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新闻传播观念的几个宏观转向
——以“后新闻业时代”开启为背景
□杨保军
【本文提要】 在“后新闻业时代”开启的大背景下,我国职业新闻传播观念已经和正在发生着宏观演变甚或转向,就目前来看,集中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新闻主体观念:由偏向“传播主体中心观”,转向“共同主体中心观”;传播价值观念:由偏向“宣传引导中心观”,转向“服务公众中心观”;内容与方式观念:由偏向“内容中心观”,转向“技术偏向中心观”;新闻传媒属性观念:由偏向“意识形态属性中心观”,转向“多元属性统一观”。
【关键词】 后新闻业时代 新闻传播观念 宏观转向
【中图分类号】 G210
以网络媒介为代表的新兴媒介的日新月异与不断积聚,在与其他社会要素的共同作用下,已经开启了一个新的新闻业时代——后新闻业时代。①在这新的时代环境中,职业新闻传播观念已经并正在发生着一系列的变化与变革;对此,新闻界(包括业界与学界)高度关注,不断展开多层次、多视野的观察、探索与研究。但就既有的成果来看,主要集中于微观层面的观念演变分析,缺乏对时代转换中职业新闻传播观念的宏观把握。本文以中国新闻业的整体演进为参照,以“后新闻业时代”开启为背景,试图对职业新闻传播观念中几个重要的宏观转向作出初步的概括和总结。
一、 新闻主体观念:由偏向“传播主体中心观”,转向“共同主体中心观”
新闻活动是人类的本体性活动,新闻需要是人类的基本需要,因而,每个人都是自然而然的新闻活动者。可以说,从人类新闻活动的起源开始,就决定了每个人事实上是、也应该是共同的新闻活动者,是统一的共同的新闻活动主体。
但是,伴随人类的文明演进史,社会分工造就了新闻业,同时造就了职业新闻传播,从而逐步使职业新闻传播主体(包括作为组织主体的新闻传媒机构和作为个体主体的职业新闻工作者)在人类新闻活动中形成了相对普通社会大众的优势地位。这一点,在以传统三大媒介(报纸、广播、电视)为核心的传统新闻业时代,表现得尤为明显。正是在传统新闻业时代,大众化传播(mass communication)方式或模式,塑造了偏向职业新闻传播主体为核心的新闻活动主体观。②
这种偏向职业新闻传播主体的新闻主体观,主要表现在这样几点:
其一,职业新闻传播主体不仅是向社会大众传播新闻的(组织)主体,也是启蒙、教育大众,引导大众的(组织)主体;其中意味着与社会大众相比,职业传播主体是精英主体、是权威主体,是比社会大众更灵通、更理性、更高明的社会主体。
其二,新闻自由首先应该是职业新闻传播主体的自由或新闻权利,即新闻自由首先是职业新闻传播主体“采写编评传”的自由,③而社会大众主要拥有的是收受传播主体所传信息与意见的自由。事实上,在传统新闻业时代,尽管逐步确立了普遍新闻自由的观念,新闻自由成为人们的普遍权利,但在新闻活动实际中,以传播自由、表达自由为核心的新闻自由主要是职业传播主体的自由。
其三,在偏向职业传播主体的传统媒介时代,职业新闻传播主体往往自我宣称或被人们自觉不自觉地看成是社会公共(大众)利益的代表,④是没有自身私利的传播主体。在欧美各国,职业新闻传播主体主要被塑造成是按照“新闻专业主义”意识形态展开监测环境、守望社会、担当责任、服务社会的主体;在中国,(准)职业新闻传播主体则被塑造成严格按照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进行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不大顾及自身利益的主体。
当网络时代开启,特别是伴随新兴媒介接连不断的发明与运用,上述偏向职业传播主体的新闻主体观已经和正在发生变化,已经和正在开始转向“共同主体”观。所谓“共同主体”观,笼统地讲,就是在原则上把一定社会中的所有人,都看作是新闻活动的主体;具体一点讲,就是把担当不同新闻活动角色的主体——新闻信源主体(包括被报道的对象主体)、新闻传播主体、新闻收受主体、新闻控制主体、新闻影响主体⑤——看做是新闻活动的共同主体;正是不同角色不同侧重的不同活动,共同塑造了新闻活动的整体景象。这就意味着,一定社会的新闻图景,是由一定社会中所有参与新闻活动的人们共同塑造的,是“我们”为“我们”创造新闻世界,而不是“他们”为“我们”或一部分人为另一部人塑造新闻世界(这样的时代从原则上说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因而,在已经步入“后新闻业时代”的今天,任何反对民主新闻、抵抗新闻自由的新闻观念与新闻行为,都是逆历史潮流而动。
需要注意的是,在共同新闻主体观逐步形成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也是最为生动的主体现象,就是民众个体在“后新闻业时代”开启过程中的角色变化——他们由传统新闻业时代相对比较单一的大众新闻传播的收受者角色与狭隘的人际新闻传收角色,转变成了既能保持原有传统角色又能够在新时代中以公共化身份展开新闻生产与传播的主体。正是这种角色或身份在新时代的双重化、一体化或融合化,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传收主体关系的结构状态,再生了“后新闻业时代”的新闻主体结构方式,从而不仅使新闻领域内部出现了革命性的变化,也使新闻与政治、经济、文化以致与整个社会生活、个人生活的关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革。因而,可以说,共同新闻主体观念的核心,其实就是传收主体的共同主体化,即将传统媒介时代传收者之间的“我—它”(主—客)关系转化成了“后新闻业时代”的“我—他”(主—主)关系。
因此,特别是职业新闻传播主体要逐步自觉到,民众个体传播者和其他非新闻职业群体传播主体,本质上可以像职业新闻传播主体一样地生产传播新闻;而职业新闻传播主体在一定意义上首先变成了民间新闻传播的收受者,然后才是大众化的新闻传播者;职业新闻传播主体与其他新闻活动主体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成为一种合作互动和矛盾共动的主体间关系,是谁也离不开谁的共同主体。
在此,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尽管在“后新闻业时代”开启后,已经显示出共同新闻主体时代到来的诸多特征,但正如我在《“共”时代的开创》一文中所说,⑥“共”时代,还是一个初起的时代,带有理想期望色彩的时代,还是一个未来演化方式甚至演化目标并不十分明晰的时代。就可见的未来而言,人类新闻传播活动仍然处于职业新闻传播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整个人类的新闻图景与一定社会的新闻符号世界依然主要是由职业新闻传播主体再现的、塑造的、建构的,这在当下是明显的、不可否认的基本事实,尽管职业新闻受到了挑战,也经常被其他新闻形式解构。但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在“后新闻业时代”开启之后,即在新闻主体论角度观察的“共同新闻主体时代”开启之后,我们应该适应人类新闻活动的整体性的时代变化,逐步确立共同新闻主体观;不是仅仅把每一个体手中可以进行大众化、社会化、公共化运用的媒体看作是自媒体(we-media),在理想性上,应该把所有的媒体都当做“我们”的媒体,并以这样的共同新闻主体观念。为我们自己塑造身在其中、心在其中的媒介环境、新闻环境。我以为,以如此共同主体观念、公共传播精神逐步建构起来的新闻媒介,才会是真正具有公共性的媒介,媒介领域也才会成为真正健康的公共领域。朴素点说,共同新闻主体观念的确立,有利于人们塑造、创造共同的真实的信息环境,以满足我们最基本的安全需要、生活需要和工作需要。
二、 传播价值观念:由偏向“宣传引导中心观”,转向“服务公众中心观”
以新闻传播视野观察,所谓传播价值观念,主要是指新闻传播主体基于自身新闻传播价值取向或价值追求形成的基本观念,核心是对新闻传播价值目标的设想,内在反映着新闻传播主体及其所代表的群体的新闻传播需要与传播利益;这样的观念,也是指导、支配新闻传播主体展开传播活动之实践观念的重要构成要素。⑦
在传统新闻业时代,我国职业新闻传播的核心价值观念是“二为”方针(方针就是观念的体现)——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其核心要求是:坚持党性原则,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社会大众跟着党走、跟着政府走。这样的新闻传播价值观,可以名之为“偏向宣传引导”的新闻传播价值观。这样的传播价值观,实事求是地讲,仍然是目前党和政府坚持的主导新闻传播价值观念,也自然是我国新闻传媒中被人们俗称为“党媒”的主导性新闻传播价值观念。
当“后新闻业时代”开启后,传媒生态、传播格局改变了,新闻传播主体的结构变迁了,传统的传收关系变化了,整个新闻生产、新闻传播的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一个“共享”新闻资源、“共产”新闻文本、“共绘”新闻图景的“共”时代正在到来。⑧在这样一种宏观背景下,传统的传播价值观念正在出现变化。“二为”(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宗旨中的服务精神、服务核心对象的指向,实际上已经发生了一定的转移。我们甚至可以大胆地说,职业新闻传播领域,正在形成一种新的“服务观”,一种以人为本、以 “公众利益”为核心的“服务观”正在形成。以往那种实际偏向政党、偏向政府的宣传引导服务观念,正在向偏向社会、偏向社会大众、偏向社会公众的服务观转向。可以说,尽管原来运用的概念是“服务”,但新闻传播实际展开的是“教育、灌输、引导”为主,现在运用的概念仍然是“服务”,但对服务的内涵实际上做出了新的阐释,除了原有的意义外,更加强调社会大众的利益与需要,更加重视社会大众的实际感受和期望。因而,我们也可以进一步说,一种真正试图将服务政党、服务政府与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统一”起来的传播观念建构活动、传播实践活动,正在新的时代环境中、传媒环境中展开。至少,这些年来,我国职业新闻传播领域不断探索着将这两种服务观念、服务实践有机统一起来的路径与方法。
具体一点说,我国职业新闻传播主体(及其背后的控制主体——政党与政府)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在新兴媒介造成的信息环境、新闻环境中,普通社会大众已经生活、工作于媒介化的社会之中,并且成为新媒介的普遍使用者,人们已经有相对足够的信息渠道比较周全地了解环境、把握自我。这样一来,社会大众对偏向宣传引导的新闻传播已经失去普遍兴趣,职业新闻传媒若是依旧以居高临下的权威方式,用单调的思想灌输大众、单一的舆论引导大众,结果只能是曲高和寡、自娱自乐,甚至是孤家寡人、自讨没趣。因而,只有适应新的环境,转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为社会大众服务的传播价值观念,与社会大众展开积极、全面的互动和共动,传媒才能真正在新的媒介环境中,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获得立身之本,才能真正在新闻实践中将政治逻辑、经济(市场)逻辑与新闻逻辑统一起来。
事情也正是如此,人们看到,进入新世纪以来,职业新闻传播主体及其背后的控制主体,面对新的媒介环境,除了从宏观上进行长远设想、顶层设计,展开融合媒体或全媒体战略外,还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富有一定新意并已初见成效的新闻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策略与方法,其直接目标就是要在“后新闻业时代”的大背景下,为社会、为大众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新闻服务,并通过新闻特有的方式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发展,从而也使自身得到大众的支持并赢得发展的机会。比如,人们耳熟能详的“三贴近”(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活动,“走转改”(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在新闻传播价值观念上,初步实现了由偏向“宣传引导中心观”向“服务公众中心观”的观念转变、实践转变,这也可以看作是中国新闻制度语境中的有益探索。
在这样的传播价值观念转向中,已表现出的典型“观念现象”或“观念事实”就是:在整个新闻传播界(包括业界与学界),以“服务”为核心的传播价值理念得到了进一步的认可;“在服务中传播”、“在服务中引导”、“在服务中实现自身的利益追求”等观念,已经成为几乎所有新闻传播的基本观念;而“服务就是影响”,“服务就是力量”等深层认知或洞见,使新闻传播主体不再仅仅把“服务”看作是赢得人心、获取利益的手段,而是深刻自觉认识到“服务”社会、“服务”大众就是新闻传媒的本体生命;大众不是简单的对象,而是根本的目的,是与传播主体一样的目的性存在。总而言之,这些观念或口号,不仅成为新媒体传播中的普遍观念,也已经成为新媒体环境中职业新闻传播的基本观念,这可以说是“后新闻业时代”开启带来的重大观念转变结果。
三、内容与方式观念:由偏向“内容中心观”,转向“技术偏向中心观”
“内容为王”,长期以来都是新闻传播的基本观念,也可以说是传统新闻业时代职业新闻传播中最核心的观念之一。人们确信,“皇帝的女儿不愁嫁”、“酒香不怕巷子深”,只要有好的新闻内容,不怕读者不读报纸,听众不听广播,观众不看电视。事实上,在传统新闻业时代,由于新闻信息来源渠道的有限性,特别是新闻信息的可控性,使得大众传媒上的新闻传播内容,总是充当着“王”者的角色。
但是,“后新闻业时代”开启之后,特别是信息渠道、来源、生产、传播等事实上的社会化、民众化现象,使得传统的“内容为王”信念受到了冲击。人们看到,好的传播内容,如果没有好的传播渠道、没有好的传播方式,没有好的服务方式,没有与受众(消费者、用户等)好的互动关系等等,同样可能事倍功半,半途而废。这就是说,传播的快捷、渠道的方便、传收的互动、个性需求的满足等等,都已成为影响新闻传播有效性的重要方面或因素。传播活动不再像传统时代那样,仅是一个“内容为王”就可万事大吉的。至少,在今天的新闻传播界,大多数人不再把“新闻内容”看成是新闻传播活动中唯一的“王”者了,人们对何者为王有了更多的视角和看法。
不难发现,近些年来,新闻界、传播界的不少人根据媒介环境的发展变化,喊出了诸如“渠道为王”、“终端为王”、“关系为王”、“服务为王”、“技术为王”等各种响亮但同时多少也有点杂乱的口号。如果将这些口号“聚合”在一起,恰好说明,在信息渠道不再短缺的时代,在信息传播已成洪流的社会,传播界不得不确立这样的基本观念:传收及其传收环境中的各种要素,而不只是“内容”要素,都会成为影响传播效果的重要元素。只有以系统把握的方式,顾及到方方面面,关注到全体要素、元素,才能建构起稳定而高效的传播系统。进一步看,在这一系列口号所反映的事实背后,最重要的实质性支持力量,其实就是传收技术这一个核心要素。正是技术这一核心要素,改变了传收的既往关系、改变了信息传输渠道,创造了各种方便快捷的终端形态,从而形成了整个新闻生产、传收中的互动、移动、共动的生动场面;正是技术发展造成的传播方式的彻底变革,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的“内容为王”的观念,或更为准确地说,纠正和补足了“内容为王”观念的不足或缺陷。因而,如果从观念演变的历史表现上看,特别是就传播内容与传播方式的关系而言,我们完全可以说,传播界的观念已经开始从过去偏向“内容中心观”转向“技术偏向中心观”。保守一点说,至少有一部分人的观念已经发生了这样的转变。当下,新闻传播界对传统媒介的普遍焦虑甚或悲观失望,对新媒介(new media)特别是新新媒介(new new media)⑨的普遍乐观,从宏观上说明的正是这种观念的转向性变化。新的现象似乎进一步表明:麦克卢汉的“媒介即信息”,越来越成为改变一些人心灵的魔幻“咒语”。但我想顺便说一句的是,李金铨先生所说的这句话还是值得认真玩味的:“过去二十年,数码技术把我们带进一个‘新媒体’的崭新纪元”,但“新媒体研究的历史尚短,还不到下结论的时候”。⑩
从偏向传播“内容中心”观,转向“技术偏向中心”的媒介观、传播观,在目前正处于“疯狂成长”阶段的所谓“大数据时代”,同样有着强劲的表现。似乎用什么方式再现、陈述、展示新闻事实、新闻内容,比新闻事实本身是什么、新闻内容本身是什么更重要。这显然是本末倒置、矫枉过正了。我们应该注意到,过分夸大机器人记者、机器新闻(在一定数据支持下,通过有关新闻写作软件来写作或制作新闻)、数据新闻[11]的作用与影响,以为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提升,“新闻报道‘去人工化’‘去专业化’的趋势将彻底改变传统新闻生产模式和机制”,[12]其实不仅仅是新闻传播活动中偏向技术中心观的体现,而且是典型的技术主义观念。这样的观念,在内容与方式的关系上,可以说过快地、不恰当地走向了方式一端。毫无疑问,传播技术史与新闻传播史一致表明,传播技术不仅决定着媒介的形态、媒介环境,也极大地影响着整个人类新闻活动的景象,但技术并不是唯一的因素,更不是唯一的决定性的因素;一定时代、一定社会的新闻活动会以怎样的主导方式展开,始终与政治、经济、文化的整体状态相关。我们需要理解,技术建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技术建构新闻;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也在建构技术,新闻也在建构技术,[13]这是一个互动互进、互相纠缠的历史过程,它们之间是一种“共生”的关系。[14]技术偏向中心观极易滑向技术决定论,滑向技术乌托邦。
即使从新闻业务层面上说,新闻说到底,最重要的还是要直面感性事实,直面经验事实,直面新闻当事人,现场的真相永远是新闻的基础和根本,只有以它们为基础转换成的数据才是真正有新闻价值、有新闻意义的数据;任何建立在间接数据基础上的数据新闻,都是中介性的新闻、或然性的新闻。至于那些没有或暂时无法转换成数据库中数据的现象、事实、人群甚至心灵,也许才是真正的新闻背后的新闻,需要专业人员亲身深入其中进行深度挖掘的新闻。机器崇拜、数据崇拜所蕴含的技术崇拜是始终值得人们警惕的现象。
再进一步,就今天的现实来看,“传播什么”与“怎样传播”在传播实践中至少是同等重要的,内容与方式相统一,才有可能塑造出真实的新闻之王、传媒之王。而我想强调的是:“传播什么(内容)”具有永恒的逻辑优先性,不然,由各种技术方式造就的新闻传播只能是虚张声势;当然,在“后新闻业时代”已经开启的大背景下,任何传播主体始终都要明白,做不好“怎样传播”,运用不好现代传播技术,逻辑优先的传播内容也会变成垃圾。
四、新闻传媒属性观念:由偏向“意识形态属性中心观”,转向“多元属性统一观”
如何认定并确立新闻业、新闻传媒的性质或属性,对于一个国家、一定社会中职业新闻传播奉行的“新闻主义”或新闻主导观念有着决定性的影响,[15]对职业新闻传播能够产生和能够发挥怎样的作用有着方向性的作用。就改革开放走过的历程来看,我国新闻界对职业新闻领域的性质认知与判定比较明显地经历了两个大的阶段,即从传统延续而来的单一的意识形态领域定性转向双重属性(产业属性与意识形态属性)认定。近几年来,关于新闻传媒属性的认定出现了进一步的转向,一种“多元属性(意识形态属性、产业属性、公共属性)统一观念”正在形成过程之中。
强调新闻业、新闻传媒的意识形态属性,特别是政治意识形态属性,是中国新闻业的一贯传统,至今这一属性仍被认定为新闻业、新闻传媒的第一属性,也可以说是我国职业新闻传播关于传媒属性的根本性观念,人们所说的新闻传媒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体现的正是这样的观念。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特别是随着新闻传媒业自身的规模化、市场化快速演进,新闻业作为产业的属性得以显现,传媒的产业属性观念从而得以确立。双重属性观念的基本成型,尽管超越了传统的单一意识形态属性的观念窠臼,但依然没有完全揭示出新闻传媒的本性,从逻辑上说:“产业属性意味着商业利益的至上性,意识形态属性意味着政治利益的至上性,而这两种属性能否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始终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16]大概正是基于这样的问题取向,同时基于“后新闻业时代”引发的媒介民主化普遍运用的实际状况,关于新闻传媒公共性的讨论成为近几年来新闻界的一个热点,表现为开始出现新闻传媒属性多元化的观念。与以往的双重属性观念相比,多元属性观念实质强调的是过去未予足够重视的新闻传媒的公共属性。
我在《新闻领域的中国模式:描述、概括与反思》一文中曾经指出,社会转型造成的利益多元、价值多元,客观上造成了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精神矛盾,但一定时空范围内主体共同存在、共同生活这一基本事实,从根本上决定了人们总是有着共同的利益。如何使共同的或公共的利益得到维护,如何使共同的或公共的利益表现出其真实性,就需要一定的理论与方法去解决。而公共性理论的意图,就是为公正地或正义地解决公共利益问题提供知识、智慧和方法,其中典型的方法就是公开的传播、对话、交流、协商、论辩。这样的方式与新闻活动的本性、传媒的公开性,有着天然的匹配关系。这也正是传媒空间能够成为公共空间、公共领域的重要根据。[17]公共性的实质关切就是公共利益。新闻传媒的公共属性,就是指新闻传媒作为社会公器的属性,就是“传媒作为社会公器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形成与表达的实践逻辑”,[18] “传媒的公共性是在传媒体制规训下传媒实践公开性、批判性和公益性理念所产生的社会公器属性”。[19]理解新闻业或新闻传媒公共性观念的内涵,大致需要把握这样的基本逻辑:新闻活动在本性上具有公开性、公共性,因而可以说公共性是传媒业“与生俱来的属性”;[20]人类新闻活动从“前新闻业”到“传统新闻业”直至如今开启的“后新闻业”演进历程,使得作为组织化存在的新闻传媒,以及作为今天社会化存在的传媒,被逐步塑造为社会公器;而作为社会公器的新闻传播媒介,被塑造成为社会公共平台、公共空间(领域);在公共空间(领域)中,传媒通过具体的、具有公共化性质的“新闻产品”,实现“监测环境、守望社会、服务大众”的公共责任(社会责任),而社会大众通过“新闻产品”满足知情、展开交流,从而形成公共舆论;公共舆论在公共空间的“公意化”过程,就是传媒实现维护公共利益之公共性的过程,这是一个相对自由、开放的过程;支持这一逻辑过程展开、运行的是社会大众的公共精神,而最基本的是法治、自由、民主、平等的社会条件或环境。总而言之,在新闻学视野中,传媒公共属性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新闻产品的选择和组织以公共利益为基本指向;新闻媒介作为公共领域而存在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参与权与表达权;新闻业是维护保障社会普遍道德规范与道德精神的重要行业,是维护与实现社会自由、民主、正义、公平、公正等普遍价值的重要领域。[21]我们相信,当公共属性观念真正成为新闻传媒属性的核心观念,能与传媒的意识形态属性观念、产业属性观念共同塑造新闻传媒,那就不仅标志着新闻传媒属性“多元统一观念”的实质形成,而且意味着新闻实践中政治逻辑、经济逻辑、新闻逻辑的基本统一,也预示着我国新闻传媒演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甚至是新的时代。■
注释:
①参阅杨保军:《简论“后新闻传播时代”的开启》,载《现代传播》2008年第6期
②美国学者汉诺·哈特甚至表达过这样的看法,“我不喜欢‘mass’ communication,因为这个用法关注的是宣传和舆论,它不强调主体在传播过程中的积极参与”,这里所说的主体,逻辑上应该指的是受众主体,即大众化传播是受众不能积极参与的传播。参阅[美]汉诺·哈特著,何道宽译:《传播学批判研究:美国的传播、历史和理论》,6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③参见杨保军:《新闻理论教程》(第1版)第32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④有学者参照新媒体特征,对传统媒体的文化特性进行了分析,认为传统媒体就像“庙堂”,具有传播上的中心性、封闭性、不容出错性和轻视大众差异更重社会共性的统合性,这在一定意义上也描述了我们这里所说的传统新闻业时代职业新闻传播主体(特别是组织主体)的基本观念。参阅彭兰:《再论新媒体基因》,载《新闻与写作》2014年第2期
⑤关于这五种类型新闻活动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的分析阐释,参阅杨保军《新闻理论研究引论》中的相关论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⑥⑧参阅杨保军:《“共”时代的开创——试论新闻传播主体“三元”类型结构形成的新闻学意义》,载《新闻记者》2013年第12期
⑦需要说明的是,传播价值观念并不是指导支配传播主体传播活动的整体观念;如果说整体观念是传播实践观念,那么,它是传播认知观念、方法观念与价值观念共同融合建构而成的,但传播价值观念始终处于传播实践观念的灵魂地位。这也正是我们这里以传播价值观念作为观念转向对象进行讨论的根据。
⑨媒介环境学派新生代代表人物莱文森将传播媒介按照历史演进分为三类:旧媒介(old media),指互联网诞生前的所有媒介;新媒介(new media),指互联网上的第一代媒介;新新媒介(new new media),指互联网上的第二代媒介。参见[美]保罗莱文森著,何道宽译:《新新媒介》,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⑩李金铨:《传播研究的典范与认同》,载《书城》2014年第2期
[11][12]关于数据新闻相对比较系统的论述,可参阅史安斌、廖鲽尔:《“数据新闻学”的发展路径与前景》,载《新闻与写作》2014年第2期
[13]参阅杨保军:《新闻理论研究引论》第212~224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4]参阅何道宽:《媒介环境学派的理论命题、源流与阐释:媒介环境学评论之五》,载何道宽:《夙兴集》第198~210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15]关于“新闻主义”的阐释,可参阅杨保军:《简论“宣传新闻主义”的实质及其存在的可能问题》,载《新闻春秋》2013年第2期,或杨保军:《试论“新闻主义”的类型构成及其一般关系》,载《阅江学刊》第6期
[16]杨保军:《新闻理论教程》(第二版)第172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7]参阅杨保军:《新闻领域的中国模式:描述、概括与反思》(上、下),载《新闻界》2011年第4、5期
[18]参见潘忠党:《传媒的公共性与中国传媒改革的再起步》,载《传播与社会季刊》2009年第6期
[19]许鑫:《传媒公共性:概念的解析与应用》,载《国际新闻界》2011年第5期
[20]李良荣:《艰难的转身:从宣传本位到新闻本位——共和国60年新闻媒体》,载《国际新闻界》2009年第9期
[21]参阅杨保军、雒有谋:《新闻学视野中的公共利益》,载《新闻记者》2013年第3期
作者杨保军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教授,博士,博导。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创新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为:12XNL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