”的是凤凰卫视和《南方周末》,随后包括英国BBC、美国《纽约时报》等国际主流媒体,而较少国内“主流媒体”的身影,他们最推崇的典范新闻工作者是中央电视台的白岩松;
  最后,在新闻伦理方面,中国网络新闻从业者对有悖新闻伦理的接受免费馈赠、去政府或企业兼职等行为都表现出较低的接受度,体现出该群体具有较为明确的伦理价值观,但与此同时,他们又坦承目前感知到这些行为在现实中并不罕见,显示了新闻伦理的态度与认知之间存在相当程度的断裂。
  第二,不同类型新闻网站从业者职业意识的异同:
  一方面,无论来自哪种类型的网站,中国网络新闻从业者普遍具有较高的职业认同和中等的地位感知、普遍认为新闻网站应当拥有自己的采访权,所认为的传媒最重要的功能皆为“信息传播”,都具有较高的新闻伦理价值观;
  但另一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首先,就传媒功能来看,中央和地方两类新闻网站的从业者相对更为强调传媒的“宣传引导”功能,而商业网站的新闻从业者相对更看重传媒的娱乐功能;其次,中央和地方新闻网站的从业者心目中最接近“理想媒体”的前五位除了凤凰卫视和《南方周末》外,还包括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中央媒体,而商业新闻网站从业者心目中最接近“理想媒体”的均为海外媒体——前两位是BBC和《纽约时报》;再次,对于有违新闻职业伦理的行为,尽管网络新闻从业者普遍接受程度较低,但比较而言,地方新闻网站从业者的容忍度相对较高,而商业网站从业者的容忍度则最低,反映在这些行为实际普遍性的判断上,中央和地方新闻网站从业者所感知到的普遍程度也较商业网站从业者为高。这些差异,既反映了三类新闻网站在目前中国新闻网站生态、乃至整体新闻生态中的不同位置,也折射出所有权、管理体制、运行方式及组织文化的不同影响。
  第三,基于上述发现的思考与讨论:
  首先,本研究发现中国网络新闻从业者最看重传媒的信息传播功能,但另一方面,目前绝大多数新闻网站尚不拥有自己的采访权,因此网络新闻工作主要以信息的整合、编辑与传播为主,这也是网络新闻从业者普遍希望拥有自己独立采访权的基本背景,如何更大程度地调动网络新闻从业者的积极性、主动性,最大程度地发挥新闻网站的信息传播功能,是否应当准许新闻网站普遍拥有独立采访权,应当成为中国网络新闻发展中亟待讨论的一个重要议题;
  其次,中国网络新闻从业者群体总数近300万,他们应当拥有自己的行业楷模。但本次调查发现,他们所列举的典范新闻从业者,除陈彤一位外,均仍来自传统媒体,这既与新闻行业发展的不同时长和传统有关,也与上述网络新闻的生产模式以编辑为主有关,无论如何,应当创造条件促进与鼓励网络新闻从业者群体中产生自己的明星编辑、甚至明星记者;
  最后,本研究对新闻职业伦理的调查一方面印证了以往研究关于中国新闻从业者职业伦理态度与认知之间的差距,另一方面也为如何提升该群体的伦理意识与规范提供了启示——对于其中的一部分伦理行为(包括“联系广告”、“招待用餐”和“淡化不利”),由于其容忍度相对较高,有必要强化从业者对这些行为有悖伦理的基本价值认知,而对另一些行为(包括“企业公关”、“免费旅游”、“礼品礼券”和“现金馈赠”),由于其接受度很低而普遍性较高,应当主要考虑如何促进这些已被接受的伦理准则能够“落地”,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得以是践行。因为专业伦理的普遍认同和切实实施,是一个行业健康发展、并赢得社会尊重的基石。
  作者周葆华系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新媒体传播专业硕士项目主任,龚萌菡系复旦大学新闻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寇志红系东方网品牌公关部总监。本文为国家社科项目“社会化媒体对转型期中国社会舆论的影响研究”〈项目编号:13CXW021〉的阶段性成果。感谢课题组其他成员许吴彬、姚琳琳、谢欣阳、陆余恬、吕舒宁等对本文写作的帮助。
  
注释:
①罗文辉、陈韬文:《变迁中的大陆、香港、台湾新闻人员》,台湾巨流图书公司2004年版
 潘忠党、陈韬文:《从媒体范例评价看中国大陆新闻改革中的范式转变》,《新闻学研究》(台湾)2004年第78期
②周葆华、谢欣阳、寇志红,《网络新闻从业者的基本构成与工作状况》,《新闻记者》2014年第1期,有关本次调查的背景介绍与方法设计等,也可参见此文。
③参见注释1所引罗文辉、陈韬文一书第186页的调查结果。
④统计检验方式为单因素方差分析(One-Way ANOVA),并采用Bonferroni方法进行多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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