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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对“官二代”的话语建构
——对33家代表性报纸相关报道的内容分析
□张潮 黄超
  【本文提要】2009年起,“官二代”群体频繁见诸国内媒体,成为舆论焦点。本文选取33家代表性报纸为样本,以框架理论切入,发现:有关该群体的新闻报道的主题偏向负面事件;新闻生产多以评论文章为主;深度报道与负面评价成负相关性,评论文章与负面评价成正相关性;报道大多充斥着“官二代”利用公权抢夺弱势群体资源、父辈腐败贪污等负面假设。此外,报道语言以刻意关联、夸张表达配合暗示性表述体现媒体对该群体话语的负面建构。
  【关键词】“官二代” 新闻媒体 话语建构 
  【中图分类号】G206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伴随而来的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腐败现象丛生,社会向上流动机会减少,阶层冲突不断升级等社会问题。2009年8月26日,随着《南方都市报》《新快报》对于“河南固始县公选乡长中多半当选者为官员子弟”事件的集中报道,使“官二代”一词正式出现在传统报纸——这一“半官方”平台上,并演变为一个群体的代名词,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关于“官二代”的新闻报道更是成为一个常态,2011年“李双江之子撞车打人”事件,2012年“官二代求爱不成,毁容17岁女孩”事件将“我爸是李刚”事件带来的负面效应无限延续和放大,造成巨大的社会负面情绪。鉴于“官二代”事件涉及公权力的滥用,贪污腐败,欺凌弱势群体等社会问题,成为社会矛盾的集中媒介呈现载体,因此“官二代”现象在当下中国,具有现实研究意义。
  本文选取了国内不同类型的33家代表性报纸,对其有关“官二代”的报道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内容分析,试图呈现新闻媒体对“官二代”群体话语建构的现状、变化,以及这种话语建构体现了怎样的新闻生产思维和模式。
    
一、如何呈现:新闻媒体对“官二代”的话语建构
  笔者采取文本话语分析、内容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选取共33家代表性报纸媒体。①通过图书馆报刊翻阅统计,部分丢失的资料通过搜索慧科数据库加以弥补,对“官二代”一词进行了从起始2009年8月26日(传统媒体首次出现“官二代”一词)到2012年12月31日的检索,共找到1470篇样本,有效样本为800篇。(文章主体不谈论“官二代”事件、现象或只出现一个词的报道主体即视为无效。)
  在内容分析中,本次编码设立了报道体裁、报道来源、报道版面重要性、媒体话语偏向、媒体在报道中角色、记者是否直接采访当事人、是否采用直接引语、是否采用间接引语、报道主题这九大测量指标(表1见本期第40页)。编码员选取两人,编码员间的信度计算采取霍斯提公式。编码员间信度为96.8%,说明编码信度可靠。
    
二、“官二代”的媒体建构:主题、生产与语言
  关于报道文本的话语建构分析,笔者主要采取框架理论对“官二代”媒介形象、话语建构进行分析,试图展现其报道的宏观、中观、微观层次。本文将从三个层面描述框架的内在结构:(1)媒体框架在宏观结构层面上主要回答“这是什么”,即有关新闻主题的问题;(2)中观结构层面包括主要新闻事件的内容、整个新闻事件的进程、新闻事件的结果和影响、对新闻事件的评价和态度等;(3)在微观结构层面上,关注新闻报道的语言和修辞,包括用什么样的字眼来描述人物、用什么样的语气来叙述事件的过程。②
  (一)“官二代”新闻报道的主题分析
  表2(见本期第41页)显示,主题排在前两名的分别是“官员选拔”249篇(31.1%)、“违法犯罪”182篇(22.7%),主题内容展现的都是负面消息和形象,多数与重大新闻事件结合。“官员选拔”主题中,凸显官员选拔中“官二代”群体的招考舞弊、萝卜招聘、火箭提拔以及滥用公权阻碍其他非“官二代”群体升迁的负面形象。
  “违法犯罪”主题中,集中反映了“官二代”群体与其他阶层群体的矛盾。“李刚门”事件引爆此类主题的新闻报道。发生诸如撞车、打人等恶性犯罪事件,媒体的主题首先定格于“官二代”,“肇事者”、“违法者”的怀疑对象都是“官二代”。在搜集到的多篇无效报道中,诸如《北京晚报》2010年6月15日《冒充官二代诈骗亲友,妻子被丈夫扭送警局》,《钱江晚报》2011年4月12日《撞人“奔驰女”并非“官二代”》等近百篇报道都与“官二代”群体无任何关系,但标题及正文内容中都暗含了对“官二代”群体的负面评价。有效报道中,该主题主要集中在交通肇事、蛮横打人、跨省追捕、公权包庇、践踏生命等与其他社会阶层的矛盾问题方面。
  以宏观问题关于阶层流动、网络民意、制度设计等探讨为主题的报道有160篇(20.0%),占总篇数的二成。此类报道多从社会阶层固化、社会流动受阻、公权力不透明、体制改革不完善、网络民意、舆论监督等角度,以“官二代”问题作为切口,深入探讨中国转型之大问题。这也是“边缘化”突破官方话语“禁地”的媒体选择。比如:《经济观察报》2010年6月21日《等待自由与公平》,《中国经营报》2011年9月12日《寒门难改命运中国社会阶层固化加剧》等。
  (二)“官二代”新闻报道的生产分析
  通过统计可以得出,除了突出的几个主要主题外,其他报道主题虽所占比例不多,但也都从多层面、多角度透视“官二代”生活、学习、教育、情感问题,似乎真实展现“官二代”群体的全景素描图,但事实果真如此吗?如表3,关于“官二代”的新闻报道中,评论文章有431篇(53.9%),占一半以上。新闻从业者是社会观察者、事实的报道者,而不是某一利益集团的宣传员,或政治、经济冲突的参与者或鼓动者。③这就要求新闻媒体,特别是大众媒体——报纸及其新闻从业者,应尽量还原事件本身,进行专业、深入、客观、平衡的报道,以事实为依据,展现事件原貌。
  但深度报道只占了约10%,大量事实并没有真实、全面地展现给读者。媒体有选择地将一些事实再加工,有选择地与评论观点相结合,最后呈现给读者。比如:《南方都市报(全国版)》2009年8月26日的头版社论“官员子弟之所以获得进阶的资历,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在官场文化的影响下,他们从开始踏入仕途起,就受到各种形式的关照,有着寻常子弟无可比拟的升迁环境”。这就将很多“官二代”通过个人努力奋斗走入仕途的事实忽略,选择性放大部分“官二代”的公权私用行为。《海峡都市报》2011年4月1日《机遇资源是挖掘来的》中,“不是‘官二代’,不是‘富二代’,不是‘房二代’,这个是现实,一味地抱怨无益”将“官二代”等群体和其他群体故意割裂开,忽视群体和个体行为差异。
  表4、5、6(见本期第42页)显示,有554篇(69.3%)新闻报道,记者没有采访当事人。采用直接引语的新闻报道有335篇(41.9%),采用间接引语的有361篇(45.1%)。没有采访当事人,当事人对事件回应的话语从何而来?笔者发现,很多报道引语出自网络论坛、微博等新媒体,或是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新闻报道。在这样一个全媒体时代,传统媒体需要一如继往地保持其长期培养的公信力,而不应在自由、随意的网络表达空间中丧失其新闻求真、求实精神。④“官二代”新闻报道,应核实判定事件性质、发展的重要信息、信源。在“李刚门”的新闻报道中,《新快报》2010年10月19日《“官二代”校园撞死学生“亮出爹”“我爸是李刚”》一文说,“16日晚,在河北大学新校区易百超市门口,一辆牌照为冀FWE420的黑色轿车撞倒两名穿着轮滑鞋的女生。肇事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淡定地继续开车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但该男子却高喊‘我爸是李刚!’……多家媒体没有对事实进行求证,缺少对于关键信息、信源的“把关”,缺少基本新闻生产的必备要素,就以网上传闻作为当事人的直接引语。诸如“而官二代被拦住后,竟口出狂言”,“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但该男子却高喊”等“第一现场”见证式情景描写,给读者“既成事实”的预先判断,很容易使其“信以为真”。这些报道大多充斥着假设、判断——“官二代”利用公权抢夺弱势群体资源、无视法律人权、言语猖狂、父辈腐败贪污……有了这些假设,加之未证实的消息来源、关键信息,使读者形成刻板印象。新闻媒体对于时效性的追求,让刻板印象这种加快新闻生产速度与效率的操作模式更加凸显。
  统计显示,逾五成报道对“官二代”持负面态度,正面报道仅占2.1%。其实任何群体都有好人、坏人之分,“官二代”群体也有努力奋斗成功者。现实“官二代”和媒介建构的“镜像”“官二代”有着一定差别。刻板印象作为记者建构形象的基本模式渗透在新闻框架中,影响着新闻框架。而某种新闻框架的持续反复使用往往会强化某种刻板印象,并规范着此类新闻的表述。媒体因其社会公器角色,能够传播思想、表达意见、监督社会、反映民意。但失衡的媒体话语权,在侵害了当事人话语权的同时,也严重影响读者对事件的认知,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三)“官二代”新闻报道的语言分析
  框架理论研究者在微观层面上,关注的是新闻报道的语言和用词。索绪尔指出,符号的意义往往通过两种方式得到表达,其一是较为确定的,即“明示”意义(denotation);另一种是不那么确定的、联想性的、富于感情色彩的,索绪尔称之为“暗含”意义(connotation)。国内学者普遍将其称之为“明示性意义”与“暗示性意义”。⑤新闻媒体对“官二代”群体的话语建构,明示性意义主要表现在对符号能指形式的刻意运用、夸张表达上。而暗示性意义主要表现于发生在相关符号形式的刻意组合关联,或者运用不直接严明的暗示方法产生特定暗示性意义。
  1.刻意关联
  “刻意关联”是一种宣传技巧,《如何看穿宣传》一书曾总结出七种著名的宣传策略和技巧:咒骂法、粉饰法、转移法、证言法、平民百姓法、乐队花车法、洗牌作弊法。⑥前四种事实上都是运用或好或坏的词汇,使被宣传事物与其他事物产生特定关联,产生不同的意义。这种手法在“官二代”的媒体话语建构过程中比比皆是,尤以标题最甚。比如,《华西都市报》2010年5月13日的一篇报道题为《谁叫你挡了“衙内”的道》。主要新闻事件是江西省公务员招考中,史进利由笔试第一变为“网上通缉犯”。首先,当案件进入法律程序,传媒不报道涉诉的案件,这是国际公认的职业规范。⑦新闻报道应关注案件审理过程而不作价值判断,更不应对涉案人员做定性地判断。其次,“衙内”一词专指封建官僚子弟,这种标题刻意将“官二代”与封建时代纨绔子弟联系在一起,使受众对“官二代”产生厌恶感,甚至通过语气表达引起读者对涉案人员的仇视,使得其形象负面化。根据班杜拉框架理论的基模论断,一旦基模形成就会得到传承,由“衙内”建构的官二代形象也就成为了一种难以改变的认识。
  2.夸张表达
  夸张手法的应用主要在于吸引和震撼读者。夸张是去理性的,主要诉诸感情的表达方式。《父亲当主考儿子“被状元”是权力世袭》是《重庆晨报》2010年7月16日的一篇报道,新闻事件是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主考官员之子行政能力测试一科成绩第一。暂不论“不避嫌”的程序合理性及舞弊存在与否,“权力世袭”一词便值得质疑。“权力世袭”意味着职位传承与垄断。而事件本身,没有出现局长之子接替局长职位。媒体实质上夸大了“官二代”所身处的特殊家庭环境和可能带来的身份优势。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种可能,但媒体从来不会像科学报告一样论述可能性,其建构都是普遍的、标签化的。
  3.暗示性表述
  暗示性语言运用不直接言明的暗示方法产生特定的暗示性意义,让有些“话语禁忌”通过“合法化”的方式进行表述。暗示性表述虽然没有明示性表述多,但更能透视出媒体对于“官二代”新闻报道的“真实话语”和话语偏向。《看对“吃空饷”的温情处罚》是《南方都市报》2010年2月21日的一篇报道。从标题“温情处罚”四字便暗示性地表达了对“官二代”利用特权、“吃空饷”占用公共资源的处罚方式的不满。正文中,“这样的处理结果显得‘熟悉’和‘相似’”隐约地透露出对于这种处理方式的司空见惯和反对,“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显得太过简单”更是对事件的处理方式定性,表达出处理方式是对少数权力者的退让和保护的话语偏向。这种暗示性表述是对刻意关联、夸张表达的补充手法,体现了媒体对“官二代”群体话语的负面建构。
  
三、“官二代”新闻报道的启示
  综上所述,笔者分析了新闻媒体对“官二代”群体在主题、生产、评价到语言方面的特点与问题。然而,从这种话语建构过程中,新闻媒体、政府部门、广大读者应吸取什么样的经验和教训呢?通过相关性分析发现:(1)深度报道与负面评价成负相关性,与中立评价成正相关性;(2)评论文章与负面评价成正相关性,与中立评价成负相关性(表8见本期第44页)。可见,深度报道更容易保持客观、中立,还原事件本身。在网络新闻频出、传统媒体发稿更新缓慢的条件下,新闻媒体应以线下、线上热门事件为切口,进行独家、独到、独立的深度调查与报道,杜绝“无依无据”的评论。此外,新闻媒体应尽量采访“官二代”新闻事件主要当事人,求证网络消息来源,平衡展现施害者、受害者以及专家、社会大众的观点,避免出现对“官二代”群体的无意识“刻板印象”和“污名化”新闻操作。  
   “官二代”这一原本“禁忌”内涵的群体,能在国内新闻媒体上广泛讨论,本身就已经显现出时代的进步。近年来,党和政府针对社会阶层固化、腐败贪污、公权滥用等威胁社会稳定的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官二代”新闻也因此呈现了如此的论述机会结构,其负面事实、观点得以有效表达。这种民主、开放的舆论环境值得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建立利于社会稳定的论述机会结构,重视这类事件和社会情绪,健全社会疏导机制。此外,引导人们理性对待群体差异,及时、有效、公开地解决事件,让社会问题在理性讨论中解决也极为重要。而对于广大读者,“运用自己的力量去制造和陈述他们的新闻译本,这是必然的”,“最好的策略就是帮助这些新的新闻记者理解和重视道德规范、服务公众信任的重要性以及专业主义。我们不能,也不该,把他们排除在外”。⑧因此,读者本身也应冷静、理性看待“官二代”群体及其报道。每个群体中的个体都有独特性,要秉承客观、理性的现代“公民”思维认识社会。唯此,公共生活“大讨论”才能真正推广,社会的有序发展和改革的渐进稳定方可前进。■
  (作者张潮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黄超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985工程”新闻传播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项目《中国政治传播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考察》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本研究选取的33家代表性报纸包括:中央性报纸(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区域性报纸(北京:北京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上海:解放日报、东方早报、新民晚报;广州: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南方周末;深圳:深圳特区报;江浙:钱江晚报、现代快报、温州晚报;华中:楚天都市报、潇湘晨报;西部:华商报,华西都市报,重庆晨报;其他:大河报,齐鲁晚报、三秦都市报、海峡都市报)、专业性报纸(经济类:第一财经日报、经济观察报、中国经营报、民营经济报;法制类: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法制晚报)。
  ②黄伟彬:《连胜文枪击案的媒体框架建构分析——以TVBS、民视和央视为例》,《东南传播》2011年第8期
  ③陆晔、潘忠党:《成名的想象: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新闻从业者的专业主义话语建构》,《新闻学研究》2002年第4期
  ④谢耘耕、王平:《从“金庸去世”看微博假新闻的传播与应对》,《新闻记者》 2011年第1期
  ⑤艾森斯塔德著陈育国、张旅平译:《现代化:抗拒与变迁》第2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88年版
  ⑥胡百精:《公共关系学》第61~62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年版
  ⑦陈力丹:《 2011-解析中国新闻传播学》第74~75页,人民日报出版社 2011年版
  ⑧王眉:《网络舆论的“污名化”效应与“多数的暴政”》,《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12月20日
  
  
  (本文表3、表7,详见本期第42、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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