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传播的若干规律
□夏德元
【本文提要】 随着中国社会全面进入风险社会,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近年来,微博逐渐成为重大新闻事件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平台,不仅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了议程设置的功能,还影响着突发公共事件中社会话语空间的释放;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信息的共享和交流一定程度上有益于群体共识的达成,并与传统媒体形成微妙的互动关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微博起着独特的传播作用;其传播的情绪化、群体极化、反体制化特征明显;因其参与面广、传播及时快捷、关注度高,所以更加难以控制。
【关键词】 突发公共事件 微博传播 危机管理
【中图分类号】 G206
随着中国社会全面进入风险社会,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媒体所起作用至关重要。这里的媒体,当然包括网络新媒体;而微博正是其中影响最大、参与最广的一种新媒体。虽然经过2013年8月以来“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洗礼后,“微博意见领袖发博量整体下降,但公务员、律师、作家、学者等群体人均每日发博量上升”;虽然“博文内容涉及政治话题减少,更加倾向于法制主题”……但“少数微博意见领袖参与舆情事件的热度”却有所上升。①特别是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作为一种更具媒体属性的网络平台,其独特作用和特殊影响,是微信等新兴社交媒体所不可比拟的,仍然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因为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涉及到一个地区、一个阶层乃至广大地区、多个阶层甚至整个国家全体公民的切身利益和情感体验,所以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微博传播尤其值得关注。
通过对我国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传播实践的长期观察,结合专家学者的研究,我们发现,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传播起着不可忽视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并呈现某些特殊的规律。对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传播规律的研究,可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微博治理提供借镜。
一、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传播的重大影响
在一些影响力广泛的突发公共事件中,如国内的“钱云会案件”、“7·23甬温线铁路特大交通事故”、吉林德惠禽业公司“6·3”火灾爆炸事故、“马航班机失联事件”,再如国外的“英国骚乱”、“突尼斯事件”、“埃及抗议”等,无不有微博(推特)的介入。“随着微博的普及,其在互联网社会行动的组织、传播与呈现方面日益表明,微博不仅仅是一种新媒体技术,它凭借信息传播、关系建构、行动组织、舆论影响等方面的强大功能,在互联网社会行动中折射用户的情感与诉求,将虚拟空间和现实世界,虚拟群体与现实网络相互交融推进了一步。”②
有学者以“7·23甬温线铁路特大交通事故”为例,专门研究了微博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巨大影响力,认为微博不仅成为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平台,还具备议程设置功能,影响着突发公共事件中社会话语空间的释放和群体共识的达成,并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主流媒体的作为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③
首先,微博成为重大新闻事件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平台,以及民意收集和展示平台。比如,在“7·23甬温线铁路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微博在近两个小时的时间中成为了各类信息的主要来源。尤其是在事故发生仅4分钟后,微博就开始第一时间发布事故信息,随后微博用户们对于事故情况的描述、现场救援的直播以及相关救援信息的传递不仅展现了微博作为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重要报道平台,更体现了微博作为民意收集和展示的重要场所的特性。另据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发布的《中国社会舆情年度报告(2013)》蓝皮书显示,微博“不仅成为重要的信息源、信息桥,而且成为社会舆论的主要策源地,其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在不断提升。当‘反腐倡廉’成为中国微博上的主旋律的时候,中石化、故宫、中国红十字会等央企和有关机构不幸撞到‘枪口’上,成为被网民集体调侃挖苦嘲笑并层层剥光衣服的‘弄潮儿’”。④
其次,微博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了议程设置的功能。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媒介人⑤队伍的不断壮大,舆论的发生机制和内容、语境都发生了变化,旧的传播格局渐被打破,新的舆论传播机制正在形成。从信息发布主体和途径看,目前国内已形成两种不同的议程设置模式:一个是各级党委、政府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自上而下主动发布信息和解读信息而形成的“传统议程设置模式”;另一个是网民通过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自下而上发布信息和表达意见的“网络议程设置模式”。而后一种模式随着微博的兴起,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传播过程中的作用显现得更为明显。“从单纯的社交工具到舆论监督利器,微博已经悄悄完成了一次华丽转身。作为一个强大的舆论场,微博正全面参与并影响着现实世界,其作用从某种程度上已不局限于简单的个体事件,甚至在可预见的将来,微博或将直接改变中国社会生态和政治语境,让强势一方做事时不得不考虑民众的反应,微博所推动的是整个社会的生态平衡。” ⑥
第三,微博影响着突发公共事件中社会话语空间的释放。⑦个人信息获取和发布能力的提高,推动了信息的自由流通,进一步消解了传统媒体主导下的社会话语权和信息传播权的中心化状态。传统的突发公共事件报道只能依赖政府部门官方的信息或者相关救援人员的信息,并且多数情况下由于条件的限制,媒体很难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而随着微博的兴起,许多事件亲历者会自动地通过微博来传递第一手信息,使得信息来源更加多样化,同时使更多的声音得以传递,大大拓展了社会的话语空间,使某些过去“沉默的声音”得以浮出水面。
第四,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信息的共享和交流一定程度上有益于群体共识的达成。微博的信息传递,有助于构建社会成员间互有勾连的圈子,达成群体的共识。不同的人共同关注、了解某一话题,并且还知道谁在共同了解,这种共识能够产生群体间的认同和归属感。微博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私人社交群体与公共领域的新闻议题的有机融合。比如,在“7·23甬温线铁路特大交通事故”的信息传播中,来自事故亲历者及其家人朋友的微博被不断地转发,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微博传播者之间的思想交流和情感共鸣。
第五,微博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传播中与传统媒体形成了微妙的互动关系。鉴于对微博强大传播力量的深刻认知,越来越多的传统媒体开始自觉地与微博等新兴媒体进行融合,而且这种趋势不可阻挡。一方面,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传播的许多信息来源于传统媒体,经由微博的扩散,传统媒体发布的信息得到放大、扭曲或过度诠释,从而产生某些违背传统媒体初衷的传播效应;另一方面,传统媒体逐渐将微博作为自身推广和沟通的平台,将微博作为传统媒体新闻传播的通路之一。越来越多的传统媒体开始从微博上挖掘资源,对有价值的新闻进行后续深度报道。一些传统媒体突破传统,利用微博进行采访,例如在“7·23甬温线铁路特大交通事故”中,就有大量的记者通过微博寻找各种信息来源以及采访对象;反过来,记者在现场采访后所发布的信息又成为微博下一轮转载的热点。新旧媒体之间这样的互动关系十分复杂微妙,两者共同构成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传播的奇观。
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微博起着独特的传播作用
突发公共事件在风险管理视野被称作危机事件。一般来说,危机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潜伏期、爆发期、扩散期和消退期。学者何晓闽和王立研究了微博传播在突发公共事件这四个阶段中的特殊作用。⑧
在危机潜伏期,微博多为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预警。环境监视功能是传播的主要社会功能之一。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由事发前(潜伏期)一系列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是各种因素量变的结果。这个阶段,正是媒体发挥环境监视和预警作用的关键时期。如果预警功能能够得到有效发挥,就可以及时化解矛盾,预防和避免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微博凭借强大的用户资源,依靠关系传播,可以形成一张遍及世界各地的信息检测网络。在危机的潜伏期,微博可及时、准确反映各种危机征兆,收集和传达预警信息,供人们了解和掌握事件的基本情况,并引领人们理性地认识、规避风险、开展互助以摆脱危机。比如,在甬温线铁路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前11分钟(20时27分),网友“@Smm_苗”发布:“狂风暴雨后的动车这是怎么了?爬得比蜗牛还慢……可别出啥事儿啊。”此条微博被转发2.4万次,评论7600多条。这条微博可视为对此次重大事故的“预警”,可惜没能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在危机爆发期,微博往往成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传播的首发地和强烈情感宣泄的主要渠道。在突发公共事件刚刚爆发之时,由于事件的不可预见性以及危害的严重性,人们迫切需要获得消息。与其他媒介相比,信息传播的即时性是微博的优势,尤其是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传播上。在“甬温线铁路特大交通事故”中,网友“@羊圈圈羊”在7月23日20时47分利用微博发出事故发生后最早的求助信息:“求救!动车301现在脱轨在距离温州南站不远处!现在车厢里孩子的哭声一片!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出来!快点救我们!”截至7月24日22时,该微博被转发11万多次,评论达两万多条。有媒体针对该条微博评论称:“微博改变了传播方式,突发公共事件被‘加工’后才告知公众的方式已越来越难横行于世了。” ⑨这一时期也是网络舆论最为激烈、集中的时期。由于突发公共事件往往具有人为性,民众在这一时期多倾向于主张对事件责任人问责。比如,在2012年吉林德惠禽业公司“6·3”火灾爆炸事故中,救援指挥部曾于6月4日召开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历时仅4分钟。不少网民便在微博上打出“4分钟与120条人命”的标题,并讽刺相关部门将火灾新闻发布会开成了“致谢会”。
在危机扩散期,微博为突发公共事件的解决提供了助力。突发公共事件具有复杂性,涉及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在危机扩散期,社会各方需要进一步了解事件的进展,掌握事件发展的动态,对媒体提出更多的要求。“危机发展到蔓延期,人们逐步接受了突发事件发生的事实,心理上也出现了由感性向理性的转变,这一阶段公众想要获知的便不再是简单的发生了什么,而是为何发生、怎样解决事件发生后的各种问题等,此时对事件的问责和对后续处理情况的关注成为网络舆论的重点。” ⑩在这一时期,媒体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信息传播的广度上。微博继续发挥信息传播优势,及时更新信息,努力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地展现突发公共事件,全景式记录事件发展的进程,满足各方的信息需求,达到促进事件解决的目的。
在危机消退期,微博成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反思平台。危机消退期,又称危机恢复重建期或危机痊愈期。危机扩散期之后,危机爆发的强度大大降低,社会生活逐步走向正常,社会秩序趋于稳定。在危机的消退期,微博可以发挥自媒体“人人参与内容制作”的优势,将自身打造成引发全民反思的平台。比如,日本大地震发生后,众多微博用户围绕如何妥善报道这次突发公共事件,在微博上开展了深入的讨论。这样的讨论,可以推动相关政策的完善,并为民众以后面对类似事件积累经验,为政府和大众媒体的应对提供借鉴。再如“6·3”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两周后,关于事件发生和发展的舆论已逐渐衰退,此时微博等舆论呈现出的主要内容是对事件的反思,包括对政府监管的反思、对底层劳动者处境的反思、对安全生产的反思等。
三、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传播的情绪化、群体极化、反体制化特征明显
在涉及到民众切身利益的突发公共事件,尤其是非自然灾难事件发生时,微博上有关这些事件的信息传播的情绪化倾向更加明显。在微博平台上,普通网民占到了绝大多数,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长久以来传统媒体主导舆论的格局,推动了网络舆论自下而上的流动。但是由于微博用户的信息发布和观点传播多局限于个人所见所感,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解读很难做到全面、客观。同时微博也极易造成信息过剩,容易引发谣言的产生和虚假信息的泛滥,引起公众的恐慌和负面情绪的萌发。倘若负面情绪得不到及时疏导,听任虚假信息任意传播,就很容易造成网络舆论的失控。在2012年吉林“6·3”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网民们群起声讨:有步步紧逼追问事发原因的,有对玩忽职守的相关官员展开“攻击”的,有为逝去的生命不平、鸣冤的,甚至有在微博上就有关事件发起投票的。这些表现,无不具有强烈的情绪化特点。“诚然,面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灾害事件,情绪化不可避免,许多网民的‘情绪化’追问也确实有力地敦促了事件的解决,但值得注意的是,情绪化也往往易导致怒不择言、传谣信谣等情况的发生。” [11]在微博平台,没有强弱之分,名人和草根具有同等搏出位的机会。突发公共事件作为特定领域多种社会矛盾的集中而激烈的反映,容易受到社会民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强烈关注。利用微博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评论、猜测,已成为新媒体时代的特有景观。美国社会学者凯尔纳曾提出“媒体奇观”理论,认为在追求媒体轰动效应的时代,传统意义上的新闻已经屈从于奇观逻辑因而被“小报化”。在海量的微博信息传送中,信息发布者常常使用“抢眼球”的手法,对事件进行情绪化渲染以吸引公众注意,从而与传统媒介因政策、技术等多重局限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冷处理”形成强烈对比。一旦遇有适宜的情境与气氛推波助澜,突发公共事件往往会引发人们强烈的情绪反应进而引发“微博客奇观”的出现。情绪化的微博信息常常以突发公共事件为原点,不断放大社会矛盾,将复杂的社会矛盾简单化为壁垒分明的社会对立,将官员腐败、渎职等现象绝对化,陷入到自我炒作中而无法自拔。[12]赵鼎新认为,与美国的推特相比,中国微博平台上的民众更容易被操纵。他在题为《微博、政治公共空间和中国的发展》的演讲中指出:与传统媒体相比,微博既有报纸的性质也有电视的性质,它是全媒体。在微博时代,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办一份“报纸”,而你的“报纸”影响力的大小将完全取决于读者的接受程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微博是一个彻底民主的同时又是可被操纵性很强的通讯手段。说它是最彻底的民主是因为微博只需写寥寥几句话,只要知道怎么用微博,谁都能写。说它可操纵性强,是因为微博中的声音不具有“一人一票”的性质。微博平台上的加粉交易和水军业务,使得“只要一个人掌握着大量的金钱或者某种技术,那个人就能通过雇佣水军把自己的声音做大,于是就形成了虚假舆论”。同时,在微博的公共空间中,人们的前台行为和后台行为的界限不再清晰。“微博中的言论是面向社会的,它们本来应该是前台行为。但是微博中许多人并不在自己熟悉的圈子内混,不少人的真实面目我们完全不清楚。这些人因此能在微博中动辄破口大骂,而不怕受到惩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微博公共空间的出现把人类的许多后台行为前台化了,这就是微博语言暴力趋向背后的结构性原因。”赵鼎新据此得出结论说:“微博平台一方面缺乏现实社会中的礼仪和权威关系的约束,而另一方面却特别容易在网络公司、金钱等等的操纵下迅速形成虚假舆论和权威。从一定意义上说,在微博公共空间中,人们的表现会接近于勒庞所描述的‘乌合之众’,他们一方面表现得特别不服从权威,另一方面又在操纵下特别容易对权威产生崇拜甚至盲从。微博中的狂热之士很像‘文革’中的红卫兵:一方面喊着打倒一切、怀疑一切;另一方面喊着谁敢反对某个权威我们就打倒谁。” [13]事实证明,这样的情况,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会变得更加严重。因为,突发公共事件大多强弱势力分明,容易激发人们对受害者的同情与怜悯和对加害者的义愤与憎恨,通过微博相互间的交流与辩论,会很快形成一种群体认知。“群体认知一旦形成,对于任何个人来说,都代表着无形的权威,使得微博客群体中持不同意见的个体,更倾向于‘沉默’或转向‘附和’。”出现美国当代法哲学家凯斯·桑斯坦所说的“群体极化”现象。突发公共事件的“群体极化”现象一方面能增进群体内聚力,打破权威信息的垄断和控制;另一方面,在维护正义、讨还公道的旗帜下,也容易养成非此即彼的偏激价值嗜好,从而导致危险的现实群体行为。[14]
四、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传播的扩散速度快,覆盖面广,控制难度高
微博零距离传递信息,直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由于可以通过手机发布信息, 摆脱了设备的羁绊,可以做到现场直播,传播速度极为迅速。在一些大的突发公共事件面前,微博在场的传播效果,超过了任何其他媒体,是之前任何媒介很难达到的。比如玉树大地震时,仅在地震发生10分钟后,一位当地人便通过微博发布了最早的地震消息,比网络上来自百度贴吧的最早的关于地震的信息早6分钟。第一批进入灾区的各种人士和当地居民成为信息的主要来源,他们通过微博把地震现场所见所闻及时发布出来,让灾区外的读者能够掌握关于地震相关情况的第一手资料。这样的信息传递更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满足了人们对这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渴望。
美国社会预测学家约翰·奈斯比特曾在1982年提出了“新闻洞(news hole)”概念。“新闻洞”是指各种大众媒介总体会聚而成的一个封闭系统,这个封闭系统选择性地反映了社会整体面貌及其变动。但是,微博是典型的渠道革命,大众传媒时代,大多数人主要做的是生产革命(即制造内容);但在网络及微博时代,大多数人可以同时做生产和扩散的革命(即既制造内容又传播内容),这打破了以前所有的方式和方法。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受诸多限制,例如报纸,其版面是有限的;电视,其画面和播出时间也是有限的。但在网络及微博时代,不存在版面限制,也不存在工具限制;这个时代的信息传播由成千上万普通民众共同参与,就好像无数人同时在各自挖洞。量子力学中有个“虫洞”的概念,它的含义是在某一特定的时空中,例如一个苹果中,虫子们可以挖出无限条隧道,制造出无数个虫洞,不受苹果大小的限制。微博所造成的“新闻洞”,就类似这种“虫洞”,有学者称之为“新闻虫洞”。在微博用户中,人人都可挖洞,随时随处挖洞。大家可以对同一主题发布不同看法,可以提出各种独立甚至相互抵触的无限个观点,可以从他人的信息虫洞上深挖或新挖分支,也可以自说自话。在这样一种情境下,考虑到微博的庞大基数,在很短时间内,“新闻虫洞”将遍布事件“苹果”的整个内部,几乎可以穷尽事件的方方面面。[15]微博强大的信息组织能力,可激发全民参与。微博融合了多种媒介元素,信息传播比其他媒体更便捷、迅速、自由,信息整合深度前所未有,成为大众创造内容并彼此交换信息的平台。“玉树地震中,微博成为一个及时有效的救助平台,在救助方、传播用户和救助机构三方间,微博以其快速的信息传播和自组织能力,使得信息得到迅速响应。” [16]常有灾区缺乏物资、道路天气状况、高原救援的防护知识等以最高的频率被发布,为抗震救灾提供了各种信息支援。有一个民间公益组织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将有一架包机赶赴灾区的消息,征集各类救灾物资。几个小时后,筹集到的救灾物资就远远超出了预定数量。微博传播的这种扩散力和影响力,能激发全民参与,为突发公共事件的解决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微博的高关注度,可以用来甄别谣言,满足民众的知情权。随着我国民主进程的加快,公民的知情权意识普遍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因为涉及到公众的自身生命安全、财产安全而受到公民的极大关注。有调查显示,从传播扩散到形成网络舆情指向的大方向,需要的时间大概就是事发半小时到一个半小时之间,这一时间是危机处理和对舆情进行引导的最佳时间,如果突发公共事件处理不及时,人们会因恐慌而丧失理性,往往造成更大的悲剧。微博作为重要的传播渠道,在突发公共事件中以其独特的优势能够及时迅速聚合信息,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避免谣言的趁虚而入,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然,如果真实信息传播不及时,微博又成为各种猜测、传言和不满情绪的传播平台。
正因为微博的参与面广,传播及时快捷,关注度高,所以更加难以控制。这正是微博传播媒介区别于传统媒体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五、结论与思考
对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传播规律的研究,可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微博治理提供借镜。综合以上研究,可以给我们如下启示:
第一,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微博起着独特的传播作用,是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处置和善后工作中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的因素。
第二,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微博传播,具有情绪化、群体极化和反体制化的明显特征,因而基于微博平台的能体现不同利益诉求和不同观点交锋的平等对话氛围的构建十分必要;不同的声音通过微博平台而不是传统媒体发出,更能延缓极化群体的形成,为化解危机赢得时间。
第三,围绕突发公共事件的微博传播参与面广,传播及时快捷,关注度高,所以更加难以控制;这就要求我们转变社会治理的思路,变事后控制为事前预警,变舆论控制为情感疏导;更重要的是,要突破过去那种试图用传统媒体去引导新媒体传播、用传统媒体为新媒体传播定调的思维定式,学会运用新媒体,尤其是微博传播平台,与广大微博博主平等对话;传统媒体不要指望通过各说各话甚至居高临下的姿态来打通“两个舆论场”,而应该放下身段,与普通民众一起来建设一个基于新媒体的统一的舆论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时化解正在发生发展的突发公共事件,做好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在最近发生的“茂名PX事件”中,在事件尚未了结的情况下,“@宣传茂名”突然关闭微博评论,就引发了网友非议。[17]须知,让网友说话,即使是骂声,也有助于纾解情绪,缓和冲突;相反,关闭评论,拒绝对话,对民意视而不见,虽然耳根清净了,却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淤积成更大的不满,导致更激烈的冲突。■
注释:
①吴英女、沈阳、周琴:《微博意见领袖网络行为——“净网”前后的数椐分析》,《新闻记者》2014年第1期
②王蔚:《墙内连接墙外 网络照进现实——twitter中文圈与新浪微博中的互联网社会行动比较》,见强荧、焦雨虹主编:《上海传媒发展报告(2012)》第100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
③张媛:《突发性公共事件信息传播中的微博影响力研究——以7·23甬温线动车特大交通事故为例》,《北方传媒研究》,2011年第6期
④⑥参见喻国明主编:《中国社会舆情年度报告(2013)》,人民日报出版社2013年版
⑤所谓“电子媒介人”,“即是指生活于媒介化社会,拥有各种电子媒介,具备随时发布和接受电子信息便利,成为媒介化社会电子网络节点和信息传播主体的人。电子媒介人是人类社会的媒介化程度提高到一定水平,具体而言就是进入信息时代以后的产物,其人数随信息技术的进步和普及而逐年递增,直至覆盖全人类。”详见夏德元:《电子媒介人的崛起——社会的媒介化及人与媒介关系的嬗变》第63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⑦喻国明:《微博:影响力的产生机制与作用空间》,载《中关村》2010年第4期
⑧何晓闽、王立:《论微博在突发公共事件传播中的作用》,《新闻世界》2011年第12期
⑨霍仟、来扬:《动车追尾事件的微博版本》,《中国青年报》2011年7月25日
⑩[11]宫承波、李珊珊、田园:《重大事故灾害事件的网络舆论及其导控》,《当代传播》2014年第1期
[12][14]陈伟宏、马育秀:《突发事件微博舆论传播的特征及道德调控探析》,《求索》2012年第8期
[13]赵鼎新:《民主的限制》第273~277页,中信出版社2012年版
[15]张淑华、徐艳:《微博在突发事件中的“扩音效用”的理论探析》,《今传媒》2012年第6期
[16]徐勇、白玉:《微博抗灾国家救援队传递力量》,《中国应急救援》2010年第3期
[17]张学军:《茂名px事件:政务微博如何作为》,新浪政务微博学院2014年4月4日
作者系上海教育音像出版社社长,复旦大学新闻传播与媒介化社会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研究员。本文为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微博传播研究”(课题编号:14ZS162)和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第一批重大项目(文化类)立项课题“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完善舆论引导格局研究”(课题立项编号:12&ZD014)的阶段性成果。本文曾于2013年11月10日在ICA2013区域性大会(传播与社会转型)上宣读,并被评为大会优秀论文。本文的撰写得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