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方新闻职业道德的自我修复
——以《纽约时报》《卫报》报道“窃听门”为例
□陈力丹 武 洋
【本文提要】2011年英国《世界新闻报》因“窃听门”事件而停刊,西方新闻传播业界又一次遭受了严重的信任危机。然而,西方新闻传播业经过数百年的历史发展,已经形成了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不断完善着以“新闻自由”为根基的西方新闻职业道德体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这套强势的话语体系仍将是国际社会新闻传播业界和学界的主流体系,并依据它来制定行业规范。
【关键词】“窃听门”事件 新闻职业道德 自我修复 【中图分类号】 G219
2011年发生的《世界新闻报》事件,起因于当年7月4日英国《卫报》在头版披露该报雇佣侦探窃听失踪女孩米莉·道勒的手机语音信箱,甚至还删除其语音信箱里的留言以监听受害者亲属朋友及警方新的留言,造成了道勒还活着的假象,严重影响了警方的判断。这一揭发引起英国社会巨大震动,随着调查不断深入,该报诸多同类窃听事件以及涉嫌贿赂警察等一系列丑闻浮出水面,迫使《世界新闻报》于7月10日停刊,结束了其168年的历史。在这168年里,《世界新闻报》曾是英国销量最高的小报之一;曾多次获得英国最具有含金量的新闻奖“英国新闻奖”;同时,该报高价购买新闻线索,依靠劲爆头条搏眼球的独特生存法则也曾饱受争议。①
一、每次新闻传播业的道德危机都带来职业自律的进一步完善
随着《世界新闻报》的停刊,西方社会和传媒界开始从各自角度追问新闻道德以及新闻自由的限度问题。西方传媒在新闻报道中普遍存在的诸多问题,也被集中摆在台面上讨论。英国首相卡梅伦甚至在国会上表示,不能再放任媒体恣意报道政府,应该予以监管。
我国媒体对此事件也高度关注,并就此延伸对西方新闻自由进行批判。如某网站发表《从“窃听门”看西方新闻自由的虚伪性》。该文从《世界新闻报》的非政治性窃听事件,推及到政治,写道:“透过‘窃听门’事情,我们更能看到,即便是在西方同一价值体系内,他们的‘新闻自由’也是自私、自利的,是为自己的小群体服务,而不顾及社会大众的生存、权益和尊严。一旦走出西方社会的利益体系,面对其他利益群体,西方媒体更是肆无忌惮地散发出‘独裁者’的味道,其面目更是令人吃惊。这就是我们看到的所谓的西方‘新闻自由’,彻底地虚假、伪装,甚至有沦为政治帮凶的倾向。”
然而,西方的新闻传播业有数百年的连贯行业史,不断完善着与“新闻自由”配套的新闻职业道德自律。“新闻自由”脱胎于欧洲的政治文化之中。②若抛开西方新闻自由是否“虚伪”的问题,不难看到以“新闻自由”为根基的西方新闻职业道德体系,仍然是一套强势的话语体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是国际社会新闻传播业界和学界的主流体系,并依据它来制定行业规范。
“窃听门”并非西方新闻传播业界遭受的最严重的信任危机,早有19世纪末的美国“黄色新闻潮”,③后有20世纪直至本世纪初的各类假新闻案。然而,西方新闻传播业经历一次次社会信任危机之后,反而通过稳妥地处理危机事件,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新闻道德自律体系。
美国的新闻道德规范就是在批评“黄色新闻潮”的过程中逐渐渐形成的。除了20世纪20年代在理论上确立“客观报道原则”、40年代确立的“社会责任论”外,在自律实践上有新闻公评人制度(媒体聘请的道德监察员),④也有类似欧洲国家的新闻评议会,例如成立于1971年的明尼苏达新闻评议会和两年后成立的全国新闻评议会。⑤贯彻新闻职业道德规范,除了传媒本身外,新闻传播业的行业组织也有足够的权威,来监督行业的道德自律。我们不能把揭露出来的西方新闻传播界的坏事一概视为西方新闻自由虚伪的证据。仔细看看被揭露的情形,多数是同行或行业组织,甚至媒体自身揭发出来的。这里一组老数字多少显示了这类新闻自律组织的作用:“明尼苏达评议会在1971到1990年间处理了超过1100起投诉,186起没有经过听证就解决了,还有130起没有被受理,有730起撤诉了,还有76起进行了书面决议。全国新闻评议会在1973到1984年接到了1253起投诉。没有受理的有199起,827起没有经历正式的听证就解除了,有227起经历了充分的听证和决议。”⑥这里所使用的法律词汇都不是法律意义,而是自律意义上的。
从另一个角度看,西方国家的新闻传播业有较强的职业道德的自我修复能力。例如2003年5月11日,《纽约时报》在当日头版发表长达7000多字的内部调查报告,承认刚离职的“名记”杰森·布莱尔在过去7个月里,数十次伪造并抄袭新闻。随后该报执行主编豪厄尔·雷恩斯和编辑主任杰拉德·博伊德辞职。半年后,该报聘请了首位新闻公评人丹尼尔·奥克伦特。这时,美国已有38家有一定名气的传媒聘用新闻公评人来监督自身。
英国是较早展开报业自律的国家之一,1945年成立皇家新闻委员会,1953年建立英国报业自律组织——英国新闻评议会,1991年在评议会的基础上建立了报刊投诉委员会(Press Complaint Commission,缩写为PCC),其工作规则集中于由16章构成的《业务准则》。英国的新闻自律制度是西方各国的榜样,在多年的新闻实践中建立起了较为成熟的自律体系。路透社、BBC、独立广播委员会等媒体机构都有完善的内部职业道德自律文件,如路透社著名的“迅速、准确、客观、公正”的新闻原则⑦、《BBC约章》、《独立广播委员会节目标准》等。英国报刊投诉委员会在英国扮演着“行业仲裁”的角色,根据该委员会的数据,90%以上的投诉都得到了处理。⑧这次窃听丑闻不是由PCC而是由《卫报》首先揭发,PCC面临了极大的质疑。然而,正是这种质疑,促使它调整结构和程序,产生的效果不是完结,而是完善已有的自律制度。
应该看到,这次《世界新闻报》丑闻的披露,其实也是西方新闻媒体内部自我修复的结果,《卫报》对于《世界新闻报》的穷追猛打终于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集体关注。窃听丑闻的曝光所带来的将是对同类事件的规范。
二、《纽约时报》《卫报》对同行“窃听门”的报道与评论
短期来看,《世界新闻报》事件会使得公众对于媒体的信任度下降,但长期来看,英美主流媒体通过对“窃听门”的报道,将会完善自身的新闻职业道德,通过业内的自我批判,乃至邀请他人批判的方式达到一种“自净化”的效果。
下面我们以2011年7月4日~24日《纽约时报》的95篇相关报道和评论、英国《卫报》的46篇相关报道和评论为例,对此做一分析。
这些报道和文章的类型分布如下:
报纸 文体
消息 特稿 社论 新闻分析 独立评论与专栏 博客文章 读者来信
纽约时报 41 16 2 2 14 17 3
卫报 30 1 1 0 9 2 3
《纽约时报》是美国乃至世界最具影响力的报纸之一,以公正、客观、严谨报道著称。此次对《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的报道,该报秉承其一贯的儒雅风格,报道速度上并不抢最快,报道幅度上也相对比较克制。也正是因为这种不盲目跟风报道的态度,使得该报自1896年奥克斯确立其严肃报风以来,始终引领美国报业发展的潮流。
《卫报》原是英国工业资产阶级曼彻斯特学派的周报,1872年斯科特将其转变为商业日报,确立了其正统严谨、客观公正的左翼报纸传统,发展成为仅次于《泰晤士报》的英国第二大报纸。比起《泰晤士报》来,《卫报》的左翼倾向使其报道更为犀利。关于《世界新闻报》的窃听丑闻,《卫报》是最先披露也是跟进最积极的媒体,《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戏称《卫报》就像是只“追着骨头不放的狗”,其官网上有一个专题,截至2011年12月24日,相关文章多达2182篇,体现了该报对跟进新闻事件的重视。
《纽约时报》几乎动用了所有的新闻文体,协同报道《世界新闻报》窃听案。《纽约时报》网站上的95篇各类报道,绝大部分同时刊载在印刷报纸上。从上表中可以看到,代表媒体自身立场的社论与新闻分析在95篇文章中只有4篇。这一方面显示出西方媒体不轻易使用直接方式表达观点的特点,另一方面也显示出《纽约时报》自身一向审慎的风格。仅有的两篇社论,语言也非常委婉,表达趋于平和,除谴责了窃听行为与阐述新闻自由的原则外,并无过多观点表达。但有关窃听丑闻的观点类报道,由专栏作家或客座写手完成的文章多达14篇,《纽约时报》习惯于至少形式上将表达观点的机会留给其他人,自己并不轻易直接发声。
《卫报》的报道里,因为跟进最为紧密,报道篇幅往往相对较短,大量使用当事人引语,大部分消息配有附带说明的照片,有的还附有更直观的视频。对于新闻来源,该报指明姓名和身份(除非对方要求匿名),发表意见的时间和其他背景资料交代清晰。这些细节的交代,形式上给人以较高的可信度。46篇报道里,消息有30篇,近三分之二,而社论、专栏、博客报道和读者来信合起来共15篇,只有一篇代表报纸观点的社论,用词犀利,态度明确,篇幅不长却颇有深度,问题覆盖面也很广。总体姿态上,《卫报》更为鲜明,将自身置于公众利益捍卫者的位置来组织报道。除此之外,该报灵活运用专栏文章进行辅助报道,其中有3篇分析文章进一步挖掘事件原因,阐释事件可能的进展与影响,尽可能让读者获知足够的信息,以全面掌握事态。即使形式上颇为客观的消息,《卫报》也要体现出较为明显的倾向:受害者一方的发言比例很大,《世界新闻报》相关人员的解释却总是简单带过。
两家报纸尽管报道风格不同,但基调是相同的,即皆以消息为主,谨慎评论。
三、从两报社论、评论中看新闻道德的自我修复
西方国家新闻传播业的职业道德自我修复能力,使得新闻传播业能够长久保持自身的社会地位。归纳起来,这种自我形象修复来自两方面,即以独立媒体为基础的系统内部自我修复,以及积极地引入外部批判。
1.系统内部自我修复——社论的立场
西方的媒体号称各自具有独立性,每家媒体都秉承着各自的理念运营;对外宣称自身为独立的个体,不受政府或利益集团控制,而将自身道德落脚点定位于“公共利益”,虽然在实践操作中这一理念的落实有难度,并且很多时候市场逻辑才是媒体运营的圭臬。有观点认为,以市场为导向的新闻媒体将会僭越新闻自由。⑨不过,这样简单的否定判断很难服人,因为“公共利益”与“市场逻辑”并非完全不能共存,《世界新闻报》在赢利的诱惑下迷失了方向,而击败竞争对手的欲望促使其他媒体调查其不当行为的,即是行业内的力量。
市场逻辑催生了越轨的媒体,同时也催生了不容忍这种越轨的行业底线,这是西方新闻传播系统内部自我修复的重要内驱力。无论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还是维护自身的行业利益,在面对明显的侵犯公共利益事件之时,几乎所有媒体都会一致将矛头对准行业内外的目标。因此,此次丑闻中无论是具有影响力的小报,还是小报背后的巨大传媒集团,乃至英国政府,都成为媒体指责的对象。
这一系统遭遇到危机,但又正是这一系统本身,将问题毫不含糊地揭示出来,这本身便是系统在进行着自我修复。一如很难否定一个进行自我批判的人一样,我们也很难否定西方新闻传播业信奉的新闻职业道德。正是在“新闻自由”的背景下,这一系统自身挖出了“新闻自由”的问题。这种修复的观念特征在无形中强调以下两点:
(1)制度不存在根本问题,具体行为需要规范
与英国政界舆论一片哗然相比,《纽约时报》并不认为英国关于传媒的法律存在制度性问题,新闻自由的原则没有问题,只是需要规范具体行为。在7月12日的社论《英国的新闻丑闻》(Britain's Press Scandal)⑩中,该报明确反对英国首相卡梅伦提出的对媒体进行监管的建议,认为媒体对于违法事件的调查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限制,《世界新闻报》的问题在于他们违背了“诚实新闻”原则,他们使用了非法手段进行窃听。社论认为,卡梅伦的提议无益于解决问题。而在此前7月6日的社论《大恶》(The Greater Evil)[11]中,《纽约时报》认为《世界新闻报》以进行“调查性报道”为由进行窃听的辩护,是站不住脚的,窃听是极为严重的犯罪。
而《卫报》更是干脆将卡梅伦连同英国文化部长一起拉下了水,认为政府之前在其权限内放任了新闻集团,如今反而跳出来要求对新闻业施加更多的干预完全是不合理的。与此呼应,在7月23日的读者来信中,《纽约时报》实际上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不应单单指责媒体,政治、经济方面,乃至读者都对这一事件负有责任。媒体垄断、读者对爆料新闻的诉求以及行政管理的不善,都在促使媒体一步步堕落。有的读者来信呼吁读者进行自律,对媒体保持更加批判的态度。不过本质上这些文章都反对政府借此机会扩大行政权力干涉新闻自由,认为新闻自由是不应该也不能撼动的根基,而丑闻带来的是对问题的反思。
(2)通过批评他者树立行业自身的信誉
通过批评“他者”,潜移默化中将树立行业自身的信誉,这是《卫报》运用的自我修复方法。当我们证明对方错误的同时,似乎就证明了自己的正确,虽然事实上并非如此,但在二元对立的思维惯性下,这种策略总是非常有效。
该报在这次事件中发表的唯一社论是7月5日的《新闻集团:窃取廉价的真相》(News International:Hacking away at the truth)[12]。文章伊始,接连使用引语,列出事件相关人员的表态,如“我们的首相——就是那个雇佣《世界新闻报》编辑安迪·考尔森作为其媒体发言人的家伙——说他震惊了”。接着描写各方所采取的行动,一连串对比鲜明的句子,讽刺效果十足。社论没有就此止步,进而直接点明:“这是一个公司的危机,也是媒体管理的危机,更是许多其他公共领域——包括政策制定、议会特权与媒体多重性的危机。”
表达对窃听门的基本观点后,该报开始具体解释此次事件进展中最为重要的四个角色:新闻集团、PCC、舆论、以文化部长为代表的政府。社论解释四方将如何推进事件时,间接点明了造成此次危机的四大因素。首先就是政府对默多克的新闻集团监管不力,以致使其轻易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有掌控力的媒体集团;其次是PCC没有对新闻集团的越轨行为给予足够重视;再次是公众与警方对之前窃听调查都不够重视;最后是新闻集团自身监管不力,在追逐利益中丧失了原则。
社论说,丽贝卡·布鲁斯克拒绝辞职,声称要自我调查一事,“如果不是异常严重的话,简直就是一出喜剧”,这是典型的英国式冷幽默讽刺。不过社论强调,最大的问题其实在于英国大众对此的反对态度。在爆出窃听丑闻的节骨眼上,新闻集团仍试图吞并天空卫视,简直令人忍无可忍。
《卫报》在此的批评,已经不仅针对《世界新闻报》或是新闻集团,而是上至政府下至民众的整个英国社会环境。通过这样的批评,媒介在丑闻中所丧失的公信力被分散、转移到了整个行业、社会、政府上面,新闻传播业本身并未伤及筋骨。
2.系统外部的批判——评论中的争辩
相比于媒体发言的谨慎,各种专栏作家以及客座写手对这一问题发表的意见,具有鲜明的立场。而这些讨论与批评的文章本身又是通过媒体发布的[13],这蕴含了两个常规理念:我们是开放的公共平台;我们并未变成无所不能的强权。能够接受批评的体系,同时自然拥有吸纳外界观念的能力,这就使得西方新闻传播业具有不断自我修正的能力。
关于《世界新闻报》的丑闻争辩中,一些以前积累的问题已经得到过集中讨论阐释,另一些积累了一段时间的问题,如大型媒介集团如何自律、小报是否太过低俗等等,恰好在这一背景下得以展开讨论,并形成大致共同认可的规范。
关于窃听丑闻的评论,在以下三方面的讨论中,某种程度上完善着西方新闻传播业的职业道德自律体系。
(1)新闻自由与公民隐私权的平衡
这是被讨论最多也是最主要的问题。在7月10日《纽约时报》的新闻分析文章《为欧洲新闻界重定丑闻规则》(Scandals Redefine Rulesfor the Press in Europe)[14]中,作者将卡恩性侵案与《世界新闻报》窃听案比较,显现英美与欧洲大陆媒体制度的差异。其实,《世界新闻报》几年前就有编辑因为窃听威廉王子助理的手机而被捕,但英国舆论对于公众人物的隐私被侵犯的态度较为暧昧,甚至有些鼓励,因此类似行为并未伤及媒体自身。这种纵容,使得英国传媒将电话窃听从英国皇室扩散到普通百姓,而此时公众才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欧洲大陆公众人物的隐私更受保护,法国媒体界在卡恩案发前,都知道他有沾花惹草的恶习,但这类消息传媒一般不予报道。当性丑闻曝光后,法国公众觉得他们受到了蒙蔽。
这次事件让英国公众得到的教训是:如果公众人物隐私被侵犯,那么普通人被侵犯也在所难免;法国公众则要求媒体不应替名人遮掩丑行。新闻自由与公众隐私都是宪法保护的权利,然而二者在实践中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值得日后逐渐寻找平衡。这种平衡同时也是一种制衡,没有绝对的真理,只有在不断的协调中找寻到最佳的平衡点。
(2)传媒的职业道德有赖于每位读者素质的提高
还有评论将矛头指向了英国小报文化,《小报攻击压制英国政客》(The Tabloids' Sting Kept British Politicians in Line)[15]一文指出英国小报长期以来便有一种流氓传统:谁指责它们,就搞臭谁的名誉。一名英国女政客指责《太阳报》三版裸女,希望立法禁止报纸上刊登黄色照片。结果第二天《太阳报》头条新闻是:“这个老女人就是嫉妒”。在报纸三版裸女身上盖上女政客照片,称“她不愿意让大家看”,引发读者对该政客的口诛笔伐。在这种氛围下,公共监督机关对小报都避之不及,唯恐被盯上后遭受“媒体毁容”。过去几年中曾有政客对可能存在的窃听心存不满,但是碍于小报的这种“威力”不敢发言。作者认为,这种“媒体恐怖主义”导致了媒体缺乏监督,最终越轨。
不过,约一周之后名为《我们为什么需要小报》(Why We Need the Tabloids)[16]的文章反驳上文,称小报牵制了政客与大资本家,使得公众有抗衡他们的渠道,这是保证民主的必要条件。称除去那些丑闻,小报的记者也在追求着真相,这些真相对公共利益非常有用,如果因噎废食将是非常不明智的。
然而,更多的评论则将两者均视为批判对象,认为传媒素质的提升有赖于每位读者素质的提高。这种讨论,最终的多数意见往往对未来产生影响。
(3)对垄断性传播集团的质疑
《纽约时报》相当一部分文章将焦点放在默多克的新闻集团上。7月9日独立评论《默多克的致命缺陷》(Murdoch's Fatal Flaw)[17]的作者认为,默多克20岁起,就固执地追求自己的报纸要比其他报纸新闻多,新闻要比别人发得快。以致他旗下的媒体对信息源要求不严格,时常发一些没有得到确认的消息。默多克本人的刚愎自用,制造了新闻集团的企业文化,这种企业文化导致《世界新闻报》最终走上不归路。默多克在英国展开收购的时候,就不断有呼声反对过度集中的媒体所有,认为这会破坏社会多元性,催生诸多问题。
《卫报》的深度分析文章,也把目光集中在新闻集团身上,在挖掘内部原因的同时,引申出政府与大传媒集团之间的关系问题。其中尼克·戴维斯所写的两篇文章[18],着眼于个人表现与言辞,以点及面,触及事件本质。而另一作者马克·韦尔斯[19],则侧重于整体分析,在指出新闻集团面临的重重指控与多方调查时,提出疑问:“这一切是否已经太晚了?新闻集团的太多高层的信任度已经被‘枪毙’了”。评论家们认为窃听丑闻是堪比水门事件的危机,而在其他专栏评论中,许多人详细讨论了这一事件的各方所暴露的问题。例如西蒙·詹金斯[20]从媒体工作者角度,探讨“编辑是如何失去自我控制与对法律的尊重的”;罗伊·格林斯莱德[21]细化了新闻集团对此应担当的责任。相比他们,乔纳森·弗里兰[22]的视点要更为宏观,他着眼于整个英国,将事件引发的巨大反应称作“纯英式革命”,关注动荡究竟因何产生,又将怎样终结。
总体来说,专栏作家们倾向于新闻集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根本问题在于英国政府自身:制度漏洞、执行不力、对媒体的定位不当。比起研究原因,他们更在乎如何收场。在乎“收场”,意味着新闻传播界和社会的诉求是修复新闻职业道德体系,而不是否定它,无论是自律还是他律。英国前首相布莱尔的媒体顾问萨拉·亨特说:“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条件下,建立一套完整的行政与法律媒体框架是必要而且可能的”。更有学者认为,丑闻是制衡过度市场化的大型媒体集团的绝佳契机。[23]■
(作者陈力丹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武洋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硕士研究生)
注释:
①张天赦:《世界新闻报的一生》,《传媒》2011年9期
②参见林牧茵:《新闻自由在欧洲产生的政治文化背景探究》,《新闻大学》2008年春季号
③参见陈力丹:《世界新闻传播史》第170~173页,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④参见陈俊妮:《新闻道德控制的功利与理想》,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0年版
⑤News councils a good way to restore public trust.Quill,00336475,Apr2006,Vol.94,Issue.3
⑥New Council Complainants:Who are they and what do they want?Louis Williams Hermanson.Journalism Quarterly.Vol.70,No.4,Winter1993,947-970.P951
⑦李瑛:《路透社经久不衰的原因》,《新闻爱好者》2005年9期
⑧文建:《从窃听丑闻中的报刊投诉委员会看英国媒体自律》《中国新闻出版报》2011年7月19日
⑨姜华:《市场新闻业与传媒的边界》,《新闻记者》2011年9期
⑩http://www.nytimes.com/2011/07/13/opinion/13wed2.html
[11]http://www.nytimes.com/2011/07/06/opinion/06wed4.html
[12]http://www.guardian.co.uk/commentisfree/2011/jul/05/news-international-hacking-away-truth
[13]胡青忠、肖志峰:《西方新闻自律的理论与实践对我国新闻道德建设的启示》,《今传媒》2006年6期
[14]http://www.nytimes.com/2011/07/10/world/europe/10press.html?pagewanted=all
[15]http://www.nytimes.com/2011/07/10/world/europe/10britain.html?pagewanted=all
[16]http://www.nytimes.com/2011/07/20/opinion/20linkof.html
[17]http://www.nytimes.com/2011/07/09/opinion/09nocera.html
[18]http://www.guardian.co.uk/uk/2011/jul/12/john-yates-phone-hacking-questionshttp://www.guardian.co.uk/uk/2011/jul/18/sir-paul-stephenson-resignation-analysed
[19]http://www.guardian.co.uk/media/2011/jul/15/news-corp-storm-clouds-ahead
[20]How News of the Worlde ditors lost self-control and all respect for the law http://www.guardian.co.uk/commentisfree/2011/jul/05/editors-lost-self-control-phone-hacking
[21]Hacks pay the price of hackingbut the News of the World had lost its way http://www.guardian.co.uk/commentisfree/2011/jul/07/hacks-hacking-news-of-the-world
[22]Phone hacking fall out:ten days that shook Britain http://www.guardian.co.uk/media/2011/jul/15/rupert-murdoch-phone-hacking-now
[23]Drs Freedman The Phone Hacking Scandal:Implications for Regulation Television New Media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