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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庆:非时政类报刊转制有三个不允许
  3月15日出版的《中国报业》杂志刊登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司长王国庆的专访,对当前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的诸多问题做了解释。
  王国庆提出,有三种情况的报刊不允许转制:
  第一种,报刊是单一编辑部的,不允许转企。有人说单一的编辑部转企,能够提高自身发展能力。实际上国家发展的总体思路是抬高设立出版企业的门槛,使设立的报刊企业具有自我发展基础和实力。今后要打造大船至少是联合舰队或航母。小舢板这样的单一编辑部转企,原则上不开口。编辑部要联合几家本系统本部门相关报刊,组建公司或者企业,或兼并到出版集团。
  第二种,报刊经营亏损的,不允许转企。从上报情况看,有的亏损两三百万元,有的甚至一两千万元,想通过转制以后再融资,补偿转制为企业,这是不可以的,不能“带病”转制。负债报刊,主管主办单位或注资或寻求有实力的企业接纳,不能“带亏”转制。
  第三种,报刊呈现多元化资本的,不允许转企。有的主管主办或者出版单位已是多元化资本,既有社会资本,又有民营资本或者境外资本,而不是纯国有资产。因为资本利益链复杂,不符合转制条件,起码要先规范以后再转企。
  另外,对有的报刊认为,国家从来没有给他们投过资,他们没有国有资产的说法。王国庆提出:首先,认为国家从来没有投入过资金,就不是国有资产的想法是不对的。因为出版资源是国家的,不能用国家投没投资金、投入多少资金来衡量。历史的原因,上世纪80年代起,主管主办单位都没有直接注资,很多报刊社都是完全靠自身发展,但国家给予很大的政策支持力度,不能说自我发展的过程积累的资产就不是国家的。
  此外,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在报道2月24日在京召开的“2012中国行业报年会”消息时透露,王国庆表示,学术期刊不能转企,而是怎么重组,特别是经营上怎么重组的问题。■

主管单位: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主办单位: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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