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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江湖,我们怎样应对?
微博江湖,我们怎样应对?
  □ 丁曦林
  微博是个江湖。
  这个江湖最重要的特点,是网民参与的门槛低,且每个人的言论权是平等的。这种平等,既表现在140个字符的长度上——不因为你官阶高、名气响而有所不同,也表现在你想说什么,想看什么,完全悉听尊便,机会均等,权利也均等,个人意愿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你”就是信息来源及传播的主导者。微博内容传播基于“关注”和“被关注”(粉丝)的方式进行,一旦信息发布,其所有的粉丝都能即时收到,其他用户一键转发别人的微博,也能即刻让自己所有的粉丝分享。如此多级放大传播,对每个博友也是平等的。而它所具有的@好友、转播话题、即时评论、个性调侃等功能,将信息消费与社交互动有机结合。
  第二个特点是微博舆情比传统媒体更难驾驭。微博属于新一代社交网络媒体,微博上的传播、沟通、交流,往往以“圈子”与“非圈子”两种形式并存特定话题多在“圈子”里讨论,而公共话题多在更大范围的“非圈子”中讨论。无论“圈子”内或“圈子”外,所面对的公共信息和个人信息有个共同特征,就是比较率性、所受的约束很少。技术功能的先进,使得我们一方面能获得更接近社会真实的信息,了解更接近事件本质的真相;另一方面,虚假信息也时时存在,甚至活跃。笔者认为,微博总体上是可信任信息占了多数,但在相关法律缺失、用户道德水准不一的当下,也存在信息质量良莠不齐,真假掺杂,理性与非理性言论深度纠结的状况。
  第三个特点是微博有特殊的生态体系。这个生态体系大致可描摹如下:一般而言,意见领袖们(包括知名专家教授、知名传媒人士等)以及企业界、文艺界等知名人士引领着微博社会的围观行为和舆论基调;占用户绝大多数的博友以及草根组织,也偶有“惊人”信息或观点出现,却大多只是获得了展示与交流;微博上的舆论方向,多元性、发散性是常态,但基于当下社会对权力阶层的不信任,大凡针对政府不作为、政策不透明等所发布的微博,经常会显现出鲜明的甚至极端的倾向性。
  基于上述三点,微博看似信息容量很小却因更新频次快,传达指向强,沟通更便利,在当下社会所发挥的正向能量是巨大而不可或缺的,所产生的负面作用也不容小视,因此也需要加以制约。所谓正向能量,首先是言论自由权在微博上得以很大程度地实现,信息传播功能得到回归和深化,公民力量得到显著提升。
  自2009年8月新浪微博开通以来,笔者印象最深的是“宜黄事件”。凤凰周刊的调查记者邓飞利用微博发出的抚州某县委书记率领一干人马围堵两个上访女子信息,在短时间内被迅速传播,不停有博友提供新料,包括该县委书记的身份背景、过往经历、在抚州的豪宅等等。之后,记者又在微博上连续发表有关钟家母女被烧后等待救治的消息。快捷、开放的微博对“宜黄事件”的揭露越来越多,成为以往单靠一家媒体几个记者很难完成的深度调查。这也说明,有了微博之后,传统媒体的深度调查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当下许多公共事件调查,一方面仍旧依靠特派记者出击,深入现场调查事件细节;另一方面,也充分依靠微博上的群策群力,网上网下互动,由此进一步强化了深度调查的能量,更好地发挥了舆论监督作用。
  又如,2011年春节前后的“微博打拐”、“微博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的活动,也同样报网互动,共同完成。其中微博不仅有效动员了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也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并帮助公安部门破解了一些棘手案件。
  类似的事例不胜枚举。可以说,没有微博的积极传播,许多事件我们不会得到那么多真相,许多事情也得不到社会广泛支持。据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发布的《2010中国微博年度报告》显示,2010年舆情热度靠前的50起重大舆情案例中,微博首发的有11起,占了22%。在2011年,这样的趋势更加明显。尤其是前不久,甬温线动车追尾事件发生后,传统媒体给予了积极报道,但在某种意义上,一系列真相追问,是被微博“逼”出来的。事故发生后,救援过程中诸多荒唐、野蛮之举通过微博文字、视频、图片等得以迅速传播。微博力量不微,信息顺利流传,刺激了中国民众对公权力与公共事务的监督热情,有助于中国加速走向公民社会,促进了民主建设。
  其次,微博在提供公开交流平台、丰富人们生活、促进人与人交流方面,也起了巨大作用。这方面的事例更加繁多,每个微博用户都是受益者。
  当然,微博也如双刃剑,在推动公民社会成长、提供大量真相的同时,也让负向能量钻了空子。在互联网时代,以往容易被忽视的“小人物”、非主流人群,很容易被发动、被组织,尤其民粹主义观点和论调,常常能在微博上掀起“多数人暴力”。许多人,包括诸多知名学者专家、传媒人士,均尝过了“千夫所指”的滋味。至于虚假信息,更是屡见不鲜,同样在“郭美美与商红会”事件上,正向的能量——对慈善组织许多不透明不公正做法的揭示,与负向能量——与事件无关的图片、同名同姓者等都被牵连等,两股力量并存。更典型的莫过于日本发生强烈地震海啸期间,内地“谣盐”事件造成社会很大混乱。此外,还有所谓“方志敏”事件、“金庸去世”事件等等,有的属于博友无意中信谣传谣,有的则是经过某些人精心策划,利用微博技术特点试图混淆是非,牵着民间舆论之鼻朝着诡异的方向走。
  传播学奠基人之一、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库尔特·卢因曾言,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的管道。关于这一点,中外传统媒体均有这样的特征。但与传统媒体相比,如今的网络媒体,尤其微博,由于信息数量大、范围广、速度快,即便设置若干“把关人”也力不从心,很难应付复杂舆情。为了荡涤微博上虚假伪劣,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均开通了“微博辟谣”功能。笔者还了解到,新浪单单为了微博的信息安全和监控,就组建了一个一百多人的监控团队,24小时负责信息安全和监控,确保能随时找到相关责任人;他们拥有几十种严密的监控手段,有问题随时、立即沟通处理;通过微博页面的“举报”按钮,可以举报不合适的微博内容等等,以此在信息安全方面做到预防和监控。这样的严防堵截当然能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控制难度确实非同以往。也有些网站因实在不堪承受“安全监控”而关闭了微博频道,譬如百度的“说吧”。
  微博的可爱和可忧,由此可见一斑。
  
我们如何应对?
  对于微博这样一个江湖,我们以什么样的姿态和措施来应对?
  微博是个新生事物。从它身上,我们能切实认识和感受到,微博一小步,社会一大步,个人权利得以发展,个人言论得以畅通,它在信息公开、言论自由、政治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非常显著。但不良势力不甘袖手旁观,利用微博制造谣言,混淆视听,试图促成网络“蝴蝶效应”,使一般群体性事件发展蜕变为政治事件等等,我们也不鲜见。
  在微博时代,如何认清形势?如何应对变化?
  不是笔者悲观,而是忧虑未来发展的趋势:继门户网站、手机媒体之后,微博又在有力地抢夺原本属于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的受众。曾经,面对门户网站、手机媒体,我们还能以“内容在握”聊以自慰,但今天,置身微博时代,我们的核心竞争力也不再完整掌控,在人人都是“自媒体”、微博内容极其迅猛发展的当下,如果我们狭隘地坚持自身不改不变,报刊新闻、广播电视新闻只会将传统的地盘拱手相让,使得自己日渐边缘化!
  置身微博时代,如何顺应时代发展变化,笔者有如下几个思考方向:
  第一,从公共管理层面而言,需要全面、理性地认识微博,切实研究分析微博,根据它的属性、特点,科学地实施管理。最近网上和坊间有一种忧虑,即微博会不会被取缔,笔者认为不会也不必,若真来个“取缔”那就纯属“因噎废食”。微博是人类的科技产物,其积极作用在各国都显而易见,国内许多部门、组织、企业、团体已经积极应用,与民众建立了更好的沟通。而微博出现之后真实可信的信息比以往明显增多,这是有目共睹的。微博纵有千般问题,也必须看到,微博本身并不滋生谣言,还必须认清,在不少地方,由于种种原因]传统媒体也常有言不由衷的不实之言,相比微博甚至有过之无不及。所以,笔者认为,对于微博的负能现象,不能以简单化手段去“恶待”,应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去“善待”,无法无规,“讲假话”就会在各种媒介上博弈,当下最重要的是建立言论秩序,鼓励合法言论,惩治非法行为,因势利导,借助微博推进民主与法制健康成长。
  第二,从社会管理方面而言,需要倡导公民精神。Twitter的原义是七嘴八舌,大家可以自由言论,个人意愿、民众地位,在微博上得以很大程度的尊重。但是在实际运用微博时,起初觉醒的是个体意识,紧接着必须唤起公共意识。信息互通、观点交流只有建立在理性基础上,不是任意情绪化,才是健康有益的。笔者认为,让微博上多数个体能自觉站在公共立场上,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一方面需要依靠博友互相影响,另一方面,在目前条件下也需要设置必要的即时监控机制,并采取“及时辟谣”、“删除不当言论”等措施。事实上,即便在美国这样的民主社会,对Twitter的言论也不是放任自流的,尤其对危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信息及观点,都会及时做出妥善处置。
  第三,从传统媒体自身发展看,必须重视与微博的互动融合。互联网时代,传统报刊的发展空间受到新媒体的严重挤压,对此我们需要深化解释性报道、深度调查报道,也需要在营销推广方面不断创新,以适应形势的变化。与此同时,对于微博,不能不闻不问,闭门守旧。当下不少报刊记者编辑已经使用了微博,由于他们具有社会责任、新闻操守的良好表现,为营造微博正面舆论发挥了作用。现实中,还有许多同行对于设立微博抱有这样那样的顾虑,尤其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任这种消极态度蔓延,势必造成微博被一些非新闻专业、非主流人群所把持,显然不利于微博正向能量的形成和发挥。笔者在《新民周刊》一向鼓励记者编辑积极运用微博,一方面扩展周刊自身的报道影响力和品牌影响力,另一方面,在微博上也实践了自己的新闻理想,体现了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第四,在制度管理和合理引导方面,笔者认为,必须明确传统媒体员工开设微博的责任归属。微博具有“自媒体”属性,是记者、编辑以个人名义开设,由记者、编辑自主发布消息、评论、转发其他文章等。但记者编辑不仅是自然人,也是社会人、单位人。作为社会人,要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作为单位人,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因此,笔者一方面积极鼓励记者编辑开设微博,另一方面,时时不敢懈怠地去提醒、告诫员工,包括自己,我们与非职业新闻工作者的微博有所不同,我们本身是传媒专业工作者,我们开设微博、尤其冠以单位名称或标注职务身份的,就必须切实肩负“社会人”、“单位人”的职责。即便纯粹以个人名义开设并公开表示“言责自负”的,也要恪守法律底线和道德边界,履行公民义务。微博上的围观和喝彩容易刺激人们的过激言论,对此,每个人都需要清醒认识和自我警惕。■
  (作者系新民周刊社社长、主编)
主管单位: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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