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时间的传播政治经济学
■胡翼青
第一次接触到《注意力分散时代:高速网络经济中的阅读、书写与政治》(张宁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出版,以下简称《注意力》)的中译本时,正值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肆虐。国际间就病毒起源之间的话语对抗,国内围绕疫情期间各种话题的骂战,声势浩大。作为一个旁观的传播学者,我更愿意将这件事理解为一个社交媒体的速度问题。速度建构了新的时间与空间,从而将话语场中的原有立场对立的各方,卷入了一场不能自拔的话语战争之中。
媒介技术哲学渐渐进入中国传播学者视野的这些年来,我们强调媒介技术哲学可以从时间、空间、速度、权力、关系、节点等方面展开。可是学界对媒介技术哲学到底如何指引自己的研究仍然一筹莫展,因为多数人理解的时间仍然是钟表时间,空间仍然是一个实体空间,所以,这些时间和空间,它们不以媒介的意志为转移地存在着,凡是要从这些角度展开研究,只能是将一些具体的时空比作媒介,比如某一个城市标志性建筑的意义表征,又比如如何理解一种文化仪式。可问题是,这种视角并不能带来任何理论的创新,只能勉强算作换一个视角描述研究对象,连研究都谈不上。
如果我们所说的媒介时间只是钟表时间,空间只是物理空间的话,那么我们的理解也从来就没有摆脱过牛顿力学。在牛顿力学看来,速度是物理空间与物理时间的比值,是空间与时间函数关系的结果,这种观点已经成为我们的常识。然而在爱因斯坦的物理观念中,是速度建构了空间与时间的关系,而这种观念仍然是一种“科学理论”,并未进入我们的常识。很显然,牛顿所看到的仅仅是经验世界的表象,时间和空间是既定的,所谓运动、速度和变化只是这两者间关系的变化。用这种视角来理解这个世界,世界是给定的和唯一的,一切的运动变化尽在掌握之中。当传播的范围等于交通工具所能抵达的范围,传播的速度等同于交通工具的速度时,这种视角确实可以解释人们物理世界和精神世界中的一切,但当传播以光的速度突破了交通工具的限制时,一切都变了。所以,速度常常会突破空间的障碍,形成新的时空关系。
速度在创造着属于它的时空和景观,因而也就在塑造着新的社会关系和心灵。不同的速度能够让人看到不同的时空和景观。因此关于速度和时间的媒介技术透视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很多问题。新冠肺炎事件中通过人工智能平台的高速运转,信息扩散不但营造了一个又一个的话语场,而且也不断地呈现出新的话语行动方式。当然,这种情形并不止一次地出现在当下,任何一个可能引发公众关注的事件都存在着类似的情形,“反转新闻”就是我们对这一类事件的统称。当速度快到一定程度时,同处一个物理时空的不同机构,就像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时空中一样,就像遭遇反转新闻时的大众传媒和社交媒体一样:“面对受众的质疑,大众传媒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如果跟社交媒体抢速度,它就不能确保自己的准确性,其专业性与权威性就会受到质疑;如果不抢速度,等到真相核实完毕,受众的兴趣可能早就转移,大众传媒就可能连介入新闻事件的时间节点都被消灭了。工业化的生产流程和专业化的意识形态,这些确保大众传媒成功的支点,现在都成为令大众传媒在突发性事件面前左右为难的包袱”(胡翼青,2018)。这种情形对于生活在钟表时间中的人来说根本是不能理解的,所以在牛顿物理观的照耀下,他们仍然在强调传统媒体要同时追求时效性和准确性,他们并不理解只有在低速的状态下,时效性和准确性才有可能统一,而在高速的状态下,时效性和准确性这两种不同的时间流会被彻底撕裂,形成一种断裂的景观。有的时候看到这些论调,我就更能理解为什么生活在同样物理时空中的人,也常常处于完全不同的时间景观中。
由此可见,关注媒介平台上的速度和时间问题,不仅极度重要,同时也极度困难,这涉及我们自身的时间观。但媒介理论或者说媒介技术哲学的思考显然应当把时间和速度的问题放在一个中心的地位。速度带来的时间景观是如此多元,因而它直接带来了文化、社会与话语的断裂。当我一直在思考围绕新冠肺炎的话语斗争与新媒体平台传播速度的关系问题时,罗伯特·哈桑的《注意力》一书出现了。
这本书从一开始就试图用各种思想家的观点批判牛顿的世界观和时间观,这一点从其书名来判断是无论如何不可能想象的。作者想说明时间并不是绝对的和均质的,它是相对的和可以被建构的,“时间是多面的、主观的,它难以从表面上进行解释,具有可塑性”(罗伯特·哈桑,2020:7)。所以,如果要理解时间的这种属性,我们就必须要对自己头脑里已经习惯成自然的经典物理的时间观作一个清算。这种抽象的、机械的和线性的钟表时间观念始于牛顿的物理学及其背后的意识形态——“牛顿所宣扬的思想认为,宇宙、世界及其固有的运作方式与一台机器相类似,这是一个钟表般的宇宙,它在一个巨大的空间—时间结构中运行,具有神圣的和谐性,人与自然居于这种结构之内,那么也势必只有透过这种结构关系,才能被最好地理解”(罗伯特·哈桑,2020:13-14)。牛顿的观点当然很伟大,他不仅奠定了现代物理学的基础和时空观,也奠定了自然科学和现代性社会的理性基础。然而,这是一种典型的启蒙主义时代的机械唯物主义观念,充满了工具理性的色彩,并不符合我们在具象日常生活中的时空感受,这种将人类世界的运作规律比作一台巨大机器的观念,是想要将整个社会纳入一种不言自明的秩序中。所以,牛顿是以自己的方式重新阐释了上帝安排的秩序,是一种经典物理学意义上的宿命论,牛顿是《启蒙辩证法》笔下最经典的启蒙走向启蒙对立面、科学走向科学对立面的典范。在揭示了这种时间观背后的意识形态以后,哈桑试图从埃利亚斯、列斐弗尔和芭芭拉·亚当那里,发展出一条具有主观色彩的时间脉络,哈桑想说明在主体和社会的层面,时间和空间从来都不是二元对立而是不可分割的,并想要说明时间不仅是个体的感受,还是一种多元的社会景观,时间嵌入多重社会过程之中,人们从中获得不同的时空经验。
然而,哈桑的目的显然不是要讨论社会时间,他指出:“技术(以及技术的实践)实际上完全就是特定的(或是普遍的)社会关系的能指或表现”,于是通过技术社会的同型同构,他迅速地过渡到了技术与时间的关系上。在这里,他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命题,那就是技术具有内在的时间逻辑:“与‘时间是社会性的’、‘时间被嵌于社会过程之中’这类观点一样,‘技术包含着特定的时间逻辑’的思想,是牛顿式的机械现代性所不允许的”(罗伯特·哈桑,2020:19-20)。当然,哈桑所说的技术侧重于书写技术和媒介技术。
技术存在于特定的时间与空间之中(如制造业的流水线),以及技术本身就是一种时间和空间(尤其是媒介技术或者语言符号),这些观点都渐渐被接受,但哈桑所说的技术内在时间逻辑,不能不说仍然是一个有创见的观点。他坚称,技术对时间的组织和管理,就形成了技术内在的时间逻辑,“技术的创造和应用同时也使得技术自身被时间化”(罗伯特·哈桑,2020:27)。比如,技术以钟表时间的方式组织和管理着工业生产,于是便形成了工业化时代技术内在的时间逻辑。
进而,哈桑借助书写技术谈到了媒介技术内在的时间逻辑,因为书写会带来言语思维的时空化和空间化。一旦文字开始记录时间时,它便成为人类时间的一部分。这个观点的雏形可以回溯到伊尼斯提出的“媒介的偏向”。伊尼斯指出:“根据传播媒介的特征,某种媒介可能更加适合知识在时间上的纵向传播,而不是适合知识在空间中的横向传播,尤其是该媒介笨重而耐久,不适合运输的时候;它也可能更加适合知识在空间中的横向传播,而不是适合知识在时间上的纵向传播,尤其是该媒介轻巧而便于运输的时候。所谓媒介或倚重时间或倚重空间,其涵义是:对于它所在的文化,它的重要性有这样或那样的偏向”(哈罗德·伊尼斯,2003:27)。在这段论述中,伊尼斯其实已经涉及技术内在的时间性。空间偏向的媒介通过交通运输的方式克服了时间偏向媒介内在的时间逻辑,从而推进了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
技术内在的时间逻辑和它内在的空间逻辑一样,属于技术可供性的组成部分。这个率先由美国心理学家吉布森提出的概念,本用于强调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一方面,可供性指那些与人类有关的以及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的性质;另一方面,这种性质只有通过与特定的生命体相互关联才能体现”(克劳斯·布鲁恩·延森,2019:79)。后来可供性的概念被延展到人与人工创造物之间动态的相互作用,并当然被运用到媒介技术的研究中。在延森看来:“电影和其他传播媒介是一种独特的包容性工具,它能够呈现骨头、汽车、航天飞机等不计其数的自然客体与文化客体……媒介的可供性不仅具有普遍性,而且具有可控制性”(克劳斯·布鲁恩·延森,2019:79-80)。也就是说,媒介具有时间和空间建构上的潜能,它们提供了多种时间逻辑和空间逻辑的可能性。不过不同于拉图尔,在传播技术的可供性问题上,延森还是强调人而不是非人主体的主动性:“媒介技术仅仅是在最初的阶段决定着传播——从消极意义上而言,即它决定了哪种传播实践不可能实现或难以实现;从积极的意义上而言,即媒介提供了可供性,而可供性则孕育了新的机会。可供性只有通过逐步的社会创新和合作才能得以实现”(克劳斯·布鲁恩·延森,2019:167)。在此基础上,潘忠党从类型化的角度进一步讨论了社交媒体的可供性问题并试图将其纳入可测量的范畴,他将新媒体的可供性分为三个维度,即信息生产可供性(production affordance)、社交可供性(social affordance)和移动可供性(mobile affordance)(潘忠党,刘于思,2017:2-19)。
与潘忠党类型化角度的论述不同的是,对于媒介的可供性,哈桑更愿意从时间与空间的角度去理解:任何网络——无论它是基于铁路、电视台、高速公路还是基于电子计算机,其最根本的特性就是它们都是传播的载体,也就是说,它们允许人们创造并跨越时空分享信息。实际上,是网络创造和分享着社会时间和空间,任何网络的特殊性都是由创造了它们的技术所赋予并界定的(罗伯特·哈桑,2020:61)。
谈到技术的内在时间逻辑和空间逻辑及其决定性,大概没有学者比拉图尔走得更远。拉图尔在《道德与技术》一文中写道:“在技术性行为中包含着什么?时间、空间和行动者的类型”(转引自罗伯特·哈桑,2020:28)。这些行动者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非人,拉图尔认为他们是同等重要的:“对吸引人类资源和非人类资源的努力加以对称的考虑”(布鲁诺·拉图尔,2005:418)。在拉图尔看来,一个既定的社会场域的建构实际上是众多异质行动者被同一网络调集、信任、联结和凝聚的结果,这一网络身处特定的空间与时间之中并受到后者逻辑的支配。网络中的所有行动者(人类和非人类,特别是非人类行动者)能够在“转译”过程中获得本体地位,非人行动者不再单纯地作为意义传输的“中介者”或“传义者”,他们被“赋予了转译其所传输之物的能力,赋予了重新界定之、展现之或背叛之的能力”(布鲁诺·拉图尔,2010:93)。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ANT)重点在于考察行动者及其实践网络间的动态联结过程,在非人行动者(尤其是技术)的内在时间逻辑和空间逻辑的支配下,人的主体性可能没有想象的那么巨大。
如拉图尔所说,技术一旦具有自身内在的时间逻辑,它就不可避免地具有建构和组织社会的能力。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技术时间的重要维度——速度上去理解。哈桑认为,媒介史是一部媒介内在时间逻辑不断加速的历史,媒介技术内在速度的加快导致了社会产生巨大变革。书写文化固化了思想,因而加快了思想传播的速度,不过与书写文化相伴随的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生命时间,它并没有被异化。而印刷术则大大提升了这种速度并将人们带入了钟表时间的时代:“作为思想、观念的代具的书写,在生物节律上与这个世界的时间性相和谐的书写,被印刷术所改变”(罗伯特·哈桑,2020:37)。机械时代的钟表时间意味着一种全新的速度,它塑造了自古登堡革命以来的人类的现代性生活,一种工业化和现代性生活所带来的时间接管了人类的生命时间,人们被迫去适应这种时间秩序带来的生活方式。然而,这一切并没有结束,互联网所带来的时间逻辑改变了这一切。哈桑指出:“在过去的200多年中塑造了我们机械化的生活节奏,我们(或多或少)在认知上与它的要求保持同步,但如今它正在被我所说的基于计算机的‘网络时间’所取代,后者与生俱来具有加速性,而它的速度限制何在,我们无从知晓。尽管如此,网络时间已经将我们带至一个去同步化的临界点,一个在时间上出现断裂的临界点,我们发现越来越无法跟上它的认知要求”(罗伯特·哈桑,2020:42)。
哈桑的观点似乎与德布雷不谋而合。后者曾经提出过媒介域的概念,并指出:“每个媒介域都会产生一个特有的空间—时间组合,也就是一个不同的现实主义”(雷吉斯·德布雷,2014:262)。在德布雷看来,人类文明史可以被看作是三个不同媒介域的接续,每个媒介域都会以某种传播技术为其主干,分别是以文字媒介为主导的逻各斯域,以印刷媒介为主导的书写域和以视听媒介为主导的图像域。德布雷也发现,“信息运载的解放释放出了一个逐渐加速序列,今天好像到达了它的临界点”(雷吉斯·德布雷,2014:276)。而哈桑关于书写的观点似乎又与基特勒遥相呼应。基特勒指出,话语网络1800(18世纪晚期到19世纪中期欧洲人的话语体系)完全不同于此前的话语网络,而它与话语网络1900之间也存在着重大的差异。“这些断裂是如此深刻,以至于阻碍了正常的文化延续性”(杰弗里·温斯洛普-扬,2019:41)。在解释这种差异时基特勒认为,话语断裂与媒介技术变革直接有关。基特勒认为,在1800年代,在电力媒介登上历史以前,人们的听、说、读、写因为印刷媒体的使用可以没有障碍地相互转换,人因而对自己是语言使用的主体这一观念深信不疑。“1880年前后,光学、声学和书写的技术分流打破了古登堡的书写垄断”(弗里德里希·基特勒,2017:17)。精神和信息由此分离,写作的动作与思考的界面分离,人们开始适应标准化文本的阅读和机械化的写作,按尼采的说法,人类就此变成了思考、写作和语言的机器。不过,从基特勒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其视角既不是一种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也不是一种内在时间视角的批判,不同于哈桑的时间的传播政治经济学批判视角。
在哈桑看来,当我们无法跟上互联网的速度,而且有可能越来越跟不上其速度时,原有的相对稳定的由机械时间所奠定的社会与心理秩序开始动摇了。在社会的层面,数字媒介带来的持续的加速导致社会结构和社会分工出现了巨大的不确定性:“这种机器以持续增加的速度处理信息,将个体、社区、商业、政府和社会不由分说地裹挟进其迅疾而难以预测的轨道,没人知道它将会驶向何处”(罗伯特·哈桑,2020:序3)。在书写层面,“信息传播技术(ICTS)加速了时间,加速了社会运行。更关键的是,信息传播技术动摇了语词及其意义自古以来的稳定性,而现今,不稳定的语词创造了本体论意义上不再稳定的世界。写作变成了一种流动的状态,意义的电子化再现开始以一种持续加速的节奏跳跃与流动,它拒绝停顿,拒绝迟滞,拒绝专注,拒绝反思意义建构的需要”(罗伯特·哈桑,2020:6)。在这样的一种媒介节奏中,人们处于一种前所未有的焦虑中:“印刷人在尚未做好准备之时,便开始向着由自治的计算机所驱动的、一种新层次和新形式的网络转变,这就是数字网络,在其中,速度挣脱了钟表的限制,我们与技术化的文字、书写和阅读的关系进入一个全新的、紧张的、充满焦虑的阶段”(罗伯特·哈桑,2020:96)。
只要媒介技术能够具有内在的时间逻辑,那么媒介必然是有政治性和权力性的。内在的时间逻辑造就了行动边界,因而也就诞生了不同的权力结构。比如说早期书写的技术,它的内在时间逻辑就决定了只有“有时间”的有闲阶层才有能力去“思想”,才能摆脱体力劳动,有时间思考成为一种社会特权。印刷术的时代,机械复制技术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媒介克服空间的能力加强,媒介内在的时间逻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面对这一局面,本雅明和哈贝马斯看到了完全不同的侧面。本雅明强调的是,在复制技术面前,艺术不再建立在传统社会的仪式之上,而是建立在现代社会的政治实践之上,复制技术强化了权力对于艺术的渗透,出现了艺术的政治化;而哈贝马斯则看到了公共领域在时间上的可能性:“过去印刷时代的常识:公共领域需要有它自己的时间。除非‘会话’(阅读、书写、讨论)有着自己‘自然的时间节奏,允许它逐步完成创造并维持其自身的进程,否则公共领域无法运作”(罗伯特·哈桑,2020:170)。数字媒介的出现显然强化了本雅明所说大众文化的“政治化”现象,大众文化成为话语斗争的核心场域。然而,数字媒介的出现对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并不是一个好消息,“我们所面对的交流的现实是,网络化的公共领域急剧变动,它并不是多元化的‘反公众’的‘话语空间’,而是充满了喧嚣嘈杂,在其中,对政治行动进行恰当讨论、反思、规划与安排的时间在飞速减少” (罗伯特·哈桑,2020:175)。这种分析视角可能是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整个世界范围的谣言传播和话语斗争最有力的解释工具之一。
更重要的是,只要媒介技术能够具有内在的时间逻辑,那么媒介必然有复制资本的能力。在马克思的经典论述中,资本的复制是与劳动时间联系在一起的,延长劳动时间、提高单位时间内的生产效率,是剩余价值不断增长的前提。因此,科技的应用、管理方式和生产方式的不断变革、对劳动力劳动时间的变相占有,都是资本家获得更多剩余价值的重要手段。钟表时间的出现满足了资本复制的要求,而且很快内化为工业时代人类的宰制性的时间观。而当下人工智能平台媒体,正是用不断提升内容生产速度吸引流量的方式,来扩大注意力经济的规模,获得更多利润。这种技术能够同时创造出多个平行时空,远超工业时代媒介技术的可供性。而这种媒介技术及其资本复制的结果必然是以牺牲人原有的时间节奏为代价,人们即使按照钟表时间来生活,也同样不能适应新的时间节奏。这显然与马克思提出的人的全面解放的目标渐行渐远。
到这里,一种新的研究视角已经基本成型,这是一种关于时间的传播政治经济学批判,这是一种与传统传播政治经济学批判与大卫·哈维为代表的空间传播政治经济学批判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理论视角。而哈桑所做的努力就是要把先前众多学者与这一视角有关的论述汇集到一起,因此本书是具有开创性的。作者显然想说明,当不断变化的社会时间通过媒介的变革取代个体生命时间时,人的工具化程度就显得越来越深。我们的生活方式正在媒介的不断转译中,远离生命时间的节奏。
然而,正当我们无比期待地想要看到哈桑在时间异化这个问题上进一步开展他的理论批判时,如同许多美国学者一样,哈桑突然转向了实用主义心理学的应用,回到了注意力分散、时代的集体症候和碎片化阅读的问题,他想说明,这种时间异化的结果就是注意力分散:“先前世界的各种可确定之物(例如它们是什么)正在快速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我所说的慢性的和弥散性的认知层面的注意力分散”(罗伯特·哈桑,2020:5)。速度几乎消灭了一切——速度消灭了内容,速度消灭了专注,就像前面我们讲的速度消灭了核实真相的时间。在引用了一堆著名思想家的断言后,哈桑只是想说明:“持续而慢性的注意力分散状态,既是速度的政治经济学原因,也是其后果。作为一种个人和集体的病征,它让我们无法辨清我们是如何被书写在特定技术中的特定逻辑所超越的”(罗伯特·哈桑,2020:126-127)。这不禁让人扼腕:注意力分散和时代的集体病征当然也是个重要问题,但在真正重要的理论问题还没有说清楚以前,哈桑就迫不及待地转向了社会心理现象和日常生活中的常识,一下进入了注意力经济的话语范畴,极大地削弱了该理论的批判力度。由此可见,时间的传播政治经济学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但也正因为如此,它让人充满期待。■
参考文献:
布鲁诺·拉图尔(2005)。《科学在行动:怎样在社会中跟随科学家和工程师》(刘文旋,郑开译)。北京:东方出版社。
布鲁诺·拉图尔(2010)。《我们从未现代过——对称性人类学论集》(刘鹏,安涅思译)。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
弗里德里希·基特勒(2017)。《留声机 电影 打字机》(邢春丽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杰弗里·温斯洛普-扬(2019)。《基特勒论媒介》(张昱辰译)。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胡翼青(2018)。再论后真相:基于时间和速度的视角。《新闻记者》,(8),23-29。
哈罗德·伊尼斯(2003)。《帝国与传播》(何道宽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克劳斯·布鲁恩·延森(2019)。《媒介融合:网络传播、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的三重维度》(刘君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雷吉斯·德布雷(2014)。《普通媒介学教程》(陈卫星,王扬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罗伯特·哈桑(2020)。《注意力分散时代:高速网络经济中的阅读、书写与政治》(张宁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潘忠党,刘于思(2017)。以何为“新”?“新媒体”话语中的权力陷阱与研究者的理论自省——潘忠党教授访谈录。《新闻与传播评论》,春夏卷:2-19。
胡翼青系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