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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新闻须以人为本抚慰民心
——以浙江余姚水灾报道为分析对象
□ 陈力丹 廖金英
  今年8月19日,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宣传思想工作的环境、对象、范围、方式发生了很多变化,思想宣传不能沿用过去的老一套陈旧模式,必须要进行宣传思想工作创新,重点要抓好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和基层工作创新。这番话不是随便说的,是针对着传媒工作积习已久的落后思维模式。
  现在传媒一遇到问题,各级宣传部门已经习惯性地沿用官本位的宣传套路下达通知,脱离群众,传播效果不好,甚至产生逆反效果。今年10月,因水灾报道沿用老旧模式引发的浙江余姚市群众的不满,甚至造成群体性事件,是较新的一个例子。这次事件为什么会发生?传媒在该事件中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今后在灾情报道中该怎么做?值得反思。
  
一、救灾宣传有悖以人为本理念
  2013年10月初,台风“菲特”带来暴雨,造成杭州、宁波、温州等城市大水,城市防洪排水功能难以抗对,宁波地区137万人泡在水中断粮、断饮用水三天,直接经济损失百亿元;其中余姚市7~9日70%以上城区被淹。这样突发的自然灾害,全国知悉的人不多,关注的人更少,因为媒体没有把它作为重大新闻处理。国庆长假后上班,人们看到的还是回顾黄金周堵车和九寨沟游客拥堵的分析性新闻,相当多的人不知道发生了这样重大的灾情。
  按照事实的轻重缓急编排新闻,这是传媒的日常工作。若是一般的趣味性新闻或孤立事件,编排不当属于技术性差误,但在这次东南沿海台风暴雨灾害的报道上,我国的传媒显然没有将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事项置于新闻报道的重点,这就是一个大问题。站在灾民的角度考虑,哪个不希望这个时候被传媒关注,进而得到及时救援?
  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有多种,除了政府相关部门重视不够、信息协调不力外,灾情发生地发出的信息很少、发出信息的侧重点不对等等,也是重要原因。
  关于这次台风暴雨,浙江本地传媒遵循的宣传思路无非就是,突出报道宁波、嘉兴等受灾严重地区的抗灾情况,充分报道党委政府抗灾救灾保民生的各项部署举措成效,充分报道干部群众和军警官兵奋力抗灾,社会各界共施援手的感人事迹和精神风貌。从字面上看似乎无可指责,但实质上仍是“灾害不是新闻,抗灾才是新闻;群众抗灾不是新闻,领导下指示才是新闻;灾害信息不重要,好人好事宣传才重要”的官本位“救灾报道”思路。这种思路没有把人民的生命和冷暖放在第一位,而把政绩、宣传当作了追求的目的本身。
  持续的大暴雨不同于地震,地震发生在瞬间,随后的救灾可以较快组织起来,这时无组织的群众救援可能会出现混乱;而台风造成的持续多天的暴雨灾害则不同,它每时每刻都在不断造成新的险情,这时最重要是灾情信息传播的畅通,不及时报道灾情意味着更大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
  就余姚的状况而言,洪水导致停电,停电导致通讯中断,连110都打不通,信息不通和道路不通,导致断粮、断饮用水,超市食品被抢购一空。在大部分地区被大水淹没的情形下,虽然各级政府部门已经努力组织了救援,但车开不出,人进不去,救援的成效是有限的。当地群众在没有得到救援的情况下,集中民智民力,竹排、橡皮筏、洗衣盆、车轮胎、泡沫板一齐上,依靠自制的各式水上载体出行。一家饭店老板为路人免费送出上万份盒饭。一位来自慈溪的“海归”徐先生,驾驶着他个人的价值500万的重型卡车,十多个小时中将100多名被困灾民转移到安全地点。这些灾情信息及自救、救援信息,传媒做了报道,是应该肯定的一面。
  
二、“寒蝉效应”可能阻碍灾害信息的正常传播
  余姚的救灾由于持续暴雨难以展开,救灾的事情没做多少,倒是在“抓谣言”方面功绩显著。央视新闻10月8日下午就报道称,余姚市受灾严重的陆埠镇洪水基本消退。当然,这个信息来自浙江的报道。接着余姚市新闻办在10月9日宣布,张某某(女)、唐某某(女)在网上散布陆埠水库倒塌,造成40多人死亡等不实信息,分别行政拘留5天和3天。省里相关部门的微博对此加以赞扬:“在全省党员群众众志成城,合力救灾之之际,造谣者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对网络造谣传谣者,该出手时就出手,决不手软。”
  在断电、断路和电话、手机不通的情况下,要求灾害信息完全真实准确,是不可能的。广州一家报纸就此评价道:“多难兴邦”的前提是,政府完善应急机制,提升社会自组织救援能力。可今日水漫余姚,超市食品被抢购一空,当地政府却还在抓造谣者,导致很多网友担忧“转谣500次”被抓,灾情因此传不出去。此时亟望当地政府克服的是维稳心态与信息洁癖。北京一家报纸写道:很多网民都说,现在不敢转发灾情或求援信息,唯恐惹祸上身。网络已是救灾重要通道,要规范,但千万别给堵上。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10月14日发布的“一周舆情”《大V退场,余姚水灾成“信息孤岛”》称:“监测发现,对比今年芦山地震和去年北京7·21暴雨,新浪微博中‘余姚大水’的信息量为17万条,远低于‘芦山地震’的499万条和‘北京7·21暴雨’的61万条,同样,在抽取‘芦山地震’中表现活跃的50位意见领袖的微博,在此次余姚水灾中‘转发表示关注’的有27位,‘发表评论’的仅只有16位……此次‘余姚大水’中信息的缺失使得各方观点无法实现舆论的充分碰撞,媒体的误读和网民的批评在救灾初期逐渐占据舆论上游,特别是网络大V减少了对余姚信息关注,网络信息自净能力下降,外加余姚官方媒体针对信息报道的滞后,使得舆论环境更加险恶”。
  
三、宁波电视台采访车被围堵说明了什么
  基于上面已经发生的宣传指导思想的偏差和抓谣言造成的寒蝉效应,10月11日晚间,宁波电视台《看看看》栏目组的采访车开到余姚较高的地段进行现场直播。记者说道:“一些道路积水已退去,有些路段是趟着水进去的。今天和昨天不同的是,一是通讯在慢慢畅通,另外市民和车辆在慢慢开始有序的正常生活,一些市民家里也开始通电。”
  对此,在场的一些群众不满电视台记者在市中心报道余姚市洪水已退,认为是掩盖政府救灾不力,因此聚集在采访车周围,要求记者前往受灾严重的地区采访。此时,当局迅速出动12辆武装特警车赶来,保护记者和采访车撤离。这一举动激起灾民的愤怒,因为自发生水灾以来5天内不见警车救援,也没有看到政府的救灾车辆,而在采访车遭围攻后,当局却能够迅速出动这么多的武装特警车,于是爆发冲突。
  宁波电视台记者所讲述的确实是他们看到的眼下的情形,但是多数地区没有退水不是更应该述说吗?据新华网报道,直到17日,余姚市中心城区151个受淹小区的积水才基本消除。宁波电视台记者直播之时,余姚仍有70%城区被淹,道路瘫痪,停水停电,无通讯信号,无足够食品,就算不再降雨,洪水也需要2~3天才能退去。鉴于余姚从10月7日以来连降暴雨,七成区域被淹,救灾物资无法运送和发放,此时灾民的心情是焦虑和无助的,让更多的人知道受灾严重性才有助于稳定人心和解决问题。10月11日晚,余姚的群众之所以聚集在路口观看直播,很大程度上就是期望借由新闻传媒把灾情传播出去,从而得到救援。不料盼来的记者却未能顾及灾民感受,没有表达群众诉求,不是在现场呼吁社会救助,反而以偏概全,有粉饰太平之嫌,就难怪群众围堵采访车了。
  此事发生之后,10月15日上万市民聚集到余姚市政府广场前示威抗议,引发外媒的关注。对此亟需反思的是,难道这只是“别有用心”者的挑动?宣传部门和传媒应该怎样总结教训?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习近平提出的宣传方针,就在他提出这一方针之后,紧接着就指出:“光是做做样子、满足于完成任务很容易,但要真正产生影响、受到欢迎,难度是很大的,不下一番功夫肯定不行。要改进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主题宣传等,让群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这回宁波电视台的报道,不但没有产生共鸣,反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缘由便在于宣传工作层层在做样子,满足于完成任务,不考虑群众是否爱听爱看。
  余姚被淹,缘起于自然灾害,一大堆困难摆在眼前亟待解决,这就决定了传媒传递的新闻事实,要多反映困境,多报道灾情进展、群众生活必须品的供给、人员是否平安等信息,急群众之急,想群众所想,及时准确报道灾情,才能取得积极效果。相反,对现实的灾情不顾不报,片面报道甚至歪曲事实,即使内容全是“正面”信息,取得的也只会是负面效果。
  
四、救灾报道务必顾及群众的感受
  除了采取俯视的姿态进行报道外,并未站在大多数群众的立场传递信息,也是余姚水灾报道失误的原因。灾害报道的核心应该是受灾的群众。很多国家的传媒报道灾害,不约而同选择了这个思路。2011年3月,日本发生地震海啸加核泄漏,我国很多传媒赶赴日本采访,感受到了与我国不同的灾害报道理念。日本传媒有规范化的灾害报道手册,特别注重灾情报道、生活情报和平安情报的传播。传媒在相关灾情通报后会紧接着播放“行动指示情报”,重视有关食物、水等紧急生活用品和避难场所的供应信息;另外,传媒还不停播放家人是否平安的情报。总之,报道以灾民为中心。
  而我国的灾害报道一般以领导人和政府,而不是灾民为报道中心,重点报道政府如何开展救助等,没有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不仅自然灾害,其他突发性灾难事件的报道,也是如此。例如2013年6月,厦门一公交车起火发生群众重大伤亡,次日当地党报的主标题却是中央主要领导人批示,副标题第一行是中央副总理级领导批示,第二行是福建省级领导如何关注,第三行是厦门市级领导如何关注,第四行告知“有关情况正在深入调查”。死了几十个人这一最重要的事实,都没有出现在标题中!这真是灾难报道“官本位”做到极致的“典范”。
  从百度“新闻”引擎输入“余姚”,时间限定为10月7日至10月18日,共3.3万篇,都是关于余姚水灾的相关报道,数量不可谓不多。但随机抽取新闻报道进行文本分析后发现,这些报道基本上是见事不见人、见领导不见灾民,缺少真实可感的灾民形象。我们常说为群众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灾害报道中的“群众”却只是一些数据和抽象的概念,这样的报道把“群众”、“百姓”、“大爱”停留在字面上,不仅拉大了群众和党政机关的距离,也把一场苦难降格为一个冷冰冰的事件——我们在高处观看水灾,而不是与灾民一道切身感受水灾。
  习近平把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宣传姿态总结为以下几种表现:“有的居高临下,空洞说教,……有的存在模式化、套路化现象,……有的形式上轰轰烈烈、豪华艳丽,实效性不强。”这次水灾报道中的相当多的新闻,看起来充满了关注百姓、充满“大爱”,但基本是套话编织的,正是犯了习近平所批评的这些毛病。
  这样的灾情报道不仅无助于安抚受困群众,连基本的新闻价值判断都无从体现。即使有一些具有新闻价值的灾情报道,在写作角度选择上也带有典型的宣传姿态。如《宁波防汛防旱指挥部向余姚调运物资 首批已运抵》的新闻。文中提到“第一批物资已运抵余姚灾区,第二批物资已准备就绪,即将启运”,并表示足够10天之需。但是却没有任何相关物资发放地点、形式、结果等的报道。真正有价值的信息没有报道,充斥版面的只是官员和政府部门的工作汇报。这样居高临下的传播姿态,实际效果可想而知。
  在救灾不力的原因方面,传媒只从当地领导人角度强调天灾难以避免,而民众认为政府难辞其咎。台风“菲特”还没有登陆时,中央气象台就做过几次预报,都将级别定为台风红色预警(最高级别)。《人民日报》也从10月5日到7日连续对“菲特”登陆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报道。但是余姚当地市民10月8日才接到政府发出的预警短信,那时家中已经被淹了,民众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陷入洪水包围之中。以10月8日余姚市政府发布告全体市民书为分界点,8日之前市政府还没有投入救灾工作中,市民必须自救;8日之后,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市民仍然必须自救。
  可以与此相对照的是,9月末同样遭受强台风侵袭的广东汕尾,由于处置得当,就不像余姚此次这样地被动狼狈。
  传媒在灾情中宣传报道一些好人好事,具有正面鼓舞价值。但事实还包括另外一部分,如救灾迟缓没有效率、哄抬物价、外地人和本市人矛盾、垃圾污染、伤病得不到救治等等也是事实,却不见报道。从报道总体来看,地方传媒更倾向于报道前者,而后者则因违背“宣传口径”被当作负面消息过滤掉了,网友只能通过微博或网站跟帖的方式传递信息,经常是网站报道一则正面消息,网友在后面跟帖表达反对意见或描述与报道相反的所见所闻。凡此种种,我们的传媒不该深思吗?■
  (作者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
  
(本文有插图,详见本期第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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