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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媒体和专业的记者
——央视评论员王志安访谈录
□江海伦
  2010年7月23日,一名孕妇在深圳凤凰医院顺产下男婴后,其丈夫陈默发现产妇肛门处被缝线了,因此怀疑是助产士张吉荣因索要红包不成伺机报复,但张吉荣否认陈默的说法,称只是免费为产妇做了痔疮手术,双方各执一词。《南方都市报》、深圳《晶报》等媒体报道了此事,引起普遍关注,称为“缝肛门”事件,医患矛盾又一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话题。
  事情过去一年多后,2012年2月12日,央视《新闻调查》以《难以愈合的伤口》为题对“缝肛门”事件进行了追踪报道。央视评论员王志安采访各方之后,认为“缝肛门”事件是条假新闻,是媒体的选择性报道、当事人的误解制造了这一轰动性新闻。他说:“这一事件基本没有受益者,只有受害者。”本刊记者就“缝肛门”事件的调查过程采访了王志安,并与之探讨了调查记者的职业要求和媒体应从此事中得到的反思。
  
“媒体记者会被常规的想象所误导”
  问(▲):从发生至今,“缝肛门”事件其实已经慢慢淡出公众的视野了,是什么因素促使你做这样一个节目?
  答(●):有三个因素。一个因素是“缝肛门”这个事件作为新闻,结束差不多已经近两年了,但对当事人来说这个事件并没有结束。这个新闻结束之后不久,张吉荣就把陈默还有两家媒体告上了法庭,一审张吉荣胜诉了,判决陈默赔偿3万元,并且赔礼道歉。紧接着,陈默又把张吉荣反诉了,以人身伤害为由。这个反诉的案件现在正在审理之中。我们当时就觉得,这个事件虽然已远离了公众的视线,但对于当事人来说远远没有结束。
  另一个方面的因素是,我觉得当时虽然媒体有那么高频率的报道,但这一事件的真相和是非好像并不是很清晰。你随便问一个人,他们可能都认为“缝肛门”的事情是存在的。但是我仔细搜寻了这个案件的材料,发现事实与公众的认知有很大差别。我觉得这种差别本身就有报道价值。
  第三个因素,当时在这个事件发生的过程中,陈默这一方反复接受媒体采访,曝光率很高,但张吉荣却很快消失在公众视线之外,她没有比较充分地接受过记者的采访。我觉得如果让她有一次充分表达的机会,这本身也有价值。
  ▲:采访过程是否遇到困难?
  ●:采访中遇到的困难有三个方面。
  第一是当事人双方都得接受我们的采访。要联系张吉荣采访不太容易,她有很多顾虑。而陈默一开始以为我们是帮助他的,等采访完了他就觉得好像不是他所期待的那样,就不太愿意再让我们去拍摄他。
  第二个就是,当时对此事件进行报道的那批记者其实也是我们想要调查的对象,但是采访这些同行的时候遇到的困难比较多。像深圳《晶报》记者张国防就不愿意接受我们的采访,对我们避而不见。
  第三个困难是,这个事件所涉及的医院、医护人员、证据的调查人员以及法医等等,其实都是见证这个事实的关键人员,但是他们也不愿意接受采访。一方面他们可能对当时媒体那种暴风雨式报道有微词,而他们当时没有辩解的能力和力量;另一方面,他们或许也不太相信记者和媒体能够公平公正地看待这个问题。因为当时参与报道的记者和媒体基本上都站在陈默这一方,认为医患矛盾主要是医院造成的。他们拒绝采访也算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吧。
  ▲:由此联想到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八毛门”事件,其实都折射出现在社会医患关系的紧张。而媒体很多时候没有起到缓解矛盾的作用,反而加剧了医患双方的对立。你怎么看医患关系报道中媒体充当的角色?
  ●:我觉得媒体充当的角色有几个背景。一方面,医生作为一个职业群体,全国加起来大概有600万人,不可否认其中有些医生的职业能力、职业道德是有问题的,媒体关注这些问题也是正常的。
  另外一个方面,我觉得从记者角度来讲,大多数报道这些医患冲突的记者缺少应有的医学知识、专业知识。医学问题是有技术门槛的,你要是搞不清楚这些专业问题,就非常容易被你所看到的现象所误导。就比如说关于痔疮的问题、关于止血的问题、关于产妇是不是容易得痔疮的问题、痔疮会不会疼的问题、产科职业操作的规范问题等等,这些都是极其专业的。如果搞不懂的话,非常容易被看到的现象所误导。
  第三个方面,现在的媒体、记者容易被一些常规的想象所误导。比如说我们常常会下意识地同情弱势群体,而在医患双方中我们常认为患者是弱势一方,医院是强势一方,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患者往往在医患冲突过程中居于弱势。所以媒体在报道中就会下意识地同情弱势群体。这样带来的问题是什么呢?就会更容易相信患者说的话,而医院方和医生描述的事实不太容易被采信。
  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就可能导致我们的媒体在报道医患矛盾时不平衡。我觉得,这些年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们媒体导致的。媒体对医疗、医院、医生这些职业和行业的报道,从某个角度来讲,对他们妖魔化了。认为所有医生都收红包,不收红包就会害你。但是事实到底是不是这样呢?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从我个人的经验角度来讲,比如去看病,我觉得大多数医务人员还是不错的。正常的行为媒体没有兴趣报道,一遇到极端事件,大家就蜂拥而上。这种选择性报道给读者造成一种刻板印象,觉得现在的医生和医院不好。实际上我觉得,在中国这样一个正处于转型期的社会,各种矛盾也比较尖锐,媒体在使用报道权利的时候一定要慎重。我的要求就是说:对患者要有同情之心,但是报道一定要专业,不能违背专业精神。
  
职业记者应该“去道德化”
  ▲:你对“缝肛门”事件得出的基本结论是:“这是条假新闻。是媒体的选择性报道,当事人的误解制造了这一轰动性新闻。”你是怎样来界定假新闻的?目前,业界对假新闻好像很难形成共识,你觉得原因在哪里?
  ●:我认为所谓的假新闻,就是与基本事实不符合。比如在“缝肛门”这个报道中,一开始的报道说“缝肛门”是指把肛门缝上,是恶意的报复,这是根据陈默的表述。我采访后发现,陈默的描述是出于误解。因为手术之后不久,他发现太太身体下面比较疼,肛门周围有线,再加上与护士之间的不愉快,才产生这样的怀疑。我觉得由于陈默缺乏专业的医学知识,他的怀疑是有一定理由的。但是当时的媒体并没有对医院这一方包括助产士这一方进行平衡性报道,他们就想当然地认为这是事实了,就把陈默单方面描述的情况作为事实、作为新闻的真相进行传播了。最后调查发现,缝的其实是痔疮,是痔疮治疗的一种手术。陈默以及当初那些记者和媒体所描述的“缝肛门”,和缝痔疮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如果只是缝痔疮,这个新闻也不会引起那么大的关注。所以我说这个新闻基本事实描述上是失实的,就是假新闻。
  我曾写过一篇文章,提出判断真相的权利在公众。媒体本身确实有自由报道的权利,而且确实在新闻报道过程中是逐渐接近真相的。如果新闻媒体总是等到真相被确认后才进行报道,那么,公民的知情权在某种程度上就被媒体剥夺了。把整个“缝肛门”事件看作是一个连续报道的话,后期媒体的报道也矫正了前期报道中的错误。但还有另一方面的问题:一个是传播力,早期“缝肛门”的新闻,包括耸人听闻的标题,它的传播力要比后期纠偏报道的传播力强得多。后期报道更正了错误,但已经很少人关心这个事情了,公众从前期报道中获得的错误信息已经让他们形成了一个刻板印象,变成了他们对医患关系的一个认知。
  我们现在特别要注意夸大其辞的标题对读者的误导。我采访了《南方都市报》记者肖友若,实际上他当时在报道正文中描述了法医鉴定结果,缝的是痔疮而不是肛门。但是这篇报道标题却是:《法医鉴定:产妇肛门的确被缝》。他的逻辑就是:痔疮长在肛门上,缝了痔疮就等于缝了肛门。这显然是不成立的。如果你认真看他的报道正文,好像也没什么问题,但标题的传播力和正文的传播力是有非常大的差异的。所以我觉得,标题夸大其辞的做法,本身是违背职业规范、职业道德的。虽然说现在媒体同行都在争取“表达自由”的权利,但如果权利使用不当,会给社会造成比较大的伤害。以这个案例来说,有违职业规范的报道加剧了医患矛盾,而日益加剧的医患矛盾正是导致这个新闻发生的最重要的原因。有一点小的问题,医患之间就会相互猜忌,由猜忌上升为冲突,最后变成了一个大的社会新闻,最后其实双方都是受害者。
  ▲:你在微博中说,记者最重要的是职业水准,而非道德感充沛。在新闻实践中如何更好地提高记者的职业水准?
  ●:这个问题也需要从几个方面来说。
  第一个方面,就是我经常提到的“去道德化”。很多记者认为这个职业是所谓的“第四权力”,监督政府、监督那些强势部门是他们的使命,“为民除害”、为老百姓申冤就下意识地成为他们的一种职业要求。他们把这个职业本身赋予了比较强的道德感。这种道德感我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害人的,因为它会导致立场先行。你在看到一个新闻发生的时候就会下意识地认为:就是这些人的问题,而那些弱势群体所做的都是对的。这就会蒙上你的双眼。这种道德感过强,会妨碍你以一种客观的、公正的视角去看待新闻。
  第二个方面,我认为现在很多记者缺少自己的专业领域。好的调查记者应该有自己比较擅长的调查领域。比如报道财经新闻,就一定要有财经的专业知识。其他如医疗、教育等等,也是如此。要是你没有这样一个专业知识的研习,进入到这个专业领域就太容易犯错误了。
  因此,我一直认为,良好的职业训练、专业水准,可能比“好心”更重要。当然,任何记者都会有自己的“偏见”,但是,当这种“偏见”成为普遍共识的时候,能够纠正报道中可能出现的偏差的,就是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标准。运用平衡报道、证据链确认等原则,再加上一定的专业背景,才有可能让我们超越偏见,还原事实的真相,从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而不是加剧民众的误解。
  ▲:你觉得新闻院校应该如何培养学生,以提高这些未来记者的职业水准?应该如何做一个好的调查记者?
  ●:在不能改变既定新闻教育模式的情况下,我的建议是,所有新闻院系的本科生都应该实行双学位。就是说,可以学物理、化学、医学、社会学、哲学、法律,都可以。这样的话,至少出来的时候就不仅仅是接受了新闻教育。我觉得新闻教育是一个技能培训,技能培训实际上是很容易的,它是一个技术活,但是真正的职业判断是靠专业知识的。我们现在的记者群体,特别是新闻院校毕业的记者,最大的缺陷在于缺少专业知识。
  做一个好的调查记者,我认为要具备几个方面的能力。一是专业知识,二是好奇心,三是调查能力,四是沟通能力,最后是写作能力。写作能力其实最不重要,我觉得专业知识和调查能力是最重要的。专业知识就是我刚才讲的,必须要通过学习才可以建立起来。如果一个人没有学过法律就不会建立法治思维,没有学过经济学就不会建立经济学思维。必须要经过一定的专业学习、知识积累才能做出专业判断。没有这个层次的准备,我觉得很难成为一个好的调查记者。
  
“节目不是想找一个敌人,而是促进媒体共同反思”
  ▲:节目播出后,“缝肛门”事件又一次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你在自己的微博中说:“节目不是想找一个敌人,而是促进媒体共同反思。在今天的中国,媒体应该成为沟通的平台,而非制造仇恨的舞台。他们也需要审视,也需要校正和监督。”报道出来后,社会对媒体的批判现象是不是在你的预期之内?或者说这就是你想达成的节目效果之一?
  ●:应该说还有差距。因为这个事件发生之后,《南方都市报》的记者肖友若受到很多攻击,很多人在网上骂他,这个现象不是我希望看到的。通过我在采访过程中跟他的交流,我不认为他是一个坏人,而且我知道他那篇报道在报社内部也引起过争论,他们其实也在内部进行了反思。所以我认为,最好的结果是,我们作为一个职业共同体,大家共同来反思。反思的结果是,我们在使用这项权利的时候是不是应该遵守一些职业规范。
  还有一个方面就是说,我们过去认为的一些所谓的好的榜样,其实是坏的榜样。他们对于新进入这一行业的记者来说,形成了一个坏的示范效应。我认为,在一个健康的社会,媒体应该扮演相对消极的角色。媒体的消极性角色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特征:第一,媒体在社会中更应该是记录者、观察者,而不是介入者;第二,媒体对社会行为更应分析,而不是监督。过去我在微博上曾批评王克勤,因为我认为王克勤就是一个坏的榜样。他当时在《中国经济时报》做的一系列调查在我看来是缺乏专业水准的,甚至很多结论是错误的。但是因为他在报道过程中受到一些所谓的刁难,或者说来自政府的一些阻力、压力,人们就把他描述成这个时代一个优秀调查记者的典型。后来者就会认为,王克勤这样的记者才是好记者。这样的记者揭黑,没有黑幕就没有兴趣,他会假定这个事情有黑幕,有时候会妨碍他的正确判断。其次,王克勤一般不是隐藏在新闻的背后做一个调查者,他会把新闻的主体引到自己身上,自己也成为新闻的一部分。还有就是我一开始提到的,他有极强的“泛道德化”色彩。他不能通过一个专业的视角来看待社会问题。因为今天的社会问题特别复杂,有时候不是那么简单的是与非。如果缺少专业训练的话,非常容易出现错误判断。你现在随便问一个记者,大多数都认为王克勤是好记者,我觉得一个坏的示范效应其实是非常糟的,必须要通过专业的讨论建立起一个真正的职业标准,这样人们才会知道应该去学什么,怎么学。
  ▲:在中国社会中,媒体虽然不是权力机关,但事实上也拥有一定的权力。节目中助产士的遭遇令人有些唏嘘,当事双方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你觉得,为了挽回公众对媒体公信力的信心,媒体应该做些什么?
  ●:媒体应该通过自己认真的努力来改善公众的看法。在一个自由充分的信息竞争时代,媒体的权威地位是不能靠赋予的,它一定要靠读者的认可。这个认可就来源于你的报道是不是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你的新闻报道在当时可能非常轰动,但是三天之后、三个月之后就不是这样了,人们就会对这家媒体的公信力产生怀疑了。人们经常说“新闻是历史的草稿”,但我认为,这个草稿不能太潦草,如果太潦草了,就可能会被历史和公众所抛弃。所以,比较负责任的媒体必须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报道来赢得读者的尊重和认可。这可能是一个比较痛苦的过程,但这是必须经历的一个历史阶段。
  ▲:实际上不只是医疗报道,这些年我们看到不少争议性事件的发生,与媒体报道的方式有密切关系,比如去年的深圳联防队员入室强奸案。媒体应该如何改进自己的报道方式、体现出更强的专业性呢?
  ●:这里面的确存在一个现实的矛盾,在于我们现在的都市报、都市的电视台,他们会以发行量、收视率为导向,要求新闻记者报道新闻时越耸人听闻越好,这是媒介市场化过程中必然经历的。但是我认为,在美国、欧洲会把媒体分层,就是一些区域性的、小的媒体在报道时可能会追求吸引眼球,但是一些主流媒体的调查就会慎重得多,形成一个不同的信息提供市场,然后就会形成不同的读者群。比如,《纽约时报》的报道大家相对比较信任,那是因为它长期以来形成的口碑、品牌。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什么呢?我的感受是,类似于像“缝肛门”这样的事件,所有媒体表现出来的职业水准几乎是差不多的。一些小的、区域性的都市报,像深圳《晶报》,它的职业水准跟《南方都市报》没有太大差异,这令我特别意外,甚至包括《南方周末》。其实要调查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并不难,但是他们当时几乎同时犯了错误。按道理来讲,《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应该比一些区域性报纸水平要高很多,但为什么他们会同时犯错误?如果所有媒体都同时犯错误,受众就没有信息选择的机会,就没有办法去辨识这个事情的真相。如果信息有竞争,读者还可以运用自己的逻辑来判断,但是当时的报道几乎没有给读者提供这样的机会。这个特别值得反思。
  为什么我们不同的报纸、不同的媒体之间没有表现出职业水准的差异呢?抛去信息主管部门有意识地对信息的管控因素,媒体对受众的“误导”,主要是缘于对受众的迎合。一般说来,大多数人对刺激性的新闻感兴趣,对惯常的信息相对麻木。在发行量、收视率的压力下,媒体为了生存,渐渐形成对极端现象的偏好,而在这种偏好下形成的新闻产品,反过来又误导了我们对世界的认知。■
  (本文的采访和写作得到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新闻所白红义博士的支持和指导,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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