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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权益的维护与新闻职业共同体的构建
——以报道“陕西天价烟事件”记者被停职事件为例
□王天定
  【本文提要】报道“陕西天价烟事件”记者被停职事件,是研究当下社会舆论环境的一个标准性事件。被停职的记者在社会的声援下最终复职,从这一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中国的新闻职业共同体正在萌芽之中,并成为维护社会舆论环境、支持媒体正当舆论监督的健康力量。
  【关键词】舆论环境 职业共同体 自媒体 天价烟事件 
  【中图分类号】G210
  
一、事件回放
  2012年6月27日之前,石俊荣是《西安晚报》一名普通的记者,受报社委派,在西安以西不足百公里以外的渭南市做记者站站长。在西安媒体圈中,并无籍籍之名。
  6月27日,他在《西安晚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慰贫会场咋有一盒高级烟?据称系村支书提供遭大荔县领导批评》的报道,这篇区区五百来字的小稿,发在《西安晚报》当天“陕西新闻”版(第9版)左中下位置,也没有配发后来网上热传的那张图片,在版面上显得极不起眼。
  石俊荣自己包括报社领导可能也没想到,这篇小稿一经发表,立即广受关注,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石俊荣本人更没想到,这种他本人没法掌控的网络围观随后给他的人生带来一场波澜。
  6月30日上午,新浪实名认证为“《新快报》调查新闻中心记者”的网友“记者刘虎”发微博称,“因为报道‘县委书记慰问贫困老党员会场出现九五至尊香烟的新闻’引领导震怒,西安晚报记者石俊荣昨日深夜被按照上级要求停职”。这一消息,随后被《西安晚报》社社长郝小奇和事件当事人石俊荣发微博证实。
  由于此前“陕西天价烟事件”已广受关注,因此,记者因报道此事被停职的消息一经证实,迅速引爆互联网,“记者刘虎”在新浪上的这条微博,前后被转发4万多次,1万多条评论,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纷起声援。著名学者展江、著名媒体人胡锡进以及知名地产商任志强、潘石屹等都在第一时间通过微博表态支持石俊荣。
  特别引人注目的是,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新闻业务处处长农涛6月30日在腾讯微博上就陕西天价烟事件发表评论说:“报道没有不当,地方滥用职权。”
  7月1日起,这一消息除继续在网上热传外,大量传统媒体迅速跟进,在这一过程中,各报社的时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新京报》《晶报》等媒体纷纷发表评论,批评陕西方面打压记者的行为。其中《中国青年报》“青年话题”版7月3日发表了该报评论员曹林的时评《记者无力则国民无力国家无力》,这篇立意颇高、言词沉痛的时评在微博上广为传播。
  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似乎让西安方面有些措手不及。7月1日19时许,《西安晚报》官方微博发表声明:“6月29日上午,《西安晚报》开会研究天价烟报道中记者未到现场实地采访的问题,按照报社有关规定,让本报记者石俊荣停职总结,以进一步改进作风,并未停止其渭南记者站站长职务。本报遵循办报方针,从没有不能开展舆论监督之说。”
  可是,舆论在持续发酵,压力在明显增强。到7月4日,也就是石俊荣被停职的第5天,石俊荣一大早发微博宣布自己已经“复工”。
  
二、石俊荣停职事件是研究当下社会舆论监督环境的一个标本
  这些年来,记者因批评报道受打压的事件层出不穷,就处理结果看,应该说石俊荣受到的处理并不是最严厉的,但是,此次事件在线上线下引发的社会关注度却远远超过近年来的许多同类事件。一个重要原因是事情本身的荒诞程度也超过其他类似事件,这种荒诞凸显了事件处理的不公正,最终唤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第一,这一事件中记者报道在事实方面并无差错
  有一些媒体记者因批评报道遭遇打压,但是,记者的报道本身的确也存在某些事实差错。而石俊荣的这篇报道,五百来字篇幅写了三个方面的事实:1.大荔县政府网站曾贴出过一张照片,内容是主要县领导在农村开会慰问贫困党员,图片上可看出领导面前摆着一盒“天价香烟”;2.这张照片在网上刊发后引发群众议论;3.记者向县领导联系采访时,县委宣传部长告诉记者:烟不是县委领导的,也不是会议招待烟,而是村支书个人拿来让领导品尝的。报道还强调,县领导对村干部进行了批评。
  就文中所写三个事实,自始至终没有任何人提出任何异议。在这种情况下,仍要坚持处理当事记者,这种霸道作风自然会招来网民的强烈不满。
  第二,处理记者的理由过于牵强
  石俊荣被追责的理由,西安晚报社社长郝小奇最早在微博上披露是:“报道出发点有些问题,传播效果负面,影响陕西形象,网上扒稿,异地监督,被上级通报批评,责令要撤站。而各级把关不严,影响大局。”后来,也就是7月1日,《西安晚报》在官方微博上给出理由是“没有到现场采访”。
  细分析,这些理由都过于牵强:
  1.关于“报道出发点有问题,传播效果负面,影响陕西形象”
  我们细看这篇报道,可看出通篇报道从标题到正文都写得毫无锋芒。严格来讲,把这篇报道说成是什么“舆论监督”,其实有些勉强。从报道看,是在县政府网站上的照片引发物议后,记者出面帮领导澄清。至于说报道没达到替政府和领导澄清的目的,传播效果负面,这个责任也不在记者,不在媒体,而是政府的回应不被信任的缘故。
  2.关于“网上扒稿”
  从网上直接拷贝或东拼西凑出一篇稿子,不加核实,直接发到版面上,这可以叫“网上扒稿”,违背了新闻专业规范。但石俊荣看到大荔县政府网站一幅照片,又听到百姓议论纷纷,还专门采访了县领导和宣传部人员,这怎么能简单地说成是“网上扒稿”呢?
  3.关于记者未到现场采访
  一般而言,记者采访的确应该到新闻事件发生的现场,但正如一些媒体人指出的,很多事情却是无法到现场的,通过电话、网络等手段了解情况,也是采访的正当途径。以记者没有到现场采访为由处分记者,显然过于苛求。
  至于“被上级通报批评,责令要撤站”之说,遮遮掩掩,语焉不详,在此无法置评,但也足见“上级”对待舆论的思维方式和处置手段何等陈旧落伍。
  第三,事件处理中,记者所在报社缺少应有的担当
  任何一个媒体的发展都离不开作者,媒体应该保护包括自己记者在内所有作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是一个媒体的基本义务。一篇文章在某家媒体上发表,编者个人可以不同意文章的观点,但一旦发表,媒体就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不能在引起某种纠纷和风波时,以“文责自负”为由,将责任推给作者。而西安晚报社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现,则没法让社会各界接受。《西安晚报》是副省级省会城市的市委机关报,“天价烟报道”的对象是一个县级政府,一个县政府面对西安晚报社,在现行体制中无论如何不能算强势。西安晚报社理应据理力争,向上级说明情况,寻求上级的理解支持。但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在面对上级压力时,《西安晚报》没有表现出敢于坚持真理的勇气,而是把记者当成了替罪羊,并且以“记者没有到现场采访”这样荒诞的说辞来作为处分记者的根据。
  从网上舆论可看出,西安晚报社是这次事件中最大的输家,对记者石俊荣的不当处理让报社身陷舆论危机之中。7月1日,西安晚报社官方微博就处理石俊荣一事发表了简短声明,这条微博被评论2000多条,除了个别水帖,大多是对《西安晚报》的不满与批评。其中有不少读者激烈地提出,今后不再订阅《西安晚报》。其实读者也都知道《西安晚报》处理记者,是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压力之下作出的决定,但这一点并未减轻社会各界对报社的不满。对此,《西安晚报》有值得汲取的教训。
  综上所述,《西安晚报》记者石俊荣因“天价烟报道”被无理停职,是研究当下社会舆论环境的一个标本性事件,同时也提醒着我们,需要防止舆论监督环境发生劣变的趋势。
  当然,假如客观分析,从新闻专业规范的角度考量“天价烟报道”本身似乎也有值得探讨商榷之处。比如,记者是否应该对“天价烟”的来历做进一步的了解?根据县委宣传部的说法,这是“村支书个人拿来让领导品尝”的,这并未消弭甚至引发人们的疑惑:那位村支书的天价烟从何而来?既然要做报道,何不追根寻源,还原真相?用“据称”这样的字眼,实际上只能算是“半截子报道”,是否有点草率马虎呢?
  又比如,记者的报道问“慰贫会场咋有一盒高级烟”,在标题上也打上了问号,报道中却又未能拉直这个问号,那么究竟是要传递什么信息、表达什么观点?报道此事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记者和编者是否想清楚了?在谨防新闻报道华而不实、哗众取宠方面,是否有教训需要汲取?
  
三、促进新闻职业共同体建设刻不容缓
  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是,目前舆论监督的环境不容乐观,那么,维护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的合理路径在哪里?从这一事件最后逆转,石俊荣复职的结果中,我们也看到了中国社会中维护社会舆论环境、支持媒体正当舆论监督的健康力量。这一事件前前后后历时一周,最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是否应当促进新闻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并将其当做一项刻不容缓的要务?
  所谓职业共同体,指具有共同特质、其成员对其有归属感并且维持着形成社会实体的社会联系和互动的群体。职业共同体是知识共同体,也是价值共同体,同时也是利益共同体,它是基于职业群体共同利益的需要而生成的。这种组织力量的形成,一方面有助于这个职业的自我管理,提升整个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社会的伦理水准;另一方面,它有助于显示整个行业的力量,推动整个行业与政府及有关行业进行博弈,进而维护这个行业的整体利益。
  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这里所谓的“职业共同体”不同于行业协会,在很大程度上这是一种“虚拟的共同体”,或者说是一个无形的共同体,并不存在有形的统一的实体,没有组织机构及其统一的明确的组织原则和规定,更多的意义是象征着新闻媒体形成舆论监督的合力,目标一致地激浊扬清,伸张正义。
  第一,“天价烟事件”让萌芽中的中国新闻职业共同体初显力量
  用社会学观点看,中国新闻业要形成新闻职业共同体,面临着许多特殊的困难,首先来讲,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的媒体主要是党委和政府的机关媒体,新闻媒体长期以来过于依附于党委和政府,导致社会对新闻职业形成政治化的理解,我国新闻业的专业水平整体偏低,导致这个群体缺少形成一个知识共同体的专业内核。而近年来,我国新闻业又逐步在无形中给人以媒体有“体制内”和“体制外”之分的印象,或被认为产生了“市场化媒体”与“非市场化媒体”的二元结构。由于这两类媒体差异较大,致使在客观上媒体从业者的新闻价值观也存在诸多分歧,更加剧新闻职业共同体形成的难度。
  但是,这次石俊荣遭打压停职事件之后中国新闻界的表现,让我们看到了重建新闻职业共同体的可能。这次声援行动,从自媒体发端,传统媒体迅速呼应介入,从学界到业界,从南方到北方,从体制外到体制内,媒体人这一事件上出奇地一致:《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是最早公开声援石俊荣的知名媒体人之一,他在微博中说:“在舆论如此复杂、传统媒体又如此困难的时候,官方如果不善待记者,既有悖公权力的道德,也是愚蠢的。”而新闻学者展江教授不但在微博上公开声援,还特别为《新京报》撰写时评,他说:“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说,石俊荣都没有什么过错,而是一位根据现行规定正确行使了舆论监督权的称职记者。”
  这两位知名人士在本次事件中共同声援遭打压的记者,说明新闻人在基本的行业利益问题上不存在根本的分歧,我们可以通过讨论、行动增进共识。
  第二,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对培育新闻职业共同体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是本次声援活动的主战场,一如既往地展示了强大的传播力量,它在声援活动中是一个很好的动员平台。我们很难想象,假如没有微博,以新闻职业共同体为主的社会抗议力量会如此迅速转化成现实的舆论压力,最终促成了打压记者的公权力机关虽未必转变观念却被迫改变了自己的决定。
  微博让社会进入了自媒体时代,从技术上打破了媒体行业的专业壁垒,特别是一批社会知名人士,他们的微博粉丝数动辄数十万上百万,传播力不容小觑。他们在使用微博的过程中深切体会了表达自由的重要性,对公权力恶意打压媒体记者的行为难以容忍,某种程度上,借助新媒体平台,他们也加入到新闻共同体之中来。
  不过,我们更应该看到,新媒体对培育新闻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意义还表现在,微博还是一个不错的讨论平台。从新浪微博开通起,有关媒体专业规范、专业操作方法,尤其是媒体专业伦理的讨论,一直是它的一个重要话题。就在此次陕西天价烟报道事件中,很多微博主就如何使用网络消息源进行采访报道等专业话题展开讨论。
  微博上媒体专业问题讨论的发起人绝大多数都是媒体人,包括对媒体进行严厉批评的论题,大多数都是媒体人发布。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我国媒体人伦理意识正在觉醒,伦理问题受到媒体的关注,提升伦理水平逐步开始成为媒体的自觉追求。
  媒体人以新媒体为平台进行的有关专业伦理问题的讨论,对职业共同体的构建其实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为从内部看,职业伦理是维系着一个职业群体内部的稳定、统一的主要力量,而从外部看,职业伦理决定着这一群体的社会地位和声誉,决定着职业人在社会中的存在方式及社会价值。一个职业要求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培养、认定及规范的目的在于维护职业群体的社会地位及共同利益。由此,一个职业共同体的存在、形成、延续及社会功能的实现与其应遵从的职业伦理互为表里。一言以蔽之,专业伦理规则的确立创造了职业群体,而为了维护其群体的永续与独特,职业从业者必须建立并遵守专业伦理规则。
  基于我国的新闻事业发展的特殊情形,完全依靠新闻业的发展自发地形成新闻职业共同体,应该说已经不可能。新闻职业共同体的成长,肯定是一个需要建构的过程,这一过程,需要体制内外做大量的工作。上述媒体从业者在自媒体上经常性的讨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新闻工作者的价值观从而在社会场域上固化新闻职业共同体的价值认同。这种通过新媒体为平台进行的沟通对话的重大意义,在于使新闻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带有自生自发的色彩,从而减少新闻职业共同体建构中的阻力,因此这恰恰是新闻职业共同体形成的重要的建构力量①。■
  (作者系西安外国语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注释:
①此处笔者借鉴了陈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构的反思》(《北京邮电大学学院》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一文中的一些看法。

(本文有插图,详见本期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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