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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权威为何失灵?
——“江歌案”中多元传播主体的话语实践
■王辰瑶 刘天宇
  【本文提要】“新闻权威”是当代新闻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由于传播环境的变化,围绕“新闻权威”的挑战和争夺,成为这一理论关注的新焦点。本文通过对“江歌案”中多元传播主体话语实践的分析,发现除了面临新行动者的挑战外,“新闻权威”本身还可能出现失灵的风险。本文发现,网络化语境下一些新出现的讲述事件和建构关系的话语实践方式,可能阻碍了新闻权威机制的运行应引起关注。
  【关键词】新闻权威 江歌案 原生媒体 既有媒体
  【中图分类号】G210
  新闻与社会学者吉特林十年前在论述新闻业的多重危机时曾以“狼”作比,其中一只威胁新闻业未来的“狼”就是“权威的危机”(the crisis of authority)。①在他看来,权威的危机从根本上讲就是丧失信任,这是新闻业最深远的问题。时至今日,这一问题仍旧(也许是更深地)困扰着新闻业:在一个信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量级生产、传播、使用的时代,“谁”有能力来告知人们什么是当下的“现实生活”?如何获得这样的能力?以及在网络时代建立(或曰重建)新闻权威的困难何在?等等。这些思考融汇进了本文对“江歌案”的分析。2017年备受瞩目的社会热点事件“江歌案”引起了不少研究者的兴趣,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已有五十余篇,其中大部分与“后真相”、“群体极化”等关键词有关。在本文看来,激发这些研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新闻权威的失灵。对“江歌案”舆论走向的研究发现,新闻媒体关于此事的报道和评论不仅没能引导舆论,反而成为激化舆论的诱因。②为何如此?本文试图从新闻权威的运作机制本身予以探讨,并进一步思考在多元传播主体共同构建的网络化语境中,新生成的话语实践方式与新闻权威的关系。
  
一、重思“新闻权威”
  “新闻权威”(journalistic authority)是当代新闻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研究历史至少已有三十多年。上世纪80年代,大卫·伊森首次从“新闻权威”的角度分析了《华盛顿邮报》黑人女记者珍妮·库克的造假事件。③
  90年代初,芭比·泽丽泽对新闻权威理论做出了开创性贡献。她通过对电视记者如何报道肯尼迪遇刺事件的研究,指出“新闻权威是记者将自己提升为‘现实生活’的权威和可信的发言人的能力”。④这个概念意味着,记者和新闻组织对“外部”世界的影响力不是自然而然的,它需要去争取。泽丽泽还发现,相比于医生、律师这样的职业团体,新闻记者争取权威地位的路径比较独特,他们并不喜欢通过正式的组织、协会来建立专业群体,而是通过他们自己对关键性公共事件的集体阐释,向公众表明他们有能力提供关于现实的知识。⑤因此,泽丽泽提出了“作为阐释群体的新闻记者”的研究框架,将视角从考察新闻业对“外部”世界的影响,内转到新闻界自身。在这一路径下,研究者们从阐释群体、范式修补、边界工作、集体记忆等相互关联的理论视角出发,以“新闻话语”(news discourse)和“关于新闻业的话语”(discourse of journalism)两类话语为经验型分析对象,考察新闻界如何通过“对过去与现在、正确与错误、专业与业余、圈内与圈外的区分和对比来塑造新闻权威”,⑥产生了关于新闻权威研究的丰富成果。如研究者分析了记者如何通过讲述类似“水门事件”、“肯尼迪遇刺”、“麦卡锡事件”等关键性公共事件,⑦以及记者如何通过讨论新闻界自身的丑闻、争议、辞职、纪念、获奖等话语实践,⑧寻求建立新闻的职业合法性和文化权威。
  但这一“阐释”视角的研究也有局限。如安德森认为泽丽泽在研究中始终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忽视了话语建构背后的各种权力因素;二是过于关注作为职业群体(occupational group)的记者,而没有充分意识到新闻工作其实是一个充斥着竞争关系的场域。⑨本文认为安德森批评的第二个问题在当下的新闻研究中尤有针对性。正如阿尔伯特在其经典著作《职业系统》中强调的,只有研究“职业系统”中的竞争关系才能看到各个职业是如何在竞争中获取对特定领域的知识的管辖权(jurisdiction)。⑩新闻权威研究如果只局限于既有新闻组织的成员所组成的“阐释群体”,不能跳出“职业”之外,从“业态”转向“社会形态”的话,[11]那么就可能在正在发生剧烈变化的新闻实践场域丧失解释力。事实上,当近年来新闻业遭遇普遍性“危机”之时,[12]新闻学界已经意识到博客、公民记者、活跃公众等对传统新闻媒体的权威构成的挑战。[13]近年来关于新闻权威研究的最重要的文献,应属美国学者卡尔森的专著《新闻权威》,该书将新闻权威置于新闻业的多重“关系”下予以讨论。他认为,新闻权威是一种权变关系(a contigent relationship),不是一种隶属于某人或某机构的内在品质,而是不同行动者参与其中的面对争议和变化始终保持开放的话语阐释过程。[14]从“关系”视角研究新闻权威,目前主要有两种路径,一是比较传统新闻媒体/记者与新闻领域的新行动者、挑战者、竞争者建立新闻权威的不同方式。如沃尔发现,与传统记者相比,2003年伊拉克战争期间获得广泛关注的战争博客建立新闻权威的方式截然不同,前者强调自己能获得权威信源,后者则抨击精英信息控制,强调权威来自于广泛、多元、联系的网络观点市场。[15]卡尔森和厄舍认为,新闻领域的新入行者如Buzzfeed和Vice采用糅合策略建立自己的新闻权威,既借重传统媒体的声望和规范,又发展新的方式,如开发传统媒体不关注的报道领域、强调不被传统媒体重视的“网感”等。[16]另一种路径是分析新闻记者对新闻权威的“主张”与新闻使用者对新闻权威的“接受”之间的关系。正如科瓦齐和罗森斯蒂尔所认为的,受众信任是新闻权威的基石,新闻权威在根本上来自于新闻使用者的信任和认可。[17]但使用者是否接受新闻权威的问题,通常被以往的研究所忽略,或被简化为可信度调查的数据。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使用者的认可或不认可在大众传播时代往往“不可见”,而这一状况在数字时代有了不小的改观。在一个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引发的争议案例中,研究者发现2003年《国家地理杂志》对波多黎各的封面报道第一次在这个美属岛屿上形成可见的争议,而此前一百年里该杂志对波多黎各的多次类似报道都没有出现这种状况。这篇论文认为,作为“局外人”的新闻媒体对“局内人”的代表会越来越多地受到那些“局内人”的公开评价,由此构成对新闻权威的挑战。[18]当然,从“关系”视角研究新闻权威,不应长久地停留在承认和描述挑战的层面,研究者应该致力于进一步探究挑战背后的深层机制。
  本文选择发生在2016年末并在2017年被网络舆论高度关注的“江歌案”为研究对象,结合上述“关系”视角下新闻权威研究的两种路径,探讨一起被“全民围观”的事件是如何在网络化语境下经由不同新闻行动者的实践和公众评价,形成对事件的复杂表征。
  公开地叙述当下发生的事件,这一曾因现代新闻业的崛起而几乎被其垄断的工作,在网络时代却出现了至少三类不同的传播主体——第一类:既有新闻媒体(legacy news media)。在“媒介融合”的趋势与号召下,既有新闻媒体在网络上创建了各类新闻账号,但仍在很大程度上延续着原来的结构、文化和规范。在新闻场域中,它们是被国家权力承认和看重的,并被视为承继发展传统新闻业规范与文化的行动者。第二类:网络原生媒体(original online media)。进入网络时代后,大量不同于既有新闻媒体的新的新闻行动者出现了,它们原生于网络、与既有媒体没有隶属关系、偶尔或持续性地生产传播新闻性内容,本文称之为网络原生媒体。它们中的大多数甚至并不具有“正式的”[19]新闻从业者身份,但“没有名分”的它们事实上仍然提供着对当下社会事件和现象的叙述与评论。如在“江歌案”中,许多阅读量巨大的文章正出自这类行动者。第三类:事件相关者的个人媒体(relevant personal media)。网络对个人的话语赋权最明显地体现在这一类事件讲述者身上,他们在事件被公众关注期间暂时享有超级话语权,成为定义事件的重要力量,并能直接面对公众,如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和江歌的同住者刘鑫。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对第一类和第二类传播主体没有采用更为流行的“专业媒体”、“传统媒体”和“自媒体”、“新媒体”之类的名称,是因为从技术上来区分传统和新,已经不能揭示网络化新闻实践的主要问题而且新闻业的专业性自身正在经历解构与重构的过程,我们没有理由用专业媒体和自媒体的称谓来固化一个正在变动的领域。此外,“自媒体”在中文语境下已经具有强烈的商业主义色彩,[20]而本文想讨论的则是这种“类媒体机构”[21]如何进行广义的新闻性实践。鉴于以上考虑,本文采用了更具描述性而非价值判断的名称:既有新闻媒体和网络原生媒体。
  在接下来的案例分析中,本文将考察这样4个具体问题:1.既有新闻媒体、网络原生媒体和相关个人媒体这样三类不同的行动者是如何叙述同一起事件的?2.它们采取什么策略来使自己的讲述“被人倾听”(to be listened to)?3.它们彼此间形成了什么样的关系?4.它们对事件的讲述及讲述策略能否得到公众的认可?问题1和2指向传播主体如何呈现事实,问题3和4指向传播主体相互之间以及与公众的关系。通过这两个维度,本文试图探讨网络时代新闻权威建构的复杂性。
  
二、成为“新闻”的“江歌案”
  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国留日学生江歌在租住的公寓门外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持刀杀害。这起血案最早是通过既有新闻媒体进入国内公众视野的。案发当天下午14时18分,澎湃新闻转发朝日新闻 TV 的视频,称 “一中国籍女子3日在东京被刺身亡,目前凶手尚未找到”。[22]当天下午17时08分,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主办的新闻网站“国际在线”(CRI Online)援引日本电视台为信源,对事件进行了272字的消息报道,首次提到遇害者身份为中国女留学生。[23]11月5日,环球网同样援引日本媒体和警方为信源,报道了事件的进展,并披露了遇害人姓名。[24]11月6日,《北京青年报》除援引日本方面的信源外,还首次引用了江歌母亲和室友刘鑫的表述。[25]11月7日,《新京报》首次以特稿形式报道了遇害者江歌的人生故事,采访了多位江歌身边的亲友。[26]可见,在最初阶段,“江歌案”是以一起普通“悲剧”的方式被既有媒体报道的:依靠警方信源披露案情进展、采访身边人怀念遇害者。不出意外的话,这一悲剧事件将在警方破案时再被提及,并很快消失在新闻的洪流中。
  但江歌母亲从2016年11月4日开始不间断的微博发声改变了江歌案在“成为新闻”过程中的路径。11月5日,她在个人微博@苦咖啡-夏莲上称“凶手在逃,初步怀疑凶手是同寝室刘鑫的前男友”,引发部分网民对刘鑫的指责。3天后,《北京青年报》首次采访刘鑫,并将对事件的讲述聚焦于追问和还原“凶案前后都发生了什么?” [27]这也成为此后“江歌案”讲述的主要方向,刘鑫开始成为这一事件的主角。2016年11月24日,日本警方披露江歌案的嫌疑人已被抓获,正是此前江母怀疑的刘鑫前男友陈世峰。2017年3月,江母在网上发起众筹赴日活动,5月21日通过个人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江歌妈妈”发表《泣血的呐喊:刘鑫,江歌的冤魂喊你出来作证!》,曝光了刘鑫及家人的个人信息,8月开始在微博征集签名推动陈世峰死刑。2017年5月28日之后,刘鑫也开始在个人微博上回应此事,此后多次撰长文叙述事件。“江歌案”的社会关注度逐渐提升。
  但这一事件真正成为全国皆知的大新闻却是1年以后。百度搜索指数显示,2016年11月案发后并没有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直到2017年11月中旬和12月中旬,该案才形成了两次关注高点。从搜索量开始走高的时间点看,“江歌案”成为舆论焦点与两类关键文本密不可分。一是《新京报》“我们”视频的人物专访栏目“局面”2017年11月9日在腾讯视频推出的25条视频报道,专辑播放量累计2.4亿次,其中传播最广的是刘鑫与江母的见面;二是原生媒体迅速围绕此事密集发文,核心均为强烈谴责刘鑫。据新榜截至11月12日的数据,11月9日-12日网络原生媒体发布的347篇相关文章中有22篇为10万+。典型的如11月11日公号“东七门”发布的《刘鑫,江歌带血的馄炖,好不好吃?》、11月12日“咪蒙”公号(现已永久注销)发布的《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等,单篇阅读数都应在千万以上。[28]在这两类文本的共同作用下,“江歌案”在一年后从悲剧框架转变为江母与刘鑫的冲突框架,随后既有媒体集中出现批评性评论、网民观点产生群体极化现象,由此形成该事件的第一次舆论高潮。一个月后,江歌案在日本开庭,成为远比江歌遇害时关注度高的社会热点,庭审期间形成了第二次国内舆论高潮。
  通过“江歌案”成为“新闻”的轨迹,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正是多元传播主体的行动以及由此建构的它们彼此之间、它们和公众之间的复杂关系,决定了网络时代的事件能在多大程度上为人所知。接下来,本文详细考察“江歌案”中不同传播主体的话语实践。依据文本的能见度和重要性,本文选取了(1)6家既有媒体机构旗下32个媒体账号发布的178篇重要报道和评论;[29](2)35个网络原生媒体账号的139篇“爆款”文章;[30](3)江歌母亲和刘鑫个人微博上的言论以及(4)在前三类文本下附的公众评议,作为研究对象。
  
三、如何讲述事件
  既有媒体在过往的实践中总结了不少关于建构新闻权威,提升自己作为当下真实生活发言人能力的知识,如追求时效、[31]能够“身处读者不在的地方”、[32]通过采访权威信源获得可信度等等。[33]在“江歌案”中既有媒体仍然基本秉持这样的理念,如从时效上看,最早报道江歌案,最早采访到江母、刘鑫、江歌亲友、陈世峰大学老师、同学和邻居的都是既有媒体;从事件讲述者是否出现在“读者不在的地方”看,既有媒体出现在江歌东京居所、江母及刘鑫国内居住地,以及江歌案东京庭审现场的比例显著高于网络原生媒体,前者有45.51%的文本使用了“现场报道”策略,而后者为15.11%;从“采访”策略的使用来看,既有媒体文本中使用自主采访到的江母、刘鑫等事件相关人、周边亲友熟人、法律专家等信源的比例为28.09%,原生媒体为6.2%。(图1 图1见本期第8页)
  不过,尽管目前看来既有媒体仍在这些塑造新闻权威的传统实践方式上保持着对原生媒体的较大优势,但来自部分原生媒体的“竞争”,已使既有媒体在事件讲述上的优势地位不具有垄断性。如2017年12月江歌案庭审期间,澎湃、《新京报》、每日人物等既有媒体派出报道团队赴东京对庭审环节进行报道,而隶属于腾讯的原生媒体、由前央视记者何润锋率领的“全球锋报”团队也在江歌案庭审期间赴日进行了每日“现场解读”,视频中主持人何润锋常以法院门口为出镜背景。原生媒体“东京新青年”公众号本身就位于日本,有地利之便,在庭审期间该公号获得入庭旁听的资格,并以现场笔记的形式进行庭审实录,这一做法受到不少网民的称赞。这些现象表明,网络时代谁有能力提供新闻、讲述事件,可能将再次成为一个待定问题,“专业”媒体的“专业性”也将再次成为不同传播主体竞争的对象,而非一个既定身份。围绕新闻权威的争夺如果成为一个对多元行动者开放的竞争过程,这会造成对既有媒体的压力,但对新闻权威本身是健康有利的。然而,本研究发现,“江歌案”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并非既有媒体遭遇原生媒体的挑战,而是新闻权威自身面临的被消解的风险。这样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网络化语境下出现的两种新的讲述事件的重要方式——“整合”和“私人化”。
  本文将“整合”视为建立在其他事件讲述者基础之上的讲述,它无需采访信源、亲临现场,只需“引用”甚至“借用”其他讲述者对事件的叙述。安德森在对费城新闻系统的研究中发现,数字时代存在着两种主要的新闻工作模式:“新闻报道”(news reporting)和“新闻整合”(news aggregating),后者代表了一种大量涌现的新闻工作的新形态,而且与前者在实践中越来越缠结难分。[34]虽然在新闻实践中,援引其他媒体的报道一直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但它一般只生产新闻背景而非报道主体,发布那些完全来自其他媒体的“综合报道” 一般无助于提升本媒体在职业系统中的地位。也就是说,相对于原创的“报道”而言,重述的“整合”处于从属边缘地位,也很少独立运用。然而本文对“江歌案”的研究却发现,基于对已有信息的“整合”而非基于传播者对实地的探访、对信源的采访等传统“报道”活动,正在成为广泛采用的讲述事件的主要方式,如样本中报道江歌案庭审的46篇原生媒体文稿里,有66.22%完全采用了“整合”的方式来构建。既有媒体以“整合”为主来讲述事件的比例虽大大低于原生媒体,但在79篇庭审报道中的比例也达到了30.38%。“整合”在新闻生产中的优势在于降低成本和提高时效,如并未派出报道团队前往东京的《检察日报》通过新闻整合同样得以在第一时间参与江歌案庭审的讲述。但“整合”作为一种基于已有叙述的报道方式,在目前的实践中,其重点不再是信息的告知,而是“重述”整个事件,并具有脱离信源和主观演绎的倾向。如公众号“咪蒙”在《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中绘声绘色描绘了江母和刘鑫见面的场景,这段带有浓重演绎色彩的描述完全依赖既有媒体“局面”独家发布的视频,但“咪蒙”不仅没有提及视频来源,还在文中暗讽了制作视频的媒体。“江歌案”庭审期间有一个流传甚广的说法,即陈世峰杀害江歌的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这一“声称”是2017年12月11日陈世峰律师在法庭辩护时所说,但12月20日法庭判决明确否定了这一声称。考察这一“声称”如何被编织进对事件的讲述,就不难发现,首先是一些既有媒体对这一具有新闻价值的声称给予了显著位置,如澎湃新闻在标题中称“‘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之后锁门不开,陈世峰正当防卫致江死亡’,江歌案庭审中律师这样辩护”;[35]继而,部分原生媒体在“整合”中进一步“擦除”了辩护律师这个信源,如公号“国馆文化”在文中称“刘鑫,原来你不仅锁了门,还递了刀”,[36]等等,直接将“声称”演绎为“事实”。
  讲述“江歌案”中出现的另一个明显特征是“私人化”倾向。阿伦特在《人的境况》中提到:“作为共同世界的公共领域把我们聚拢在一起,又防止我们倾倒在彼此身上。使大众社会如此难以忍受的不是它人口数量众多,而是这个在人们之间的世界失去了把他们聚拢在一起,使他们既联系又分开的力量。这种情形的诡异就有点像在一个降神会上,许多人围桌而坐,突然,由于突然降临的某种魔法,他们看到他们中间的桌子消失不见了,以致于相对而坐的两个人不仅无法隔开,而且也完全没有什么有形的东西能把他们联系起来。” [37]阿伦特分析的这一诡异情形在“江歌案”中充分复现出来。“江歌案”远离公共领域的法律框架,[38]陷入道德与情感层面的口诛笔伐,不仅是因为事件当事人江母、刘鑫通过个人媒体对大量私人交往信息的公开“展示”,更在于既有媒体和原生媒体对此的捕捉追逐。2017年11月12日,“局面”记者王志安在个人微博上回应有人称不应该报道江母与刘鑫之间的矛盾时说:“江歌案从陈世锋犯罪的角度看,其实并不复杂,就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在我们看来,江歌妈妈和刘鑫之间的故事,才更有报道价值。”私人领域的公开化已然是网络时代的特征之一,私人领域公开出来的冲突和道德元素因受人关注而天然具备新闻价值,这使得传统的新闻规范难以生成对这一私人化趋势的抵抗力量。
  “整合”和“私人化”的共同特点是,弱化了传播者讲述事件时所受到的外部制约,但强化了传播者的叙述权力。它们更有利于“讲故事”或“讲道理”,而不是“做新闻”。更重要的是,对于这样两种新实践方式的兴起,既有媒体没能从以往的新闻传统中汲取足够资源予以应对。增强时效性和新闻价值方面的吸引力,低成本快速进行新闻生产的现实压力,使得既有媒体事实上没有拒绝这两种方式在新闻实践中的应用。其带来的结果是:当“整合”和“私人化”实际上成为快速讲述事件的主要方式时,这一工作更多地变成了“讲故事”或“讲道理”,那么原来在“做新闻”的任务下所形成的建构新闻权威的方法,就不具有广泛的解释效力了。
  
四、如何建构关系
  以往关于新闻权威的研究发现,既有媒体通过阐释自身,驱逐异己来确立和维护专业边界,捍卫自己的专业权威地位。[39]然而,这套“边界工作”得以运行的前提是,从业者对自己工作(方法、理念)的阐释能获得公众认可。而“江歌案”中最令人震惊的地方恰恰在于,既有媒体与网民意见的尖锐对立。尤其是,当既有媒体开始呼吁停止对刘鑫的网络暴力时,反而激化了网民的对立情绪。[40]样本中既有媒体发现“江歌案”在时隔一年后出现第一次舆论高潮时,仅在2017年11月13日、14日两天就密集发表了10篇“引导舆论”的评论,希望能“教化”公众。这些评论指出舆论“跑偏”的危害,要求公众回归理性,如“有必要的道义谴责不等于无休止的情绪宣泄”、[41]“朴素的正义感并非现代法治之全部……有时候,两者甚至背道而驰……” [42]等等。在这类“教化”工作中,既有媒体通常采用批评教育的口吻,将公众无差别地称为“我们”。
  与这种对“普遍的”公众进行教化的策略不同,原生媒体则多对使用者采用“部落化”策略,明确分出“我们”和“他们”。“我们”包括原生媒体讲述者“我”和听“我”说话的使用者(粉丝)——“你们”,并通过认同修辞营造出一个亲密的“我们”共同体。如原生媒体讲述者会说,“别人我就不管了,只为了这个公众号的小天使读者们能够从这件事中学到一些教训,我还是来写一写”。[43]对那些持异议的网民,原生媒体对其进行了明确的区隔,认为是不属于“我们”的“那些人”。一个有意思的区别是,既有媒体文本后往往保留了很多持不同观点的公众评论,如留言区内会看到不少“非常不喜欢这篇文章作者的冷静”、“对这个文章不敢苟同”、“让人寒心”等语句,既有媒体对此一般不予回复。原生媒体文本后则很少能看到反对观点,除非是原生媒体人有意留着“示众”,他们会不客气地直接回复这些网民“你取关吧,不送了”、 “真心祝愿你,一生都可以这么圣母心”等等。江母和刘鑫在个人媒体上也同样采用“部落化”策略区分支持者和反对者,如支持者是“善良的人”、“发自内心地关心我”,反对者是“别有用心、居心叵测的人”。这种泾渭分明的态度,用一位原生媒体人的话总结就是,“既要敢于反对大众,也要敢于赞同大众”。[44]除了与公众的关系,“江歌案”中的既有媒体、原生媒体和个人媒体之间也形成了复杂的相互关系。例如,既有媒体措辞严厉地指责原生媒体“恶意裁剪事实,助推戾气”、“‘充满了粗鄙的情绪宣泄’”、“杀气腾腾”、“鼓动仇恨”、“收割流量”等。这些阐述认为原生媒体既不专业也无底线。然而原生媒体基本采用“不予理睬”、“我行我素”的态度来面对这些严厉的批评。如对于既有媒体批评的“网络暴力”,不少原生媒体认为这“不是网络暴力,而是网络正义”,[45]样本中唯一一篇直接回应《新京报》批评的原生媒体文章更为直接地表示,“这一次,我‘站’在网络暴力这边”。[46]此外,被一些网民指责为刘鑫开脱的既有媒体,也没有赢得刘鑫本人的认可。她在微博上将“北青报”记者与她的微信交流截图公布,质疑记者“乱写乱报”,还称接受“局面”的采访,是她本人最大的“失误”。[47]
  五、讨论:新闻权威为何失灵?暨“再专业化”的可能性
  总的来说,既有新闻媒体在“江歌案”传播中并没有因为在新闻采写方面仍然存在的优势而使自己获得讲述“江歌案”的排他性能力,也没有通过阐释报道主张获得认可,反而在与其他传播主体和公众的关系建构中陷入孤立。本文发现,“江歌案”体现了网络化语境下一些新出现的讲述事件和建构关系的话语实践方式,这可能从根本上阻碍新闻权威机制的运行应引起关注。
  塔奇曼认为,使新闻叙事明显区别于其他叙事模式的,是新闻报道语言与日常生活世界的“特殊联系”。[48]这一特殊联系就是要致力于使新闻叙述与外部事件相一致,承认和尊重这个前提,新闻权威才能通过追求核心和权威信源,尽力抵达现场等方式建立。但“江歌案”中表现出的两种新的讲述事件的方式则动摇了这个前提——“整合”依赖于其他传播者的讲述,且倾向于擦除信源的痕迹;“私人化”使事件被纳入个体化、情感化的体验语境,它们都倾向于使叙述摆脱外部事件的制约。更重要的是,既有媒体自身并没有产生对“整合”和“私人化”讲述方式的抵抗,出于新闻价值和新闻时效的考虑,它们同样被“私人化”的戏剧性故事吸引,也同样借助“整合”快速追逐热点。既有媒体批评原生媒体不专业无底线,却没有意识到一旦“整合”和“私人化”成为讲述事件的主要方式,体现“讲述现实世界能力”的新闻权威就无用武之地。既有媒体采用“教化”公众和激烈批评原生媒体的方式来争取认可更是产生了糟糕的结果,因为这很可能会激发公众自我辩护的认知偏误,原生媒体采用对使用者进行区隔的“部落化”策略却恰在迎合这样的认知偏误。因此,既有媒体的批评教化,可能使被冒犯的公众和被批判的原生媒体结成同盟,而使自己处于孤立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新闻权威其实不是被竞争者夺走了而是被消解了,这不是专业内洗牌或争夺的危机,而是“去专业化”的危机。尽管“江歌案”是一个新闻权威失灵的特例,在很多报道案例中新闻权威仍然运行有效,像记者阐述自己如何抵达危险现场(如重大安全事故或灾难的现场)之类的手记总是能赢得尊重。但“江歌案”之所以不能忽视,是因为围绕这个案例的多元传播主体的实践中出现了有可能消解新闻之专业价值的危险倾向,如无自觉意识,这种去专业化的倾向还可能继续在实践中被复制。
  那么,行动者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新闻权威失灵?本文无法从这个案例研究中给出确切答案,但不妨做一大胆设想:首先,那些致力于要成为现实生活权威而可信的发言人的行动者应聚焦具有公共性的现实事件,将私人的留置于私人世界。在现在的传播条件下,私人化的内容可能会通过多种方式被公开、被言说,并获得极大关注,但除非它们能以某种方式进入到共同世界,否则应被排除在新闻选题之外。这个观念对于新闻生产传统来说其实是陌生的,对基于事件本身传播效能的新闻价值理论来说,也是一个挑战。但当大量私人信息公开化已成为新传播环境组成部分的前提下,新闻业的管辖范围——报道对象应该被重新厘定。其次,在此前提下,重构塑造新闻权威的实践方式,总的趋势应该是增加而非降低实践门槛。追求“时效”、“在场”、“信源”以及将事件进行“语境化”解读、探求复杂事件和现象的“深度”等实践方式应得到创新发展,“整合”等低门槛实践必定妨碍专业化过程。第三,也是最重要并且是最难的一点是,要通过新的阐述方式使新闻专业的价值、理念和方法被公众和社会接受。这种阐述应该形成公众对“良好公共生活”的共同向往,而非刺激他们在生活压力下内心的脆弱与敏感之处。就如2001年南丹特大透水事故后《人民日报》一篇脍炙人口的评论《假如媒体缺席……》所阐释的那样,社会对新闻职业的期许和接受得建立在其“不可缺席”的共识之上。
  “江歌案”是一个新闻权威失灵的案例,但本文并不持悲观论点。因为“江歌案”虽然提醒人们,要审视在新闻实践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思考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和风险。但只要公众对新闻——这一提供当下世界之真实情况的知识类型的需求没有根本改变,多元行动者通过转型、竞争、合作和创新等努力,使网络化新闻业在实践中逐渐“再专业化”的可能性就始终存在。■
  
①GitlinT. (2009). Journalism’s Many Crises.Open DemocracyMay 25. https://www.opendemocracy.net/en/a-surfeit-of-crises-circulation-revenue-attention-authority-and-deference/.
②章留斌、陈天明、阿达来提·杂满、姚钧浩:《民间舆论场域中失效的议程设置与极化的网络群体—基于“江歌事件”新浪微博数据的内容分析》,《情报科学》2019年第2期
③Eason, D. (1986). On journalistic authority: The Janet Cooke scandal. Critical Studies in Mass Communication3(4)429-447.
④Zelizer,B. (1992). Covering the Body: The Kennedy Assassinationthe Mediaand the Shaping of Collective Memor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p.8.
⑤Zelizer, B.(1993). Journalists as Interpretive Communities. Critical Studies in Mass Communication,10(3): 219-237.
⑥白红义:《边界、权威与合法性: 中国语境下的新闻职业话语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2018年第8期
⑦Zelizer, B. (1993). Journalists as Interpretive Communities. Critical Studies in Mass Communication10(3): 219-237; Schudson, M. (1992). Watergate in American Memory: How We Remember, Forget, and Reconstruct the Past. New York: Basic Books.
⑧如Carlson,M. (2007). Making memories matter:Journalistic authority and the memorializing discourse around Mary McGrory and David Brinkley. Journalism,8(2): 165–183;陈楚洁、袁梦倩:《社交媒体,职业“他者”与“记者”的文化权威之争—以纪许光微博反腐引发的争议为例》,《新闻大学》2015年第5期;白红义:《新闻权威、职业偶像与集体记忆的建构:报人江艺平退休的纪念话语研究》,《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6期;李红涛:《昨天的历史 今天的新闻—媒体记忆、集体认同与文化权威》,《当代传播》2013年第5期;张志安、章震:《媒介融合语境下新闻职业权威的话语建构—基于48家媒体2016年新年献词的话语研究》,《现代传播》2017年第1期。
⑨AndersonC. W.(2007). Journalistic professionalismknowledgeand cultural authority: Towards a theoretical framework.2007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s Association Conference. San FranciscoCA.
⑩[美]安德鲁·阿伯特 :《职业系统:论专业技能的劳动分工》第12页,李荣山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
[11]黄旦、李暄:《从业态转向社会形态: 媒介融合再理解》,《现代传播》2016年第1期
[12]王辰瑶:《反观诸己:美国“新闻业危机”的三种话语》,《国际新闻界》2018年第8期
[13]如Johnson, T.J.& Kaye, B.K.(2004). Wag The Blog: How Reliance on Traditional Media And The Internet Influence Credibility Perceptions of Weblogs Among Blog Users. Journalism& Mass Communication Quarterly81(3)622-642;Bock,M.A.(2011).Citizen video journalists and authority in narrative: Reviving the role of the witness.Journalism13(5): 639–653;RobinsonS.(2009).If you had been with us: mainstream press and citizen journalists jockey for authority over the collective memory of Hurricane Katrina. New Media & Society11(5):795–814;MorrisN.& MendelsonA. L. (2016). National Geographic and Puerto Rico: A Case Study of Journalistic Authority and Collective Identity in the Digital Age. CommunicationCulture & Critique, 9(3):458-476;Allan,S.(2013).Citizen Witnessing. Cambridge,UK: Polity Press.
[14]Carlson,M. (2017). Journalistic Authority:legitimating News in the Digital Era.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p.37.
[15]WallM.(2005). “Blogs of War”: weblogs as news. Journalism, 6(2):153-172.
[16]Carlson,M.& UsherN.(2015).News startups as agents of innovation. Digital Journalism,4(5):563-581.
[17][美]比尔·科瓦齐、汤姆·罗森斯蒂尔 :《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新闻从业者须知和公众的期待》,刘海龙、连晓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18]MorrisN.& MendelsonA. L. (2016). National Geographic and Puerto Rico: A Case Study of Journalistic Authority and Collective Identity in the Digital Age. CommunicationCulture & Critique, 9(3):458-476.
[19]如并未获得自2017年6月1日起实行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截至2018年底,获得该许可的公众账号有2285个,大多为既有媒体所办:http://www.cac.gov.cn/2019-01/11/c_1122842142.htm。而根据《2017 年微信经济数据报告》,仅活跃的微信公众号就有350万个。
[20]於红梅:《从“We Media”到“自媒体”——对一个概念的知识考古》,《新闻记者》2017年12期
[21]周政华、李鑫、黄圣淳、田小军:《中国自媒体商业化报告:芒种过后是秋收》,腾讯研究院,http://www.tisi.org/4668,发表日期:2016-07-01
[22]澎湃新闻:《视频|一中国籍女子3日在东京被刺身亡,目前凶手尚未找到》,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54220,发表日期:2016-11-03
[23]国际在线:《中国女留学生在日本被杀 晚归时在家门口遇到歹徒》,http://news.cri.cn/20161103/5428eef1-f0e4-9fc2-b541-2869c62a85a4.html,发表日期:2016-11-03
[24]余鹏飞:《东京遭砍杀身亡24岁女孩为中国硕士留学生》,环球网,http://world.huanqiu.com/exclusive/2016-11/9638041.html,发表日期:2016-11-05
[25]王天琪、刘思佳:《中国女留学生在日本遇害 案发前15分钟曾报警》,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55887,发表日期:2016-11-06,《北京青年报》2016年文章网页已失效,此为澎湃新闻转载链接
[26]赵蕾、王政君:《江歌 再也见不到“秋天”的留日女生》,http://www.bjnews.com.cn/feature/2016/11/07/422382.html,新京报网,发表日期:2016-11-07
[27]王天琪、刘思佳:《中国女留学生日本遇害,室友首度回应“前男友骚扰”质疑》,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57700,发表日期:2016-11-09,《北京青年报》2016年文章网页已失效,此为澎湃新闻转载链接
[28]二维酱:《江歌惨案刷屏,我们接近了正义还是远离了理性?| 新榜观察》,微信公众号“新榜”, https://mp.weixin.qq.com/s/60VvIo6BGL8wlaURbD59Iw,发表日期:2017-11-13
[29]依据文本的能见度和重要性,本研究对《中国青年报》、《新京报》、中央电视台、澎湃新闻、检察日报、每日人物等6家既有媒体旗下的32个媒体账号有关“江歌案”的报道、评论文本进行搜集,在剔除重复与转载文本后共得到178篇报道,包括文字报道、图片报道、视频报道等。
[30]本研究依据清博指数、新榜,以及微信文章搜索功能(限定“原创”和阅读量“10万+”),对发布“江歌案”重要微信公众号文章进行了搜集,剔除重复与转载文本后,共得到35家网络原生媒体账号发布的139个文本。
[31]Usher, N.(2018). Breaking news production processes in US metropolitan newspapers: Immediacy and journalistic authority.Journalism19(1) :21-36.
[32]Rosen, J.(2010). The View from Nowhere: Questions and AnswersNov 10. http://pressthink.org/2010/11/the-view-from-nowhere-questions-and-answers/.
[33]CookT.E. (1998). Governing with the News: The News Media as a Political Institution. Chicago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34]AndersonC. W. (2013).Rebuilding the News: Metropolitan Journalism in the Digital Age. PhiladelphiaP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p56.
[35]微信公号“澎湃新闻”:《“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之后锁门不开,陈世峰正当防卫致江死亡”,江歌案庭审中律师这样辩护》,https://mp.weixin.qq.com/s/Ec_OzpfOmbPfdzcdYe8awA,发表日期:2017-12-11
[36]微信公号“国馆文化”:《江歌案开庭:刘鑫,原来你不仅锁了门,还递了刀》,https://mp.weixin.qq.com/s/lOXXmSsQgIsncss-KUCpqg,发表日期:2017-12-12
[37][美]汉娜·阿伦特:《人的境况》第35页,王寅丽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38]展江、刘亚娟:《江歌命案何以成隔海打牛的“舆论审判”?》,《新闻界》2018年第1期
[39]Zelizer,B.(1992). Covering the Body: The Kennedy Assassinationthe Mediaand the   Shaping of Collective Memory.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p.8;Reese,S. The News Paradigm and the Ideology of Objectivity: A Socialist at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Critical Studies in Mass Communication19907(4): 390-409.
[40]章留斌、陈天明、阿达来提·杂满、姚钧浩:《民间舆论场域中失效的议程设置与极化的网络群体—基于“江歌事件”新浪微博数据的内容分析》,《情报科学》2019年第2期
[41]之山:《评论 | 当“江歌遇害案”变成“江歌刘鑫案”,会连带伤害谁?》,央视网,http://m.news.cctv.com/2017/11/14/ARTIB2CYv4TPtAlMVQoZcMV2171114.shtml,发表日期:2017-11-14
[42]温文:《江歌案,朴素正义感莫被情绪带偏》,新京报网,http://www.bjnews.com.cn/opinion/2017/11/14/464133.html,发表日期:2017-11-14
[43]李淼:《为了江歌,也为了其他的留学生》,微信公号“李淼”,https://mp.weixin.qq.com/s/-TZ7c9p5316ZFcfc3jtKWQ,发表日期:2016-11-08
[44]微信公号“拾遗”:《刘鑫江歌案:自私冷漠,为什么比杀人更招人唾骂?》,https://mp.weixin.qq.com/s/Oj9K1b2UwivF6e-rThmIkA,发表日期:2017-11-14
[45]晚情:《留日女生被杀案最新进展:关于刘鑫的6点奇葩逻辑》,微信公号“倾我们所能去生活”, https://mp.weixin.qq.com/s/qvrgQJ-SrpfrxRaK9dZZhg,发表日期:2017-11-13
[46]林立:《这一次,我“站”在网络暴力这边》,微信公号“法律读库”,https://mp.weixin.qq.com/s/4XkWL39XJ3WtKm_edtS1RQ,发表日期:2017-11-16
[47]刘鑫微博“刘鑫6_6”:《这样乱写乱报的记者难道不是没有职业操守吗?》,https://media.weibo.cn/article?id=2309404147242016616506,发表日期:2017-09-01;刘鑫微博“刘鑫6_6”:《我是证人刘鑫! 我不再沉默!(1)案发现场》,https://media.weibo.cn/article?id=2309404187053788149935,发表日期:2017-12-20
[48][美]盖伊·塔奇曼:《做新闻》第112-113页,麻争旗、刘笑盈、徐扬译,华夏出版社2008年版
  
王辰瑶系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刘天宇系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新闻学硕士研究生。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网络时代新闻报道观念创新研究”(项目编号 14CXW001)成果之一。
  
  
  
  
主管单位: 上海报业集团
主办单位: 上海报业集团      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