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眼中的媒体司法监督现状
记者眼中的媒体司法监督现状
——对部分法制新闻记者的问卷调查报告
□姚广宜
【本文提要】本文通过新闻从业人员对媒体司法监督现状调查问卷调查,全面分析了我国媒体记者在法治报道和司法监督报道方面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了媒体监督司法的效果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法治报道 司法监督 司法公正 问卷调查【中图分类号】G212
为全面了解我国媒体记者对媒体司法监督报道的现状,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底,我们对我国的新闻记者特别是从事法治新闻报道的记者进行了问卷调查,以了解他们对当前法治报道及舆论监督报道状况的意见。本次调查采用随机抽样,以纸质书面问卷和E-mail电子问卷形式发放,无记名填写的方式进行。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80份。
一、受访记者人口学特征
本次调查中受访记者男性145人,女性134人,性别比例基本均衡。
受访记者的年龄,以中青年记者为主,20~49岁年龄段占96%,其中20~29岁的媒体记者为153人(占54.4%)。
受访记者学历总体层次较高,以大学本科学历为主,占到70%;研究生、博士生也占有一定比例,达到23%。
受访记者居住的地区以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为主,其中在省会、直辖市工作的记者占到90%。
受访记者所就职的媒体主要集中在电视、报纸和网络媒体,分别为130人、77人、44人,合计比例达到74%。另外有22名受访者在杂志工作,6名受访者在广播媒体工作。
受访记者有比较丰富的法制新闻采访报道经验,其中工作时间在两年以上的达到70%。
二、对法治新闻报道现状的看法
调查发现,受访者认为“正面宣传报道过多,批评性报道不足”以及“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不足”,是当前法治新闻报道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其他存在的问题还包括“对法律法规等专业性强的内容解读不足”、“案件报道过多,有用信息太少”和“专业性不足”、“时效性不强”等方面(见下表)。
存在问题 人 数(N=280)
正面宣传报道过多,批评性报道不足 169
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不足 167
对法律法规等专业性强的内容解读不足 113
案件报道过多,有用信息太少 90
专业性不足,有很多法律常识错误 72
媒体报道的时效性不强 69
专业性太强,不够好看 61
报道断章取义 45
评论信口开河 45
炒作新闻干扰司法工作 43
批评性报道过多,正面宣传不足 11
媒体记者还普遍认为“媒体审判”已成为法治报道中最经常出现的情况。此外还存在着“滥加评论”和“偏听偏信”等情况。多数记者并不认为“失实”是法治报道的主要问题(见下图,见本期Page63)。
受访记者们认为,法治新闻采访报道经常受到的干扰主要是来自宣传部门或上级领导的限制。这其中包括“采访要经过宣传部门同意,而宣传部门对采访要求有所筛选”,以及“领导指示,不能报道”;还有一部分记者认为“说情队伍赶到媒体”也干扰了法制新闻的采访(见下表)。
法治新闻采访经常会受到的干扰(可多选) 人 数(N=276)
采访要经过宣传部门同意,而宣传部门对采访要求有所筛选 237
领导指示,不能报道 213
说情队伍赶到媒体 159
稿件要经过被批评对象审阅 94
动用公权力进行跟踪、侦查 94
其 他 7
受访记者认为,“报道不实”是法治新闻报道刊播后通常遇到的质疑,其他质疑还包括“采访手段不合法”和“采访动机(比如是否收受财物)令人生疑”等方面(见下表)。
法治报道通常遇到的质疑(可多选) 人 数(N=273)
报道不实 166
采访手段不合法 142
采访动机(比如是否收受财物)令人生疑 125
以诽谤或损害商业声誉罪立案 88
其 他 20
三、对媒体司法监督报道及与司法公正关系的看法
本次调查中63%的受访记者在工作中曾涉及舆论监督报道。他们大多数认为,从事舆论监督工作的原因主要是一种“职业要求”。此外还包括“促进民主进程”、“伸张正义”、“改善社会风气”、“增强媒介自身的影响力”等原因(见下图,见本期Page63)。调查还发现,发表过批评报道的记者中,59.3%的人因此受到被监督者的威胁或潜在威胁。
在法治类舆论监督报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针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报道。那么,媒体记者对司法监督的现状以及与司法公正关系的看法如何呢?我们的调查显示,多数受访者认为,当前媒体对法治领域的舆论监督,总体上表现为“监督不足,只对个别案件有监督,缺乏系统性有效性”,但另一方面又存在着“监督过度、监督不当”,二者交互并存,呈现出截然相反的媒体监督特点(见下表)。
对当前媒体对法治领域舆论监督的总体评价 人 数(N=278)
监督不足,只对个别案件有监督,缺乏系统性有效性 137
监督不足和监督过度、监督不当同时存在 129
监督过度,监督方法不得当,妨害司法公正 8
其 他 4
受访者认为,当前媒体对司法审判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容易被人利用,利用媒体干预审判”。这提醒记者进行相关报道一定要谨慎行事;同时也有较多受访者认为,作为“媒体只能客观报道审判信息,不能批评或评论正在审理的案件”(见下表)。
存在的问题(可多选) 人 数(N=278)
容易被人利用,利用媒体干预审判 140
媒体只能客观报道审判信息,不能批评或评论正在审理的案件 102
媒体不能对正在审理的案件进行调查性、暗访式报道 85
监督早已名存实亡 83
监督过头,存在“媒体杀人”或“媒体审判”的现象 74
只能判决后监督 68
媒体可能利用自己的监督权,为一方当事人服务,妨害司法 67
以上都不是 11
调查显示,91%的媒体记者认为媒体监督司法最终只能使部分问题得到解决。而认为能使问题得到全部解决的只有2%。也有7%的受访者认为没有使问题得到解决。
68%的受访者认为,媒体报道或评论“促进了司法公正”,也有26%的人觉得这个问题“不好说”。
本次调查显示,有57%的媒体记者认为传媒与司法的关系问题突出表现在“司法对于传媒越来越抗拒”;只有24%的媒体记者认为“传媒与司法关系越来越和谐”。另外还有7%的受访记者认为“传媒对司法监督越来越过度”。
受访者认为,当前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关系的矛盾主要表现为:“司法机关变相阻碍媒体舆论监督”、“司法工作与传媒工作各有独立性,难以互相尊重”,这些矛盾加剧了媒体与司法二者之间的冲突(见下表)。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关系中的主要矛盾 人 数(N=275)
司法机关变相阻碍媒体舆论监督 134
司法工作与传媒工作各有独立性,难以互相尊重 113
媒体不当报道影响了司法公正 20
其他 8
对于媒体在司法监督报道方面,受访记者多数认同“采访不需批准,但是新闻稿件应该经过审核”的意见。与此相反,也有部分记者认为“新闻采访应该经过批准”,还有一些记者认为新闻采访应该经过批准或应当适度限制新闻采访(见下表)。
新闻采访应该经过有关部门许可吗? 人 数(N=276) 百分比
采访不需批准,但是新闻稿件应该经过审核 105 38.1
新闻采访应该经过批准 50 18.1
适度限制新闻采访 45 16.3
其他 76 27.5
95%的受访记者赞成增加媒体在法治领域的舆论监督权限。赞成的最主要理由是“公众有知情权”;其他依次是“可以有效遏制司法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遏制权力对司法的干预,维护司法独立”等(见下表)。
赞成的理由是(可多选) 人 数(N=266)
公众有知情权 227
可以有效遏制司法腐败 196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95
遏制权力对司法的干预,维护司法独立 186
其他 3
对于案件诉讼过程中,是否应当允许媒体评论的意见出现一些分歧。42%的受访记者认为,在任何诉讼阶段都应允许大众传媒对案件发表评论;23%的受访者认为有权威消息来源即可评论;也有19%的受访者认为一审宣判后即允许评论;还有16%的受访者认为终审宣判后才允许媒体评论。
四、对于司法信息公开的意见
怎样才能实现媒体与司法关系的良性互动,受访记者大多认为,最重要的是“推动司法信息公开”,其次是要“加强相关法规的建设”(见下图,见本期Page65)。
74%的媒体记者认为司法信息公开“非常重要,直接影响到司法公正”;25%的媒体记者认为“重要,关系到当事人诉讼权利”或“关系到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只有1%的媒体记者认为“不重要,除当事人外与其他人无关”。
对于当前司法机关纷纷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效果,37%的受访者认为这对促进司法信息公开“有作用”,但也有34%的人认为“作用不大”,还有24.5%的记者态度完全相反,认为“没有作用,完全是形式主义”。
对于司法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77.8%的受访记者对“公开的信息不充分、不全面”感到最不满意。也有38%的受访者对“庭审不公开”意见较多(见下表)。
对司法公开感觉不满意的是:(可多选) 人 数(N=279)
公开的信息不充分、不全面 217
庭审不公开 106
听证不公开 89
执行不公开 83
立案不公开 79
裁判理由不公开 78
文书不公开 65
以上都不是 24
媒体记者普遍认为,法院在向新闻媒体公开司法信息时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法院以需要得到上级批准为由加以拒绝”。此外法院还存在“对各家媒体不能平等对待”以及“以审判庭座位有限为由而拒绝媒体旁听”等问题。还有一部分记者遭遇法院“限制媒体和记者采访审案法官”等麻烦(见下表)。
法院在向新闻媒体公开司法信息时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可多选) 人 数(N=280)
以需要得到上级批准为由拒绝 224
各路媒体不能平等对待 177
以审判庭座位有限为由而拒绝媒体旁听 167
限制媒体和记者采访审案法官 151
因庭审公告范围过小,媒体无法得知庭审时间 136
媒体旁听需要申领旁听证 81
限制太少,造成信息过度过早公开 14
其 他 5
媒体记者认为影响司法公开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暗箱操作”、“司法公开意识不强”、“长期形成的宣传观念”,“担心公开会影响法院形象”(见下图,见本期Page65)。
庭审直播作为司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对推进司法公正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实践中庭审直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调查显示其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庭审直播往往只能让老百姓看庭审过程,并不能培育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二是“庭审直播表演痕迹太重,效果反而适得其反”;三是由于“多数庭审过程太枯燥,收视率低”,也使传播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见下表)。
庭审直播存在的问题(可多选) 人 数(N=277)
庭审直播往往只能让老百姓看庭审过程,并不能培育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 137
庭审直播表演痕迹太重,效果反而适得其反 132
多数庭审过程太枯燥,收视率低 125
庭审直播违背司法规律,不应该提倡 37
其 他 10
五、小结
本次调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媒体中从事法治新闻报道的记者对司法监督现状的认识。
首先,可以发现,受访的法制报道记者整体素质水平较高。以中青年记者为主力,有较高的学历层次,其中从事法制新闻报道工作两年以上者达到70%。他们有着清晰的职业定位和明确的报道目的,为“促进民主进程、伸张正义、改善社会风气”而秉笔直书,其中有63%的记者采写过媒体监督报道,已形成一支年富力强、思想硬、业务精的媒体监督队伍。
其次,法治新闻报道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特别是“正面宣传报道过多,批评性报道不足”以及“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不足”,以及对案件的报道还存在着“滥加评论”、“偏听偏信”和“媒体审判”等现象。
再次,媒体开展司法舆论监督的环境不容乐观。特别是来自某些上级领导的压力,变相阻碍媒体舆论监督;另一方面还存在着“信息不充分、不全面”,“获取诉讼信息的途径不明确、不畅通”,“案件审理过程不公开”等现象。“采访需要得到上级批准”以及“审判庭座位有限”,成为拒绝媒体采访报道的最为常见的理由。这使得媒体记者感觉“司法对于传媒越来越抗拒”,也加剧了媒体与司法二者之间的冲突。
复次,媒体对司法活动报道的影响不容忽视。媒体记者普遍认同媒体对司法监督具有较大影响力,其积极的影响在于推动事件得到依法处理,“促进了司法公正”;但另一方面也会产生负面效应,使事件处理偏离法治轨道,甚至形成“媒体审判”现象。总体而言,媒体“监督不足,只对个别案件有监督,缺乏系统性有效性”,与“监督过度、监督不当”二者交互并存,呈现出截然相反的媒体司法监督的特点。
最后,媒体对司法公开表现出很大期待,同时也体现出尊重司法独立的理性态度。95%的受访记者赞成增加媒体在法治领域的舆论监督权限。赞成的最主要理由是“公众有知情权”;此外还“可以有效遏制司法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遏制权力对司法的干预,维护司法独立”。但是,受访者也表示,对媒体的司法监督权力必须有所限制,一定要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报道必须把握好“度”,尽可能客观报道审判信息,审慎批评或评论正在审理的案件,这将有助于维护司法独立,促进司法公正。■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本文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资助,项目批准号:09YJA86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