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伦理叙事与和谐社会建构刍议
媒介伦理叙事与和谐社会建构刍议
——以故事类电视专题节目为例
□韩元
一、媒介伦理叙事的意识形态性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的范畴,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人,人是构成社会的基础,人的个性和谐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前提。大众传媒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它通过一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的宣传,在私人生活领域促进受众的道德自省,从而实现人的个性和谐。其次,它以话语符号为传播媒介,实现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并为这种沟通与交流确立一种被行动着的主体所理解与承认的规范。最后,大众传媒作为公共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内在机制,传播并强化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规范,有助于维持社会的平衡有序。
无论是一个国家的公民美德、日常生活准则还是交往规范、公共伦理规范,都属于社会生活的伦理秩序,伦理指涉的是“调节人际关系行为、包括由其扩演外化的人与社会或群体和各群体之间的关系行为的价值原则和规范”①。媒介在维系社会伦理秩序方面的功能,主要通过其话语模式的伦理叙事倾向及叙述技巧以及能动的受众来实现。这种伦理叙事是意识形态叙事的一种,即叙述者“控制文本中叙事主体的意识形态倾向,在描述的事件中蕴藏着作者的阶级立场和意识形态倾向的话语模式”②,具体到伦理层面,则是“在道德立场上,悬置了作者的道德判断,以吁请读者判断的自由”③。
二、媒介伦理叙事的视角与技巧
有别于教科书的伦理叙事,媒介伦理叙事是一种“寓教于乐”的形式,是按照特定的伦理价值并使用多种修辞手法对经过选择的文字、图像进行排序编码,将事实整理为一个可被人理解的“故事”。从某种意义上说,媒介中的叙述者就是一个“说书人”,他在讲故事的同时也就悬置了自己的道德判断。这样的一种伦理叙述模式和叙述人形象在当前一些故事类专题片中表现得比较明显。
目前,国内电视荧屏上比较有代表性且有一定收视号召力的故事类电视专题节目有江西卫视的《传奇故事》、山东卫视《八点说书》《说事拉理》、辽宁卫视《王刚讲故事》、重庆卫视《拍案说法》、吉林卫视《牛群:冒号》、东视新闻娱乐频道的《百家心阿庆讲故事》等。关于这一类电视节目的定义,学界尚未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它们在叙事内容及叙事手法上还是有一些共同特色的:
1.事件选择倾向于家庭生活、人际关系、公共生活等领域,通过普通人的不平凡事反映日常生活中的伦理纠葛和道德困境,即使有些事件的选择涉及法律问题,也是立足道德的视角进行反观,与探讨法理问题的法制节目有所区别。如2011年1月27日的《王刚讲故事》,该期节目名为“灭绝人性的杀戮”,讲的是北京大兴灭门惨案。这本是一起重大的刑事案件,但该节目并未着力于法理剖析,而是用了伦理叙事的视角,以“家庭积怨”为故事展开的纠结点,从人性、人伦等角度分析惨案的诱因和教训。节目最后,主持人王刚的点评也超越守法落在了守住伦常底线上,“所谓人伦纲常,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就是只要你是人,就不该违反的规则。”
山东卫视的名栏目《说事拉理》的前身是创办于1986年《道德与法制》,后者定位于“以事说法、以案说法”,是一档法制类节目。2007年节目改版为“天下故事”,2009年再次改版为“说事拉理”栏目。从该节目的几次改版与转型,可以看出其内容及视角从法制到伦理的嬗变轨迹。
由于这类节目聚焦平民百姓、世俗生活,其叙事伦理更接近于“自由伦理的个体叙事”,而非人民伦理的宏大叙事④,所以有时又被称为是民生新闻节目。比如江西卫视就将自己的“传奇故事”栏目定位为一档民生新闻类节目。
2.善于设置冲突、悬念,并运用多种叙事手法将事件架构为引人入胜的故事。这一点从这些节目的名称上如“传奇故事”、“王刚讲故事”、“阿庆讲故事”等可看出端倪。这些故事多取材于生活中的真实事件,有的事件本身即具有奇、隐、曲等特点,再加上叙述者运用多种叙述技巧,辅之以电视画面、音效的视听冲击力,将事件再现为一个个离奇曲折的故事。“奇遇的概念是一种关于生活的叙事结构,而不是生活本身。在叙事生成的生活中,人们将会体验到日常生活中难以感受到的‘奇遇’”⑤。现实中大多数人的生活是平淡无奇的,与故事中的“奇遇”式的生活是有距离的,这种审美距离恰好催生了人们听故事的冲动,也契合了人类童年期就存在的听故事的无意识诉求,从而也使这类节目获得了高收视率。
3.从叙事方式上看,该类节目“讲述”色彩明显,通常都有一个态度鲜明、褒贬善恶的故事叙述者,一般为节目主持人。在“讲述”的模式中,叙述者的身影特别活跃,倾向性比较明显,他记录、讲述,对他叙述的事件做出各种评论和解释⑥。叙述者对事件的指点和评论,被称为叙述干预,而评论干预“更大的作用是与受叙述者在道德判断上产生呼应”⑦,这与一般的新闻类节目力求客观展示的姿态是有区别的。
主持人的功能类似传统的说书人角色,他总领故事,控制节奏,卖关子,抖包袱,更重要的是发表评点,劝善贬恶。而对于一部叙事作品的受众来讲,有时听说话人的声音比听故事重要得多,这可以说明为什么中国古代的话本体小说和民间的说话艺术比偏重史料堆积的史著有着更广泛的受众。因此,当前的故事类专题片都很重视对故事叙述者亦即主持人的设置,一方面是由其承担伦理叙事、道德教化的职能,另一方面是由其发挥传统的说话艺术的形式魅力,使节目通俗化、大众化。目前,一些收视率较高、社会反响较好的故事类专题节目的主持人已形成品牌效应,如《王刚讲故事》的主持人王刚、《传奇故事》的主持人金飞等,他们风格各异,却皆具有较强的讲故事才能,是“叙事艺术家”。正是因为意识到主持人角色对故事类节目的招牌作用,2007年上海新闻娱乐频道的“百家心”节目改版,引入了主持人角色,从过去的“演故事”改为“讲故事”,使节目的伦理叙事意味由隐到显,而主持人朴实亲切的形象和沪语方言也拉近了与观众的距离。
三、媒介伦理叙事对和谐社会建构的积极意义
自上世纪90年代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随着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分配方式的变化,社会心理、公民道德意识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家庭关系、人际交往方式等也处于不自觉的嬗变之中。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伦理体系尚未完全构建起来,转型期价值多元化的语境中国家行政力量对公民道德思想的约束力减弱,与之相对应的就是现实社会中出现的伦理失范、道德滑坡现象。在组织行为的道德控制力减弱的时候,大众传媒在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凸显,它本身所负有的社会责任,包括传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担负教育功能、宣扬社会规范等,使其对社会道德失序现象不能漠然置之,具体表现就是其伦理叙事功能的加强。其实,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为配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媒介的话语体系就已经表现出鲜明的伦理叙事倾向,一方面通过道德模范的树立来宣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核心价值观念,另一方面通过褒贬鲜明的语辞来批判违反道德规范的人与事,“道德审判台”一类的栏目经常见诸报端,警世性新闻是其中最常见的文体,常用的结构是叙述者先表述道德立场,接下去记述某人由于个人或他人的品行缺陷导致不幸的遭遇,最后是叙述者总结事件,阐发感想,以警世人。这一文体的叙事模式跟当下这些故事类电视专题节目相似,而且都反映了叙述者对社会变革中价值观分裂现象的焦虑与隐忧,只不过两者的叙述视角有所区别,一个高高在上,图解政策,说教味明显;一个则力求亲民,以讲故事、拉家常的方式进行劝服。
故事类电视专题节目的伦理叙事在构建和谐社会关系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
1.以传统道德观念为支撑,重构和谐社会伦理关系体系。这些节目内容几乎涉及了社会生活伦理关系的方方面面,包括日常生活伦理和公共生活伦理,前者包括家庭生活伦理、交往伦理等,后者包括一般公共生活伦理、经济生活伦理、法律生活伦理等。当市场经济的进程使传统伦理关系失去其原有的权威性、一统性,从而导致社会问题增多时,这些电视节目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以深植于中华文明和民族心理结构之中的文化传统精神为伦理叙事的出发点和参照系,表现出一种向传统回归、重构和谐伦理关系的叙事意旨。
在上述这些伦理关系中,又以构建和谐家庭伦理关系为重。家庭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形式,是人伦关系延展辐射的出发点。从另一个层面看,电视节目的收看环境主要是在家庭内部,以一家一户为一个单位,由家庭成员共同收看,反映家庭伦理的节目因此会有着较好的收视氛围和沟通效果。综上两点,也就不难理解当下这些故事类电视专题节目对反映家庭伦理问题的题材的偏好。以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的《王刚讲故事》为例,3个月共讲述了51个故事,其中涉及家庭伦理(包含两性关系)的就有25个,占了将近50%。
中华民族传统伦理思想的精华比如明礼诚信、宽厚待人、重义轻利、孝敬父母、夫妻忠诚等在漫长的历史实践中曾是维系社会稳定的精神支点,在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伦理体系还未完全建构起来的情况下,当下故事类电视专题片向传统的回归对于消弭人际交往冲突、重构和谐伦理关系还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2.“惩恶扬善”的叙事模式有利于塑造一种积极的道德氛围,故事化的讲述方式则易于使受众受到道德感染。前面曾论及在故事类电视专题节目中常有一个类似说书人角色的态度鲜明、褒贬善恶的节目主持人,他除了讲故事之外,还承担了伦理叙事、道德教化的职能。他边叙边议,依据一定的道德规范对事件进行评点,在节目最后,通常还会跳开事件本身,阐发一些有关社会伦理的感喟。
主持人对于是非美丑的鲜明爱憎,有助于塑造一种积极的道德氛围,帮助受众进行道德内省,反思自身言行。同时,主持人拉家常、讲故事式的平易姿态,也容易使受众受到道德感染,与主持人的讲述之间产生积极的情感共鸣,自觉内化道德规范,“听故事和讲故事都是伦理的感情。如果你曾为某个叙事着迷,就很可能把叙事中的生活感觉变成自己的现实生活的想象乃至实践的行为”⑧。此外,主持人的这种“惩恶扬善”的叙事模式也较好地体现了大众传播媒介的“联系”功能,即“对周围环境信息的选择和解释”,“媒介发挥的联系功能通过对偏差行为的曝光来强化社会规范,帮助全社会达成共识”⑨。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当下故事类电视专题节目的质量也是良莠不齐的,有些节目片面追求故事的奇、隐,以至于出现对某些反人伦、不道德细节的过度渲染,引发受众的心理抵触,不仅与其道德教化的立场相悖,而且产生不良的社会效果,反过来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构。■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注释:
①万俊人:《寻求普世伦理》第2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②③⑤⑦阎伟:《萨特的叙事之旅——从伦理叙事到意识形态叙事》第22、68、87、10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④⑧参见刘小枫《沉重的肉身:现代性伦理的叙事纬语》,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⑥参见罗纲《叙事学导论》第189页,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⑨(美)沃纳·赛佛林、小詹姆斯·坦卡德:《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第348页,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