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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电视真人秀中的暴力元素及影响
浅析电视真人秀中的暴力元素及影响
  
  □于巍隽
  
  【本文提要】本文分析了电视真人秀节目通过对人性弱点的故意放大、刻意表现竞争的残酷无情,以及各种暴力元素不断升级等方式,以博取高收视率的趋势,并对其产生的负面效应做了批判,同时提出参照体育竞赛节目管理的思路防控电视真人秀节目负面因素的建议。
  【关键词】电视真人秀 涵化理论 暴力美学【中图分类号】G206
  
  “电视真人秀”,又称reality TV,真实电视。尹鸿教授对其进行了巧妙的解构:“真”是特色、“人”是核心、“秀”是手段,这三个元素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也就是说,真人秀是动态的具有目的性的线性叙事模型,是对自愿参与在规定情境中,为了预先给定的目的,按照特许的规则所进行的竞争行为的记录和加工。虽然表现的是有名有姓的生活在现实生活中的“真人”,但却是把人放在导演特定的情境中进行“秀”,究竟秀什么?放大什么?既是真人秀的最大卖点,也是最受争议的地方。从1999年的荷兰《老大哥》开始,电视真人秀开始在西方爆发式增长,这几年来在我国电视媒体上也日益走红。许多真人秀节目使用看似激烈、真实的场景,利用性、博彩和恶性竞争等方式迎合受众,实则却充满暴力冲击的元素,抢占市场收视率,其背后则是为电视台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不过,在社会效益的考量上,反对者的声音一直处于上风。西方众多学者批判真人秀为“电子粪便”,有社会学者说,因真人秀的出现,电视节目已经退化到用来填补我们空虚的生活的境地,看这个节目意味着倒退。
  信息爆炸、渠道多元的时代,作为传统媒体的电视在面临外部竞争的同时,也在不断创新突围,寻找更大的生存空间。所以我们的屏幕日趋丰富繁杂,无论是传统的电视新闻、电视剧、大综艺、社教专题,还是新兴的真人秀、情感节目,电视呈现的多元信息深入到生活的各个层面,给受众丰富的信息,同时也是大众娱乐休闲消费的重要载体。在电视传播的繁杂海量的信息中,很多暴力信息也悄然进入受众的视野。暴力成为电视节目所表现生活的主要特征之一,这已是事实,而不是危言耸听的臆想。美国著名的传播学家格伯纳(Gerbner)将暴力定义为“有意伤害或杀害的公然武力的表现”。1988年,新加坡大众传播研究与情报中心对亚洲8国电视节目进行暴力监测时提出,暴力即“使用体力或言辞对某人或某些人造成心理或肉体上的伤害,以及包括对财产和肉体的毁灭”。
  而真人秀可以说是所有电视节目元素的集大成者:既有电视剧般虚拟的紧张情节,又打着真实的旗号让人有贴近感,观看起来更“不设防”,实际上是像娱乐节目一样获得刺激快感。毋庸置疑,真人秀在中国的发展还在不断探索创新的阶段,在一些知名的真人秀中也不乏正向、光明、展示人性善的闪光点。但是,我们看到的更多的却是粗糙的设计,对人性弱点的故意放大,刻意表现的竞争的残酷无情。如果作为一部电影中的某个情节,也许这样的内容是具有一定的美学欣赏价值,是可以被人接受的。同时,因为电影故事的虚构性,观众对其的认知会在艺术和真实之间有一层自动的过滤,从而降低对受众道德层面的负面影响。真人秀则不然,虽然终究是场“秀”,但却被“真实”和“人性”所包装,这些还都被“考验人性”、“提倡合作”的节目标签遮盖,实质上是编导希望通过带有美化过的暴力情绪甚至是行为,给予观众更强的刺激,从而激发他们的收视兴趣,甚至还能带出更多的媒体炒作,引发媒介的二次污染。
  纵观电视发展史,可以清楚地发现,电视暴力元素在这些年来不断升级,而受众对于电视暴力的“耐受性”也是越来越强了,这是个可怕的趋势。现在看起来,当年黑白版的《米老鼠》是多么的歌舞升平、天真烂漫。之后从嬉闹打斗到炸上天再狠狠地摔下来,卡通的暴力行为在不断升级,天真与烂漫再也不能引发受众哪怕是儿童受众的收视兴趣。
  真人秀节目更是从肉欲横流的床上一直到鲜血淋漓的手术台上,无所不及。在电视审查制度严格的我国,也分别被叫停过所谓的“换妻”节目和“整容”节目。与此同时,电视真人秀作为一种新的节目形态,其发展和受众认知度,都以爆发式的速度在增长,同质节目多如牛毛。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受众更多的眼球?最便捷和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增加其中的暴力元素,用戏剧化处理的“血淋淋”的残酷“现实”,不断挑战观众的底线。于是,参与者之间的竞争更激烈残酷了,表现更赤裸裸了。《楚门世界》中的24小时的“跟拍”已经真实地存在于真人秀节目中了,也许哪天,施瓦辛格《过关斩将》中的杀人游戏也会出现在现实的电视屏幕上。
  关于媒体与犯罪心理的关系,近代犯罪学之父——切萨雷·龙勃雷梭有一个“恶性循环规律”理论:报刊对犯罪的报道扩大了它们的发行量,而报刊发行量的扩大,又使更多的人进行犯罪模仿,导致更多的犯罪产生,不断的模仿最终会导致一种成熟的价值观的形成,受众不再是简单的模仿,而是将原本属于媒介人物的思想转化为自己的意识,自觉不自觉地用这种意识来指导自己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电视节目为了收视率,过于细节化地展示犯罪行为,甚至在真人秀中为了所谓的真实,博取眼球而“诱导”参与者产生暴力行为时,“恶性循环”已经开始了。也就是说,电视暴力就如同“使用暴力给儿童上了生动的一课”,电视暴力中对暴力行为的细节化“曝光”越具体,受众的反映越强烈,模仿行为越普遍。在美国,以学前儿童、小学和高中学生为被试的研究,在澳大利亚、加拿大、芬兰、英国、爱尔兰、波兰以小学儿童为被试的多项研究(Bushman & Huesmann,2001;Geen,1998)都发现,观看电视暴力与现实中的攻击行为呈正相关。而且纵向研究(Eron,1982;Huermann等,1984)表明,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观看电视暴力助长了儿童的攻击倾向,这种倾向刺激了他们对电视暴力的兴趣,反过来又进一步增加了攻击行为。因为观众的暴力审美一旦被激发、被认同,需求就会不断强化,耐受力不断增强。如果社会道德不给予正当的约束,就像一个病人产生了严重的抗药现象,那么最终的后果必然是病入膏肓,无可救药。
  同时,暴力元素的过度渗透,也直接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判断。真人秀标榜的是“真”,在内容的选择上更注重以受众的日常生活空间为背景,以日常生活为素材。现实感、平民化、主人公身份的真实性,都使电视艺术架构的时间和空间与受众的现实时空产生了同构,在受众心目中形成“现实生活的幻象”,使受众,特别是青少年受众相信这种幻象是真实的。大量电视暴力信息被艺术地加工与再现,使青少年在心理上把电视中发生的故事当作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来接受,认为在现实中存在更多的暴力事件,对身处其中的社会缺乏安全感。“涵化理论”(Cultivation Theory,我国新闻传播学界又译作“教养理论”或“培养理论”)认为,收看电视越多的人对真实世界的认知和态度就越接近电视所提供的符号现实。受众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长时间接触电视对暴力的这种有偏差的描述,将使他们对这些描述中的有关暴力的规范、态度和行为形成共识,“黑暗社会”观有可能成为社会中的主流认识和判断,很多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电视看得多的儿童把社会看得比实际更危险,他们对于出门遇到歹徒、在家被偷盗的可能性估计要高于电视看得少的儿童。拉珀津斯基(Rapaczynski,1984)也认为,电视看得多的儿童比电视看得少的儿童更倾向于用恐惧的眼光看待邻居,而且把邻居看得更为可怕,这就是电视剧和新闻报道大肆宣扬暴力的结果。长期观看电视暴力会灌输残酷世界观,即认为“社会是一个比现实更危险和恐惧的地方,人们在生活中主要采取攻击手段来解决人际问题(Huston & Wright,1998;S laby等,1995)。”
  而在传播过程中,越强调节目的真实性,观众越对其中的暴力元素“不设防”。因为真人秀其“秀”的特质,又让观众抱着看客心态,在舒适的环境中,边吃美食边看电视,放松而惬意。而在电视中大量呈现的电视暴力,就在不知不觉中对受众,特别是正处于社会化进程中的青少年,逐渐产生了强大的适应力,也使他们对现实生活中的暴力行为从开始的憎恶、反感到默认和接纳。玛格丽特·托马斯等人研究发现,长期观看暴力电视,使一些孩子对攻击和暴力行为的容忍心更强,唤醒水平更低,即产生去敏感化(desensitization hypothesis)。我国社会心理学家时蓉华也提出,过多观看暴力电视节目,不仅导致儿童情绪淡漠、缺乏同情,同时也降低对他人的信任感。特别是暴力美学的重要特质就是对于暴力行为的艺术化处理,更令人感到人和人相互猜疑倾轧,暴力和死亡是英雄的、好玩的、真实的事情。正如非克所说,电视暴力所传递的生命意识,“是一种对生命感觉的逃避,是对不可逆生命过程的否定,时间呈现出某种停滞的麻醉感,时间感觉己经不复存在,生命本身在这里无所谓开始、展开、完成,生命意识因此而消解。”因此,对电视暴力司空见惯的青少年便会对现实中出现的暴力行为熟视无睹和漠不关心,社会的公德与良知也会因此而缺欠。因为“暴力”已渗透到了他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而显得并不是那么“坏”了。如果生产出的传媒产品产生这样的不良后果,那是和传媒工作者的社会使命感格格不入的。
  如何遏制电视真人秀节目中日益严重的暴力倾向?除了主管部门的三令五申、亡羊补牢式的管理,还有没有什么行之有效的行业监管方式?因为笔者曾经做过体育记者,对体育赛事有较多接触,发现其实体育赛事的电视转播和真人秀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真人参与,体育明星的魅力丝毫不逊色于选秀达人。其次,所有的比赛都有既定的规则,大家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参与比赛,这也和真人秀的规定情境是很相像的。然后,体育赛事的不确定性和真人秀也十分相似,这也是两类节目共同的看点。最后,两种形态都有赛事的递进,并且随着冠军的出现,节目的可看性会越来越增强,并在决赛中达到顶峰。可以说,体育赛事的很多方式,赛制被真人秀赛事所借鉴使用。但是,体育比赛对于其中暴力行为的管控,却比真人秀赛事要有效得多。即使赛场有类似言语争执和肢体冲撞等暴力行为的产生,也会很快被行之有效地制止。并且,这样周密的规则设计,却丝毫不影响体育比赛的可看性和收视率。这是不是能给真人秀节目管控一些有益的启示?能否归纳总结真人秀赛事,合并同类项,成立专业委员会进行管理,建立严格赛制?这只是个粗浅的想法,毕竟体育赛事经过千百年的沉淀积累,才能形成完整的体系,而真人秀要走的路还很长,但是所有的制作人,管理者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真人秀节目中暴力元素的愈演愈烈的现状,并尝试行之有效的办法加以改进。就像体育赛事的精彩,是建立在平等、合作、进步的基础上的,作为传媒人,更需要有起码的良知。■
  (作者系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国家电视暴力研究报告(National Television Violence Study)
  ②曹华、王雅春:《试析电视暴力对青少年的消极影响》,《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年第11期
  ③宋小卫:《西方学者论媒介素养教育》,《国际新闻界》2000年第4期
  ④张向葵、曹华、刘志:《中国儿童的电视环境与儿童成长》,《东北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
  ⑤非光:《1993年美国关于影视暴力节目的一场大辩论》,《中国广播电视学刊》1994年第5期
  ⑥曾凡林、戴巧云、汤盛钦、张文渊:《观看电视暴力对青少年攻击行为的影响》,《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4年第1期
  ⑦David R.shaffer:《儿童与青少年》,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
  ⑧龙耘:《电视与暴力——中国媒介涵化效果的实证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版
  ⑨潘知常、林玮:《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
  ⑩胡钰:《大众传播效果:问题与对策》,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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