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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研究
□ 郭全中
  【本文提要】我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秉承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逻辑路线,标志着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报刊业的改革开始从以前的“增量改革”思路向“存量改革”思路转变。本文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思路、背景、主要内容等做了介绍和分析,并在认为转企改制能极大地解放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生产力、释放体制活力的前提下,提出了需要进一步解决的十个方面问题。
  【关键词】非时政类报刊 转企改制 思路 背景 体制 活力 【中图分类号】 G211
  201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简称19号文)出台,标志着我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大幕正式拉开,到目前为止,山东、河南、陕西、河北、北京、上海、云南、山西等省市已经制定了明确的非时政类报刊改革时间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秉承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逻辑路线,标志着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报刊业改革开始从以前的“增量改革”向“存量改革”思路转变。当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作为“存量改革”必然会出现很多困难和挫折,也只能在曲折中前行。
  
一、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思路与背景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1978~1984年的“扩权让利”,1984~1992年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为重点、实行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1992~2002年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制改革,以及2002年以来的“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四个阶段。从国有企业的改革思路来看,是逐步从“增量改革”(即只是在原有体制内进行修修补补的改革),转变为“存量改革”(即从体制上对国有企业进行根本性变革)。从国有企业改革范围来看,呈现出从小范围的“试点”式改革,到“抓大放小”式的改革,再到大范围的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
  新闻出版业作为具有较强意识形态属性的行业,国家在对其改革的进程、思路等方面就更为慎重,在时间上也远远滞后于国有企业。从新闻出版业的改革来看,基本上遵循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既有思路和路径,经历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试点改革、“大范围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等几个阶段,目前则开始了“整体转企改制”的根本性改革,即从以前的“增量改革”思路转变为“存量改革”思路,并已进入了具体实施阶段。
  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改革和我国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时代大背景密不可分,也与传统媒体在新媒体挤压下的运营压力有关,更与受制于体制制约难以真正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困难有关。
  1.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转企改制改革的时代大背景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遇到了一定的困难,近期开始密集出台《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政策,标志着国家将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达到1105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75%,远远未成为支柱性产业。而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达到6%以上。如果十二五期间我国GDP增速为8%,则文化产业的增速需要高达26.24%;如果GDP增速为9%,则文化产业的增加值需要高达27.41%。文化产业要实现26%以上的高速增长,国家就必须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和支持,并实行转企改制来释放企业的体制活力。
  2.传统媒体受新媒体的冲击越来越大
  各种数据表明,在西方发达国家,网络媒体等新媒体是蓬勃向上的朝阳产业;而传统媒体尤其是报纸则已经成为日落西山的夕阳产业,处于快速下滑的通道。
  目前,我国的网络媒体的广告收入也已经超过报纸的广告收入。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一项最新研究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达511.9亿,较去年增长57.3%,已经超越报纸广告453.6亿的规模,并逐渐接近电视广告724.4亿的规模。此外,新媒体的利润总额和利润率远远高于报纸。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统计资料,2010年我国报刊业利润额为100.82亿元,而腾讯一家2010年全年净利润高达80.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21%,2011年上半年净利润为52.2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0%,预计全年会超过110亿元。
  综上所述,传统媒体面临新媒体越来越大的挑战和威胁,必须通过转企改制释放体制活力,进而实现自身向新媒体的转型,才能应对新媒体的严峻挑战。
  3.体制制约已经成为新闻出版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当前,制约新闻出版单位和企业的主要问题是体制性制约,在旧有的体制下,新闻出版单位和企业不是真正的市场主体,现代企业制度难以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匮乏,激励约束制度未有效建立,出资人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严重,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缺乏,大锅饭现象严重,导致企业活力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弱化。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仅谈不上发展,甚至连生存都成问题。
  在当前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从微观上来说,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通过转企改制,一方面可以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获得政策红利;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尽早进行市场竞争,在市场竞争的大海中锻炼出市场化能力和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宏观层面上,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转企改制能有效地解决报刊出版单位数量过多、实力过弱、规模过小等突出问题,并进一步提高市场集中度、改善产业结构和强化核心竞争力,进而促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大发展大繁荣。总体来说,对于必须改革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来说,改比不改好,早改比晚改好。
  
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主要内容分析
  19号文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改革的目的、要求、相关政策做了明确规定,《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工作基本规程》对中央单位转企改制中的具体流程和问题提出了参考性意见,本文就主要内容进行分析。
  1.转企改制的原则要求
  原则要求中新的亮点在于: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管媒体、党管干部,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分批实施;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以资本为纽带,推动资源重组、结构调整,提高产业集中度。
  2.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主要亮点有:分期分批按照规范的程序改制,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进行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与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整合出版资源,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有效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培育导向正确、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报刊传媒集团公司,使之成为报刊出版业的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实行严格的报刊出版市场准入机制,从主管主办资质、内容导向、资本来源、资产规模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市场准入条件,同时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关停并转一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不具备报刊出版资质和违规出版以及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报刊出版单位,切实提高报刊出版业集中度。
  3.改革的实施办法
  省级、副省级和省会城市党委机关报刊所属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等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行业性报刊出版单位,隶属于企业法人的报刊出版单位,要先行转制。晚报、都市报和财经类报刊不同于一般非时政类报刊,承担着重要舆论引导职责,按照有利于做大做强主流媒体的要求,中央各部门各单位所属的都市类和财经类报刊、省级和副省级及省会城市党报党刊所属的晚报、都市类和财经类报刊等出版单位,经批准可进行转制。
  4.优惠政策
  目前,在文化企业转企改制的优惠政策方面,主要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依据114号文,在出台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中作出了如下规定:首先,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其次,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第三,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第四,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转制方案确定。优惠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决定》中指出,优惠期限延长5年,即至2018年12月31日。
  单就企业所得税一项,按照2010年我国报业的净利润100亿元左右的规模来粗略计算,在不考虑利润增长的条件下,仅仅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一项,每年就将为企业减免25亿元。
  5.具体改革规程
  《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工作基本规程》包括成立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转制工作方案,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国有资产管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与办理企业登记注册,人员安置和劳动关系调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八个部分。该规程仅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的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且供中央各部门各单位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工作参考。该规程对于中央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工作的各个方面都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6.改革的时间要求
  明确提出在201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转企改制任务。从目前情况来看,第一批列入转企改制名单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转企改制工作。但是由于我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数量巨大,需要分批进行改革,预计全部完成将需要5年左右的时间。
  
三、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无疑是一项重大改革,将极大地解放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生产力,释放体制活力。但也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1.出资人问题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因此,出资人能否科学合理地行使其权利将决定着一个公司的成败。对于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来说,一方面,由于其出版内容不同程度地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另一方面其资产形式多为国有独资,这两方面的原因导致其出资人的职责需要多部门行使,其出资人职责更难履行,也更难明确。
  当前,在改革中,对传媒业的出资人安排主要有以下五种方案:一是对于中央文化单位来说,由财政部下新成立的文资办来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二是由当地政府担当出资人,授权给传媒集团相关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如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就是由广东省政府当出资人,并授权给南方报业集团管委会经营其所拥有的国有资产并履行出资人职责,但是集团资产仍在省财政厅名下;三是由当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和宁波日报报业集团等传媒单位的资产由当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四是由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目前,中央级报刊单位转企改制之后其资产由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五是由宣传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上海市的传媒单位多采取这种方式,如新华传媒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显示的实际控制人是上海市委宣传部。从上述出资人的几种方式来看,林林总总,尚未形成统一明确的出资人制度。
  科学明确的出资人制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传媒单位转企改制的成效,因此,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逐步形成统一、明确的出资人制度。建议可以成立独立的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直接由现有的国资委进行管理或者由财政部门成立专门的机构,来履行出资人职责。
  2.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范围问题
  从相关规定可以明确看出,省级、副省级和省会城市党委机关报刊毫无疑问属于时政类报刊,而其旗下所属的其他单位可以认定为非时政类报刊。但是为数众多的地市级党委机关报刊是属于时政类报刊还是属于非时政类报刊尚未明确,这也使得地市级报刊的转企改制缺少指导性原则,会导致其无所适从。
  3.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认定标准问题
  对于晚报、都市类和财经类等报刊,文件中提出“经批准可进行转制”,但是从相关文件规定中尚不清楚由谁进行批准,到底是由中宣部和新闻出版总署进行批准?还是由当地的主管部门进行批准?如果是由当地的主管部门进行批准,则不同地方的认定标准肯定会存在较大差异,这就会对晚报、都市类和财经类报刊的转企改制造成一定影响。
  4.坚持党管媒体的问题
  任何媒体和企业的关键在于人才,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因此,只要管好干部就能有效地管好媒体。但是,如果事无巨细,既管干部又管资产,又管具体版面和事务,不仅与改革中政企分开的思路不一致,而且由于媒体的具体管理要充分体现专业化、精细化和科学化,党委在具体事务管理上也不可能得心应手。因此,建议党管好干部等重大问题,而具体事务由专业部门进行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专业化管理。
  5.人员分流安置问题
  在转企改制中,人员分流安置等问题是重要问题。一方面牵涉到经济补偿问题,另一方面牵涉到接续社会保险关系问题,而这两个问题的关键又在于标准和资金来源。目前,经济条件较好的单位其经济补偿标准和接续社会保险的标准较高,如浙江的一些报刊单位为员工买了企业年金,而经济条件较差的单位由于缺乏资金则标准较低。建议由国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最低标准,并由各级政府联合提供资金来源。
  6.主管主办资格问题
  探索建立主管主办管理体制与出资人管理体制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首先,要提高报刊出版业的集中度,就必须大幅减少主管主办单位,否则报刊出版单位的资源分散现状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改善。因此,必须用各种条件严格限制主管主办单位资质。其次,由于报刊出版单位与主管主办单位应是隶属关系而不是挂靠关系,主管主办单位须切实担负起管导向、管干部、管资产的职责。这就要求主管主办单位要成为报刊出版单位的出资人,进而要求主管主办单位必须具备出资人管理能力。因此,建议报刊出版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由大型传媒集团担任,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7.刊号资源是否进入企业问题
  报刊出版单位的刊号资源作为市场准入的牌照资源,由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给报刊企业使用。目前来看,报刊企业取得的仅是刊号的使用权,而不是刊号的所有权,刊号既不能进入企业也不是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但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刊号作为行政许可的牌照资源,具有很强的稀缺性,本身具有经济价值,可以进入企业。目前,在其他行业,如网络牌照以及很多专卖许可也都已经进入企业。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刊号作为报刊企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市场准入资源,对于转企改制之后的报刊企业极其重要。为了促进转企改制之后的报刊企业更好地发展,可以尝试允许刊号资源进入转企改制之后的企业,但是目前相关规定尚未明确刊号资源能否进入转企改制之后的企业。另外,目前一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进行整体转企改制,如果这些企业本身成为主管主办单位,其刊号资源也只能放入企业,而如果不允许刊号资源放入企业,那么,这些企业的刊号资源如何处理就成为一个难题。因此,建议对于刊号资源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对于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和公益类报刊出版单位的刊号资源不能进入经营性部分(企业),而对于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其刊号资源可以进入企业,但是在刊号资源的转移上要做出限定。
  8.具体转制规程问题
  由于具体转制规程文件针对的主要是中央各单位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而对于更大范围的地方性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改制尚缺乏可操作的改革指导原则,导致各地在进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时,方案五花八门,大大影响了改革的进程和效果。因此,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出台较为具体的改革指导意见。
  9.如何争取优惠政策问题
  对于转企改制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来说,用足用好转企改制的机会向相关政府和部门争取优惠政策,将能够给自身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首先,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战略规划,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需要扶持的项目和政策支持。例如,可以要求当地政府给予更多的土地、户外媒体等资源,对重点项目给予政府扶持资金等。对于很多非时政类报刊现有的划拨土地资源,可以要求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把该土地性质转变为商业地产,相应的土地差价由补充注册资本金的方式来注资。
  其次,结合自身的战略来融资,一方面可以通过上市或者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来打通直接融资通道;另外,政府可以给予补贴、贴息等方式来扶持转企改制的企业。
  10.改革成本问题
  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成本无疑是巨大的,一方面需要在员工的社会保险上支付巨大成本,另一方面需要购买企业年金等补充性保险来更顺畅地推进改革。这两个方面,都需要巨大的成本,这需要政府部门在社会保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且支付转企改制引起的改制成本。■
  (作者系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公司董事长秘书)
  
CSSCI(2012-2013)来源期刊目录公布
  4月6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了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即CSSCI)(2012-2013)来源期刊目录,其中新闻学与传播学来源期刊共15种,《新闻记者》榜上有名(详见右表,按刊名拼音排序)。同时公布了新闻学与传播学来源集刊4种,分别为《北大新闻与传播评论》(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评论》(武汉大学)、《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清华大学)、《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武汉大学)。另外还公布了新闻学与传播学扩展版来源期刊5种,分别是《编辑学刊》 《传媒》 《新闻界》《新闻与写作》《中国图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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