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构建新闻道德价值共识
——新传播格局下新闻道德建设的新思考
□宋超
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自2013年5月30日成立以来,在市委宣传部直接领导下,在来自社会各界代表的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为加强新闻行业自律和新闻工作社会监督,推动上海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通过半年来的实践探索,结合上海新闻界的实际情况,今天在这里召开研讨会,是要进一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的科学研究和理论建设,谈战略、理思路、找方向,通过“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抓好新闻道德建设”。
中宣部、中国记协对新闻道德委员会试点工作非常重视,在工作开展、举报核查、情况通报等方面给予经常性的指导督促。今天中国记协领导又专程前来上海参加我们的研讨会,体现了对上海新闻道德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新传播格局下研究探讨新闻道德建设问题和对策的高度关注。
新时期,新闻传播在形式和内容上,内涵和外延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新闻职业道德领域,所面临的是极其复杂、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这里,借研讨会的机会,我谈谈几点思考:
一、积极推进新闻道德理论研讨,发挥理论指导和引领实践的作用
开展新闻道德理论研讨交流,是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根据章程(草案)规定的6项中心工作之一,我们要从上海新闻界实际出发,发挥上海在新闻理论研究以及指导实践工作上的优势,研究探讨新闻界在新形势下面临的职业道德现状,分析解决问题的方式和路径,更好地指导新闻道德建设。
在实践中,我们深深感觉到:新闻道德理论的研讨,决不能从理论到理论,更不能脱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实践,以西方的理论作为唯一依据。而必须坚持重视我们的新闻实践,发现和研究在新形势下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从理论和思想的层面加以剖析,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依据,做出提炼、概括,在更广泛、更高程度上构建新闻道德理论的价值共识。因此,今天研讨的目的就在于思想认识上的提升,在于对实际工作的指导,在于注重实效,加强上海新闻工作者对新闻职业道德的责任担当,通过交流探讨,教育启迪新闻一线从业人员。
为了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市新闻道德委员会课题组从上海新闻界的实际出发,精心设计了《上海市新闻工作者职业相关情况调查问卷》,内容涉及对新闻道德的认知、一线新闻工作者的基本状况、新闻采编实践中的问题以及媒体运作机制、新媒体的存在形式和作用等诸多方面,并以上海新闻界持证记者编辑为大样本,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形成了今天的调查分析报告。今天课题组发布的《上海市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情况调查研究报告》,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上海新闻界的一些现实情况和面临的问题,为我们进一步把握实际,研究对策,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和完善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提供了很好的科学依据。
市新闻道德委员会成立专门课题组,开展的2013年度十大传媒伦理问题遴选活动,在今天发布的《研究报告》中予以呈现,以典型案例反映了新闻道德建设中存在的多方面问题,令人触目。
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多媒体格局下职业道德失范的典型性、倾向性案例;组织实施对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状况的社会调查,是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特别关注和着手的一项重要工作。从实际出发,进行剖析评议和专题研讨,这些工作的目的就是希望为新闻单位加强防范警示、规范职业操守,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针对目前的情况和问题,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应该坚守的职责,刚才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陆兰婷同志,市新闻道德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厉明律师从各自的角度作了阐述和说明;华东师范大学严三九教授,市社会学会会长邓伟志教授在不同的领域进行了鞭辟入里的理论分析。从这些契合实际的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在新闻传播实践中出现的偏差、失范、错误,究其原因,是新闻道德理论的缺失、无知或概念模糊。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道德理论体系和进行相应的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新闻道德理论建设,一定要与时俱进,紧紧针对新传播格局下的新情况、新问题
总的看,在新传播格局下,我们面临这样几个新闻道德失范的现实环境。
(一)舆论环境的多元化
在数字媒体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传播渠道已经从一极走向多元。传统媒体作为信息发布的主要来源的优势大大削弱;在时效性、信息量、互动性和自主性这些新闻采集的技巧上,都已呈现了明显的不足,传统媒体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由此引发了三方面的问题:
1.虚假新闻混淆真实视听。一些媒体为吸引受众眼球不择手段,放松了对新闻工作规范的要求,出现虚假新闻大行其道的现象;一部分人接受和判断新闻事件及其社会效应的尺度发生偏离,他们热衷于小道消息,或者说负面新闻,他们认为这才是真实的,这也为虚假新闻提供了温床。在这一点上,美国的两位心理学家罗伊·鲍梅斯特和约翰·卡乔波都有研究成果,他们认为人的大脑有个“负面偏好机制”,消极的信息、体验比积极的信息、体验有更深刻的影响。就是说比起好消息,坏消息对人情绪的影响更大。
2.低俗新闻降低文化格调。受众有不同的文化层次、职业、爱好,不同的性别、年龄,通俗文化是那些能普遍满足社会共同兴趣的内容,但是这种兴趣是较低级的心理或者生理需要。新媒体为了赢得受众、占领市场,传统媒体为了提高发行量和收视率,往往去迎合这种兴趣。
3.信息爆炸干扰主流传播。数字媒体的发展,专业新闻门类的细化,最大可能和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们的新闻或者说资讯需要,人们需要了解到更精更细的新闻。但是一方面这些信息不管你需不需要,狂轰滥炸;一方面出于竞争的需要,重要的新闻被机械地、反复地解读,味同嚼蜡。更有趋向功利和商业的目的,策划新闻、炒新闻、买新闻、甚至变相制造新闻。
(二)新闻传播行为趋同于企业市场行为
客观看,新传播格局下媒体间竞争日益激烈,记者编辑在发行量、收听收视率的重压下,为迎合市场,出现浮躁倾向;为了生存及赢利,有些媒体片面实施企业化运营,对新闻采编等一线人员采用聘用制、绩效制,使新闻专业人员疲于“挣工分”,甚至自嘲为“新闻民工”,社会地位降低;所谓新闻的“产品化生产”,只求数量,少求质量,快餐新闻让媒体和采编人员不深入、不扎实。相当程度上出现企业家办报、办台取代政治家办报、办台。不可忽视的是新闻传播行为在某些方面趋同于企业市场行为。
受这些客观环境的影响,加之主观原因,一些新闻采编人员的自我约束、责任奉献思想淡薄,追求名利、贪图享受意识抬头,对新闻队伍的建设产生消极影响。更有个别人员滥用新闻采访权,在有偿新闻、新闻敲诈、虚假报道之外,另外有曲线的利益输送之类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
新传播格局下,媒体要改革进取,媒体的经营管理运用现代企业化思维,实施新的管理理念,诸如在人力资源、绩效考核、出于市场营销的发行量和收听收视率等管理措施方面的改革无可厚非。但作为主流媒体,如何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上积极作为;在关注民生、做好党和群众沟通的桥梁上戮力前行;如何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进程中体现正能量、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对此一些媒体缺乏研究,以致责任缺失。我们看到,一些媒体在市场行为的驱使下,往往忽视了新闻传播的文化价值、文化责任,更甚者,卖版面、卖时段,搞广告新闻、有偿新闻,败坏了新闻单位和新闻队伍形象。
(三)新闻道德失范的新变异
我们必须看到,多年来,新闻界一直反对的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低俗新闻和不良广告这些有违新闻道德的现象事件有所遏制,但并未销声匿迹。而在新的形势下,新闻道德失范又出现了新的变异,比如,新的传播手段、新的媒体格局下出现的新的“四大公害”:即渲染过度、立场错误导致的的暴力新闻;报网串通、以讹传讹造成的恶化新闻;不采访不核实、网来网去的剽窃新闻和损害被采访者权益的侵权新闻。这些现象与媒体发展盲目、新闻业务方向混乱、责任和道义观念丧失交叉感染,互为因果有关,这对我们在新形势下新闻道德建设的任务提出了新挑战。
三、加强新闻道德建设的“自律”与“他律”,确保新闻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从新闻学的角度看,新闻道德是新闻传播价值的基础。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是新闻道德的核心理念。人民群众对新闻传播事业的认同和要求,新闻传播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都要求我们下决心,扎扎实实抓好新闻道德建设。我认为有以下五点应该引起我们重视:
1.务必把扎扎实实抓好新闻道德建设,作为打造新闻传播品牌的首要战略。
打造新闻传播品牌的所有战略中,新闻道德的确立与建设应该是第一位的,这事关新闻工作者的品格,事关媒体的品格。品格是灵魂,是价值取向的核心所在,关乎大局、关乎能否持续地健康地发展。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全局性的认识。让我们的新闻传播成为可信的、可看(听)的、可敬的、可亲的。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才有了基础。
“软实力”理论的提出者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的一段话,我们应该引起重视:“信息革命时代,每个人每天都可以接收到很多信息,信息量如此大,人们很难消化,媒体真正需要关注的不是信息量,而是注意力,而注意力必须取决于信息的可信度,只要拥有很高的公信力,就能让世界认同其软实力。信息时代最稀少的资源就是可信度。”我们深入开展新闻道德建设,是有效开掘这一稀缺资源的不二途径。
2.采取各种措施,把新闻道德要求内化为我们每一位新闻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
新闻道德的要求应该是新闻传播业的铁律,但铁律的实施和生效,关键在于成为每一位新闻从业者、每一家媒体的价值共识。于此,一定要采取多种措施,抓住每个环节,持之以恒地展开新闻道德建设的推进工作,并融入到单位及个人行为之中。
3.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并且丰富我们的新闻道德建设内涵。
新闻道德建设,用传统的说法称之为新闻伦理要求,在我国新闻界有着良好的传统,“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随着时代的发展,新闻道德的内涵和边界均在不断地丰富、充实、乃至调整。在新的时代,我们应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指导和丰富新闻道德建设,使之更加准确、鲜明、丰富,表达概括上更加有力,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并付之实践。
4.大力传播新闻道德文化,提高大众媒介素养,为新闻道德“他律”创造社会条件。
新闻道德究其范畴而言,是一种文化,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应该看到,对这种文化的传播不能仅仅停留在行业范围,搞体内循环。应该多角度、长时期地向社会传播,以此提高整个社会的媒介素养,在自媒体时代,净化社会风气,同时也为更加有效地监督新闻传播,为“他律”创造社会条件。
5.充分发挥新闻道德“他律”的组织作用,打造“他律”的有效平台。
对新闻道德建设在“自律”的同时进行“他律”极其重要,“他律”不能仅仅依靠社会的自发行为,同时要有组织行为。成立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就是展开有效社会监督的组织建设。如何让这个组织充分发挥社会代表性及各项专业的广泛性,打造“他律”的有效平台,这是我们要不断深入研究和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
总之,新形势下,抓好新闻道德建设是一项极其紧迫的任务。我们决不允许有违新闻道德的新闻扰乱人心、扰乱社会、扰乱国家。破解这一难题,既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又要具备前瞻性的眼光,加强研究实施新形势下媒体及队伍建设管理的新办法、新举措,强化分析新闻道德问题的成因与对策,研究媒体“自律”与“他律”的复合机制、优化监督方面行之有效的措施,特别是如何加强学习、健全修养,在构建新闻道德价值共识上下功夫。
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铸造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能打硬仗、善于在新形势下发展壮大事业的新闻队伍,我们责无旁贷。■
本文系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上海市新闻学会会长、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主任宋超同志2013年12月23日,在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共同举办的“新传播格局下新闻道德建设”理论研讨会上的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