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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虚假新闻研究报告
■年度虚假新闻研究课题组
  每逢岁末,关于新闻业的各种盘点纷纷发表。我们发现,近年来多家媒体模仿《新闻记者》多年来的形式,盘点年度十大假新闻,却将很多网络谣言也纳入盘点范围。①假新闻,是指经过新闻媒体报道的失实的、虚假的新闻,而不是社会上、网络上流传的谣言。两者虽有联系,但是有严格区别。网络谣言不是虚假新闻,而只是虚假新闻的一个来源。正如有学者研究了本刊评点的2013年十大假新闻指出:其中9个属于“未尽核实义务”的问题,而其中5个,就是来自网络消息源。②我们研究虚假新闻,目的是提升新闻媒体的专业水准,坚持报道真相,廓清谣传。如果无视虚假新闻和谣言的区别,将网络谣言也泛化为虚假新闻,就会模糊了新闻专业标准,无助于我们上述的目的。
  
一、2015年虚假新闻的基本特点
  回顾2015年,依然能够看到大量虚假新闻出现在各种媒体平台上。
  第一,新媒体越来越多地成为虚假新闻首发源头。随着媒体生态的巨大变化,我们在考察虚假新闻的生产与传播时,早已不能局限于传统媒体本身,必须将其新闻网站、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账号等一并纳入考量。很多新媒体平台的影响力甚至远远超过所属的母体。但是对很多媒体和记者来说,往往将这些新媒体传播平台作为传统媒体的补充,奉行略有差异的把关流程和机制。因此,近年来若干有影响的虚假新闻往往发源于这些新媒体平台,甚至迅速呈现爆炸式传播,危害更甚,其中教训,值得吸取。
  第二,导致虚假新闻产生的主因并未变化。一般来说,恶意造假的新闻相当罕见,更多是由于各种主观或客观的原因产生的失误。有的是记者没有采访,直接将网上的内容搬上媒体;有的是采访过程中轻信采访对象提供的情况,疏于查证。这也是近年来虚假新闻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不同形态媒体日渐融合的环境下,新闻的时效性及点击量成为媒体追逐的目标,以致忽略职业道德和既定的采编规范,放弃需要耗时费力的事实核查程序。失范失序必然导致失真失实,这已是为诸多事实所一再验证的基本规律。
  第三,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处罚力度。2015年9月2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开通报了《扬子晚报》等15家媒体刊登虚假失实报道的查办情况。这是自2014年中宣部等九部门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以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七次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共有15家媒体和17名采编人员被处罚和处理。③涉事媒体被警告和罚款,多名涉事人员被警告、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甚至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5年内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第四,对虚假新闻判断标准再起争议。特别是围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南方都市报》原记者王星的处罚引发讨论。2014年12月,王星采写的《河南平顶山女官员3个月前 自杀官方至今未通报》一文,被认定为虚假新闻。王星在微博上承认这条新闻采访不扎实、证据不确凿、没有多方信源,是一条不合格的新闻。但他否认这样的新闻是以“凭空捏造”“无中生有”“隐瞒事实”“制造假象”等方式的“编写虚假新闻”。④在新闻生态发生剧变的当下,关于虚假新闻的判定似乎又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有不少业界人士坚持只有主观故意造假才是虚假新闻的观点;也有人提出新闻报道是不断求证的过程,不应“将某个未完成的报道从生产流程中孤立出来”认定为虚假新闻。⑤对此有待通过讨论,形成广泛的共识。
  
二、2015年虚假新闻典型案例分析
  为了深入而具体地剖析2015年度的虚假新闻现象,我们在此以发生时间为序,列举若干各媒体转发较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
  南航退休机务副总落马
  【刊播时间】2015年1月9日
  【“新 闻”】1月9日,《华夏时报》所属华夏网刊发报道《退休机务副总落马 南航三大重要部门全部沦陷》称:
  继公开承认已经有四名高管被调查之后,已经退休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前副总经理董苏光于7日前后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市场销售、财务以及机务工程三个条线全部沦陷,这家公司的问题显然比预期中要严重得多,如果不彻查恐怕难以交待。”一位民航系统退休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
  【真  相】中国南方航空官方微博于当日20:17发布微博辟谣:
  南哥刚才把《华夏时报》的“猛料”给董苏光老总看了。董总宽厚地大笑,让南哥跟这位记者说,洗洗早点睡吧,明儿还要爬白云山锻炼身体呢。别净把力气都花在网络造谣上。
  1月23日,华夏网发表更正及致歉声明称,相关报道“标题及文中‘退休机务副总落马’、‘董苏光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与事实不符,造成这一错误的主要原因在于记者对于信息来源核实不充分”。
  9月2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开通报:“给予华夏时报社警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当事记者)王潇雨警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  评】从华夏网致歉声明可以看出,记者又是在对信息来源的核实上出了问题。这也是虚假新闻最常见的原因。互联网为新闻生产带来巨大便利,也带来了巨大的时效、独家、流量等竞争压力。尽管查找、核对事实比传统媒体时代更加方便,但记者们反而似乎淡忘乃至丢弃了核实的职业规则,更习惯通过复制、粘贴、聚合既有材料来制作新闻。就这篇报道来说,主题重大而敏感,记者更应该慎重处理。如果没有确切的把握,缓一缓、放一放比冒险搏眼球是更好的选择。
  裸女跳河,救人者遭冷遇
  【刊播时间】2015年1月13日
  【“新 闻”】1月13日,《南方都市报》所办南都网、新闻客户端及法人微博刊发《南京众人围观裸女跳河 救助者被遗忘 没人帮忙拉一把》称:
  昨日,南京一女子赤身裸体跳河,一男子跳下救人,待人群散去悲剧了。有网友发表图文微博爆料,“大家都去围观裸女了,那个救人的哥们,大冷天的,也没人拉他一把。”现场图片显示,一黑衣男子确系正在攀爬两米多高的垂直河岸,岸边无人上前拉他一把。事后救人男子的朋友在微博上为其打抱不平,称救人男子如今正在读大四,并在南京实习。
  报道还摘录了下水救人男生在QQ空间的文字:“我想完了,保了重物,却失去了贵重物,失落。转念想,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还是值得的,但失去了又为何得不到一句感谢?”
  【真  相】1月14日,《扬子晚报》刊发质疑报道《裸女跳河被围观,救人者被无视?》称,记者经过采访发现事件的真相是:11日南京一女孩跳河获救,最初的新闻来源未提到救人者被漠视,而救人小伙被冷落则是12日发生在湖北黄冈的一件事,这两件事被人“拼接”在一起。
  9月2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开通报:
  2015年1月13日,《南方都市报》所办南都网、新闻客户端及法人微博发布《裸女跳河,救人者遭冷遇》的新闻。1月14日,海南《南国都市报》、江苏《靖江日报》、山东《生活日报》未经核实,分别转载了该新闻。经核实,这是一起将不同时间发生在两地的两起事件拼接而成的虚假新闻。对此,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依法分别对《南方都市报》《南国都市报》《靖江日报》《生活日报》作出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责令南方都市报社将相关采编人员调离采编岗位。
  【点  评】尽管报纸或电视都会或多或少地受到来自发行或收视的压力,但网站则比这些媒体更经常和直接地受到点击率的压力,因为点击率的测量和呈现是如此的方便、便捷和准确。⑥因此,网络新闻被称为“点击率新闻”,比传统新闻更具煽情取向(sensationalism)。在这个案例中,发生在南京的新闻怎么会被广州媒体首先报道呢?这样两起不相干的事件怎么会被拼接在一起呢?合理的解释只能是为了吸引眼球,而专业操守就这样被抛在脑后。另外,虚假新闻的始作俑者理应受到惩处,而那些“二传手”可能会感到冤枉。要免受这冤枉,最可靠的做法还是通过自己的采访来证实事实。⑦
  新加坡总理公署宣布李光耀“病逝”
  【刊播时间】2015年3月18日
  【“新 闻”】3月18日,网上流传一个所谓新加坡总理公署网站文告的截图,称新加坡建国总理李光耀已经逝世。
  国内媒体据此纷纷报道,环球网、中新网、央视,以及各大门户网站等均刊发报道,推出纪念专题,指出:新加坡总理办公室发表声明称,新加坡首任总理李光耀因病逝世,享年91岁。
  【真  相】当天,联合早报网发布辟谣文章《假网站截图称李光耀去世 总理公署报警》,文称:
  今天晚间,网上流传一个冒充新加坡总理公署网站文告的截图,称建国总理李光耀已经逝世。联合早报向总理公署查证,它未发布任何新信息,总理公署呼吁公众查证消息来源的链接。与此同时,总理公署已经就这起假文告事件报警。
  随后,中新网、凤凰网、央视新闻等纷纷转载辟谣。新浪网就未核实消息表示致歉。
  【点  评】这条虚假新闻的源头在于一个错误的消息来源。一名未满16岁的新加坡男学生对李光耀被频频假传去世的谣言感到不满,为了证明谣言容易散布,他制作了一张看似总理公署网站文告宣布李光耀去世的截图。结果,他的举动反而掀起了另一波的谣言,他自己则成了造谣者。许多西方媒体率先中招,导致一些国内媒体也信以为真。造假者的水平不高,却令众多媒体难堪不已。而事实上随着技术的发展,此类事件已然多次发生,并预计将会一再重演,这就必须给媒体和记者们提个醒,要更加小心地处理这类报道。
  另外,此事的新鲜之处在于,这则假新闻首次爆出是21点50分左右,然后22点15分开始,各网纷纷辟谣、道歉。在短短25分钟内,假新闻从出炉,到广泛传播,到辟谣,再到辟谣本身成为大新闻,以致有人感叹,这真是一个快速催熟的新闻时代,这就是移动互联网加社交媒体所带来的巨大改变。⑧虽然虚假新闻被快速识破,但这不能成为媒体以动态更新来应对虚假新闻的免责理由。动态更新的基础是先前的新闻和后来的新闻都是真实的,只是由于事实本身的发展才需要更新。而本例一开始就是造谣。如果对新闻真实性“守土有责”,还有必要以牺牲媒体公信力为代价发出毫无价值纯属多余的“道歉”吗?
  滞留尼泊尔公民持中国护照免费乘机回国
  【刊播时间】2015年4月26日
  【“新 闻”】4月26日,搜狐网一则《中国驻尼武官:个别航空公司抬价,想抽他们!》的消息迅速传开,文中称:
  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武官刘晓光告诉搜狐新闻记者,目前个别航空公司飞往尼泊尔的航线存在炒作高价票行为。
  负责机场疏散的刘武官最后强调:“请大家不要上当、持中国护照全部免费”。
  随后“滞留尼泊尔的中国公民可免费乘坐回国班机”这则充满“正能量”的信息被国内各网站,包括各官方主流媒体转载点赞,不少媒体还据此刊发评论,如《尼泊尔地震,中国人又先撤了》《危急时刻,“中国护照”凸显含金量》《发自加德满都的一条微信,让所有中国人都很傲娇!》等等。
  【真  相】4月26日晚11时,微信公众号“全球眼”(globalwatch2015)在其微信公众号以及新浪微博“全球眼GW”上推出文章《别再瞎传了,尼泊尔震后凭中国护照免费登机是假消息》辟谣,“中国人不但不能免费登机,个别倒霉的乘客可能还被某些黑心航空公司宰一笔”。
  4月27日,《京华时报》报道外交部相关部门的回应称: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目前并未接到“持中国护照可免费乘坐航班”的通知,若滞留尼泊尔的中国公民要乘坐回国航班,可联系东航、国航、川航、南航4家航空公司,与之相对应的订票事宜需要自行和航空公司联系。“对于炒作的高价票行为,如果旅客认为预订的票价确实虚高,可以与尼泊尔大使馆联系反映。”
  【点  评】在重大突发事件中,由于情况复杂、信息来源混乱,众说纷纭完全可能,发生讹传也不奇怪。但在此案例中,居然没有一家媒体对持中国护照免费乘机这句话进一步求证,也没有媒体为刊登虚假新闻而更正道歉,发表了“正能量”评论的媒体更没有一个字纠错,这恐怕与一些媒体将新闻规律抛诸脑后,将“政治正确”、符合群众愿望等元素看得远高于新闻真实性原则不无关系。这类新闻在短时间内来看似乎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长远角度考虑,假新闻终究会被辟谣,反而产生更大的不利影响。⑨
  毒贩李先生是“影帝”
  【刊播时间】2015年5月16日
  【“新 闻”】5月,杭州一家电视媒体报道,来自大连的李先生每次出差住酒店,属地派出所就会找上门来,把他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有时还要“尿检”。后来,李先生经向民警打听,得知了自己与一名尚在通缉的毒贩同名,民警抓错了人。
  没想到,这则替李先生鸣不平的报道很快出现反转。5月16日,《杭州日报》所办杭报在线报道《“男子开房就被抓”神逆转 他不仅贩毒还是个影帝!》称:
  本报记者随后向警方证实,该男子并不存在身份证信息录错的行为。据了解,该男子于2013年在大连因为购买毒品被当地法院判刑7年,后可能因身体原因,改为监视居住。下沙警方仔细核实了该男子接受电视台采访时的图像以及身份证照片以及当时判刑时录入的照片以后,确认为同一人。
  据悉该男子多次购买毒品。2013年4月4日晚,他因为贩毒当场被抓获,缴获冰毒96.85克。
  【真  相】本以为事件到此就结束了,但是新的剧情把该事件推向了高潮。5月17日凌晨,《杭州日报》官方微博发表致歉声明《说你是影帝,我们必须向你道歉》: 李先生的事报道后,引发高度关注。因从杭州下沙警方处获取了大连公安录入的错误消息,本报发布了关于“李先生是影帝”的微博。得知李先生确实是因为信息录入错误导致如此误会以后,我们积极与李先生取得联系。通话记录如下,再次向李先生道歉!
  同日,《杭州日报》刊文《困扰大连李先生两年之久的“魔咒”终于解脱》,称经过核实,发现“警方确实是录入信息错误”:
  记者又联系下沙警方,下沙警方表示在公安信息平台上,李先生的记录已被大连警方删除。
  李先生表示,傍晚,大连警方通知他,公安部从杭州媒体得知此事后进行核实,已批示大连警方迅速处理此事。大连警方在公安信息平台上错误信息已经纠正,困扰李先生两年的烦恼终于解决了。至于那张在派出所量尺前拍摄的照片,是李先生因其他问题被公安部门调查时所留。
  【点  评】信息大爆炸时代,新闻事件常常遭遇“反转”,不过,上演“反转、再反转”的新闻却不多见,“男子开房就被抓”的新闻在短短两天内两次突变。其实,许多网友已经注意到,“男子开房就被抓”的新闻中前前后后有很多模糊地方,比如“可能因身体原因改为监视居住”、“因购买毒品被判刑7年”……媒体在报道这些关键信息时,到底有没有经过核实?甚至有网友呼吁:记者不是传话筒,很多事情得到消息后要多方求证。这些连普通网友都耳熟能详的新闻操作准则,为什么在媒体中就是难以得到有效贯彻呢?
  长沙股民赔本跳楼
  【刊播时间】2015年6月12日
  【“新 闻”】6月12日,湖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一时间”栏目播出题为《32岁男子家中坠亡 炒股巨亏》的新闻,称:32岁的长沙股民侯先生股票连续两个跌停,170万本金全部亏光。赔光了之后,妻子也不理智,两人持续吵架。10号晚上意外发生,侯先生跳楼自杀。
  同日,潇湘晨报网刊发《长沙股民170万四倍融资全仓一股 两跌停赔光》,除援引“都市一时间”的报道之外,还报道说,股市的火爆催生了大量的配资公司……股民只要将本钱打入配资公司的账户,配资公司就会根据股民的需要提供最高10倍杠杆的资金在股市博弈……为了保证资金安全,配资公司会在平仓位强制平仓……按照这样的规则,如果配资四到五倍,只需要两个跌停就会让股民赔光本金,如果使用十倍杠杆,则一个跌停板就会赔光,股民将承担巨大风险。
  次日,《潇湘晨报》刊发了大同小异的报道。
  【真  相】7月6日,央广网刊发《证监会证实“长沙股民两天赔光170万跳楼”属假新闻》指出,随着长沙警方的调查,该报道被证明是一条彻头彻尾的假新闻。长沙警方表示,没有证据显示,死者因炒股失败而跳楼,同时死者本名“何伟”,也并非此前报道中所称的“侯先生”。
  9月2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开通报称,“该报道既没有采访到死者家属,也没有警方的最终结论。湖南广播电视台和《潇湘晨报》在没有充分事实证据,缺乏完整证据支撑的情况下刊播,导致报道失实”。
  【点  评】这条新闻发生在股市动荡时期,毫无疑问具有重大新闻卖点,但它也有可能对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造成显著影响,所以必须慎重对待。将死者自杀原因与炒股失败联系起来需要足够的证据,有资格作出结论的只能是警方,媒体不应把传闻和揣测之词作为事实来报道,因为它可能引发的社会恐慌和效仿效应等不良影响,远比爆出一条社会新闻重要得多。
  哀乐以后不免费
  【刊播时间】2015年7月17日
  【“新 闻”】7月17日,《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发布:
  【为致敬罗浪先生 #哀乐以后不免费#】11日,著名音乐家罗浪先生逝世。1945年,他创作《哀乐》,至今每天全国各大殡仪馆内,约200万逝者家属免费使用,罗浪先生曾说:“免费用没关系”。中国著作权音协有关人士称,今后将向殡仪馆收取《哀乐》的使用费,以表达对音乐艺术家的敬重。记者 杜恩湖
  【真  相】7月17日,新京报网发表报道指出:记者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相关负责人求证此事。该负责人表示,音著协没有任何人接受过这家报纸的采访,该报道所刊发内容完全是子虚乌有的捏造。
  中新网、央广网等记者也刊文称,记者致电音著协副总干事刘平,对方澄清说:“这是子虚乌有的事,再次拿《哀乐》炒作很无聊。”
  【点  评】新闻中经常出现类似有关人士、知情人等匿名消息来源,有的是受访者不愿或不愿公开他们的身份,因而记者隐匿掉了他们的具体信息。这类行文虽然会影响新闻的确信性,但尚可接受。但现在匿名消息来源的使用显得过于泛滥了,很多时候变成了记者偷懒的挡箭牌。《华西都市报》的这位记者到底有没有采访?这个接受采访的人是权威消息来源吗?不得不令人生疑。
  CNN前全球总编辑协调人黄天波批CNN【刊播时间】2015年8月19日
  【“新 闻”】8月19日,深圳卫视《关键洞察力》节目播出《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在报道“CNN记者天津采访遇阻”掀起的舆论风波时,称:
  CNN前全球总编辑协调人黄天波透露:尽管CNN记者的专业素养不低,但在做新闻时很容易带有主观色彩,习惯于在暴力、灾难、冲突等方面大做文章,甚至贬低他国政府。
  【真  相】8月20日,在深圳卫视节目播出12小时后,黄天波发表声明指出:深圳卫视相关节目中“盗用我的肖像,给我安上莫名其妙的头衔,引用我从未说过的话”。“深圳卫视作为上星播出、覆盖遍及全球的媒体平台,在其一档严肃新闻性节目中采用如此缺乏基本职业操守的手法,令人匪夷所思”。
  声明还披露:深圳卫视从未联系也从未采访过黄天波本人;黄天波对天津危险品爆炸事件及相关媒体报道从未公开发表评论;2002-2006年黄天波在CNN全球总部的大部分时间里担任“编辑协调人”,从未在公开场合和媒体上对前雇主进行这样的评价。
  当晚,深圳卫视《关键洞察力》栏目官方微博发表致歉声明,称:经内部查核,《关键洞察力》栏目当晚播出相关内容,系编导根据早前媒体公开的报道整合而成,其中引述的“黄天波先生观点”,确实有违其本意。内部调查还发现,撰稿人引述相关媒体报道黄天波先生观点之后,未对报道进行进一步的核实,亦未主动与黄天波先生沟通确认,并误置了黄天波先生的相关职衔。
  针对深圳卫视的“致歉声明”,黄天波于21日凌晨再次发表“声明”指出:请问你们的报道是根据哪些公开的报道整合而成的,原文是如何表述的?未交代信息来源,不但涉及侵犯我个人合法权益,更涉嫌剽窃。你们节目中画外音引用我曾经说“CNN甚至污蔑其他国家政府”,这不是“有违我本意”的问题,而是我从来没说过这话,完全无中生有。为了打击国际同行,不惜嫁祸他人、旱地拔葱、生编硬造,而且在道歉声明中仍然试图给公众留下本人曾经发表类似评论的印象,请问道歉的诚意何在?这是不是二次伤害?
  8月26日,《关键洞察力》在节目中致歉黄天波,再一次表达歉意。11月16日,黄天波发表声明称与深圳卫视达成谅解。
  【点  评】这一案例暴露了很多中国媒体的陋习,不直接采访消息来源,而是通过整合此前报道实现自己的目的,甚至不乏抽离原先的语境,歪曲和杜撰内容来满足自己播发新闻的需要。这种陋习造成的失实在传播环境更加透明、传播权力更加分散的当下很容易被拆穿。
  中国游客因“不文明记录”被美遣返
  【刊播时间】2015年9月21日
  【“新 闻”】9月21日凌晨,一则来自美国华文媒体世界新闻网的消息《中国游客因“不文明记录”被美遣返10年签证作废》传遍网络。中国青年网据此刊登报道:⑩
  据美国华文媒体世界新闻网报道,一名来自上海的中国游客,16日持十年有效美国签证入境旅游,在洛杉矶过境时被美海关官员以在欧洲旅游时留下“不文明游客”纪录为由,当场将其十年美签作废,并直接遣返中国。
  【真  相】9月21日上午,中国新闻网刊发辟谣文章《中国一游客10年签证作废 美媒:无关不文明纪录》,指出:洛杉矶旅游业知情人士透露,其实两者都不是,此次中国游客被取消十年签证,其实与其之前多次在美停留纪录被疑与观光签证目的不符有关。
  9月22日,《新闻晨报》刊发报道《因旅欧不文明记录被美遣返?假的!》,经记者采访当事女游客证实,她不是被遣返,而是被拒入境,更不存在什么不文明记录,此前也从没到过欧洲。被拒原因则是其没有酒店预订信息,没有预订返程机票,美国移民官据此怀疑她有移民倾向。
  【点  评】中国人走出国门不是稀奇事,可是在国外做出有损国体的事还是具有显著的新闻价值,而且似乎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中国人在国外的行为就是与“不文明”等一类的标签挂起沟来。首发的这家华文媒体就犯了这个错误,而中国媒体也纷纷不假思索地照搬不误。为什么不先去找当事人做个采访呢?即使她真的做了错事,也有给自己辩护的权利吧。
  利辛女子为救女童被狗咬成重伤
  【刊播时间】2015年10月13日
  【“新 闻”】10月13日,《亳州晚报》报道《为救女童 女子被狗咬成重伤》称:10月12日上午,家住利辛县城关镇李营庄的张宏宇哭诉道,他的妻子因救一个10岁左右的小女孩,被两条大狗咬成重伤,狗的主人不知是谁,也没有等来小女孩家人的一声感谢,现在高额的医疗费更是愁煞一家人。文末还说:张宏宇希望能有爱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的妻子渡过难关。
  10月14日,《市场星报》刊登《为救陌生女童 女子被恶狗咬得血肉模糊》,称救人女子李娟已花去40多万医药费,但因为后续30万治疗费交不起,她已经被医院停药多日。并在文中呼唤小女孩家人和狗主人露面。
  同日,《安徽商报》也刊发报道《犬口救童胳膊废了没钱治 利辛女子盼获救人能够站出来为她的善举作个证》。
  多日多家媒体的连续报道使事件不断发酵,引发读者和网友的广泛关注,对李娟的遭遇表示同情,并捐款几十万元。
  【真  相】随着媒体对事件诸多细节的追问,真相终于被逼出了水面。
  10月20日,《市场星报》刊发追踪报道《“女子救女孩被狗咬伤”现惊人逆转:伤者并非因救人而被咬?》:利辛警方称,伤者并非救人被咬,而是在狗主人家里喂狗被咬。而最先接收伤者的利辛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也表示,当晚急救车是从狗主人家里接走伤者,司机也看到那家人养的两只恶狗,并非如伤者丈夫所说是在路边被咬。
  10月21日,《现代快报》报道《“女子救人被狗咬成重伤”真相:为募款治疗撒了谎!80万善款何去何从?》称:在南京的医院里,张宏宇也承认,自己撒了谎,但他表示,所有善款将用于女友治疗。
  10月22日,《北京青年报》刊登《当地一位媒体记者称 受伤女子男友多次欲找其策划新闻》指出:当事人男友张宏宇也坦承曾主动找媒体“策划”这一事件。
  10月26日,《京华时报》刊文《媒体调查“救人被狗咬”原文系当地宣传人员所写》称:22日,当事人李娟的男友张宏宇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据了解,稿件原文出自当地宣传部工作人员之手。
  【点  评】虚假新闻是一个利益链,当事人编造谎言骗取捐助,地方宣传部门人员策划新闻得名获利,相关媒体爆出猛料吸引眼球。因为有如此利益,所以虚假新闻才会泛滥,才会屡禁不绝。
  徐翔犯罪团伙成员拒捕被当场枪毙
  【刊播时间】2015年11月2日
  【“新 闻”】11月2日,一则自称来自新华社的消息在网上热传: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记者邹伟)经公安部进一步调查,徐翔犯罪团伙涉嫌内幕交易等罪名被依法刑事拘留。其犯罪集团成员武双试图反抗逃脱,被警察当场枪毙。(完)
  全国大量媒体纷纷转载。
  【真  相】当天中午,《新京报》刊文辟谣《“徐翔团伙成员被击毙”消息不实》,指出:
  11时许,新华社国内部向新京报记者证实该消息不实,新华社并未刊发此报道。另有媒体人士表示消息最先系编造的“段子”,随后在社交媒体上传播转发。目前部分转发的微博内容已经删除。
  财新网也刊文称:
  邹伟亦在微信朋友圈辟谣称,“今天很多朋友都在问我,在这里再次辟谣,此为假新闻!此报道非我所写,也非我社所发,写的业余且胡编乱造,请大家莫信!”
  新华社于当天下午发布《“徐翔犯罪团伙成员拘捕被当场击毙”系谣言》,指出:
  有人假冒新华社和新华社记者在网上发布消息称:“经公安部进一步调查,徐翔犯罪团伙涉嫌内幕交易等罪名被依法刑事拘留。其犯罪集团成员武双试图反抗逃脱,被警察当场枪毙。”经核实,此消息纯属谣言。新华社已向公安机关反映相关情况,要求依法追究谣言编造传播者的责任。
  【点  评】虚假信息被制作得如此“像模像样”“有头有脸”,以至于很多媒体完全丧失了判断真伪的能力。特别是假冒了新华社及其记者的名头,更令媒体们失去警惕。在技术日臻发达的当下,类似假冒事件或许还将改头换面地上演,媒体们除了加倍小心,恐怕也没太多好的办法了。
  最高法院紧急下令“枪下留人”
  【刊播时间】2015年11月28日
  【“新 闻”】 11月28日,《北京晚报》刊文《最高法院紧急下令“枪下留人”》称:
  伙同他人运毒7.5公斤,河南农民王广建两审均被法院判处死刑。就在行刑前的最后时刻,最高法院罕见地启动了暂缓执行死刑的程序,用老百姓的话说叫“枪下留人”。昨日,记者通过王广建的死刑复核辩护律师谢通祥了解到,最高法院已经委托中院依法调取新证据,将对此案重新作出裁定。
  【真  相】12月2日,新华网刊发《最高法:未曾就王广建运毒案下令“枪下留人”》,辟谣称:
  记者2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处了解到,目前王广建运输毒品一案尚未进入死刑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未作出对王广建停止执行死刑的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核查情况,严格依法作出裁判。
  12月5日,《北京晚报》发表公开致歉:
  11月28日本报第4版刊发稿件《最高法紧急下令“枪下留人”》 ,经查这是一篇严重失实的报道。最高法明确表示,该案尚未进入死刑执行程序,最高法未作出对王广建停止执行死刑的裁定。本报记者在采访中没有遵守新闻真实性的原则,听信案件死刑复核代理律师的一面之词,未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实。值班编辑也未尽把关审核之责,致使这一报道造成严重失实,并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我们深感痛心。在此,向最高人民法院和读者,表示深深的歉意。今后,我们一定要恪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准则,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给读者奉献更多更好的新闻。
  【点  评】据新京报网12月3日的评论《编造“枪下留人”居心到底何在?》披露[11],这一新闻的信息源来自王广建的律师谢通祥,报道媒体不仅展示了谢通祥所制作的《请求暂缓执行王广建死刑的律师意见书》,还对其进行了两分多钟的电话采访。在采访中,谢律师对“枪下留人”的由来作了清晰的陈述。但在报道这一新闻时,这些媒体只是展示了律师提供的意见书,没有展示更为重要的暂缓执行死刑裁定书。同时,也仅仅是对代理律师作了单方面采访,并未要求查看有效的法律文书,更未采访最高法的相关负责人员,由此导致新闻报道失实。
  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为,往往是有法律文书的,如传唤、拘留、逮捕、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改判等等,为了准确报道国家机关职权行为及其形成的法律事实,记者应该根据法律文书进行报道,至少是国家机关发言人或官方自媒体的正式披露,这要形成一条规矩。
  
三、新媒体生态与新闻真实
  正如《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一书所说:尽管大多数新闻工作者表示继续忠于真实,但是各种力量却削弱了新闻工作者对真实的追求。在源源不断地大量生产新闻的新兴媒体文化中,新闻变得碎片化;信息源反过来控制了记者;新闻工作标准的改变使媒体把关人不再起作用;廉价的、极端的观点充斥于报道之中;更多的媒体只把注意力放在发现“大新闻”上,这些新闻只能暂时地吸引碎片化的大众。总之,这些被我们称为混合媒体文化的新特征政治取代从当天的诸事件中寻找真实可靠报道的经典功能。[12]现代新闻业诞生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新闻采访作为一种新闻实践被接受,在这100多年的新闻采访历史中,它的特征基本保持了不变,记者总是通过提问来获取信息,而记者与消息来源之间也总是存在潜在的张力。充其量就是一些新技术的出现为记者的新闻采访提供了便利,比如电话、电邮和QQ等即时通讯工具让采访不必总是面对面才能进行,微博、微信上的各种官方账号和名人账号降低了记者寻找消息来源的各种成本。然而,采访条件的改善和采访技术的完善并没有相应地带来新闻质量的提升,反而有下滑之势。这些网络工具提供的便利性使得记者更多地待在编辑部里,一项对瑞典记者的调查就发现,许多瑞典记者比5到10年前花费更多的时间待在编辑部。同一调查还表明,大多数很少离开编辑部的记者是所谓的网络记者,他们利用其他记者搜集的材料,网上的消息来源以及电话来尽可能快速地制作新闻。[13]这样的工作形态绝非瑞典记者独有,中国记者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很多记者更多地依赖互联网作为自己的信息来源,遇到异乎寻常的事情,只顾先把它发布出去,而不太考虑事实是否真的如此。随着事件的持续报道,真相也许与最初的报道大相径庭。在中国这样一个新闻资源十分丰盛的国家,各种新闻层出不穷,一个发生剧情反转的事件很快就会被人遗忘,但相关媒体和记者的“拙劣”表现却会让人进一步地丧失对新闻媒体的信任和对新闻业的信心。
  不过,如果只是把虚假新闻频发的原因归结于在新媒体环境下记者的职业素养下降了,显然不能很好地解释这个问题。有瑕疵的新闻不仅出现在新媒体时代,在传统媒体占据主流的年代同样层出不穷,甚至我们缺乏有力的证据说现在一定比那时要多。也可以说,正是由于在新媒体环境下新闻生产的透明性增强,才使我们可以更快地发现那些掺假乃至杜撰的“新闻”。因此,重要的是不要简单地把板子打在记者身上,还要追问为什么记者要这样“草率”地处理新闻呢?现代新闻业诞生以后已经形成了一套稳定的新闻范式,包括新闻采访、倒金字塔结构等。但在当前的网络新闻世界中,既有的新闻范式已逐渐开始有所变化,产生了一些新的主导新闻实践的价值观念。即使是著名的《纽约时报》,在一个日趋网络化的信息环境中,也同样面临着社会、经济、技术和专业带来的四重压力,必须从即时性、互动性、参与性三个方面来迎合在互联网环境下新闻生产的变化。[14]对当下的记者来说,对即时性的过于强调意味着“报得快”比“报得准”更为重要,普利策曾经强调的“准确!准确!准确!”似乎已成过眼烟云。新媒体技术带来的新闻生态的整体变化对记者操作新闻的模式构成了一种结构性的约束,但是否意味着记者就只能被动地接受这一约束?传统媒体在漫长岁月里形成的价值和操守是否还有一席之地?一些更新的研究表明,客观性、专业规范、事实核查等传统媒体长期形成的新闻观念仍被塑造为新闻边界的标记,使新闻业与其他从事信息传播的机构、个人区别开来,保有自己的专业地位。[15]■
  
本文执笔:白红义,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副研究员;江海伦,《新闻记者》杂志编辑;陈斌,东方网高级编辑。
感谢课题组专家《新闻记者》特聘顾问吕怡然、魏永征、贾亦凡,《新闻记者》杂志主编刘鹏等各位老师的指导意见。
  
注释:
①比如《 2014十大假新闻盘点:“央视羊年春晚停办”最受关注》,人民网2015年1月5日;《2015十大假新闻盘点:“收彩礼超八万算买卖人口”居榜首》,人民网2015年12月25日
②阴卫芝:《选择的智慧》第33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开通报15家媒体刊发虚假失实报道的查处情况》,2015年9月28日,http://www.gov.cn/xinwen/2015-09/28/content_2939765.htm
④《前南都记者王星回应虚假新闻通报》,2015年9月28日,http://www.mediacircle.cn/?p=27975
⑤宋志标:《有一种记者的职业风险叫“虚假新闻”》,“旧文评论”微信公众号2015年9月30日
⑥Singer Jane B(2006). Partnerships and Public Service: Normative Issues for Journalists in Converged Newsrooms.Journal of Mass Media Ethics 21no.1pp.30-53.
⑦陈力丹:《核实事实,不采用无消息源的新闻》,《新闻与写作》2015年第7期
⑧信海光:《这则大新闻叫“李光耀没有死”》,2015年3月19日,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bc1a2d0102vr10.html?tj=tech
⑨徐超超、徐志伟:《不能为了“政治需要”抛弃新闻真实性》,《青年记者》2015年7月下
⑩在此案例中,虽然中国青年网称该“新闻”转载自观察者网(9月20日刊发),但按我国相关管理规定,观察者网不属于可供网站转载新闻的新闻单位。因此,我们仍然追溯来源到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中国青年网。
[11]《编造“枪下留人”居心到底何在?》,2015年12月3日,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5-12/03/c_128493608.htm
[12][美]比尔·科瓦齐、汤姆·罗森斯蒂尔:《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第4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3]Preston,P(2009). New News Nets: Media Routines in the ‘Network Society’in PrestonP.(2009). Making the News: Journalism and News Cultures in Europe.Routledge,p.66.
[14]Usher, Nikki(2014). Making news at the New York Times.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5]SingerJ.B.(2015).Out of bounds:Professional norms as boundary markers. In: CarlsonM. & LewisS.C.(eds).Boundaries of Journalism: ProfessionalismPractices and Participation. 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pp.21-36.Hermida,A.(2015).Nothing but the truth:Redrafting the journalistic boundary of verification. In: CarlsonM. & LewisS.C.(eds).Boundaries of Journalism: ProfessionalismPractices and Participation. 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pp.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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