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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陆地传媒到海洋传媒
从陆地传媒到海洋传媒
  ——多重视角看海洋危机事件报道的基本原则与思路拓展
  □陆小华
  不经意间,海洋危机事件报道越来越多地占据了中国传媒的报道资源,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力。更让许多人陡然一惊的是,海洋危机事件报道不再只是国际新闻,而是实实在在发生在身边、引起国际社会连锁反应的国内新闻,而且实实在在地与中国的战略利益紧密相连。
  今天,中国已经是一个大国,尽管在人均指标等某些方面并不算强,但中国已经在全球分工与合作体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海洋事务越来越与中国的国家利益以及人类的共同利益交织在一起。
  有识之士都很清楚,要让全社会有更强的海洋意识。这其中,媒体除了告诉人们我们拥有约300万平方公里的海疆、必须重视海洋权益等等外,还应怎样有效地加深人们的认识?特别是当海洋危机事件发生后,怎样在危机事件传播的同时,危中见机、随势而动,更有效地帮助人们从多种视角理解海洋、认识海洋?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把握、展开、深化海洋危机事件报道?对于面向全球播出的电视机构,如何更得当地把握海洋危机事件报道?在当前,这些都已不是停留在纸面上的研究课题,而是实践提出的急迫问题。
  
一、大国传媒,需要有经略海洋的战略眼光
  1.历史地看,国家崛起过程,无不与经略海洋过程相吻合
  海洋,从来就是战略利益的交织体。
  如果说,20世纪是石油世纪,那么,21世纪则可称为水的世纪。水资源与石油一样,成为诸多复杂关系交织的中心与驱动因素。这里的水资源,既包括珍贵的淡水资源,也应包括盛载世界历史波澜的海洋。
  历史地看,人类对于海洋认识与利用的努力一直在持续,但认识的角度、高度与程度,不同地区、不同族群、不同阶层的人们又多有不同,从而写下了不同的历史。
  早在2000多年前,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就指出,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世界。今天来看,此语中的海洋,未必与今人口中的海洋涵义完全相同,但依然显示出古罗马人对海洋的认识。
  梳理400年来大国兴衰的历史,就会发现,一个国家崛起成为强国的过程,无不与经略海洋的过程相吻合,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以具有远见卓识的战略为指导经略海洋、利用海洋;而近代史上传统大陆强国的衰弱过程,也往往与海上防御能力不足或海洋资源利用能力不足相关联。
  始于15世纪末、持续400多年的西方视角中的地理大发现,某种意义上首先是以新眼光对海洋价值的重新发现。欧洲航海者开辟新航路和“发现”新大陆的努力和结果,被称为地理大发现。这是见识、勇气与持续努力的结合,它形成其海洋资源利用能力的重要部分,帮助了一个又一个国家成为当时的海上霸主。葡萄牙、西班牙因为具有这样的能力而最先拥有近代意义上的世界海权,之后的荷兰被称为海上马车夫与17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拥有强大的海军,垄断了当时大部分海上贸易。再之后,英国曾拥有200年的海上霸主地位,但海上霸主地位的失去,也是英国失去原有地位的开始。
  对海洋的战略价值认识不够的结果,必然是从海洋失去更多的东西。1840年到1940年的100年间,外国从海上入侵中国479次,规模较大的84次,迫使中国签订了大量不平等条约。虽然,郑和曾经说过,国家欲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财富取于海,危险也来自海上。另一传统大陆强国印度丧失国家独立也是从海洋开始的。
  2.现实地看,大国传媒需要以远见卓识去推动经略海洋、利用海洋
  历史地看,大国从来都不是简单地以其版图大小来确定,而往往是以其在国际社会负责任的能力或曰支配能力所确定。平面地看,这样的负责任的范围就包括经略海洋或利用海洋。而一个国家在此问题上能够形成多大的共识,相当程度上又与传媒所提供的信息、体现的见识紧密相关。因而,现实地看,大国传媒需要从战略层面加深对海洋的认识,需要以其远见卓识去推动经略海洋、利用海洋。
  对海洋战略地位与价值的认识,被概括地称为海权意识。
  历史地看,海权意识的形成与传播,有力地推动了对海洋的经略与利用,也实际上推动着一些国家的兴衰。
  传统的对海权的认识,主要是从控制力角度着眼。17世纪初,意大利法学家真提利斯提出,国家的领土包括毗连的海域。1702年,荷兰法学家宾刻舒克在其《海上主权论》一书中提出:陆地上的控制权,终止于武器力量的终止之处。而经过试验,当时的大炮最远射程大概3海里左右。至1782年,意大利法学家加赖尼据此提出3海里为领海宽度。3海里领海的规则被普遍接受至20世纪下半叶,与此有关的一些故事颇为有趣。1967年9月2日,英国前海军上校派迪·罗伊·贝茨(Paddy Roy Bates)占领了英国海岸外6海里处一个英军二战时的堡垒,成立一个国家叫“西兰公国”。1968年,一艘英国海军的巡逻船只进入了“西兰公国”,罗伊和儿子迈克尔·贝茨(Michael Bates)向他们鸣枪示警,投掷燃烧瓶,后因此而受审。1968年11月25日,法庭宣布由于事件发生地处在英国领海之外,他们对此事件无权干预。
  控制力最终还要通过利用力来体现。因此,今天人们对海洋战略地位与海权的认识,更增加了利用力的维度。这种思维,从相关规则的制定中也体现出来。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每一个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直至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的界限为止。”这个公约创立的一项新制度,是不超过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的水覆水域、海床和底土的自然资源(生物和非生物)可行使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主权权利等,对人工岛屿、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拥有管辖权,但其他国家在该区内的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不受限制。
  而作为法律概念与制度的大陆架权利的创设,更是基于利用力的海权思维的产物。大陆架有丰富的矿产,其中已探明的石油储量是地球石油储量的三分之一。虽然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大陆架法律制度做了明确规定,①但随着各国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意愿越来越强烈,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大陆架的战略价值与经济价值,围绕大陆架权利主张的争斗甚至越来越激烈。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就是如此,围绕如何划界,中日间的争论,决不是简单的学术争论。
  今天,诸多海洋危机事件为何发生,与其说是因为对其的控制,不如说是着眼于对其战略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利用。诸多国际新闻事件以及围绕相关焦点问题的激烈争论、竞争甚至斗争,已实际体现出这一点。对于南海问题,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就体现了这种基于利用力的海权思维。当然,利用力一定是基于控制力,不看到这一点,就不能很好地把握诸多海洋危机事件的报道尺度。
  一个大国的传媒,不管其是“大”传媒,还是“小”传媒,都需要以其远见卓识去帮助人们从战略层面认识海洋、认识海权,以提供足够的信息帮助人们了解与理解为什么及如何去经略海洋、利用海洋,以其远见卓识所形成的舆论影响力去推动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并对世界海洋事业做出贡献。
  
二、从陆战思维到海战思维:海洋危机事件需要调整报道思维
  从陆地报道思维到海洋报道思维,或者简单地称之为从“陆战”思维到“海战”思维,这也许就是面对海洋危机事件,新闻媒体首先应当做的调整。
  海洋危机事件本身的复杂特点,决定了其新闻判断、报道把握、报道展开的方式都与一般危机事件报道有明显区别。这对于长期以“陆战”为主的记者而言,确实面临一个思维方式的调整,许多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值得再问一问。
  其一,哪儿是核心现场?
  突发事件的发生,报道指挥者的第一反应,一般除第一时间通过掌握的报道终端抢发外,就是派记者去突发事件的核心现场。在陆地上发生的危机事件,核心现场是清晰的,一般也是能够到达的。而海洋危机事件,哪儿才是核心现场?
  日本9级地震发生,震中在海上,事实上那一刻无法到达,即使能够到达,对即时报道也不太有意义。除了地震本身所引起的生命财产损失外,地震所引发的次生灾害海啸,却可能造成范围更大、更为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因此,此刻的第一现场,是地震波造成损害的现场、海啸及可能冲击的主要地区。出于这样的新闻判断,报道的展开方式与力量投入显然不同。在日本地震速报系统发出警报后,NHK的直升机升空,以航拍直播的方式,把海啸到来时令人惊叹的场景、一切面目全非的场面,实时展现于人们面前。
  此案例启示人们,地震这类海洋危机事件的核心现场,至少包括次生灾害可能危及的地方。面对海洋危机事件,在第一时间如何部署力量、展开报道的思维一定要与面对陆地上的危机事件有明显不同。
  其二,在哪儿验证核心事实?
  核心现场有核心事实。当记者没有了新闻的第一落点,还有没有可能重获新闻爆发点?当事件涉及方声称相关危机事件已解决,记者是否需要验证事实,到哪里验证事实?
  当年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发生时,媒体们当作国际新闻,报道比较充分。也许是较好利用了外媒的信息,报道数量、跟踪速度、报道角度都比较丰富而有力度。海底漏油点收集装置的实时监控画面,让人印象深刻。但当漏油事件出现在中国海域,应当如何判断、如何展开报道呢?显然,需关注的,决不仅仅是可能危害的陆地,最具爆发潜质的新闻点,依然是事件发生的核心现场。
  2011年6月21日,有微博爆出,渤海有两个油井发生漏油事故已经两天了,希望能控制,不要被污染。这引起媒体的关注,记者们开始求证,传统思维当然是找相关方与监管方。等到媒体辗转联系上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不是传统的公关部门或新闻处),搞清楚作业者是康菲中国公司,已是几天之后的事。到底漏没漏?中海油、康菲中国公司缄默以对。这几天,记者们对此事件的反应与以往迥然不同,以往如听说陆地上哪儿有事故,记者就会想尽办法赶到现场。而这次,虽然渤海上有几个海上油田是可以检索到的,但还是没有人乘船去现场。
  直至近6月底,海洋局预告7月5日开新闻发布会。大多数媒体是耐心地等待。而7月5日的新闻发布会,揭开了事件一小块幕布,却激发起媒体现场查证的本能。这主要是因为,几个数据和事实对公众心理形成强烈冲击: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已形成劣四类海水面积840平方公里,罚款20万元,对海洋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污染损害。因而,公众和媒体对“漏油情况已得到控制”便存有疑问。
  显然,这时最具新闻爆发潜质的就是事故发生地,那儿是最有挑战性的。但首先接受挑战的,却是纸质媒体。7月9日到10日,微博上分别出现一家周刊和一家报纸的记者在蓬莱19-3油田现场拍摄的照片,爆出事故现场有多艘船在作业,“海面已无明显漂油”的说法与记者的目击和照片有着明显反差。面对可能对生态有威胁的海洋漏油事故,电视记者缺位了。此时,如果电视记者去现场验证,不仅是对“海面已无明显漂油”说法的质证,更可能揭开核心事实的面纱,给有关部门的监管提供有力的证据。但也许是陆地思维起作用,虽然屡有提示和催促,电视记者的摄像机仍然没有出现在海面上。
  这之后,漏油事件的进展开始急转直下,7月13日,国家海洋局态度陡然强硬,责令康菲石油公司(ConocoPhillips)停止B、C平台油气生产作业,认定之前康菲石油采取的溢油处置措施大多是“临时性、补救性的”,“并不能彻底有效地消除溢油风险,再次发生溢油的可能性随时存在,已经对渤海海洋生态环境构成巨大威胁”。时至8月初,国家海洋局再次披露,“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目前为止,康菲公司在处理漏油事件上采取的只是临时性措施”。
  渤海漏油事件演变至今的事实,提示记者,海洋危机事件的报道,一是要现场查证,而不是只报道当事方的声言;二是要慎下结论,特别是涉及可能造成生态损害的事件。在渤海漏油事件公之于世之初,有的媒体匆忙间就报道对山东当地的渔业和旅游没有影响,但没有提及渤海湾那个季节的主要风向是朝河北、辽宁方向,给人的印象是生态影响很小。而7月,河北、辽宁方面传出渔业受污染影响的信息。至8月初,国家海洋局则明确指出,康菲石油公司在完成国家海洋局提出的“确保海上溢油不登陆、确保不影响环境敏感区”上没有兑现承诺,在清除海面溢油和海底油基泥浆工作上没有达到要求。这与当初有关报道的局部性结论,形成了引人深思的对比。
  其三,以什么尺度判断关键细节?
  海洋危机事件与陆地上的危机事件的重要不同,就是影响范围大。在人们的生态意识、权利意识高度觉醒的时代,海洋危机事件对生态、环境、经济利益格局可能造成的影响,更能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因而,记者判断细节、探究真相的考虑范围必须扩大,否则难以适应。
  在渤海漏油事件的早期,关于污染面积的两个数据曾经非常惹人注目:一是200平方米,一是840平方公里。2011年7月5日国家海洋局召开媒体通报会,向社会公布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情况,称截至7月4日,本次事故已形成劣四类海水面积840平方公里。《中国青年报》在报道中引述说:“据媒体报道,此前,中海油有关人士称,从原油泄漏的范围来看,只涉及200平方米左右,对事故海域环境影响较小。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没有任何关于野生生物、渔业或航运受不利影响的报告。”显然,一旦原油泄露,其影响尺度是难以“平方米”计量的。
  类似的数据还有渤海漏油可能引发的赔偿要求。在2011年7月5日国家海洋局召开的媒体通报会上,海洋局官员称“责任主体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因此面临最高20万元的行政执法处罚”,20万元的数字让在场的记者以及看到报道的公众大哗,认为太低。但这确实是海洋法所规定的对造成海洋污染的最高罚款数额。可见相关法规与现实认知间的反差。
  那么,生态索赔呢?2011年7月16日,有报道称,“即便不考虑沿海养殖场的渔业损失以及受污染海滨浴场的旅游业损失,仅就海洋生态损失赔偿而言,国家海洋局将发起上亿元的索赔计划”。也许,这则报道的潜台词是“上亿元”已经很多。之后,国家海洋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就此事的求证时表示,“由于渤海溢油事故生态索赔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国家海洋局从未向任何媒体公布渤海溢油索赔金额,‘渤海溢油索赔上亿元’报道不实”。
  即使从做好渤海漏油索赔报道的角度讨论,如何避免这类问题?最简单的是,寻找性质类似、体量相应的参照事件和数据。
  相对于渤海漏油事件,曾经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参照。2011年1月,经过谈判,英国石油公司(BP)与奥巴马政府达成一项初步协议,同意建立一只总额为200亿美元的基金来支付与墨西哥湾原油泄露事件相关的索赔请求。检索一下相关事件,记者就会发现,即使是“上亿元”(人民币?)与BP的“200亿美元”基金相比,也显得太少;与人们在渤海漏油事件后的强烈反应比,也显得太小。有此发现,至少可以帮助记者判断采访中所获得的重要细节与数据,避免在基本判断上出问题。
  
三、从海权思维到战略思维:南海争端报道的利益视角与战略权衡
  1.从战略层面权衡新闻事件与复杂现象背后的核心利益所在
  新形势下的海洋危机事件报道,思维方式的调整应当是具体的有内涵的行动,而不是空泛的概念或口号,这就要引入新的核心内容加以支撑。
  在传统的海权思维左右下,人们往往认为海洋危机背后一定有大国争斗的背影。从总体上看,历史走到今天,诸多危机不断在证明这一点。海洋从来就是战略利益的交织体,海洋大国在其中又扮演着特别的角色。
  应当说,尤其是近些年,大国围绕海洋的重大举措,就是从战略层面着眼的。以海峡为例,海峡是指两块陆地之间连接洋与洋、洋与海、海与海的较狭小的水道。世界上上千个大小海峡中,可以航行的约130个,其中作为国际航行通道的约40多个,其重要性首先由其地理位置所决定。冷战结束后,美国仍坚持其在冷战时期所宣布的控制16个海上咽喉航道的战略。这16个海上咽喉航道包括海峡(含天然、人工海峡)和海湾,包括马六甲海峡、望加锡海峡、巽他海峡、朝鲜海峡、苏伊士运河、曼德海峡、波斯湾、霍尔木兹海峡、直布罗陀海峡、斯卡格拉克海峡、卡特加特海峡、格陵兰-冰岛-联合王国海峡、巴拿马运河、佛罗里达海峡、阿拉斯加湾、非洲以南和北美航道。随便翻开一张世界地图,就可体悟其政治、经济和军事意义。
  上述例子都说明,海洋强国以深谋远虑、强力投入、超大格局经略海洋。从这样的层面观察海洋强国和平时期的军事行动与在国际舞台上的诸多声音与举动,就会有完全不一样的感觉:原来,许多行动与声音的背后,有完整清晰的战略谋划与战略利益诉求。那么,对新闻报道来说,面对这样的大格局下的新闻事件,仅仅是局部涉及、细节体现,会不会让受众不明其所以,而有盲人摸象的感觉?而要让受众有更清晰的全局认识,传媒自己是不是更需要先有全局与宏观的认识与把握?
  同样,对照地图就可清晰地看到,南海争端的背后,不仅有已经着手开发南海石油资源的相关国家关注的经济利益问题,更体现着海洋强国对南海附近的马六甲海峡等具有全球战略价值咽喉要道的强烈关注。因而,所谓南海航行安全的话语才会屡次出现在报端。当然,对于对外贸易依存度越来越高的中国,南海附近的咽喉航行通道的安全,属于刚刚公布的《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中所界定的中国六大核心利益的范畴。这六大核心利益包括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从报道角度说,这种新的核心内容远不只是从控制权角度理解的“海权”概念,还必然包括当代政治家与公众更为关切的核心利益所在。如果仅仅是从控制权角度着眼的海权,人们会争论:从二战起就已经“没有制空权就没有真正的海权”了,如今则是“如果没有在太空、电磁空间、信息领域等等的控制能力,就没有真正的海权”。超越传统的仅仅从控制权角度看问题,就会发现不同形式的占用,其目的还是在于利用。因而,凭借利益视角,可以更容易也更贴切地发现诸种矛盾交织中的关键所在。
  应当说,涉及海洋的许多新闻焦点,并不简单地如一般危机事件那样是一种由意外事件引发的紧急状态,而是一种内在角力过程。内部充满张力,外部复杂因素交织,表面看还远不到危机程度,有多种声音预测其未来走向。这种角力状态,往往延续时间较久,一个个新的爆发点,会牵动多个方面、多个因素。
  在传统的危机事件框架下,人们常常套用陆地危机事件的形态,去定义海洋危机事件,因而,就会忽视相关事件温和表面下的危机状态,在报道应对上,就可能缺乏将其作为危机事件的诸多考虑。比如,2009年12月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之前,太平洋某岛国在水下开内阁会议,就曾成为传遍全球的新闻。人们普遍将其视为一个小国充满创意的行动,以提醒人们注意气候变暖、海平面可能上升的问题。但当人们事后回味起在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太平洋岛国所体现出的影响会议进程的力量,才能体悟到在水下开内阁会议的创意与行动所实际表现出的诉求方式的巧妙与影响力的大小。
  把握这样的角力过程,需要全局地看、历史地看、从战略层面着眼,笔者称之为战略权衡。因为,战略本来就是统领性、全局性的,左右胜败的谋略、方案和对策。
  2.着眼于全球有效传播确定南海局势的报道立场与报道策略
  应当说,一个国家内部的舆论反映既给一个国家政府的态度,带来了一定压力,又给其对外交涉乃至绝然的强硬态度,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或依据。人们都记得,在钓鱼岛海域日本非法抓扣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之后,中国外交部做出的强硬反应,特别是日方冲绳县那霸地方检察厅准备以日本国内法起诉中国船长时,更是中方所坚决不能容忍。在这期间,华人世界的舆论反映,就形成了这样的有力支撑。
  南海局势与东海局势的更大不同,在于相关方更多、涉及问题更复杂,因而,南海局势的发展从来就不是单线条的。1987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委员会第14届年会讨论了开展全球海平面联合测量问题,要求中国建立5个海洋观测站,其中南沙、西沙各建一个,所获测量资料共同享用。中国政府选定永暑礁建立了海洋观测站,虽然,这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享有南海诸岛主权的承认,但南海涉及现实与战略利益如此巨大,又决定了斗争的复杂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南海局势发展演变过程,就类似一种角力过程,其间会不断出现各种新闻事件,回旋反复又指向渐明;不同代表人物、不同时间在各种舞台声音嘈杂,又利益诉求清晰;小国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大国的身影又隐现其间。面对这样的事件,简单的跟进式报道,哪怕是间或有回顾性报道与深度分析,都不一定得当。很可能,这样的报道还会成为一种放大器,不经意间传递了相关方的威慑性意图。
  怎么办?越是面对复杂事件和现象,确立什么样的报道立场与报道策略就越重要。这里,在战略层面权衡的同时,还应当有很强的对策思维,选择适当的切入方式、展开方式、报道节奏、报道强度;还应当有很强的全球传播思维,选择体现国际法规则的相关案例,选择让非事件相关方容易理解与赞同的表达内容与表达方式。
  南海局势的报道,从根本上说,不仅是对内报道,更是对外报道。即使是一张中文的专业报纸、中文的地方性传媒,关于这类海洋危机事件的报道,都不仅仅是对内说话。其报道所形成的舆论力量,不仅影响直接读者,还是外部世界所关注的舆情的一部分。分析者可以从一个国家各种传媒关于此报道的声音、立场、着眼点、关注重点等等,分析出其民众的关切所在与舆论指向,就可以推测其政府可能有的政策选项与可能做出的反应。因为,必须基于全球有效传播来确立自己的报道立场与报道策略。
  
四、从陆地传媒到海洋传媒:传媒立身基础的再调整
  比较目前传媒在报道陆地危机事件与海洋危机事件时的不同表现,比较传媒在处理与海洋有关的新闻时的思维方式与报道展开方式,也许应当说,目前绝大多数传媒还只是“陆地传媒”。
  什么是陆地传媒?显然,是指还没有从较高层次上关注海洋、报道海洋、利用海洋。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青岛一家传媒举行座谈会,记者朋友颇为如何报道金融危机犯愁。为什么不去盯住青岛港呢,它是晴雨表啊,我这样建议。那朋友说,去过,曾经报道过那儿的模范装卸工。现在,吞吐量小了,没什么可报道的了。看来,虽然身在一个大港,但记者未必会把眼光转向与港口连接的大洋。而在那样的历史契机,一个地方性传媒关注青岛港的活跃程度,就可以从一个特殊的角度报道好应对金融危机这样一个具有全国意义和世界意义的新闻。就像这次,历史把揭开康菲漏油这样一个迷雾重重事件的机遇给了渤海周边的媒体,特别是山东沿海的传媒。如不具有足够的海洋传媒意识,就很难充分利用好这次机遇。
  之所以把许多传媒称为还停留在陆地传媒阶段,至少是因为,许多立身于海滨大城市的传媒,没有充分利用报道范畴的海洋资源,诸如海洋经济,诸如海港与世界经济的天然关联。在其版面或时段里,对沿海、海洋、海洋经济、海洋事务的报道量是很小的,甚至,报道思维里就没有真正把自己所在的城市视为海滨城市。除了海边的情侣路、海滨浴场与海景房,一个媒体望向海洋的目光应当更远,视角应当更多样,认识应当更为深入。相应的,报道切入点与报道资源就会更为丰富,给媒体带来的影响力就会更大。
  实际上,一个传媒看待自己城市的眼光,报道自己城市的方式,就颇可以说明一个传媒的立身基础与运作逻辑。沿着中国海岸线看过去,有多少传媒在把自己的城市通过海洋与世界联系在一起,有多少传媒把海洋与自己城市的命脉联系在一起,有多少传媒表现出确实善于做水文章?
  从世界范围看,河口型海港城市与海湾型港口城市各有其不同的发展逻辑,从全球比较的角度报道与自己城市相类似港口城市的发展历史与发展逻辑,可以给自己的城市提供更有价值的参照系,读者怎么会不感兴趣呢,城市各方面的管理者怎么会不感兴趣呢。
  从陆地传媒到海洋传媒,在这个时代,传媒的立身基础需要再调整。
  人们常常从资源角度看待海洋,确实,从这样的角度分析,更容易找到海洋危机事件背后的关节点与利益关切所在。于是,仅仅从报道资源角度着眼,都需要从陆地传媒走向海洋传媒。
  也许,还应当从更宽广的角度看待传媒与海洋的关系。海洋,如今不再只是陆地之间的间隔,而实在是经济与文化的活力之源与联系纽带,为何不能成为传媒的活力之源呢?
  梳理这次金融危机的应对就会发现,有两个数字常被政治家们引用,以说明经济受影响与复苏状况:一个是用电量,另一个是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用电量可以从一个方面说明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活跃程度,而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虽然是航运业的经济指标,但因为全球化时代航运业与世界经济的关联程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一定提前量地反映世界经济的景气程度与变化趋向。
  其实,许多新闻事件,不仅可以并需要从陆地的角度看,从陆地人的角度看;还可以并需要调过头来从海洋角度看,从陆地与海洋两个维度观察。就像一个海滨城市,从城市向大海望去,是习惯的自然美;而从大海向城市望去,是人们经意或不经意形成的天际线,是另一种美。利用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人们试图测知世界经济的温度,这是一种新的观察角度与思维方式,是对BDI指数功效的拓展。那么,对于报道,转向陆地与海洋两栖,不同样是立身之基的拓展吗?■
  (作者系新华社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总编辑,学者)
  
注释:
  ①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其范围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领海基线)起,自然的大陆架宽度不足200海里,通常即自然大陆架宽度不足200海里时,通常可扩展到200海里,或扩展至2500米水深处,二者取小;如自然大陆架宽度超过200海里而不足350海里,则自然的大陆架与法律上的大陆架重合;自然的大陆架超过350海里,则法律的大陆架最多扩展到350海里。大陆架上的自然资源主权,归属沿海国所有,但在相邻和相对沿海国间,存有具体划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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