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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议新闻管理中的“无为而治”
□方诗庆
  常听一些社长(台长)、总编辑感叹:“太累”。
  社长(台长)说:什么都要抓,发行、广告、人事、财务……大小事都找我,打个盹的时间都没有。
  总编辑说:最辛苦是管业务。上要服务大局,下要贴近百姓;新闻无小事,哪个环节都不敢马虎。
  可不是?一天忙到黑,还要加晚班,且日复一日,没完没了,真是忙碌、劳累啊!
  莫非真的没办法为自己“减负”?
  依我看,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值得借鉴。他说,治大国如烹小鲜,管理者只要“顺其自然”,“依道而行”,“无为无不为”,就可以从“无为”中实现有为。
  “无为而治”的本质是顺应事物发展规律、依照人性管理,不妄为,不横加干涉。要求管理者以崇高的修养和模范行为影响人,不要事必躬亲。“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五十七章》)
  在新闻工作中,实行“无为而治”式管理,并非是说放任不管、放弃责任,而是说重在建章立制,推行制度管理。
  我以为,制度管理与“无为而治”是对立的统一。
  一方面,“无为而治”要求管理者“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似乎无须规则,但它又要求诸事依“道”而行,“以道莅天下”。什么是“道”呢?道并非虚无,而是自然,是规律,是人的本性,它必须有载体。因此,建立合乎自然法则、事物规律以及人性要求的规章,用符合“道”的制度管人管事,就能使“无为而治”变成现实。
  对一家报社、一家电台电视台的管理而言,什么样的制度是符合规律和人性要求的呢?
  除了国家法律法规,应有一套围绕自身事业发展要求、实现员工最大利益的规章制度。按照责权利相统一原则,首先制定好岗位责任制,为采编、发行、经营创收、行政等不同岗位,规定工作目标、责任和权力范围、经济与政治待遇。
  制度要体现民主平等原则,“以百姓之心为心”(《老子·四十九章》)。条款的确定要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科学合理,顺乎民意,对事不对人,一把尺子裁定。发动员工积极参与,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多数员工(含领导)表决通过,这样的制度才有可能既合规律又顺民心。笔者见过不少单位制定制度,很多是领导层拿出初稿,找几个群众代表征求意见,稍作修改就算通过,盖章下发。待遇向领导倾斜,推行这样的制度不可能做到“无为而治”。
  还有相配套的采编制度、考勤制度、分配制度、出版制度……各种制度的制定程序和要求与岗位责任制相当。
  建立制度不是目的,“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三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二十五章》)“无为而治”的最终目的,是全体员工各司其职,各得其所。因此,在制度制订后,要对照不同的岗位责任,采取个人自荐和民主表决相结合,选好人,用好人,人人都放在合适岗位上。要做到这一点,首先是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尽可能做到兴趣才能与岗位职责相统一,使绝大多数人做喜欢做的事。在个人选择和岗位要求难以一致时,由群众表决,领导层认可,确定岗位人选。
  这样一来,绝大多数员工都能依兴趣、才能工作,采编、发行、经营、行政等各个岗位都有负责任的领导管理,每项指标都能量化考核,奖金与职责和业绩挂钩,才为其用,各负其责,奖罚分明。制度成了一只“看不见的手”,自动调节组织高效有序运行。
  笔者有一位“新闻官”朋友,我每次去他主政的报社,都发现他在办公室看书写文章,好像清闲无事,然而那家报社却运转得井井有条,报纸在当地发行量最大,各项指标都超额完成。问其缘由,他说:制度在起作用啊。努力工作的人,不仅奖金多,考核排名靠前,还有升迁可能,自然越干越有劲。不认真工作的人,奖金少,积分少,出了问题要受罚,有可能下岗,当然就必须奋起追赶。制度规定了各项工作都有人负责,他本人的职责也规定好了:除了重大决策,牵头制定目标和制度外,一、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二、监督、控制和保证制度有效运行,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按条款坚决处理;三、注意出现新情况而制度滞后的缺憾,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我想这就是一种“无为而治”状态吧。
  要从繁忙琐碎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还要戒骄戒躁戒贪。“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老子·二十九章》)
  首先是戒躁。即不过分、不折腾、不越权,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用权,有所为有所不为,顺水推舟搞“民心工程”,不强迫命令搞“形象”、“政绩”工程。
  戒骄就是谦虚低调,不居功自傲。如果是下属取得的成绩,并无自己的功劳,“功成而弗居”。如果出了问题,倒要尽省自己之过,为下属担责。员工有领导却感觉不到领导存在,他只是照章办事,“功成事通,百姓皆曰‘我自然’”(《老子·十七章》)。美国有一家贝尔实验室,拥有十来个世界第一发明。其负责人陈煜德用“无为而治”思想管理。在谈到管理经验时,陈博士说:“领导人的责任是你在领导,别人并不认为你在干预他;研究所按你所设想的方向迈进,但所里人又感觉不到你的存在。——最好的管理者总是那么悠闲,从不轻率地发号施令。事情办成了,百姓们都说:‘我们本来就是这样的。’”
  无论是陈煜德还是我的那位“新闻官”朋友,靠的是人格魅力和制度管理。制度管理者的根本要求在于戒贪,“无欲以静,天下将自正”(《老子·三十七章》)。除了合法收入和岗位规定的奖金,鲜有其他报酬,更不要说腐败了,腐败与“无为而治”绝缘。如贪欲无度,以权谋私,势必大权独揽,小权不放,不可能分权授权放权以至“无为”。
  “无为而治”是管理的最高境界,唯有境界之人才能实施“无为而治”。
  我们的社长、台长和老总们不妨一试。■
  

主管单位: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主办单位: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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