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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网络还存在隐私吗?
社交网络还存在隐私吗?
  
  □叶宁玉
  
  随着药家鑫被执行死刑,该案已经落下帷幕。而在此过程中,其师妹——西安音乐学院学生李颖却引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插曲。此事缘于李颖在西安音乐学院某同学主页上回复了一句话:“我要是他我也捅”。这条回复被截图后转发到人人、新浪微博、天涯等网站,引起轩然大波。
  这让笔者想起最近另一件新闻:北师大教授董潘发微博称,“当你40岁时,没有4000万身价不要来见我,也别说是我学生。”此言一出,立刻在微博上引起巨大争议。
  以上两个事件都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他们的言论都发表在个人的社交网站(以下称SNS)页面,并且都有特定的说话背景和相应的对象。按照这一划分,无论是李颖的回复还是董潘的微博,都应该属于私人言论,即私人通信。但是这两句话经过截图和转发之后,在网络公共空间广为流传,进入了大众传播的领域,招来不小非议。那么问题就出现了,李颖与其同学的对话、董潘的微博,到底是私人和小群体环境下的言论,还是公开的言论呢?
  就隐私期待而言,我们有一个同心圆,最内圈是自己的私密隐私,第二圈是可与配偶或者亲密朋友等共享的隐私,第三圈是与家人、朋友、知己之间的隐私,第四圈是与一般熟人,例如同事、同学之间的隐私,最外圈才是公众。①也就是说,我们对于自己隐私的公开限度,往往存在多种复杂的局面,潜意识中都有特定的隐私披露的对象。A圈子内发表的言论也许我们并不希望B圈子内的人知道,这在传统的人际传播中是有可能实现的,比如至少此刻我与室友的谈话绝对传不到我父母的耳朵里。
  但是当一切搬到社交网络上后,私人通信与大众传播之间原本就不甚清晰的界限变得更加模糊。虽然人人网等SNS网站提供基本的隐私设置,用户可以选择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相册、日志等的开放程度,并也承诺未经用户许可不会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的第三方。②即便如此,经过辗转相传,我们的私密言论仍然有可能流入公共领域。
  若要做到对用户隐私的合理保护,用户不得不使用大量开关,在与张三交谈时设定只有李四可见,而在与王五交流时设定A群组可见。这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是在使用上是极为繁琐的,研究互联网传播的学人魏武挥将SNS网站对用户隐私保护陷入的困境称为“几乎无解的问题”。③即便上述繁琐的技术操作在使用上可行,隐私隐忧依然存在。李四若将用户与张三交谈时的言论复制或者转载,那么用户的私人言论一样流入了公共领域。
  由此可见,SNS网站已经将个人通信与大众传播之间的中间地带扩大并且变得模糊化。我们要明白的一点是,私人言论被迫进入大众传播领域只是SNS网站上个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交错存在导致的结果之一。曾经我们还能在SNS网站隐私设置中将自己的页面设置为“好友可见”或者“密码访问”,然而现在Twitter的用户及其言论都可以通过谷歌搜索到。也就是说,这一刻也许有人正在阅读Twitter上的某条言论,虽然他可能并不是Twitter的注册用户,用户完全无法控制谁才能读到他们发表的内容。
  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的几位学者在2010年做了一项统计调查,对比了美国六大SNS网站,Facebook、LinkedIn、MySpace、Orkut、Twitter以及YouTube之间的隐私保护政策。研究结果表明,六大SNS网站的隐私政策包含四个层面的内容:信息获取合理化(第三方获取用户资料的合理理由)、信息可见度(我们的信息向谁公开、公开哪一部分)、信息匹配精确度(根据检索词匹配的用户信息)和服务器缓存信息。最终结论是,六大SNS网站对用户隐私的保护大多着力于获取用户信息的理由和信息可见度,对于信息匹配度和服务器缓存信息的保护则是几乎没有。④
  仅是信息可见度这一项可能引发的隐私问题就已经令SNS网站头疼不已,若要再考虑信息匹配度和服务器缓存信息领域内个人通信和大众传播之间界限趋于模糊的问题,SNS网站就不仅仅是头疼了。
  既然SNS网站处于个人与公共领域的交错地带,其可能引发的隐私问题也几乎无解,那么作为用户的我们可以做或者说应该做的,就是谨言慎行。这总好过一语不慎而成为众矢之的。■
  (作者系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
  
注释:
  ①菲利普·帕特森:《媒介伦理学:问题与案例》第13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②http://www.renren.com/siteinfo/privacy
  ③http://weiwuhui.com/4332.html
  ④ Leanne Wu, Maryam Majedi, Kambiz Ghazinour and Ken Barker. Analysis of Social Networking Privacy Polices. Proceedings of the 2010 EDBT/ICDT Worksho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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