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制”报道:一种新新闻叙述观
□王辰瑶
【本文提要】上世纪50年代以来的新闻报道,记者习惯于有意无意地将价值判断置于事实判断之上。而新世纪以来,中国新闻实践出现了转变倾向,记者在报道中有意识地抑制报道的情绪性和从事实中过度推导结论的冲动,体现出“节制”报道的新闻叙述观。这既来自复杂新闻生产环境对报道者的“倒逼”,也源于媒体人对事实复杂性的认识。其意义在于不仅能够促进不同群体间互相理解,也将保护新闻业自身在波诡云谲的时代浪潮中平稳健康地发展下去。
【关键词】节制 新闻叙述观念 孙志刚事件
【中图分类号】G210
新闻叙述观念的转变
中国新闻实践在1949年之后经历了重大的变化,尤以改革开放以来为巨。但正因为“新时期”带来了太多的新事物和新观念,人们在考察当代新闻史时很容易注意报道内容、报道立场的转变,而忽视一些对新闻实践来说更深层的变化,比如新闻叙述观念。正如当代语言学家克里斯蒂安·麦茨所说,叙述学的核心问题就是“理解人们是怎样理解的”,理解新闻报道对于当下事实之叙述方式的变化,本身也是在历史语境中把握新闻与时代关系的一条重要路径。
比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新闻的理想主义叙事与80年代新闻呈现的宏大激情叙事,从报道内容和价值观念上看有很大的不同,但从新闻叙述上看又有一脉相承的关联。大体上讲,前者突出社会主义新国家的伟大与优越,基调乐观、欢欣、积极;后者突出改革开放的势在必行,基调激越、磅礴、思辨。两者在新闻叙述上都是更注重对事实的意义开掘,而鲜少注意事实的呈现方式。五六十年代的新闻名篇大多有一个明确的“社会主义好”的主题框架,但事实的“日常性”往往无法与时代的主流逻辑完全契合。如脍炙人口的报道《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完美地表现了无产阶级的阶级友爱和共产主义大协作的主题,但多年后人们却发现被救的六十一位民工并非全是“阶级弟兄”,有一部分是地主富农出身。日常事实的琐细有时会构成对历史大叙事的顽强嘲笑,这对新闻人来说,不啻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的作者之一王石,一位令人尊敬的老新闻人,曾对一位新闻后辈坦言:这篇文章“是时代的产物,有局限”。①
同样,上世纪80年代的新闻名篇则多与改革开放这个风起云涌的时代彼此呼应。如一度风光的“深度报道”即重在“解”改革之“惑”、答时代之“疑”。尽管一些记者和研究者也不断强调,报道的观点只能来自事实本身,但作为一个新的报道品种,80年代深度报道身上的“亚哲学思辨”的意味是如此浓重,以至于磅礴恣睢、汪洋大气、纵横捭阖、高度跳跃带来畅快淋漓的感觉,成为对许多中青年记者的一大诱惑。“主题先行”的问题、观念先于事实的问题,甚至“事实不够,议论来凑”的问题都时有发生。
上世纪90年代重新启动的媒体改革则体现了另一种路径,它通过发现“生活”,拥抱“市场”,部分回避了以前的问题,开掘出新的局面。其对新闻叙述的影响在于,一方面大大拓宽了新闻的报道领域,将过去视为“无甚高论”的普通人生活、市井新闻、社会性新闻纳入常规报道领域,并根据受众市场的细分发展出大量的专业性新闻报道;另一方面,降低了新闻叙述的调门,改变过去教化意味浓重的宣传腔,主张平民化、亲切可读,与读者同气相求、情感与共。这两方面的变化深刻影响了新闻界的自我定位,但由于缺乏对既往历史的全面省视、缺乏对变化迅速的新闻业的清晰界定,新闻界的“主体意识”仍显不足,这导致了一些没有“定力”的表现,如迎合媚俗、热衷炒作、情绪化等,同样招致了批评。
无论是出于“政治正确”将事实编织进完美的意义链条,还是迎合市民心态对事实进行简单化,情绪化的道德判断,这两种新闻实践都缺乏对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明确认识,并有意无意地将价值判断置于事实判断之上。新闻业对时代的观照倾向于直接介入、直抒胸臆,力促其变,但这种新闻叙述的弱点在于自信有余自省不足、热情有余冷静不足、意图鲜明规范不足。因此它容易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新闻报道的立场、情感、倾向在短时间内变动过巨的情况,也容易在时代激情退却后让人指摘报道本身与事实真相的距离。它势必会影响到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影响新闻报道与时代的长久、稳定、良性互动关系的建立。
可以说,新世纪以来,在一些记者中出现的对有“节制”的新闻叙述观念的倡导,部分原因正是出于对上述情况的反思。这种新的新闻叙述观终于意识到:
1.事实真相往往复杂而破碎,致力于弄清楚“是什么”的事实判断是新闻实践的第一使命,而能做到这一点已相当不易。以往的新闻观念固然将“事实”视为新闻的第一性,但却对其实践难度认识不足,并未意识到口号与实际做到之间尚有巨大的鸿沟。
2.“应是什么”的价值判断对新闻实践也相当重要,但不能凌驾于事实判断之上。以往的新闻观念则时常流露用事实为手段来“说话”的意图,将“说话”而非“事实”本身置于新闻实践的中心。
3.新闻对“事实”的呈现是一种无可避免的对事实的重新解构与组织,理应对新闻的“叙述”手段怀抱一份敬畏、对报道与事实的关系更添一份警惕。以往新闻观念强调写作的精彩,却较少反思各种叙述手段的运用是否可能拉大报道与事实之间的距离。
4.新闻报道应有自己的行为边界,要在职业规范内推动社会进步,不要过分放大新闻界的作用。诞生在忧患之中的中国近代新闻业从一开始就形成了文人论政、文章报国的传统,这一传统历经革命、建国、社会主义建设、改革等多个历史阶段,始终鲜明地表现为中国新闻人的使命感。而新闻的职业规范意识虽早在五四时期已开始启蒙,却一直未成为主流,直至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才在市场化的新闻实践中重新被认识。
以下以新世纪以来新闻界具有代表性的报道“孙志刚事件”为例,来剖析这种新新闻叙述观的表现和成因。
孙志刚事件:一个“节制”报道的文本
新世纪以来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报道个案中,“孙志刚事件”是很难被人遗忘的。2003年3月17日晚10点左右,来广州工作不到20天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去网吧的路上,因没有暂住证也没带身份证被巡街警察送至派出所,后被送到收容站,再被送到收容人员救治站。3月20日,救治站宣布孙志刚身亡,死因是“心脏病”。但蹊跷的是,第一,孙志刚大学毕业,有身份证、工作单位和固定住所,并不符合“收容遣送”的相关规定。在孙被“收容”的3天里,他的朋友和老板曾带着各种证明孙志刚身份的材料到派出所和收容站“保释”他,都未被允许;第二,救治站出示的孙志刚死因是心脏病突发,而孙的家人和朋友俱称他身体一向很好,从未有这方面的疾病。4月18日,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检验鉴定书明确指出:“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且“未见致死性病理改变”。也就是说,孙志刚是被打死的,而不是死于心脏病。一个身体健康、有正当工作和合法住所的公民,只因未带身份证件上街,竟致在被收容过程中打死,这是法治社会中令人匪夷所思的恶性事件。3月底,《南方都市报》深度报道组记者陈峰在网上看到了有关此事的网帖,并得知孙的家人正在广州奔波,为孙志刚之死讨说法。他和同事王雷经过近一个月的采访,在4月25日发表了后来引发巨大轰动的调查性报道《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在尽可能还原孙志刚生命最后3天诸多事实细节的同时,也将孙志刚事件推向不容回避的公众舆论浪尖,此后人们多将“孙志刚事件”视为中国在推进公民权利方面的一个标志和象征符号。
这篇报道引发的一连串反响是:刚一见报,新浪网上就出现几千条评论,编辑部热线几乎被打爆;4月26日,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转载《南方都市报》关于该事件的报道,《北京青年报》等媒体开始接力追踪报道此事,“孙志刚事件”成为网络舆论热点;5月13日,新华社以《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13名疑犯被缉捕》为题报道该案疑犯已被缉捕的消息;5月14日,3位青年法学博士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5月23日,5位知名法学家联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孙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提请启动特别调查程序;5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孙志刚案还能走多远?》,呼吁要从“详尽的真相、公开的程序、必要的质询”入手,把孙案圆满解决;6月5日,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9日一审判决12名罪犯的刑事责任;10日,涉案的其他23名违反党纪、政纪的有关责任人员也受到严肃处分;6月1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并原则通过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22日新法规颁布,同时废除1982年5月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办法》,多家媒体关注了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的变化。至此,孙志刚事件在被媒体曝光的不到两个月里,不仅有了具体的处理结果,而且废止了一项已实施20多年的法规,成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标志性事件之一,舆论监督的效果不可谓不显著。陈峰回忆说,得知新法规颁布后,正在湖南采访的他特意“出去给自己点了份几十元钱的牛排,以示庆祝” ②。
从表面上看,这确乎是又一例以报道推动社会进步的经典个案,并再次书写了媒体人的“光荣与梦想”,但从对该事件及报道的文本与语境的细读中却不难看到,某种隐在的变化已经产生——最初的报道文本不仅具有新闻舆论监督一直强调的直面现实的“勇气”,还具有此前很少被新闻界强调的自我“节制”的观念。这种“节制”表现在:
每一个具体事实都交代来源。如源自孙志刚的朋友、家人或记者掌握的某份材料等。
没有“现场化”、戏剧化的场景描绘。
几乎没有出现有感情色彩的形容词。
注重呈现事实而非得出结论。比如报道的几个小标题分别是“孙志刚死了”、“孙志刚是被打死的”、“孙志刚该被收容吗?”、“孙志刚是被谁打死的?”除了前两个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外,后两个孙案中的核心问题均以疑问的方式提出,报道重在陈列和比较所获得的来自各种渠道的事实,并从比较中提出疑点,而非通过大胆的推测“暗示”结论。
有意识地抑制报道的情绪性和从事实中过度推导结论的冲动,正如有研究者指出的那样,是“记者控制自我之‘像’而忠于事实之‘像’,由此完美地达到新闻记者应该达到的职业水准”。③那么这种新闻记者的自我节制的叙述意识是怎么产生的?它对新闻与社会的关系又意味着什么呢?
新闻叙述观念转变的内外因
首先,这种自我节制的新闻叙述观念来自于复杂新闻生产环境对报道者的“倒逼”。
陈峰最初看到孙志刚事件的线索后并不认为这是个可以发表的报道,因为在内地工作多年的“经验”让他“已经习惯于先去衡量一个报道的风险,而不是这个报道的新闻价值”。④这种所谓的“风险”客观上已经构成一个新闻文本能否问世的潜在条件,它实质上就是各种形式的权力(政治的、经济的)与以新闻话语形式出现的权力的矛盾关系。在新闻官司平均胜诉率较低的大环境下,新闻记者们发现,能够支持新闻话语与其他干涉性权力关系相制衡的最有力的武器,不是别的,正是对事实本身的无可争辩的、精确的报道。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新闻职业意识本身就是在社会关系中互动的产物,而非一种与生俱来的观念。
新世纪以来,新闻生产环境变得空前复杂,社会大环境和新闻业小环境俱是如此。在社会总体进步的推动力下,各种具体利益的博弈也越来越显在、直接,新闻生产者尤其是最容易与其他社会关系产生直接利害冲突的调查性报道记者们不约而同地意识到,对事实的精确报道是一种有效的自我保护的技术手段。例如,以“揭黑”报道闻名的记者王克勤在谈及调查性报道的基本问题时也强调,“揭发报道常常面临各种各样的反扑,为了确保记者自己的安全,也要确保证据齐全。有了铁的证据,才能够呈现事实的真相。记者要学会保守地、谨慎地写作,写新闻永远不能文学化、情绪化,更不能慷慨激昂、随意宣泄。要知道被监督对象连你的标点符号都要研究,他们会挖地三尺,一定要挖出你的问题,没问题都要找出问题的。为了保护自己,也要做得更加专业才是。可以说,中国的新闻专业主义是逼出来的”。⑤在这位曾用半年时间采访北京市一百多位出租车司机和相关人士、曾用7个月时间在山西“潜伏”调查问题疫苗的记者看来,所谓职业化其实是一个胆子越来越小、叙述越来越严谨的过程。只有这样,记者天职中那些最高尚的部分、最激动人心的理想主义才能有所附丽,并有可能在报道所招致的巨大压力下继续生存。这并非一句空话,首先报道了孙志刚事件和山西疫苗事件的媒体确实都遇到过“巨大的压力”,如果报道本身再有可被指摘之处,很难说新闻界还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其次,对事实复杂性的认识也催生出报道者自我节制的叙述观念。
报道与事实的距离曾是一个不太被关注的问题,中国新闻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关注更多的是正确性的问题,或者说多多少少用正确性置换了真实性。新世纪以来,报道与事实的距离开始为新闻从业者所关注,甚至敬畏。这种敬畏源自:其一,对事实挖掘难度的认识,大量事实其实是记者采访不到也还原不了的;其二,对自身认识角度的反思,不同的认知角度完全可能关注或凸显的是事实的不同层面,从而呈现出不同的意义;其三,对事实与意义关系的思考。不少新闻史上的名篇都曾用强大的意义链条将事实的主题“完美”地呈现出来,但是时过境迁之后,却往往要承受着事实本身的破碎、断裂甚至矛盾之处的拷问,这种拷问甚至威胁到原有意义的存在,也让新闻从业者不得不重新思考两者的关系;其四,对事实与叙述方式关系的思考。写得好看、吸引人与报道的真实性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过去在新闻写作中很少讲两者的矛盾之处,但实际上,在追求效果冲动下的新闻叙述往往可能超越记者实际的叙述能力,从而僭越真实本身。诸如此类的顾虑成为一些颇有思想的记者在进行新闻生产时的权衡因素。如在孙志刚事件中,尽管不少后续评论对孙案没有实质性地启动违宪审查机制以及在制度反思力度方面仍有质疑,但我们看到的最直接的事实依然是:打死孙志刚的凶手是与其本无瓜葛的救治站护工和同样被收容的人。正如有媒体提出的,这到底是人性之恶还是制度之恶?或许应该说是在恶性制度下被扭曲的人性之恶导致了孙志刚的悲剧才比较贴切。在这种情况下,任何片面强调或暗示某单一结论的报道都可能扩大与真相的距离。报道者陈峰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当被问及为何没有在报道中采用惊心动魄或细致的镜头化描写方式时,陈峰回答:“问题就在这里。这种写法可能比较好,甚至更高级,但这些场景,我们采访不到。” ⑥采访不到的“空白”之处其实就蕴含了太多的可能性,而记者的主观推测或情绪性的暗示则会在这些空白之处摒弃掉其他的可能性,只留下记者“心目”中的“真相”。
“节制”观念在新闻实践中的意义
以上“外因”和“内因”共同改变了记者的叙述观念,尽管这种改变只能说刚刚开始,尚未成为新闻界的职业共识。预设立场、主题先行、过度推导、情绪化、贴标签的新闻仍屡屡可见,但是鉴于上述理由,新闻界内部也不断出现对这种简单武断的新闻实践的反思和自我批评。例如,2011年12月26日《广州日报》报道“保时捷少女停车救人”,这在“富二代”、“官二代”等负面新闻中还是一则少见的正面报道,但《中国青年报》评论员曹林依然从中读出了令人反感的新闻“标签化”——少女停车救人是美德,但放大“保时捷”的身份标签则显然是要勾起人们对媒体上更为常见的豪车撞人新闻的记忆。通过刻意强调身份的新闻渲染,营造一种可怕的贫富对抗、强弱对立场景,这种简单粗暴的媒体判断其实是“媒体对身份的选择性强调营造的一种幻觉。从数据来分析,豪车并不比普通车制造的交通事故更多,豪车车主也并不比普通车主更喜欢醉驾。” ⑦中央电视台记者柴静在博客中坦陈自己早前做《新闻调查》时常用的采访句式是“但是……?”“你不觉得……”“难道你没想到……”,在“那种冷峻的正直里,有一种预设立场的自负”,而现在的口头禅则是“有没有一种可能。” ⑧
相较于上世纪80年代社会启蒙的宏大叙事、90年代“为民做主”的快意恩仇,新世纪以来,在一批精英记者中开始出现“自我节制”、“保守”、“冷静”、“自省”等观念。这种看似“瑟缩”、不够光荣或豪情,难以满足新闻界“英雄主义”期待的转变,却具有相当正面的意义。
首先,自我节制的新闻叙述观蕴含了一种难能可贵的“自省精神”。任何职业想要良性发展都离不开这种自省精神,它是一个行业主体意识开始形成的标志之一。对于像新闻这种与时代关系极为密切,且有以“热的文章”鼓动社会之传统的职业来说,这种冷静、自我克制的“节制”观念就显得更为重要,它既是使新闻职业免于自大、自我调整的一剂清醒剂,也表现出新闻界的自觉意识——在与政治、经济、社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而复杂的情况下,新闻当以何种方式来观照时代。
其次,节制报道的观念有助于人们重新思考新闻工作的诸多规范,这对于偏重意识形态的中国新闻实践尤其有益。英国哲学家休谟曾提出:以“是(to be)”为结构的事实命题不同于以“应是”(ought to be)为结构的价值命题。这是哲学上有名的“休谟问题”。但遗憾的是,新闻实践中这两者常在一种自恃正确的态度下纠缠不清。有节制的报道观念则有助于纠正这种倾向,它能使记者在报道事实时更多地自恃注意专业规范,并在“用事实说话”的过程中更加谨慎。
最后,可能也是最直接的意义是,有节制的新闻叙述观念对当下中国的社会情绪能起到“降温”的作用。在网络时代,掩盖事实无异于授人以柄,但过分情绪化的报道往往会火上浇油。应该说,有节制的新闻叙述观念是在一个越来越强调公开透明的社会里,促进不同群体间互相理解而非扩大分歧的良性新闻实践方式。新闻界在如此践行的同时,不仅会因为对事实报道的专业全面和稳健理性赢得更多的社会认同和尊重,客观上讲,这也将保护新闻业自身在波诡云谲的时代浪潮中平稳健康地发展下去。■
(作者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中国六十年新闻事业史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9AXW001)
注释:
①江菲:《报人王石和〈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中国青年报》2004年12月1日
②蒋伟:《孙志刚不会被忘记——对话孙志刚事件首发记者陈峰》《法制周报》,2008年8月29日
③李书藏:《〈南方都市报〉孙志刚案首次报道中的理性和自律成份分析》《现代传播》,2004年第3期
④陈峰:《一切发生在意料之外——孙志刚事件采访记》,《今传媒》2005年第3期
⑤王克勤:《调查性报道基本问题梳理》,《法治新闻传播》2011年第2辑
⑥张志安、陈峰:《我不写孙志刚,迟早会有人写——深度报道精英访谈之六》,《青年记者》2008年第2期
⑦曹林:《请撕掉救人少女的保时捷标签》,《中国青年报》2011年12月27日
⑧柴静:《有没有一种可能》,柴静新浪博客,2012年2月29日,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b0d37b0102e7z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