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虚假新闻病理分析报告
□年度虚假新闻研究课题组
编者按:在连续十年的“年度虚假新闻评选”的基础上,本刊继续义无反顾地担当揭露和抨击虚假新闻的义务,尽一己之力,推进新闻真实性原则的全面落实。鉴于本刊的宗旨和定位,拟更多地从理论上分析虚假新闻形成的根源,寻求防范和减少虚假新闻的有效途径,我们试图做进一步趋于理性的转身,以“病理分析报告”的形式,梳理、诊断上年的虚假新闻表现,并尝试开出若干处方。就在杂志付印前夕,我们高兴地看到百度新闻推出“2011年十大假新闻”。虽然从专业标准看不无可推敲之处,但其曝光虚假新闻典型案例,净化新闻环境的努力是值得赞许的。我们也真诚地期冀新闻界乃至全社会提高共识,齐心协力坚持把新闻打假的大旗扛到底。
刚刚过去的2011年,虚假新闻再次成为中国新闻界的聚焦点之一。一方面,虚假新闻依然时有发生,禁而不绝,但总体来看,这一年的虚假新闻数量有所减少,严重程度也较往年有所降低。这显然与主管部门的重视、媒体同行的自律、社会各界的监督等因素不无关系;另一方面,新闻界对虚假新闻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中央五部门出重拳治理虚假新闻,一年多来推出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一些媒体在犯错后也不再遮遮掩掩,而是主动道歉、承担责任。更重要的是,新闻界也从错误中总结经验,努力强化新闻规范的执行力,提升操作的专业化水平,降低虚假新闻出现的概率。
这里,首先对2011年中国新闻界为抵制虚假新闻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及取得的成绩做简略回顾,然后对2011年发生的虚假新闻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一、2011年抵制与防范虚假新闻活动概览
2011年6月21日,由《中国新闻出版报》舆论监督维权热线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共同撰写的《2010年我国媒体舆论监督情况调查分析报告》公布。此次调查数据显示,目前,舆论监督报道引起新闻纠纷的主要原因中,认为报道本身存在用词不当和部分失实情况的分别占到64.7%和52.9%,报道整体失实的占11.8%。而在2002年《中国新闻舆论监督现状调查分析》中,关于此项的调查数据显示,报道用词不当和报道细节失实的比例分别为25%和28.74%,报道整体失实的占比15.21%。由此可见,从2002年到2010年,虽然报道整体失实的比例有所下降,但是报道用词不当和部分失实的比例却出现了上升趋势。
而据新闻出版总署提供的数字,从2010年1月初到2011年6月底,新闻出版总署直接查处新闻领域违法违规案件699件,其中,虚假失实报道案件就有160件,占到总数的22.9%。虚假失实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坏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声誉。
为了遏制虚假失实报道的产生,2011年10月19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要求新闻记者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编发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新闻机构建立健全内部防范虚假新闻的管理制度、纠错和更正制度,完善虚假失实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严重虚假失实报道将责令新闻机构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等。
这个规定的出台不仅仅是应对新媒体出现和传播技术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和新难度,更重要的是对全国新闻界自2010年11月起展开的新一轮围剿虚假新闻战役的巩固和深化。
全国新闻打假活动方兴未艾
2010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 增强社会责任 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决定自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在全国新闻单位开展为期半年的“杜绝虚假报道 增强社会责任 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活动,并要求《三项学习教育通讯》《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记者》《新闻战线》《新闻记者》及各地主要新闻期刊组织相关讨论并刊登系列文章。
为深入推动全国新闻战线开展此次专项教育活动,2011年1月5日,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率先再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也都先后公布举报电话,表明了“新闻打假”的决心。
2011年1月6日,《中国新闻出版报》开辟专栏《杜绝虚假报道 增强社会责任》,以消息、通讯、述评等多种形式及时跟进活动的各项进展,为推动专项教育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这个专栏开办不到一个月就公开通报了2010年年末的三个虚假报道的典型案例,并把所涉及的三家媒体的后续处理和整改措施一并公布,以儆效尤。
案例之一:2010年11月16日,《襄樊日报》刊发了《50件有毒玉米奶疑流入我市 工商部门紧急排查》的报道,引起了全国众多媒体的转载和炒作。由于此稿严重失实,给湖北省和襄樊市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事件发生后,湖北省委宣传部公开设立虚假报道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从各行各业中聘请20名社会监督员,建立覆盖全省的杜绝虚假报道的社会化监督网络。同时,向全省新闻单位通报了《襄樊日报》虚假报道案例,并责成襄樊日报社党委向襄樊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省委宣传部。
案例之二:2010年12月6日,因在微博上误转一条“金庸去世”的失实新闻,《中国新闻周刊》及其官方微博不仅在网上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也将自己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面对读者和网友的批评,《中国新闻周刊》迅速作出回应,除决定关闭官方微博1个月,责令新媒体部门集中学习整顿外,还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厉追责。
案例之三:2010年12月22日,《成都商报》第18版刊登一篇题为《夜上黄山谁让救援队变敢死队?》的报道,其中有段文字是记者在采访中听说的,未加核实,即予发表,引发了不良的社会舆论。成都商报社编委会决定,利用这次事件和新闻界正在开展的“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活动的契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回顾总结建章立制,力求规范从业行为
在为期半年的“杜绝虚假报道”专项教育活动中,全国主要新闻媒体加强新闻来源管理,对互联网信息使用、线人报料等制度进行了规范,并积极推动记者广泛深入基层采访,报道第一手的新闻。同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还相继出台了《关于防范网上虚假报道的意见》《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与此同时,各地新闻单位也以公开、透明的姿态,纷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剖析虚假新闻典型案例,通过编印警示录和建章立制,积极推动和强化制度执行,努力形成防范虚假报道的长效机制。
2011年3月,新疆广播电影电视局以《新闻记者》杂志连续十年的“年度十大假新闻”为据,对其中100个有影响的虚假新闻案例进行点评,出版了《透视假新闻》一书,作为新疆广电系统杜绝虚假报道专项教育活动教材,对从业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同月,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在《南国早报》编印的内部“警示教材”的基础上,综合旗下各媒体以往搜集、整理的案例,加以扩展、整合,公开出版《我们错了》一书。全书收录各类虚假失实报道及其他差错90多个案例,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惩前毖后。
2011年4月,《新闻记者》杂志将开展了10年的“年度十大假新闻”评选的100个典型案例及其剖析,以及对虚假失实报道的理论研究成果,编撰出版了《拷问传媒公信力——新闻打假十年实录》一书,以此作为编辑部开展新闻打假十年心路历程的见证。
与此同时,新华社总编室在全社范围内印发《近年来我社报道失实案例及分析》,要求各部门、各分社认真吸取教训。《法制日报》2010年6月18日的报道《隐形打击报复受害人被置法律救济死角》误引论文数据造成失实,被本刊列为2010年“十大假新闻”之一。在2011年的专项活动中,《法制日报》出台新规严格采编规范,要求记者采写稿件必须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证据、材料;引用谈话、事实、数据必须准确完整、权威可靠;转载必须核实,否则应当注明等。同时要求编辑对每一篇记者稿件进行网上检索、比对以防抄袭;严禁编发未经本报核实的社外来稿、读者来信来电、互联网稿件等。《海峡都市报》编印了《采编警示录》,收集了本报和外报的一些采编失误案例,完善新闻采编规范。为保证来稿真实性,要求通讯员来稿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对于稿件中仍存疑的内容由当班编辑或跑口记者再次核实。报社实行集体夜班制度,所有编委每天20时至22时均须到岗,共同对稿件和版面把关挑错。《重庆晨报》向社会公布了《采编准则六十条》和《编辑记者下基层八不准》,督促报社全体职工规范采编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中国新闻社规定不采用互联网论坛、社区、博客、播客、微博上的信息,对编译稿件至少要参考3个以上不同消息来源。《新京报》《北京青年报》等要求对新闻热线和新闻报料仔细甄别,记者必须对选定的新闻线索进行现场核实。在规范采访活动方面,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点对电话采访、网络采访等进行规范,制定了《防止虚假新闻的8项对策》。在规范编辑把关方面,《武汉晚报》建立了一篇稿件从记者自检到总质检最后审校的刚性审编流程,漏掉任何一道程序,稿件都无法见报。
凡此种种,都表明新闻界的“打假”认真出实招、设防线、严把关,为今后一个时期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秉持真实性原则,夯实了基础。
新闻打假依旧任重道远
为期半年的专项教育活动在全国掀起新闻打假热潮成效显见。2011年8月9日,由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等五部门对新闻战线联合部署的“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则是专项教育活动的延伸和深化,着眼于新闻采编人员的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是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再认识、再重申和再深化。
令人遗憾的是,在各地新闻界广泛开展“走转改”、积极抵制虚假失实报道的同时,仍不时有虚假新闻报道出笼。例如,2011年8月13日,《广州日报》刊发了《9月起年终奖计税方法调整 避免奖金越多所得越少》,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简称“47号公告”) 进行了详尽解读。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媒体也相继对此进行报道。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辟谣。这起“乌龙事件”堪称2011年新闻造假之冠。8月22日,《光明日报》撰文《新闻工作者应以“假”为戒》,以这则虚假消息为例,告诫广大新闻工作者应以此为戒,放下身段,沉下身子,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变飘忽不实的文风。
时至今日,距离“47号公告”的发布已近5个月,但让人疑惑和不解的是,始终未见有关部门对相关媒体追究责任。这种沉默客观上是对一年来全国新闻打假精神的背离,同时也是在拷问我们严格执行采编规范、防范“客里空”的诚意和决心。
二、2011年虚假新闻病理分析报告
虚假新闻可谓新闻界的一种顽疾,它的每次出现,都表明新闻媒体在新闻生产的某个环节出现纰漏、存在弊端、出了毛病。
因此,我们借鉴医生处理疾病的方式,从病症、病状、病例、病理四个角度描述2011年的虚假新闻若干典型案例。具体而言,病症是指疾病的名字,即对疾病定性;病状则是其临床表现;病例是指一些典型案例;病理是对疾病症因的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案。我们的分析和诊断建立在2011年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虚假新闻案例的基础之上,更侧重于概括表象、分析病因,以期提出改善的对策,使我们的媒体能减轻乃至摆脱这种疾病的困扰。
病症:信源差错
病状:在新闻工作中,由于记者无法在第一时间观察到所有新闻事件,因而必须借助消息来源的讲述来获取新闻素材。消息来源对于新闻工作的完成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它在记者与新闻素材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新闻记者日常工作的重点之一,便是寻觅适合的消息来源,以从中搜集为完成新闻选题所需的素材资料。但同时,由于记者无法亲身目睹或经历事件过程,过于依赖消息来源的讲述,也会由于误信消息来源而制造虚假新闻。随着社会的发展,利益的分化,在一起新闻事件中,消息来源更加丰富多样,不同主体往往拥有不同的利益诉求。比如撰稿人故意编造或技术失误、网络媒体的传言与恶搞、党政机关的片面宣传、企业的公关宣传等都有可能制造虚假新闻。①面对记者的采访时,消息来源会选择性地发布信息,宣扬对自己有利而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甚至会故意释放出一些错误的信息。一些媒体为了抢新闻,吸引社会关注,或是采访作风不扎实,没有尽到查证的责任,虚假新闻就这样产生了。
病例1:马来西亚拿督来杭辟谣
【刊播媒体】《杭州日报》
【发表时间】2011年7月27日
【“新 闻”】
广州媒体的一则报道在燕窝行业内引起了轩然大波:周女士在燕之屋购买了血燕并将之送检,结果显示亚硝酸盐含量高达3.6g/kg,而亚硝酸盐则是一种致癌物质。一时间,中国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纷纷报道质疑东南亚燕窝(尤其是血燕)的品质。为此,马来西亚濒危物种进口管理局局长拿督珉阿膜、马来西亚出口卫生部(出口检验局)总监拿督凯孺哈兴等人昨天前来杭州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公众澄清了市面所售马来西亚血燕都是假冒的谣言。马来西亚拿督珉阿膜称,只要是马来西亚正规出口的血燕一定是真的,而燕窝中都含有亚硝酸盐,尤其是血燕中的含量较高,但可以通过清洗蒸煮后去除,不会影响食品安全。
【真 相】
新华社驻吉隆坡记者核实发现,马来西亚并没有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局,也没有进出口卫生部,也没有出口兽医部,可以说,新闻发布会来头最大的两个官员,在马来西亚其实“查无此官”。而根据凯孺哈兴和珉阿膜两人的护照名字,在马来西亚政府网站可以查到的同名同姓的人当中,马来西亚野生动物和国家公园保护局下属的生物多样性研究所有一名叫凯孺哈兴的研究人员,马来西亚卫生部有一名叫作珉阿膜的个人事务官。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在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根据工商部门的调查,这两人是冒充的。
病例2:中国打造全球最大超级城市
【刊播媒体】中国经济网、《法制晚报》等
【发表时间】2011年1月26日
【“新 闻”】
英国《每日电讯报》和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刊发了他们对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马向明采访后写成的报道,称未来6年珠三角9个城市之间将上马150多个大型基建项目,涉及交通、能源、供水和通信及宽带网等领域,总投资将超过2万亿元人民币,形成总面积高达16000平方公里的超级城市。报道中说,即将诞生的这个超级城市将成为中国制造业和出口加工业的中心,从广州一直延伸到深圳,将被包括进来的城市包括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惠州和肇庆等。相当于26个大伦敦,比两个威尔士还大。国内一些媒体以“外媒称广东九城拟联合建世界最大城市”为题编译并发布了上述消息。
【真 相】
1月28日,广东省委新闻发言人郭跃文表示,近期海外媒体广泛转载的“珠三角9市合并”有关报道严重失实,广东省委、省政府绝对没有合并珠三角9市的意图。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他说:“我要说的是,绝无此事。” 马向明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日前接受了《每日电讯报》记者的采访,谈了珠三角一体化和长三角一体化、京津塘一体化的区别,外媒所引的工程项目源自于2008年由粤港澳三地规划部门联合发布的规划研究报道,是早就公布的内容,“采访中我并没有说过珠三角9个城市在行政上的合并,而是指珠三角城市群在城市功能上的相互融合。”
病理分析:
虚假新闻的产生与消息来源有着密切关系。目前消息来源上的差错大致可以归纳为5种类型:“编造消息源”、“来源境外媒体”、“匿名消息来源”、“单一消息源”和“来源网络的消息源”。②第一个案例属于“单一消息源”引致的虚假新闻。由于马来西亚出产的血燕在中国遭遇到信任危机,两名所谓的马来西亚拿督在杭州召开新闻发布会为该产品辟谣,但事实证明,两人的身份是假冒的。《杭州日报》的记者轻信了他们的一面之辞,在报道强调两人的“拿督”身份原本是为了突出消息来源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孰料误信其虚假身份,导致报道虚假。虽说是因为两名假冒者主动造假,但记者采访懈怠,疏于求证,也应承担责任。事实上,记者可以从国内国外两个途径做好核实工作,比如求证一下两名拿督的身份,再比如国外政府机构在华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程序等。
第二个案例同时出现了“来源境外媒体”和“单一消息源”的问题。外媒的报道中只提到了一个明确的消息来源,即所谓的计划提出者“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马向明”。但这是一个单一信源,且他的身份是否足够权威可发表如此重大的规划,本身就值得怀疑。报道中没有提及其他权威信源的说法,不能排除这只是个人的一个研究成果或设想。但是一些国内媒体的记者只是编译了外电关于珠江三角洲9城市合并的报道,并未向马向明本人或者相关权威部门求证。从现实情况看,未尽查证责任是虚假新闻产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在核实“消息来源” 的过程中,记者和编辑都应发挥重要作用。国外的新闻职业准则中有关“消息来源”核实的规定,主要涉及记者核实和编辑核实两个方面。比如路透社规定,只要可能,记者应反复核实信息,两个或更多消息来源要好于一个消息来源。编辑在新闻的真实性没有得到证实前不要采用。③
病症:网络谣言
病状:互联网已经成为虚假新闻生产和传播的重要渠道。目前,因为网络产生的虚假新闻有三种形式:报纸刊发新闻→网络媒体转载→广泛传播,网络媒体的海量和快捷优势无可比拟,但内容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传统媒体,一些传统媒体制造的虚假新闻得到网络媒体的传播后,产生更大的影响;微博首发→网络扩散。微博是一种新的网络应用技术,即时性、互动性更强,但对微博内容的审核和把关也相对更难一些,因此这两年发展很快,但有时很难区分微博上的信息真实与否,以致有国外媒体称“新浪微博已成为世界上最好的谣言制造机器”;论坛、博客等发布不实信息、草根流言→传统媒体取材,在不经核实、不经求证或者难以核实和求证的情况下便发稿→网络媒体再次转载,这是目前网络虚假新闻最为常见和突出的问题,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④
病例1: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避免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
【刊播媒体】《广州日报》等
【发表时间】2011年8月13日
【“新 闻”】
年终奖在个税法修订后不会“分段计税”,但计税方法也将调整。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制定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不仅根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表作了修改,还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以避免“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问题出现。新规将在今年9月1日实施。
【真 相】
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声明称,近日,有人盗用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作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此后,经公安机关查明,该公告由一位上海网友杜撰而成,公安机关对其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病例2:媒体误传“与大自然的悄悄话”是上海高考作文题
【刊播媒体】央视新闻30分
【发表时间】2011年6月7日
【“新 闻”】
6月7日,当高考语文考试还在进行时,一些等候在考场外的家长便通过手机微博,看到了很多网友转发的各地高考作文题,其中不约而同地说到“上海的高考作文题是‘与大自然的悄悄话’”。很快,这道作文题在家长圈中炸开了锅,家长纷纷开始议论难与易。整整一个上午,这个作文题在微博上迅速传播,被网友纷纷引用转载,甚至到语文科目考试结束,还在流传。中午播出的央视新闻30分新闻主播在播报全国各地的高考作文题目时,提到上海卷的作文题目是“与大自然的悄悄话”。还有市民反映,听到非本地的广播电台说上海今年的高考作文题目是“与大自然的悄悄话”。
【真 相】
事实上,6月7日上午语文科目考完后,上海教育主管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今年上海高考作文题是材料作文,围绕两句名言“一切都会过去”和“一切都不会过去”做文章,网友大呼被微博“忽悠”了一把。
病理分析:
近年来,互联网媒体发展很快,不仅为传统媒体输送观点,甚至为传统媒体提供事实。如果这种事实准确,还不会产生什么问题。但是在用户生产的内容中,我们无法杜绝有些用户出于某种原因制造出一些虚假信息。一旦信息有误,其危害更大。这些来源于网络的信息,经过传统媒体报道后,取得了更大的传播效力,相应的危害也更为严重。
第一个案例中的信息来自网络论坛。网友“shaofd”在中国会计视野网论坛发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即后来被热传的“47号公告”。包括编辑在内的很多网友当时就指出该文有专业错误,并对其真实性表示怀疑。但该帖的影响力很大,点击数很快达到数千次。报纸中首家报道“47号公告”的是《广州日报》,该报在8月13日刊发了《9月起年终奖计税方法调整 避免奖金越多所得越少》,并对该公告进行了详尽解读。但事后查明,所谓的“47号公告”是杜撰的。网络用户固然可以提供很好的新闻线索,但因其匿名性,也会给新闻的真实性带来巨大风险。当把网络信息落地时,记者更应尽到核实的责任。
第二个案例中的信息出自微博。微博有其自身的技术特点,比如140字的文本容量、便捷的转发机制及对终端设备的简单要求,这些都降低了信息生产和传播的成本。央视的记者在微博上注意到了用户所发的高考作文题目,为了抢发新闻出了一个小小的乌龙。随着微博的发展,很多媒体直接从微博上获取线索,如果不经查证就刊发很容易造成新闻失实。有鉴于此,新闻媒体要严格使用互联网信息制度,不要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和手机信息。对于通过电话、邮件、微博客、博客等传播渠道获得的信息,如有新闻价值,新闻机构在刊播前必须派出自己的编辑记者逐一核实无误后方可使用。
病症:误用数据
病状:近些年来由于数据错误产生的虚假新闻也不在少数。在新闻报道中运用数据是记者经常使用的报道方法,这样会使新闻更具有科学性、真实性和权威性,帮助受众更好地理解新闻事实。⑤但这些数据必须是真实准确的,其来源或出处应该有据可查,应是权威、可靠的。但也有些记者盲目迷信数据,为了达到报道目的,将随手拈来的数据写入新闻报道中;或者在运用数据时缺乏对数据的理解和思考能力,以致错误地解读数据,并将之传播出去,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病例1:广东近海四成入海口排污超标 生蚝铜超标740倍
【刊播媒体】《羊城晚报》
【发表时间】2011年10月2日
【“新 闻”】
广东海洋和渔业局最近发布的海洋公报显示,广州建滔(南沙)石化公司排污口邻近海域中,无机氮含量已经超过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处于差的状态,海水水质不能达到相应海域使用功能和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有专家指出,重金属容易富集在海洋生物体的肾、肝脏、性腺、鳃中,如市民经常食用的生蚝中,铜元素和镉元素分别超标740倍和90倍。
【真 相】
“生蚝铜元素超标740倍”的相关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随即,生蚝销量大减,仅阳江市红光村,蚝农日损失就接近百万元。不过,《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生蚝铜元素超标740倍”的说法是媒体摘自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一位博士的论文,该论文标注相关数据引自2004年公开发表的另一篇论文,但后者全文并无此类表述。农业部《无公害食品牡蛎》的行业标准制定者之一、广东海洋大学教授黄和也表示,即使按照国家早期的有关标准限量值计算,作为贝类水产品的蚝,铜含量限值为50毫克/千克,如果超标740倍,那每千克蚝里面,就要含37克铜,“都快可以当铜矿石来提炼铜了,这岂不是很荒谬?”
病例2:89%温州家庭参与民间借贷
【刊播媒体】国际在线
【发表时间】2011年8月9日
【“新 闻”】
在温州,民间借贷一直十分兴盛。众多的民间融资机构是快速发展的温州中小企业得以及时输血的另一重要通道。但它们在给企业及时带来资金帮助的同时,高利率也增加了企业运作的风险。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在7月21日发布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规模约1100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近40%。目前温州民间借贷综合利率高达24.38%,温州大约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都参与了民间借贷。
【真 相】
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周松山表示,这是一组严重被扭曲的数据,前面有多个定语被去掉了。该行从2003年开始对民间借贷利率进行监测,目前大概有300户民间借贷的特定监测户。2010年4月份左右,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通知要求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科,对当年的民间借贷等情况进行调查,想了解这些纳入监测范围的家庭,其资金是自有资金,还是从其他渠道周转过来的。于是,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向300个有从事民间借贷的监测户发出了300份调查问卷,最后只收回了266份有效问卷,其中显示有89%的家庭是资金出资方。
病例3:外逃官员卷走8000亿
【刊播媒体】《北京青年报》
【发表时间】2011年6月15日
【“新 闻”】
报告引用中国社科院的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近年由官方媒体曝光的腐败分子外逃或将资金转移境外的典型个案不胜枚举。这些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的目的地主要集中于北美、澳大利亚、东南亚地区。
【真 相】
中国金融学会第九届全国优秀金融论文及调研报告评审委员会发表声明称,2011年6月13日,央行在对一项全国优秀金融论文评比进行公示时披露了一份题为《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的论文报告,该报告于2008年6月由央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课题组完成。该文引用的有关外逃贪官、金额的数据经查,属于来源于网上未经确认的不实消息。报告作者向公众诚恳致歉并郑重声明,文中有关外逃贪官、金额的数据严重失实,希望媒体及公众勿要采信。
病理分析:
三个案例都是因为引用数据出现了问题。第一个案例中的数据出自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黄小平博士的一篇论文。该论文题目是《珠江口海域环境污染研究进展》,发表在《热带海洋学报》2010年第29卷第1期。文中称,市民经常食用的生蚝中,铜元素和镉元素分别超标740倍和90倍。文章的第7处注释标明,数据来源于其他研究人员在2004年发表的一篇论文《珠三角表层沉积物铜铅锌镉的分布与评价》,发表于2004年第17卷第4期的《环境科学研究》,但这篇文章通篇未提及牡蛎或生蚝,结论中也并没有涉及海产品体内的重金属含量,只是分析了珠江口表层沉积物中的重金属元素质量分数。因此,黄小平博士在论文中引用这个数据本身就很不严谨。媒体参与对环保问题的监督值得鼓励,也能看出当事记者对环境问题的深切关注,但是由于欠缺相关的知识素养,这组带有瑕疵的数据被草率地传播出去,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
第二个案例同样是因为上述原因。实际上,人行监测的只是300个家庭的样本而非全市,这300个家庭本身全部都有民间借贷,所以才会有如此之高的参与民间借贷的比率。记者引用的数据本身没有错误,但是报道中却对特定的统计范围和统计对象避而不谈,这就导致一个真实的数据被错误地解读。
第三个案例是因为报告作者引用的是未经确认的不实消息,但媒体的传播具有放大作用,一旦报道略有夸大,给受众造成的印象就会与实际情形更加拉大距离。
这三个案例提醒我们,记者不要过于轻信专家提供的辗转而来的数据,采访作风要更加扎实一些;同时,记者也应提高科学素养和思考能力,以免错误解读采访到的信息。
病症:蓄意炒作
病状:新闻报道的失实可以分成两类:一类叫做技术性失实,指新闻报道者没有弄虚作假的利益追求与主观动机,而是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未能按照事实的本来面貌对其进行如实报道所才产生的失实。还有一类就是蓄意性失实,它是在主观上故意违背新闻报道必须真实、准确、公正的准则,不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依据,采用夸大、歪曲或掩盖客观事实的某些要素,甚至捏造“事实”、杜撰情节、煽情鼓吹等非常规的表现手段,制造轰动效应,为谋求媒体或个人的私利不惜损害公众与他人利益的恶意报道行为。⑥
病例1:母亲千里走单骑
【刊播媒体】《重庆晚报》
【刊播时间】2011年1月19日
【“新 闻”】
从浙江温州到重庆黔江,行程2000多公里。一位年轻母亲在浙江打工5年,半夜梦见6岁儿子全身是血,与老鼠争食……第二天,她竟独自骑着摩托车,从浙江奔走2000多公里回渝,耗时6昼夜。一路上,她把自己装扮成男人,只喝了半瓶矿泉水、住了4小时旅馆……
【真 相】
《华商报》记者胡国庆调查发现,这一“现代传奇”直到目前仍缺乏直接证据,几乎很难证实。李春凤说她在路上连人带车摔倒,不仅是人受了点轻伤,手机、地图、行驶证等都丢了,所有能证明她是驾摩托回家的证据也都消失了。记者还拿到了当时李春凤回到家的21张照片,发现了不少疑点,根本看不出是行程2000多公里的迹象。《都市快报》评论员徐迅雷发现了三条与“从浙江骑摩托车到重庆”类似的新闻,统统都是《重庆晚报》刊发的。
病例2:微博又传5种水不能喝
【刊播媒体】《天府早报》
【发表时间】 2011年11月6日
【“新 闻”】
以批判伪科学而著称的科普学家方舟子认为,“千滚水”对人体有害,因为它是积压下来的陈旧水。因煮沸过久,水中含有不挥发性物质如钙、镁等重金属成分和亚硝酸盐;久饮这种水,会干扰人的胃肠功能,会使血液中的血红蛋白失去携氧功能,造成机体缺氧,甚至死亡。反复使用的蒸锅水使原有的重金属和亚硝酸盐会浓缩,含量增高。不仅重金属过多危害人体,亚硝酸盐进入胃中也会生成亚硝胺,可导致癌症,“因此,蒸锅水绝不能喝”。水如果仅仅再煮开过一次,到底有多大害处尚无定论;但是如果重复多次煮开,变“千滚水”的性质则百害无一利。
【真 相】
方舟子在博客上透露,《天府早报》记者曾打电话采访,问他“老化水”、“千滚水”、“蒸锅水”、“不开的水”、“重新煮开的水”是否能喝?方明确告诉她,除了不开的水最好别喝,其他喝都没问题。但报道中却说,方舟子证实“千滚水”、“蒸锅水”都不能喝,而且给出了诸多理由吓唬人。“这是盗用我的名义宣扬伪科学”。
病理分析:
在第一个案例中,《重庆晚报》已经不止一次地刊发过所谓“千里走单骑”的新闻,显然他们已经将这种“现代传奇”作为一种新闻惯例来操作,以期吸引读者的眼球。由于资料有限,我们无法准确判断这一则“千里走单骑”新闻是整体失实还是局部失实。但这种做法明显背离了新闻工作的基本准则,必然使新闻工作走入误区,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
第二个案例成为虚假新闻,令人有些啼笑皆非。记者采访了科普作家方舟子,借用他专家的身份提高稿件中观点的科学性和可信度。但也许是因为方舟子表述的观点并不能完全符合记者的需要,或者是记者采访中曲解了方的本意,总之是将一些原本不是方舟子甚至是他反对的观点安到了方舟子的头上,难怪方舟子会大光其火。
三、结 语
从2011年虚假新闻的若干案例来看,虽然病症不同、病状也表现各异,但产生病症的原因却比较集中。很多是记者没有深入调查、没有多方核实、没有相关知识所导致的。
在盘点这些案例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游走在真实新闻与虚假新闻边缘的案例,或可称之为疑似虚假新闻。
例如,《八毛钱治十万元的病》(深圳新闻网2011年9月5日报道)称:在深圳龙岗开牙医诊所的陈刚喜得贵子,可是儿子降生以后,发现肚子有点鼓,深圳市儿童医院给孩子拍了十几张X光片后,要求给降生仅6天的新生儿做一场大手术。手术费用可能超过10万。然而学医的陈刚隐约觉得有蹊跷,他拒绝了手术,并带孩子到广州治疗,结果仅用8毛钱的药治好了孩子的病。9月5日,陈刚一家来到深圳市儿童医院讨说法。要求医院撤销科主任,退还3900元住院费,赔偿10万元。当天,深圳当地媒体以《婴儿被诊断要做10万元手术 最终吃8毛钱药痊愈》为题做出报道,被全国各大媒体及电视广泛转载转播,掀起轩然大波。“八毛门”事件发生后,当地媒体报道,市儿童医院有3例有手术指征的患儿家长疑受事件影响拒绝手术。
9月7日傍晚,深圳市儿童医院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通报了医院调查的结果。根据深圳市儿童医院的调查结果,深圳市儿童医院诊断正确,诊疗措施符合诊疗常规。不同意患方提出十万赔偿要求,不予赔偿。10月,患儿入住武汉同济医院18天,总治疗费2万多元。陈刚致信感谢同济医院,并向深圳儿童医院道歉。最早报道“八毛门”事件的媒体之一深圳新闻网也向此次事件中受到伤害的主治医生李苏伊及他的团队,向深圳市儿童医院,向受众表示了歉意。
这件事引起如此大的一场风波恐怕是所有人没有想到的。医生只想做治疗,父亲只想救儿子,记者只想报道事件。但最终,事件的各方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医生承担了巨大的压力;陈刚丢了工作,甚至想搬家,还险些耽误了孩子的病情;记者被指“毫无公信力,乱写乱报”。
当然,如果从新闻规范操作的角度来看,媒体和记者的报道并非无懈可击。确如深圳新闻网在道歉信中所言,媒体和记者在此稿件的处理中有新闻专业方面的失误,客观中立平衡的新闻专业精神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在接到患儿父亲一方的信息后,我们的稿件对院方的采访应该更深入,双方信息应该做到更好的平衡;对患儿病情的判断,我们缺乏健康传播领域的专业知识背景,没有中立专家和证据的充分支撑。于是,我们犯了错误。”⑦在开展批评性报道时,记者更应该注意报道的平衡,让事件双方都有说话的权利。在采信核心事实时至少要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新闻来源,并在认真核实后保存各方相关证据,以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客观、准确。
此前,媒体报道的司法考试泄题的新闻也可划入这一类型。9月19日,一位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2011司法考试大面积泄题,网友通过微博转发数千次,司法考试陷入“泄题疑云”。有媒体迅速发布了这一新闻,却没有权威部门的回应。从报道的平衡角度,事件的另一方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不应在报道中缺席。此后,司法部方面表示,司法部已经获悉此事,正在了解情况,如情况属实将展开调查。遗憾的是,此事目前并无后续的公开消息,考题到底是否泄露似尚无定论。但媒体这样报道显然是有很大风险的。稿件中说,“因为时间关系,记者昨晚没有联系到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今天将继续跟进报道此事”。以时间为借口显然无法推卸记者在此报道核实查证的责任。
保证新闻报道准确性的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核实与查证,即记者运用一切手段,通过与最初得到信息的渠道不同的另外的信息渠道,对获取的信息的真实度进行验证。查证的工作方法大致包括三个方面,即找到与新闻事件无关的、两个以上的新闻来源对新闻的事实要素进行核实;用事实与你所获得的消息来源的说法去做比较;寻找可靠的物证。⑧核实与查证是新闻记者的重要工作内容,但从我们所概括的几种虚假新闻病症来看,新闻界远未对这个问题引起足够重视,或者是口头上很重视,行动上却相当欠缺。由于核查求证会占用记者很多工作时间,耗费很大的智能与体力,而在有限的新闻生产时间里,记者又面临着“挣工分”与“抢新闻”的巨大压力,因此这个如此重要的环节往往被疏忽甚至抛弃了。
虚假新闻屡禁不绝的现实表明,中国新闻业的专业化程度依然很低,媒体同仁们任重而道远。■
(此文获得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的鼎力协助。执笔人:白红义〈上海社科院新闻研究所〉、江海伦〈文新集团新闻研究所〉、陈斌〈东方网〉,插图:阿仁)
注释:
①董天策:《虚假新闻的产生机制与治理路径》,《新闻记者》2011年第3期
②许向东:《虚假新闻中消息来源的使用及其应对分析》,《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7期
③王军、栾絮洁:《从消息来源的核实看西方媒体如何防范虚假新闻》,《新闻与写作》2011年第4期
④余普:《网络虚假新闻日益“隐蔽化”趋势分析及对策》,《青年作家》2011年第3期下半月
⑤郝雨:《新闻,如何改变世界——新闻影响力及深度效果研究》第331页,上海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⑥赵振宇:《严格生产程序 杜绝虚假新闻》,《新闻研究导刊》2011年第4期
⑦深圳新闻网:《八毛门,我们的错和爱》,http://news.sznews.com/content/2011-10/31/content_6189305.htm
⑧高钢:《为维护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而斗争》,《中国新闻出版报》201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