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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反恐
——论恐怖主义袭击事件报道
□汤景泰 王萌
  【本文提要】 恐怖主义袭击不仅是一种暴力恐怖活动,还是一种暴力传播行为。在对之进行严厉的暴力打击的同时,也极其有必要调控公众情绪,凝聚一切反对恐怖主义的力量,建构同仇敌忾的舆论环境,而媒体报道是其中的关键一环。本文综合国内外经验,从议题设置、核心话语、危机修辞等角度,探讨了恐怖主义袭击事件报道的原则与策略。
  【关键词】 恐怖袭击 危机传播 议题设置 核心话语 危机修辞 
  【中图分类号】 G209
  近年来,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在全球范围内频发。这类事件有组织、有预谋、破坏力强、危害范围广,不仅给事发国家和地区带来巨大灾难,也严重影响到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成为人类社会的一大公害。对我国而言,恐怖主义袭击是一种新近出现但危害却越来越大的危机类型。由于缺乏经验,再加上新的媒体环境的挑战,所以有必要探讨针对恐怖主义袭击事件的报道。
  与一般危机事件相比,恐怖主义袭击事件的复杂性首先在于它不仅是一种暴力恐怖活动,还是一种暴力传播行为。美国国务院在2002年《全球恐怖主义形势报告》中,把“恐怖主义”定义为由亚国家组织或秘密团伙人员对非作战目标采取有预谋的“有政治动机的暴力行动,通常意图以此对某些方面施加影响”。①可见,恐怖主义的暴力袭击并不是恐怖分子的最终目标,由此表达的政治诉求和政治影响才是他们的终极指向。根据这种逻辑,暴力就成为恐怖活动的符号,袭击成为一种典型的传播行为。不仅如此,恐怖分子还常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的形象,以博取舆论同情。因此,面对频发的恐怖主义袭击,在进行严厉的暴力打击的同时,也极有必要进行积极稳妥的舆论斗争。其次,恐怖主义袭击通常以暴力手段袭击国家的标志性物件,尽力制造民族、地域或宗教仇恨,扩大社会恐慌,激发公众对政府的不满,从而试图动摇所攻击国家的根基。因此,在相关新闻报道中,如何减少公众恐慌,避免公众因恐惧而产生的民族、地域、宗教仇恨或报复行为,调控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或不满情绪,成为严峻的挑战。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恐怖袭击中的新闻报道还面临着更多新的难题。
  首先,在自媒体传播形态下,信息传播速度远远超过把关速度,公民新闻容易出现失范,社交媒体中谣言四起、血腥图片泛滥。例如,在波士顿爆炸案中,一方面,以Twitter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平台为恐怖袭击案件侦破提供了关键线索,但另一方面也一度发布错误消息并为传统媒体报道,严重干扰案件的正常侦查。在昆明“3·01”事件发生后,谣言传播同样肆虐。事发当晚就传出昆明大树营地区也发生暴力事件的谣言。事件发生近两周后,各地还不时传出谣言,引发大面积社会恐慌。例如,3月14日,成都春熙路砍人谣言致公众恐慌,数百人沿街狂奔。该消息在社交媒体上传播之后,影响更是恶劣。恐怖主义研究专家布莱恩·詹金斯 ( Brain Jenkins) 认为,恐怖主义是一种 “追求效果的暴力”,“恐怖分子设计戏剧性事件,以达到最大的公众注意度”。②从社交媒体对恐怖主义袭击事件的传播来看,无疑帮助恐怖分子实现了获取最大关注的目的。
  其次,意见领袖(网络大V)作用举足轻重。恐怖袭击事件中,受过专业训练的新闻从业人员、亲身经历案发现场率先发言的普通人等,都容易成为意见领袖。具体到我国而言,在新浪微博和腾讯微信公众账号平台,还有众多网络大V。他们一直积极关注社会热点,敢于发声,并且倾向于批评和质疑政府,拥有众多“粉丝”,在网络上一呼百应。这些意见领袖和网络大V的关注内容与意见表达,对舆论的形成与演化产生着极大的影响力。例如,昆明“3·01”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发生当晚,有记者发微博称:“从来不告诉你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让你盲目地仇恨,莫名地恐惧,稀里糊涂地活,不明不白地死。”该微博在社交媒体上被广泛转发,使政府处于较大的舆论压力下。
  在恐怖主义袭击事件中,这些新的传播特点给事件处置带来巨大的压力。面对新的形势,就需要媒体更新观念,改变传统恐怖主义袭击事件的报道模式,营造出有利于反恐的舆论环境。
  
一、积极利用政府公开信息,提供权威报道
  随着公众知情权保障程度的提高和政府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进行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开已经成为公共危机处置的一个基本原则。但由于恐怖主义袭击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制造社会恐慌,一些政府出于对公众恐慌情绪的担忧,往往不愿意进行充分的信息公开。不过,危机传播的相关研究早已证明,相关信息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充分,才容易导致更大范围的社会恐慌。特别是在当下的新媒体环境中,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相关信息即已经通过社交媒体进行大规模传播扩散。例如,在3月1日的昆明暴恐事件中,新浪微博用户@我要存钱买药在当晚21:25即通过微博发布了求救信息,公布了事件地点和事发现场图片。随后又有多名现场网友发布微博,立即引发广泛关注。此时如果长时间无反应,留下的信息真空不仅会给谣言传播提供充足的空间,继而引发更大范围内的混乱,而且会在更长的时间内引发公众对政府的负面评价,并导致信任危机。因此,为了配合政府的信息公开,媒体应积极介入。这就要求媒体熟悉政府在恐怖主义袭击事件中进行信息公开的一般方式和内容,并以此为基础,提供权威报道。相对而言,欧美国家有着较为丰富的应对恐怖主义袭击的经验,下面就以近年来美英发生的三起典型的恐怖主义袭击事件为例,来进行详细分析(表1 表1见本期第59页)。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美英政府首先都做到了及时公开,官方声明时间距事发时间基本没有超过半小时。其次,他们还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实现了较为充分的公开。在恐怖袭击发生后,美英政府皆主动为新闻媒体提供警戒线以外的采访区,并主动向媒体提供相关信息,安排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协助媒体报道。同时,他们也积极利用官方网站以及在Twitter、Facebook等社交媒体上开设的官方账户,滚动传播相关信息。这些都为媒体的报道提供了较有权威性的新闻源。
  在昆明“3·01”恐怖主义袭击中,我国政府也积极进行信息公开,这给媒体积极介入报道提供了较好的基础。例如,昆明当地媒体《春城晚报》于22:01通过微博发布相关消息,《人民日报》通过官方微博于22:30也进行了报道,国内一些媒体官方微博旋即跟进。此外,昆明广播电视台K6春城频道还展开现场直播。新华社也在第一时间播发了习近平主席于3月2日凌晨3:44做出的重要指示。这对于公众认清事实,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分阶段优化议题设置,压缩恐怖分子的话语空间
  作为一种暴力传播活动,恐怖主义袭击还利用现代传播规律,有意识地将其置入媒介议程和公众议程,并借此形成压力冲击政策议程。因为媒体对危机事件具有建构作用,承担着将无形的、不确定的危机具象化的任务,所以恐怖分子为了把自己及其诉求引入公共话语空间,会通过恐怖活动形成媒体事件,从而植入媒体议程。这样,“恐怖组织通过大众传媒将暴力活动转化和放大为一种精神的或心理的暴力。它吸引了公众的眼球,获得了关注,扩大了恐慌,从而以‘舆论’为杠杆间接地向相关政府施加压力”。③为了避免恐怖分子达到这一目的,控制社会恐慌蔓延,在恐怖主义袭击事件的报道中,还需要进行精心的议题设置。
  在新闻媒体报道一次危机事件时,通常分为以下四个阶段④:第一个阶段是报道突发新闻,第二阶段开始于具体的细节信息逐渐明朗之时,第三个阶段包括分析危机及其后果,第四个阶段通常包括周年回顾报道。恐怖袭击作为危机事件的一种,媒体除了对来自官方的权威信息进行报道之外,在事件的不同阶段,应该关注的话题是不同的,具体如(表2 表2见本期第60页)所示。
  在具体的操作实践中,有两个讨论比较热烈的问题。
  第一,在对恐怖袭击事件的报道中,受害者及家属该不该被采访,恐怖袭击现场该不该被还原?答案是肯定的。然而,采访过程中“度”的问题应如何把握,值得进行更深入的思考。首先,恐怖袭击突然发生后,幸存者需要紧急治疗,而受害者家属正处于情绪波动期,因此这个阶段记者直接采访当事人既影响正常救援行动,也是对当事人的二次伤害。建议媒体在当事人心情平复下来之后,在恐怖袭击案件的追踪报道当中进行采访。其次,血腥暴力画面可能更有视觉冲击力,更能反映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但媒体必须保持克制,谨慎选择。不恰当的使用,极易渲染血腥气氛,引发公众恐慌。
  第二,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发生后,能不能做以反思为主题的报道?在本次昆明“3·01”事件发生之初,对于要不要反思此次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网友之间争议激烈。根据一般规律,反思性报道当然要做,但要特别注意把握时机和主题。从时机上来说,事件发生之初一般不做反思性报道。之所以如此,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事件刚刚发生,信息不充分,事实不清楚,反思难以具备深度和客观性。其次,恐怖主义袭击的目的就是要制造恐慌和压力,针对政府政策和执政方针等方面的反思性报道倾向于批评,恰恰正中恐怖分子下怀,客观上起到了为恐怖分子声张的不利作用。因此,面对恐怖主义袭击事件,与政府组成联合阵线是媒体的一个基本立场。根据印度学者温卡·塔拉曼的研究显示,在“9·11”后的第一天里,46家美国当地报纸在报道该事件时,对事件描述的占绝大多数,但分析事件发生社会原因的只有9%⑤。
  除此之外,鉴于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发生后必然会伴随大规模的谣言传播,所以在议题设置中,还应把辟谣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为此,要密切监测舆情发展,除了通过传统媒体渠道之外,还需要及时通过手机APP、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多种方式辟谣,稳定公众情绪。同时呼吁并引导公众不传谣不造谣,不理会个别极端声音,不传播血腥暴力画面,保持克制冷静态度。
  
三、抓住核心话语,尽力凝聚一切反恐力量
  在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后,为了迷惑公众,减轻舆论压力,恐怖分子通常会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或者把恐怖袭击描述为一种万不得已的行为。例如,在昆明“3·01”事件中,海外分裂势力就无理指责我国政府有“无可推卸的责任”,并站在人权和道德的制高点混淆是非,以赢得国际舆论支持。因此,在恐怖主义袭击事件的传播管理中,还应抓住打击恐怖主义的核心话语。
  所谓核心话语是指在危机事件中具有主导性的传播主题,主要功能在于传播危机管理者在面对危机事件时的核心价值主张,为采取的处置措施寻找合法性依据。因此,通过明晰且正确的核心话语,可以传达坚决而正确的话语立场和态度,可以有效地凝聚一切积极力量。在恐怖主义袭击中,恐怖分子针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残忍暴力,制造社会混乱和恐慌,来达到其政治目的。从最基本的人性伦理上来说,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让恐怖分子把无辜者的生命作为实现自己诉求的手段。所以,恐怖袭击是严重反人类的暴力行为。面对此类事件,核心话语理应紧紧围绕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平民生命安全、维护人类文明底线等方面,形成同仇敌忾的阵势。
  例如,在“9·11”事件中,美国在外交和宣传中声称,“对世界贸易中心和五角大楼的攻击不是对美国的攻击,而是对全世界的攻击”;“所有国家必须站在一起,消除国际恐怖主义的蹂躏”。而当沙特阿拉伯的王子阿勒瓦利德·本·塔拉勒宣称9·11事件表示美国应该重新检讨对于中东的外交政策并且缓和巴勒斯坦情势时,时任纽约市长的朱利安尼回复道:“这次恐怖份子攻击没有任何道德意义,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我认为导致这次攻击发生的原因之一,便是因为有些人在衡量道德时忘掉了自由民主制的国家,如美国和以色列与那些宽恕恐怖主义的国家之间的差异为何。所以我认为这些说法不但是错误的,他们本身就是造成这次攻击的元凶之一。”⑥此外,朱利安尼断然拒绝了塔拉勒王子代表沙特阿拉伯所提供的1千万元救灾捐款。由此可以看出,美国政府否认“9·11”事件的任何正义性,并以对恐怖主义的态度划分世界阵营,这体现出对打击恐怖主义这一核心话语的坚守。媒体在报道中也应抓住这种核心话语,以此为立足点,才可以尽可能地凝聚世界上一切支持反恐的积极力量。
  
四、善于危机修辞 调控社会情绪
  修辞是对语言可能性的运用。在危机中,修辞替代不了应急就困、价值救赎和利害补偿,但可以提升它们的效率和质量。“优秀的修辞不一定能够拯救危机,但糟糕的修辞一定会恶化危机,甚至自取灭亡。”⑦面对恐怖袭击,媒体应格外审慎,因为他们的修辞选择和使用都能在无形之中表达出态度和倾向,并影响社会情绪。一般而言,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避免使用“报复”、“战争”这样的词语,传达全民仇恨。
  “9·11”发生后,美国政府给一些国家戴上“邪恶轴心”、“流氓国家”等帽子,布什的电视演讲中明确指出“发动战争”,并指出一定会“win the war against terrorism(赢得反恐战争)”,这就是一种为达到政治目的进行的煽动,这就是为了让国民相信邪恶国家就是恐怖事件的策划者,从而为美国政府准备对这些国家进行的军事行动找借口。
  第二,避免使用地域、宗教、民族等标签,避免引发地域、民族或宗教冲突。
  伦敦爆炸案后,英国首相布莱尔在案件未侦破的情况下发表声明刻意强调“穆斯林”,把矛头直指伊斯兰激进组织,试图引导并暗示民众恐怖袭击与伊拉克战争没有关系,这是明显的地域和宗教歧视。我国目前的恐怖主义袭击事件也牵涉到较为复杂的民族和宗教问题,在这一点上更应高度注意,避免引发民族冲突。
  比如,此次昆明暴恐事件发生后,不少媒体转发新闻时标题中带有“新疆”二字。新疆政协副主席黄昌元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这种反人类活动其背后是政治势力,代表不了任何民族。
  为此,@人民日报微博发出倡议:1.不要把对恐怖分子的愤怒,扭曲成对一个民族的敌意,那正是他们想要的结果;2.不要把对暴力的还击,扭曲成对一个民族的歧视,那正是他们想要的效果;3.不要理会个别极端声音,那等于传播他们的主张……
  第三,面对恐怖袭击造成的惶恐,应当注意调控社会情绪,在伤痛、悲戚的氛围下,注重激发希望,力避失落、绝望,引导公众间的关心与帮助。
  例如,奥巴马在波士顿爆炸案发生后发表的演讲中用“tragedy(悲剧)”来形容发生在马拉松比赛现场的事故,称之为“the moment of grief(悲伤的时刻)”,但人性的光辉在演说中同样找得到:“When Bostonians carry victims in their arms, deliver water and blankets, line up to give bloodopen their homes to total strangersgive them rides back to reunite with their families, that's love(当波士顿人将受害者拥入怀中,提供水和毯子,排队献血,对陌生人打开家门,提供能让他们回家的自行车,这就是爱)。”最后并表示“Tomorrow the sun will rise over Boston. Tomorrow the sun will rise over the - this country that we love, this special placethis state of grace(明天太阳依然会在波士顿升起。明天太阳依然会在这个我们热爱的国家升起)。”由此可以看出,通过有意识地使用危机修辞,奥巴马的演讲在激起国民对恐怖主义的愤怒的同时,又潜移默化地引导了他们向前看的积极情绪,并捍卫了基本的人类价值观,显示出高超的危机修辞水平。
  
五、小结
  通过上述梳理可以看出,针对恐怖主义袭击这种突破人类文明底线的行为,媒体报道的基本宗旨应该是,建构舆论统一战线,凝聚一切反对恐怖主义的力量,形成同仇敌忾的舆论环境。根据我国目前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恐怖主义袭击的威胁在短期内难以避免。而从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一系列恐怖袭击事件来看,媒体报道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例如,在昆明“3·01”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部分欧美主流媒体却并不认同对事件的定性。例如,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发表报道《持刀的恐怖分子在中国的火车站杀死29人,砍伤130人》,但却将恐怖分子打上了引号。美国之音的报道《中国持刀袭击致数十人死亡》与英国《卫报》的《中国因在昆明火车站数十人死亡的大规模刺伤事件而感到惊骇》也使用了引号来表述此次恐怖袭击。同时,美国驻华使馆把昆明事件描述为“毫无意义的暴力行为”,引发批评。此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萨基终于认可这次袭击为恐怖行为,但却又明白表示美国没有独立的消息来源对此进行证实⑧。其中反应了西方一些媒体和政府的偏见及其根深蒂固的“逢中必反”的逻辑,也跟我国政府较为严厉的媒体管理政策有关。但这也说明,在信息日趋公开、管理更加开放的潮流下,我国媒体对于恐怖主义袭击事件的报道还有很大的开拓空间。■
  
注释:
①U.S. State Department, Patterns of Global Terrorism: 2000Department of State PublicationWashington D. C. ,2001. 转引自李曦珍、王晓刚、陈璐:《恐怖的声音与声音的恐怖——“9·11”后全球传播时代的恐怖主义意识形态陷阱透视》,《新闻与传播研究》2011年第4期
②周展编:《文明冲突、恐怖主义与宗教关系》第42页,东方出版社2009年版
③李曦珍、王晓刚、陈璐:《恐怖的声音与声音的恐怖——“9·11”后全球传播时代的恐怖主义意识形态陷阱透视》,《新闻与传播研究》2011年第4期
④[美]凯瑟琳·弗恩-班克斯著陈虹等译:《危机传播——基于经典案例的观点》第34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⑤[印度]温卡·塔拉曼主编,赵雪波译:《媒体与恐怖主义》第129页,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⑥中文百科在线—鲁迪·朱利安尼,http://www.zwbk.org/MyLemmaShow.aspx?lid=97176
⑦胡百精:《危机传播管理》第20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⑧《美国承认昆明恐袭但无法独立证实》,凤凰卫视2014年3月14日
    
  作者汤景泰系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王萌系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依法报道的新闻机制研究》(11BXW027)、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新媒体语境下的危机沟通研究》(11YJC860043)阶段性成果之一,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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