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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追求真相的行为边界
——由“鲁若晴‘事件引发的新闻伦理思考
□江海伦
  【本文提要】调查真相是媒体的责任,但也需要注意媒体自身的行为边界。近日,一个名为“鲁若晴”的青岛患癌姑娘由于其在微博上病情的介绍和坚强乐观的性格,在微博上一夜走红。但突然的爆红也带来了诸多网友对“鲁若晴”真假的质疑。《鲁中晨报》率先刊发措辞严厉的调查求证报道,引起了其他媒体的质疑和抨击,进而引发一场媒体间的论战。这个由微博延伸到传统媒体的“鲁若晴”事件可以让我们反思如何才是合乎伦理的真相传播。本文从此事件出发,探讨了媒体在追求真相、为公众答疑解惑时以及媒体之间开展正常的业务批评和讨论时所应遵循的新闻伦理规范。
  【关键词】“鲁若晴”事件 媒体行为边界 新闻伦理 
  【中图分类号】G212
  新闻事业有一个崇高的理想:传播真相。①正因为有了这样一块“金字招牌”,很多媒体就无所不用其极地用各种手段探究真相,“暗访”、“卧底采访”、“追踪调查”等手段层出不穷。诚然,质疑事实,探究真相,是媒体的基本功能之一,无可厚非,可是媒体行为边界在哪里?近日由微博延伸到传统媒体的“鲁若晴”事件,似乎可以让我们借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鲁若晴”微博一夜走红
  事情缘起于5月19日晚9点多,有40多万“粉丝”的新浪微博知名用户“作业本”发出一条微博:“我从没推荐过谁,今天推荐她——化疗让她头发掉光了,她说温度还在,得去逛街。男友离她而去,她说心痛若死……她在这个世上的时间,也许不多了,不需捐款,到她的微博跟她说一句:姑娘我爱你吧!谢谢!”
  “作业本”推荐的是一个网名叫“鲁若晴”的青岛姑娘,从2012年4月16日开始,“鲁若晴”开始用微博记录自己患癌症之后的身体变化和治疗情况。
  “作业本”的推荐,让“鲁若晴”的微博被众多网友所关注。“鲁若晴”微博上的病情介绍及其坚强乐观的性格,也感染了无数网友。5月20日这一天,数以万计素不相识的人通过微博向这个坚强乐观的姑娘说“我爱你”,其中还包括韩红、黄渤、范玮琪、何炅、文章等文娱明星。与此同时,“鲁若晴”的微博粉丝也开始暴涨,截至20日下午6点,其“粉丝”数已经从140人激增到20多万。
  微博上的温情祝福也延伸到了传统媒体。5月21日,许多报纸刊发报道,给鲁若晴加油和支持。比如,《羊城晚报》高喊《鲁若晴,我爱你》;《广州日报》把《美丽女孩“鲁若晴”微博直播抗击病魔》的消息传递给大众;青岛本地的《青岛晚报》也刊发《若你安好,便是晴天,若晴加油!5·20为她,22万网友说“我爱你”》。一时间,“鲁若晴”成了备受瞩目的微博名人。
  
写微博删微博 真实乎?炒作乎?
  微博上热闹的加油、祝福声中,也有网友开始对“鲁若晴”的前男友进行“人肉搜索”,甚至很多人在疑似对象的微博中开始谩骂。还有人希望能联系上现实世界中的“鲁若晴”,对她进行帮忙和捐助。
  网友过度的热情似乎让“鲁若晴”有点不适应,20日晚间,她在微博留言说:“一天之中说什么的也有,感觉好累,关于我的家庭、爱情、病情请不要过多地去渲染,朋友们,我不是个轻言放弃的人,在生命面前,有时候不是钱可以解决一切,活到现在我已经是幸运儿。”
  5月21日下午,“鲁若晴”微博内容突然全部清空,并在1点多发表声明:“谢谢各位对我的关心,我能感受到大家对我的爱,但已经对我的生活造成困扰,暂时想清静一下,谢谢。”
  一个小时之后,自称“知名网络红人”的新浪微博“烟花妹妹”爆出:“微博公关‘作业本’团队最早假冒韩寒未成功,后来假冒王朔,成功创造‘作业本’这个公知品牌。如今,该团队又推出了白血病美少女鲁若晴微博炒作,用‘作业本’账号推介。不料线下媒体过早介入,查实医院并无此人,炒作曝光。短平快炒作鲁若晴账号可以带来10万左右收益。但却糟蹋了网民的真诚与善心。可悲。”孰真孰假,这条微博让热情的网友陡生疑虑。
  当天下午4时52分,新浪官方微博“新浪健康”发布微博辟谣:“近日,白血病女孩@鲁若晴在新浪微博公布病情引发关注,今日有网友质疑此事系杜撰、炒作。@新浪健康下午就此先后联系其朋友、两名探访过她的网友以及多名当地媒体记者,得知确有鲁若晴其人(非真名),其白血病病情也属实。”次日,新浪微博管理员宣布对“烟花妹妹”处以禁发微博15天、禁止被关注15天的处罚。
  但是,对“鲁若晴”质疑的声音和行动并未就此结束。
  5月22日,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旗下的《鲁中晨报》刊出报道:《晒病情一夜爆红记者赴青岛寻找查无此人鲁若晴别透支我们的同情心》。报道说,该报记者前往“鲁若晴”资料中提到的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调查,而该院董处长介绍说,医院总部从今年初以来的住院病历从来没有过一位姓鲁的病人,也没有符合这个情况的女孩,一名医护人员则告诉记者,她印象里没有接受过这样一个病人。由此,报道借网友的话题出质疑:“鲁若晴的神秘身份让关心她的人心急,但也有部分网友对其真实性展开了质疑,更有甚者怀疑是炒作。”“有网友称,鲁若晴微博中的照片不像是一名重病之人,质疑是否为炒作,消费网友爱心。”“虽然她的坚强和乐观确实让人敬佩,但为什么从不透露现在的地址,而且她微博中有些哲理的话都是从网上抄的。”“一名网友表示,鲁若晴的火爆难免让人有些意外,这么多白血病患者也是所谓的乐观、坚持和病魔做斗争,鲁若晴,别透支我们了的同情心。为什么火的只有她一个?”
  在22日晚上11点,“作业本”在微博上发表了一篇“世界那么大,只能这样吧:关于若晴,我想说的一些话”的文章。在文章中,“作业本”详细说了他是通过朋友的微博,了解到有“鲁若晴”这样一个患病姑娘,随后他们相约看望“鲁若晴”,在接触的过程中,“作业本”看到了“鲁若晴”在面对病痛恶魔时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和坚强,以及在知道他人要捐款救助时,“鲁若晴”拒绝这样的好意,她表示,要把爱去给那些还有救的人。同时,“作业本”还在文章中怒骂那些攻击、质疑、谩骂“鲁若晴”的人。然而,这则微博在发布一天后被删除了。
  “鲁若晴”和“作业本”接连删除自己的微博,再加上“烟花妹妹”、《鲁中晨报》报道的高调质疑,“鲁若晴”事件的真相到底如何,变得扑朔迷离。
  
是探究真相?抑或是过度炒作?
  5月23日,《鲁中晨报》在前一天报道的基础上,继续对“鲁若晴”的真假进行追踪报道:《匿名电话称鲁若晴在江南根据微博此前显示住院记录本报赶赴北京求证》。报道中特别表白称:“网络上对于‘鲁若晴’的贬或褒,都超出了本报的本意。我们的本意只是代表读者网友,为这名坚强的姑娘尽自己绵薄之力。为什么有人对于‘鲁若晴’身份有了质疑?她是为利益炒作还是被人利用,抑或是有其他幕后推手,在信任与爱心缺失的当下,这件原本洋溢着爱心的事却显得经不起推敲。我们不难想象老太太倒了没人敢扶是爱的何种纠结,不是社会没有了爱,是我们担心爱被利用。我们伤不起,但我们不希望爱不起。”
  《鲁中晨报》仍在执着地调查求证“鲁若晴”真假的同时,其他一些媒体对“鲁若晴”事件所引发的“网络信任战”开始讨论和分析。
  5月23日,《羊城晚报》的报道《@鲁若晴在消费爱心吗?》说:“虽然有以上质疑的声音,但大部分的网友表示,‘不管真假,不想用邪恶的心去揣度这件事’。网友‘梦想林斯基’留言:个人以为,这份共鸣的爱心确实令人感动,相比事情的真相,爱心更难能可贵。”
  同一天,同为大众报业集团主办的《齐鲁晚报》在“重点”版刊发报道《真假“鲁若晴”引网络信任战》,并配发记者手记《强大的祝福与放大的质疑》。记者手记说:“笔者以为,她是真是假,与他人又有什么关系呢?你觉得她是真,你愿意就说一句祝福,如果你觉得是假,笑笑离开,谁又能把她捧红呢?”同时,《齐鲁晚报》还在“时评”版发表评论《“鲁若晴”没求咱什么,别那么苛刻》,义正辞严地指出:“无论网民还是媒体,对真相的苛求都不应以牺牲他人的私权利为代价。看到人家删了微博,就以此为据急匆匆地指责人家欺骗了自己的善良,这太性急了。”“诚然,追求真相确有必要,社会诚信正是建立在真相的基础上的,网友对鲁若晴的关注同样如此。但面对一个可能的绝症患者,是粗暴的质疑好呢还是以宽容的心态耐心等待真相更好呢?我相信,善良的人更多地会选择后者。”很明显,《齐鲁晚报》批评的矛头直指《鲁中晨报》。
  5月24日,《鲁中晨报》的调查有了最终结果,证实“鲁若晴”是真:《我们应该叫她一声鲁超记者北京找到“最美抗癌女孩”,其家属证实她就是“鲁若晴”》,还在5版梳理了《白血病女孩“鲁若晴”事件始末》。同时,该报以更大的力度,对一些媒体和网友对其之前报道提出的质疑和抨击展开了反击。在“寻访鲁若晴”的版口标识下,配发评论《探究真相绝非媒体苛求》、《你在玩微博,微博在玩你》、《“鲁若晴”没求什么,但网络求秩序》、《莫等真亦假时空悲切》、《名人“秀公益”不能忘自律》以及《网友评论》等。在评论中,《鲁中晨报》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媒体探究‘鲁若晴’真相的过程不仅是为了保护真实的‘鲁若晴’不被网络脏水玷污,也是为了保护网友的善良与爱心不被亵渎。”“有的媒体却宣扬一种论调:由于‘鲁若晴’自始至终都不曾向公众索取什么,因此媒体的采访对一个身患重病的‘鲁若晴’来说,是一种‘苛刻’,甚至是‘真相癖’。按照这种逻辑,只有‘鲁若晴’向社会公众求助或索取时,媒体才可以去采访?这种论调及支持的思维方式未免太滑稽了!”“公开,平等,理性。这是我们呼吁的网络环境,这是我们期待的网络秩序。拒绝质疑,远离真相,何谈公开?”……
  但是,许多网友对《鲁中晨报》的追踪报道以及自辩反攻式评论并不买账,在新浪“鲁中晨报”官方微博“关注鲁若晴”题目下的最后两条帖子中,都有500多条网友评论,大部分是要求《鲁中晨报》道歉甚至谩骂的声音,也有不少是同一账号同样内容的刷屏式评论。诡异的是,就在这次引起争议和轰动的报道之后,“鲁中晨报”新浪官方微博停止更新二十余日。
  
若干新闻伦理问题的思考
  正如有媒体所说,从同情、赞美、质疑、骂战,再到证实、反思,“鲁若晴”事件在短短5天内峰回路转,呈现出戏剧性的曲折变化。尽管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鲁若晴”事件已逐渐趋向平静,但其中媒体的作为、态度,却给我们留下值得思考的问题。
  思考之一:媒体有责任追求真相,为公众解疑释惑
  在“鲁若晴”事件中,对“鲁若晴”真假提出质疑,并派记者追踪调查,发表一系列“有调查有真相”的报道的《鲁中晨报》成为众矢之的:媒体同行认为《鲁中晨报》“不厚道”,对一个患病女孩穷追不舍,扰乱患者养病的安宁;而许多网友则认定《鲁中晨报》是借“鲁若晴”事件进行炒作。特别是,一些媒体和网友都提到,“鲁若晴”并没有向公众索求什么,因此《鲁中晨报》的这种探究真相的方式是不妥的。
  而《鲁中晨报》在评论文章中说:“网络世界的过度炒作,使一些人养成了怀疑一切、质疑一切的习惯。求证探真,也成了一些负责任的媒体,对一些网络事件的基本态度。”《鲁中晨报》打出“求真”的旗帜,既说出了当前网络炒作盛行、信息真假莫测的严重事实,也似乎由此占领了媒介责任的职业道德高地。
  调查真相,的确是媒体的责任,当然也需要意识到其行为边界。首先,调查的对象必须严格限制在公共领域范围内。社会上有各种疑问、谜团,但并不是所有问题都需要大众媒体的介入。比如许多家庭纠纷,媒体就不应扮演私家侦探的角色介入其中。不妨一提的是,现在不少电视媒体把家庭纠纷、夫妻感情问题以“真人秀”的形式演出,其实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而“鲁若晴”事件中,“鲁若晴”新浪微博广受关注,并被多家传统媒体报道,它已经超出了公民私领域而成为公共事件,在此意义上《鲁中晨报》对其关注、报道并无不妥。
  其次,代表公众、维护公众利益,是媒体调查合乎伦理的另一个前提。5月21日下午已经有网友对“鲁若晴”提出了质疑,特别是“烟花妹妹”更是把矛头指向了转发“鲁若晴”微博的“作业本”,认为是后者团队的炒作。虽说“新浪健康”微博对此及时进行了辟谣,但真实情况到底如何,众多网友还是心存疑惑。在这样一种真相扑朔迷离的情况下,作为传统媒体,确实有责任有义务代表受众进行专业的调查采访,以澄清事实。
  从这个层面看,《鲁中晨报》的调查也无可厚非,以“鲁若晴”没向公众要求什么为由就不允许媒体进行真相调查,也不符合逻辑。
  思考之二:获取真相时要遵循“最小伤害原则”
  尽管媒体对“鲁若晴”的真实性展开调查采访并无不妥,但是否要公开报道,以及怎样报道,更能考验媒体的职业道德素养。
  在《鲁中晨报》的一系列报道中,《鲁若晴别透支我们的同情心》一文受到的抨击最多。该报记者只是凭借“鲁若晴”微博透露的些许信息前去调查,只是因为暂时无法确认“鲁若晴”是否确有其人,就过早地借网友的话表达自己的判断,认为“鲁若晴”在透支大众的同情心,未免过于武断且不客观。其实在这篇报道中,记者同时写道:“就在记者对这件事情的真实性难以辨别时,一条匿名的消息发到了记者的微博中,发信人称鲁若晴之事确为真实,但因为目前她的病情不容乐观,不想被任何人打扰,所以才故意隐匿了自己的住所。……随后记者向消息发出人回复了一条信息,试图进一步联系此人,来了解鲁若晴的现状,但却没有再收到任何的回应。”
  在真相调查过程中,确实会出现一些阶段性的进展,但“细节的不确定性是一回事,用断然的口吻隐藏不确定性,则完全是另一回事。”②《鲁中晨报》的调查不够深入,没有掌握确凿证据,但即便自己也意识到真相还难以遽下定论的情况下,却匆匆忙忙以耸人听闻的大标题质疑“鲁若晴”,不能不使人怀疑其目的到底是追求真相,还是以追求真相为名追求轰动效应!
  其实,在《鲁中晨报》对此事件产生兴趣,展开调查的同时,其他媒体也在行动,但是却选择了不同的处理方式。比如5月21日《青岛晚报》报道说:“刚开始看这个微博的时候,记者看到这个诗意的名字和像明星一样的美丽照片,曾怀疑这个女孩是否在炒作,是否正健健康康地对着电脑屏幕微笑。当从知情人士口中得知,她所发的微博内容是真实的”,“为了不给她增加不必要的负担,记者没有直接采访其本人,而是通过其朋友了解了相关的情况。这位朋友说,她的病情需要一个安静和平静的氛围,希望网友们理解。”
  因此,青岛媒体人“小眼昏花”在微博上批评《鲁中晨报》的报道有违新闻伦理:“说实话,当地媒体,估计哪个都比你们知道得全。但放弃了,因为除了快之外,我们还要讲新闻伦理。”“我们还有没有信任?我们会不会表达爱心。当我们狐疑地盯着身边一切的时候。我们能不能慢一点,再细致一点?”
  新闻职业道德中有一项“最小伤害原则”。所谓“最小伤害原则”,是指记者对待公众要公正、尊重;要谨慎处理儿童和未成年人的新闻;谨慎使用陷于悲痛和失去理智的人的照片;只有公众利益迫切需要时才能侵入他人私生活等。在美国职业新闻工作者协会(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伦理规范》1996年9月修订版中,“最小伤害原则”被列为与“追寻真相”、“独立行动”同等重要的地位。③媒体在做“鲁若晴”事件这类调查时,若是出于更好地还原真善美的目的,就应该有思想准备:这种调查能做,报道却不一定能登。因为如果事件是真的,就要为患者安心养病不受搅扰考虑,或是尊重患者的意愿,不在媒体上公开报道,以避免影响其平静的生活。《青岛晚报》放弃采访报道,放弃了一则可能吸引众多读者的新闻,反而体现了对新闻职业道德的坚守;而《鲁中晨报》在调查没有足够深入、信息掌握远远不够的情况下,贸然刊发报道,且在言辞中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对一个身患绝症的年轻女孩横加指责,有违新闻职业道德,无怪乎引发众多网友的义愤。
  此外,发现失误后刊发更正并诚恳道歉,也是国际通行的道德准则。《鲁中晨报》确实最后调查出了“鲁若晴”真名为鲁超,给大众一个交代,但它之前的报道却或多或少伤害了“鲁若晴”。网友或许不介意《鲁中晨报》违反了何项新闻职业道德规范,但却介意《鲁中晨报》在发表了伤害“鲁若晴”的报道后默不作声拒不道歉。许多网友在“鲁中晨报”官方微博留言,要求该报“道歉”。网友“小程”说:“求真无错,但稀里糊涂地仓促下结论绝不是新闻人的追求;因一个不靠谱的结论而伤害了身患绝症的柔弱女孩,则有违道德底线。犯了错不道歉,还把责任推向名人秀公益。”名叫“畅畅晴天”的网友说:“写这么多不过是自辩,只能说是小人心理,能道歉么?真诚点儿,不丢人!”
  思考之三:鼓励媒体之间展开理性的观点交锋
  在“鲁若晴”事件中,《鲁中晨报》率先刊发调查求证的报道,《齐鲁晚报》、《新快报》、《半岛晨报》等媒体或明或暗、或直指或暗喻《鲁中晨报》过度追求所谓的“真相”,打扰了“鲁若晴”,伤害了“鲁若晴”和一干关心“鲁若晴”的爱心人士。而《鲁中晨报》在调查得出真相后,一连发出多篇评论反唇相讥,旨在为自己正当的调查叫屈喊冤,把微博上的批评归结为有目的的恶意攻击,为自己的报道狡辩反驳。原本一个单纯的事件引发了多家媒体之间的论战。
  媒体之间因为立场不同而相互展开论战的情况并不鲜见。近期如5月18日,《新华每日电讯》和《北京日报》发表了两篇观点截然不同的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评论,5月24日,《时代周报》针对《北京日报》的评论发表一篇文章,对前者高调批评。腾讯新闻因为在转载《环球时报》的评论文章《反腐败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攻坚战》时将标题修改成《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民众应理解》,引起《环球时报》不满,要求腾讯道歉,《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发文对《环球时报》表示质疑。……
  当前,媒体竞争日益激烈,媒体的自由度、开放度也越来越高,从业人员水准不一,为占领市场制造噱头,大肆炒作,甚至不择手段的情况时有所闻。因此,媒体之间正常的业务批评和讨论是值得鼓励的,可以促进行业自律,在正反辩论中取得更大范围的行业共识。在世界范围内看,传媒之间的相互批评已有数百年历史,传媒之间的相互批评也是正常现象。当然,批评有道,这个“道”就是基本的社会道德,不侮辱、诽谤,给对方平等的反驳机会等,按照马克思说的,即遵守任何一家报纸都不敢违背的“公正惯例”。 ④
  
结语
  正如《鲁中晨报》提到过的:现如今这个社会“信任与爱心缺失”,面对真善美,人们的第一反应似乎更倾向于质疑,而不是相信。这是一个社会的普遍现状。那么,在社会信任感崩溃的时候,媒体应当做“助推器”还是“粘合剂”?
  作为负有重大社会责任的媒体,确实应该花大力气揭穿美丽的谎言,但更要维护社会的温情,而不是纵容和放大人性的冷漠。“鲁若晴事件”尽管产生许多波折,媒体报道中有一系列不当,但如果能总结教训,深刻反思,我们相信,这一事件和最近的“最美女教师”、“最美司机”报道一样,能让更多的人向善、向上,相信人间真情。■
  (作者单位: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新闻研究所)
  
注释:
  ①菲利普·帕特森、李·威尔金斯:《媒介伦理学》第18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②利昂·纳尔逊·弗林特:《报纸的良知》第12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③参见王卉:《灾难报道中的新闻伦理——基于汶川大地震的案例分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年第9期
  ④选自陈力丹新浪博客:《传媒间批评正常,转载要尊重版权》,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59403701013k39.html?tj=1
  
  (本文有插图,详见本期Page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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