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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人的品行修养
媒体人的品行修养
  ——新闻随笔三则
  
  □张持坚
  
对“火可不要灭”的焦虑
  一直难以忘记一位同行对我说过的一个情节和当时听后所激起的情感:1987年5月大兴安岭发生特大森林火灾的时候,一些记者赶赴灾区采访,路上有人说:火可不要灭,灭了我就白跑了,就没报道可写了。听了,心痛得禁不住猛地“咯噔”一下!我当时就在火灾现场,作为第一个到达灾区的记者,深知这是场多么恐怖的森林大火呀,犹如洪水般的烈焰所过之处,皆成一片焦土,漠河县城和图强、阿木尔两个林业局的局址所在地已成废墟,死伤人员已达数百,这火哪怕多烧一分钟,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就要增加多少损失!在那里的每一个人——包括通过电视看到这场大火的全国人民,谁不焦急地祈盼着火早点熄灭啊!而竟有记者念叨“火可不要灭”……
  后来这场大火被定性为“建国以来损失最为惨重的森林火灾”,过火面积高达101万公顷,烧毁房屋61.4万平方米,受灾群众56000多人,193人丧生,226人受伤,损失63亿多,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更是难以估量。
  我相信,有“火可不要灭”念头并说出来的记者是极个别的,其缘由主要是记者职业使然,想“多写些报道”。但,这个念头仍令人心颤不已!诚然,从新闻传播的视角看,灾害为公众瞩目,尤其是特大灾害,更是世人关注。为满足公众知情权,记者在这期间确有施展才能的很大空间,能写出吸引人的新闻和拍出精彩的照片等。只是,这难道是期待“火可不要灭”的理由吗?
  不由得想起美国“9·11”和我国汶川地震报道时的一些情景。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媒体被称作“第五势力”,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在那样的环境里,“9·11”惨案发生的第二天,美国报纸头版的新闻照片是如何安排的呢?在和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的教授交流时,他们说,当时编辑手里有大量的现场照片,其中最吸引眼球的,无疑是飞机撞击世贸大厦和大厦里的一些人为逃生从高空往下跳的照片。但第二天见诸报端的,没有一家用跳楼的照片。这说明,有一种理念在“管”着媒体人的选择,它比媒体通常追求的吸引受众眼球更为重要、更被媒体人所看重,那就是社会伦理常识,这常识具体到媒体,便形成了大众传媒不能过度刺激和损伤受众心灵的理念,否则有违伦理道德。其实西方媒体对此并没有条文规定,但媒体人已自觉地把守着这一“约定俗成”的常识。再说我国媒体对汶川地震的报道,可圈可点之处很多,而作为“业内人士”,同行的一些行为或曰他们的“无字作品”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凤凰卫视几位记者到达现场后,看到失去亲人的灾民们痛不欲生的样子,不忍心采访了,“不能再撕裂他们心灵的伤口了!”——只用心的感悟和眼睛的感受来拍写新闻,即使因此少了“生动”、少了“情节”,他们也认了。他们说,这样做心安。而且相信观众知道原委后,会理解的。而内地有些记者与此相反,为了报道的“精彩”,根本不顾灾民的感受,一遍遍追问人家的伤心处,甚至有记者为“抢现场镜头”,竟一把推开医院手术室的门进去拍片子,惊得医护人员目瞪口呆,等他们走后,不得不重新消毒。他们的行为看上去很“敬业”,他们的报道也可能很“成功”,或许还会“获奖”,但他们不屑于伦理道德的常识,意识不到此时此刻有比“报道”更重要的存在,反映出的是一种“狭隘”的、乃至“自私”的职业观。
  这实际上引出了一个话题,即新闻工作再重要,也要摆正其自身位置,也要受一定之规、一定之约。在社会大系统中,新闻工作是其中一部分,只有社会分工的每个部分都在“一定之规和一定之约”下运转,才能保证整个社会运行的健康和有序。如果不恰当地将其中的“新闻部分”提到了“火可不要灭”和“一把推开手术室的门”的地步,那无疑是“错位”了,是对新闻工作神圣性的违背乃至亵渎,这样的所谓敬业,损害了社会和他人的利益,实不可取。任何职业,都须在伦理道德的规范之下,这是基本的道理,新闻工作自不能例外。而且由于新闻报道面向社会大众,影响面广,应更加审慎才是。
  同时,这也引发我们思考一个问题:新闻工作和救火这样的实际工作之间是什么关系?在火灾面前,方方面面迅速动员起来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尽快灭火,新闻工作者在其中不会,也不能有自己别的“利益诉求”。“为人民服务”是各行各业共同的目标和宗旨,这当然包括新闻工作在内。这表明,新闻工作和实际工作的目标是一致的,火灾当头首先是救灾,这没二话。只是新闻工作救灾的方式和其他行业不同,它不是直接去扑火,而是用传播信息的方式让更多的公众知晓,从而都来关注救灾,通过各种渠道参与救灾,鼓舞和激励在第一线救灾人员的斗志;同时对救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舆论监督,对灾害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和总结,以警示全社会加强灾害的预防等等,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分工不分家”。新闻工作者理应确立这样的理念和培育这样的素养,如是,“狭隘的、自私的职业观”就没了基础,“火可不要灭”的想法也就不会萌生。
  
“钱云会案”引发的联想
  发生在浙江温州乐清的“钱云会案”,由于舆论的介入,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不过其发生发展的前前后后颇值得新闻工作者思索。钱云会是乐清蒲岐镇寨桥村主任,2010年12月25日被一辆工程车碾压致死。对于死因,当地一些村民说“是被人抬起,扔在工程车前轮下压死的”。而公安部门的通告称,“钱云会死于交通事故”。一些网络和报刊质疑公安部门的结论,他们通过采访村民,了解到作为村主任的钱云会5年来为村里的土地被征用不断上访,先后3次被投入看守所的情况后,相信村民“钱遭遇报复被故意碾死”的说法,并就此作了报道。此后,经专案组仔细调查核实,又发现钱云会当时所带手表有录制功能,2分多钟的画面记录了钱遭碾压前的情形,证明不存在谋杀。2011年2月1日乐清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当庭宣判:肇事司机费良玉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事情的结果和一些媒体先前的报道形成了根本性的反差。我相信,作为媒体和记者,没有造假的故意。他们之所以发表了不实报道,经验教训可以总结好几条,但我认为思想方法和采访方法的偏差,或许是主要根源。
  近些年来,媒体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并取得了可观的成效,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的进步,这是非常好的现象。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多发的时期,需要媒体积极充分地发挥监督作用,需要媒体人有“质疑”和“探究”的精神。但这要有个前提——就像公众把新闻工作者比喻成时代和社会的“瞭望者”那样——要站在高处,方能看得远,看得清,看得全,从而监督才能“准”。失去了“准”,监督就无从谈起。要看清、搞准钱云会案,光到村子里采访村民是远远不够的,与此相关的“把钱抬起扔到车轮下的”人、肇事车司机、公安部门以及出事时可能的旁观者等等,都必须要采访到,尽管采访的难度很大,也要想尽一切办法。因为要知道任何人都难免有局限性,如果其中再夹杂着个人利益或者带有成见和情绪,那必定会与事实真相偏离得更远。因此,只有尽可能多地接触采访对象,广泛听取相关各方的意见,才能逐渐接近事实真相。否则光凭“孤证”,凭“一家之言”,就动笔写报道下结论,出纰漏的风险肯定很大。有经验的新闻工作者对“孤证”是持怀疑和保留态度的——不管这个材料多么“典型”和“诱人”——如找不到若干个——不是一两个,起码是三四个旁证,他们是不会轻易相信“孤证”的。因为这关乎事实真伪,一丝一毫的马虎都是不允许的。
  村民带着对钱云会的感情,带着多年来想多要一些失地补偿款而未果的情绪,站在他们的立场上,用他们的逻辑述说“钱云会是被迫害致死的”,似有“合理”的一面,但是否属实,记者就要寻求佐证了。有的记者认为,我写的都是有出处的,是张三说的,或李四讲的,我都录音了,至于他们说的不实,和我无关。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张三李四虽然说了,你要报道就一定要核实,这是记者的职责,不核实就报道,影响面由几个人、一个村而扩展至普天之下,怎么能没有责任呢?记者采访就是做调查研究工作,调查研究是门科学,有其自身的规律,企图走捷径,跳过必须的程序,就是违背科学和规律,极易偏离事实真相。以媒体在报道中运用民意调查机构的数据和材料为例——这是媒体常用的方法,问题是,如何确认该数据和材料是客观公正、科学的呢?美国民意测验研究协会通过总结经验教训,提示媒体引用民意测验结果时,要注意8个方面的情况,主要是样本数、负责机构、抽样误差、抽样总体及抽样框、访问方法、测验时间、问卷问题、研究结果的依据并非全体样本时应加以说明等等,以避免传播不科学的测验结果。这就告诫我们,不是任何民意调查结果拿来就可以传播的,而要先弄清楚它是怎么来的,它的产生是否科学,否则简单地“你公布,我传播”,“采访对象怎么说就怎么报”,是极易误导受众的——这就是按科学和规律办事。
  有记者担心,现在新闻竞争激烈,时效性又那么强,等你调查来调查去,“黄花菜早就凉了”。这确是个问题。但不论怎么说,“快”一定要建立在“准”的基础上,不“准”,“快”又有什么用呢?不仅起不到“正”作用,还会起“负”作用。当然,最好是又准又快,如果两者有矛盾,“快”要让位于“准”,这是不可动摇的原则。也可采用“过程式”的报道方式,即及时、客观地报道调查过程,先不作结论,等调查结束后再报道最终结论,以适应快节奏的网络时代和满足受众对信息的需求。总之,“真”与“准”是新闻之生命、舆论监督之根本,这是要时时牢记的。
  
记者“挂职”之后……
  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新闻单位实施过派骨干记者到地市县挂职的制度,如任县级领导副职,或地级领导副职等。一年半载后回来,个个感受颇深,都说:对实际情况的了解太不够了;下面的情况比想象得要复杂得多;以前急匆匆的“蜻蜓点水”式的采访“轻率”了;自以为得意的“代表作”,下去后一比照,感到肤浅了,有的甚至根本没说到点上,“满不是那么回事”……之后,重操旧业,“不敢轻易下笔了”,无论在调查研究、思维方式、看问题的视角和表述时的遣词用语方面等,都有不少改进。
  这些切身的感悟,令人深思。
  新闻是对实际工作的反映,然而绝大多数新闻工作者是“三门”人员,即“从家门到校门再进媒体门”,没有实际工作的经历,“先天不足”无疑是他们的“软肋”和“缺憾”,要他们深入扎实地报道好实际工作,会有相当的难度。尤其是当前,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基础薄弱的大国,又处在转型时期,计划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退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远未完善,人们思想多元,社会矛盾多发而又错综复杂,从中央领导、著名学者到资深企业家在分析我国经济状况时,都说有诸多“两难”,比如,要加快发展,又要保护环境,不能多消耗能源;要发展城镇化,又不能多占耕地;要促进消费,又要防通胀;要深化改革,又要保持稳定;要提高利息,改变存款负利率,又要防范热钱流入等等。再加上我国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日趋明显,而国际形势变化的“不可知因素”和“不可控因素”很多,这就更增加了对全局的把握和对实际工作科学认知的难度。这些对新闻工作者、尤其是对在第一线采访的年轻记者,确是严峻的挑战。
  怎么办?近年来,国家在招聘公务员中几次提高“有实际工作经历者”比例的做法,可供媒体参考。倡导大学毕业生先到实际工作中去锻炼,了解社会,了解实际工作的运营和面临的矛盾、问题等,然后再进机关和媒体等“上层建筑”的门,这无论对个人还是工作,都颇有好处。美国华盛顿邮报根据医疗报道专业性强的特点,规定从事医疗报道的编辑记者,须有当医生的经历。这肯定是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产生的,这种做法对我们不无启示意义。到实际工作部门挂职的做法,也可延用,这不仅有益于媒体工作者深入社会、了解实际工作,对所挂职单位的干部群众了解媒体也多有裨益。对已在媒体工作的“三门”人员,可有针对性地采取“补课”措施,如:要求建立调研基地,经常去“深入生活”,了解实际情况;要求交朋友,如交企业家朋友、专家学者朋友和普通百姓朋友等,能与他们对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从中汲取营养;媒体内开展“老带新”,确定资深人士带年轻人员,通过一次次采访和一篇篇稿件的评点,“手把手”地传授;分工相对固定,订出课题,争取通过若干年的努力,成为在这一报道领域有“发言权”、能说到点上的“专家型”编辑记者等等。当然,这些都是“软”条条,但若能把它们纳入考核,成为“硬”杠杠,真正起到引导的作用,相信假以时日持之以恒,对年轻新闻工作者的培养和提升是会有好处的。
  
  不过,写下这些后,要强调一个“前提”,即年轻的新闻工作者要把新闻当作事业,当作责任,当作担当,当作一门学问来探究,而不仅仅是一个谋生的职位。如是,就要集中精力,肯下功夫,做好功课,不为浮躁、喧嚣、功利或清贫、寂寞等分心,否则,将有碍自身品行的提升。■
  (作者系新华社高级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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