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新闻实践强调媒体的“社会责任”原因浅析
□宋炯明
“社会责任”对新闻传播学研究来说,是个非常熟悉的话题,但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与媒体的“社会责任”直接相联的“社会责任理论”(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ory of the press)被视为西方资产阶级新闻理论的重要观点之一。在我国对媒体的要求中,一直强调“党性原则”,从“工具论”、“喉舌论”、“祸福论”再到“执政能力论”等等,“社会责任”的要求从来没有成为党对我国媒体提出功能要求的核心词汇。但是,从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次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引导新闻媒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到2009年10月,胡锦涛在世界媒体峰会上高调提出“媒体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由党和国家领导人直接发出呼吁为重要标志,我国意识形态主管部门逐步把媒体的社会责任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来要求。以2010年11月开始的“杜绝虚假新闻,增强社会责任,加强媒体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为另一个标志,“社会责任”成为当前我国媒体管理和功能要求的“关键词”。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媒体的功能和定位,就不是由媒体自身或自下而上来界定和确立,而是由党和国家予以明确和要求无不具有深刻的政治和社会背景。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媒体全面国有化之后,新闻媒体从政治属性上来说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经济基础上来说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事业单位。这就使得过去要分割明晰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社会功能发生了替代、让渡和弱化。
首先是经济功能的弱化,作为“旱涝保收”的国有事业单位,媒体不用考虑面对市场,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的媒体不存在经济利益的竞争,经济功能极度弱化。其次,社会功能自觉让渡给了政治功能,或者说政治功能替代了社会功能。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时间,政治压倒一切,文革期间更是走向了极端,新闻媒体的功能更多的是“政治工具”因而在党和国家对新闻媒体的功能要求中,不必过于强调“社会责任”的承担。
即便进入深化改革的上世纪九十年代后半期,媒体社会责任的概念仍然很不清晰,直接呈现的状态是媒体社会功能的弱化。有学者认为,相比经济改革而言,媒体改革的速度和深度远远不及。而媒体改革谨慎推行的原因,有学者认为:到了90年代“南方讲话”以后,市场经济引导下的社会多元化结构已经基本形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已经进入了“后全能”体制阶段,“在这种‘后全能型’政治权威体制下,媒体是被作为‘存量’资源暂时性搁置的”。①
那么,当前媒体的社会功能为何被要求进一步强化,媒体的“社会责任”为何被高调提出呢?同样的,我们还是从政治经济的格局变化来寻找答案。
一、实现和谐社会构建目标的需要
从中国共产党成立起,党所领导的媒体,其功能从来都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来服务的。如果我们把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作一个简单的概括,就可以清晰地看出媒体功能要求的变化:
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革命党时期)——服务于革命斗争的需要;建国初期至文化大革命(执政党但存在人民内部矛盾斗争)——服务于阶级斗争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需要;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服务于社会建设的需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作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继承和创新”,②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社会建设”的概念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此之前,随着中国上世纪九十年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的改革,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单位的人”已经逐步发展为“社会的人”,党的建设目标,也从“单位管理”转为更加重视“社会管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压力空前巨大。
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讲话中反复提及社会管理、社会建设,强调要“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被认为是当前党的执政中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作为社会建设的一个方面,意识形态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而作为直接影响意识形态工作的新闻媒体,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必然要有更进一步的明确,媒体社会责任的加强其实质是同党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加强同步和同向的。
实践和理论总是紧密相连,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强化媒体社会责任亦即强化媒体的社会功能,这既是当前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实践所趋,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理论体系的重要命题。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理论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新闻媒体的功能属性中强化“社会责任”也必然成为完善和丰富这一理论体系的一个方面。媒体的“社会责任”概念的强化,将作为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的第四代领导集体对中国共产党新闻思想的一个丰富和发展。
二、文化体制改革的推动和进一步深化的需要
在政治考量的同时,文化体制改革的推动,也是重要原因。此前,研究中国媒体社会功能的专家学者倾向于认为,在影响或者说制约中国媒体发挥社会功能方面,一是政治体制的约束,一是经济体制的约束,事实上,这两者是交互产生制约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是国有事业单位,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实行“事业性质,企业经营”。专家们认为,媒体的事业单位性质决定了经济基础的依赖性过强,难以很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而与涉及政治体制改革的媒体功能、属性发生微妙变化需要谨言慎行相比,媒体经济体制的改革进程要迅速和高调得多。
中共十六大以来,以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为切入口,文化体制改革一再深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涉及到新闻出版领域,转企改制成为近年来重点推动的工作之一。媒体走向市场的进程加快了媒体融入社会建设的步伐,并从深层次开始影响党对新闻媒体的领导和指导。
2010年8月25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就中国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有关问题与中外记者交流时说:报刊改革方面,要按不同性质分类改革,时政类报刊要在3年内完成内部机制改革,实行宣传经营业务两分开;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要在两年内全部完成转企改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柳斌杰表示,“改制是体制机制改革的第一步。对传媒企业来说下一步最重要的是选择发展方向,进行股份制改造、公司制改革,最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提升竞争力”。③
作为市场化的媒体,传统的一级党委领导和管理某种程度上已经相对间接,市场经营对它的影响相对较大,从根本上影响到“政治家办报”的提法,某种程度上已是“企业家办报”,企业直接面对市场。应该说,在此前相对单一的“对党委负责”这只“政治的手”背后,市场这只手的作用已经越来越明显。
在此情况下,需要有一种替代的,但同样是正面的、积极的、不容置疑的力量对市场化的媒体予以约束,“社会责任”于是就被提到重要位置。党的建设转向社会管理,媒体的功能和评价标准,相应转向社会责任的承担。对应于之前已经相对提得较多的企业社会责任,媒体社会责任的提出也就水到渠成。媒体市场化后企业法人独立资格的获得,既是媒体可以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又成为媒体必须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因。
三、当代中国增强国际传播力的需要
语境的研究对于语言表达很有必要。回过头来分析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媒体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的语境,是在世界媒体峰会上的主旨讲话,其对象是来自世界各国的主流媒体。在这样的场合,要提出一个东西方媒体都能接受和认同的概念,“社会责任”无疑是一个恰当的选择。过于强烈的党性色彩的语言,显然不适合在一个将产生国际共同宣言的场合表达。
但是如果仅仅将其理解为特定语境下的表达,又过于简单理解了这一重要讲话的慎重和严谨。世界媒体峰会的召开,本身就是当前中国正在着力推进的国际传播力建设的一个部分。随着党的十七大提出“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目标,传播能力建设成为中国对外宣传的一项基础性建设任务,也成为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方面。2009年,国家外宣办主导制定《2009~2020年我国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总体规划》,这个规划明确“要以中央主要媒体为重点,坚持主体业务做强、多种业态并举,提升装备水平,扩大信息采集和产品营销网络,努力打造国际一流媒体”。④
长期以来,在提到中国对外宣传和当前世界传播格局时,常常会使用“西强我弱”这个判断词语。而改变对外传播中“西强我弱”的格局,一方面要借助于西方媒体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深入了解,争取更多准确、正面、积极的报道;另一方面更需要借助中国自身的媒体传播力量。而要让西方国家接受中国媒体传播的内容,首先必须让其接受中国媒体的属性和功能,这种情况下,赋予中国媒体一个具有普遍认同感的价值观和使命就显得尤为重要,“社会责任”的提法是符合这一要求的。
另外,随着国际社会交流更加深入、频繁,国际媒体之间的合作、交流也进一步深化,中国媒体实现与西方媒体的对接、交流、合作,必然也需要一个相对能够普遍接受的媒体价值观,从这一目的出发,社会责任的提出也尤为必要。
四、应对当前媒体发展所出现问题的需要
对于中国媒体来说,一定程度上政治约束的弱化,带来社会功能增强的同时,却也带来了导向的偏差和与主流价值体系的游离。招致了社会评价的空前负面。
而另一方面,媒体的市场化对于媒体承担社会责任而言,是一把双刃剑。媒体脱离政府财政,为它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独立的可能,但市场压力,又使得媒体为追逐利益而回避社会责任成为现实可能,并为其一系列道德失范埋下了伏笔或者说提供了借口。于是,媒体的媚俗、庸俗、低俗开始大量出现,新闻的虚假、失实、煽情开始大量出现,报道的暴力、血腥,对隐私的入侵开始大量出现。而以互联网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甚至是“自媒体”的发展,在对传播实践产生大量积极、正面作用的同时,其“虚拟、无序”和“监管成本高、监管难度大”使得以上问题“雪上加霜”。人们对媒体“良知泯灭”、“社会责任感丧失”的批评从来没有这样集中和强烈。
这样的情况下,党提出媒体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顺应民心、民意。
同时,专家学者的呼吁和推动无疑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从1960年“报刊的社会责任理论”被作为“批判资产阶级新闻学的范本”引入开始,新闻学界的专家学者们一直关注对媒体社会责任问题的研究,这些努力对于今天党和国家主管部门的理论选择和决策判断,有着重要意义。
结语
需要明确的是,当前党和国家高调提出媒体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适应党的社会建设任务对媒体社会功能所做的强化,而并不是对“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ory of the press)这一西方理论的简单移植和全盘接受。要避免把当前提出的媒体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与将“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作为当前中国新闻实践的指导性理论划上等号。从实际来看,目前强调媒体社会责任,对媒体社会功能的释放,其本质仍然是在党和政府力量主导下的有限释放,在强调媒体社会责任的同时,并未放松对“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媒体领导”的要求,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是对“媒体必须坚持党性原则”要求的、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指导地位的要求的另一侧面的强调,这是无论新闻实践还是宣传管理所必须牢牢把握的。■
注释:
①张涛甫:《媒体社会功能的弱化与重建》,载宋超、赵凯主编:《深水静流——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师论文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此处所引用的专家研究成果是指萧功秦在《从发展政治学看转型体制》一文中所分析的“后全能型”政治权威模式的特点。
②郑必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③柳斌杰:《就中国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答中外记者问》,《新闻记者》2011年第1期
④李长春:《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201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