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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话语与冲突性事件的网络能见度
——对系列“城管冲突”事件微博讨论的分析
■乔同舟  
  【本文提要】通过对12起城管冲突事件微博讨论的案例比较与文本分析发现,冲突性事件的网络能见度在整体上有较大提升,但在具体事件上仍差别明显;影响冲突性事件网络能见度的主导因素,不再是冲突的性质和烈度,而是事件相关主体的话语策略和网络介入程度,网络大V在其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另外,线下抗争表演与线上话语建构的持续互动也是提升冲突性事件网络能见度的重要因素。冲突性事件网络能见度主导因素的这种变化,实则是转型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反映。
  【关键词】冲突性事件 网络能见度 城市管理冲突 
  【中图分类号】G206
  频发的冲突性事件已成为转型期中国的一大景观,有关冲突性事件的各种议题也一直是互联网上的热点。冲突性事件虽然很多,但能进入公众视野、引起网络关注的却极少。比如,2013年7月下旬,全国公开披露的12起“城市管理冲突事件”,网络关注差别甚大,有的引起强烈反响,有的却像没有发生一样。那么,是什么影响了冲突性事件的网络能见度?
  本文所说的网络能见度,指的是在互联网上的社会能见度。“社会能见度”是一个社会学概念,表示事件、人物等通过媒体被社会看见的机会和程度。社会能见度反映了媒体新闻价值判断的标准,在更深层,则反映的是社会阶层之划分。媒体舞台上的主角,往往是社会上的“知名者”,即权力拥有者、资本控制者和维护政治和经济权力体系不可或缺的社会主体。而社会底层和非主流群体,则是落在社会视野之外的隐形群体偶有机会被关注,也往往是以违法者、越轨者或者受害者的面目出现①。但只有被看见,才能被媒体“授予地位”,进而获得政治或经济回报,以此而言,社会能见度其实是一种重要的资源。②因此,为了获得社会能见度,底层群体常常采取出格或偏离正轨的行为,以迎合新闻价值,③不惜被污名化和贴标签。④早先关于社会能见度的研究主要针对传统媒体,而互联网则是去中心化的新型媒体,其“群众书写”特征,对底层或者非主流群体具有赋权作用,⑤使他们也有了表达个体诉求和参与公共讨论的机会。⑥那么,相较以往,网络环境下普通民众的社会能见度是否有了改观?
  关于冲突性事件传播的研究,则多聚焦于其发展过程、传播轨迹和媒体报道情况,⑦对冲突性事件如何进入公众视野缺少足够的关注和有效的解释。根据“新闻价值理论”,冲突性事件因其反常、剧烈等事实性特征,本身即符合“新闻价值”的选择标准,⑧但在网络环境下,为何仍有很多冲突性事件被屏蔽在公众视野之外?“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具有一种形成社会“议事日程”的功能,通过持续并集中地呈现和讨论,可以使原本在公众视野之外的事件或问题成为社会焦点。⑨在这个意义上,事件是被媒介话语建构出来的,那是否意味着,事实本身不再重要,冲突也是话语建构的结果?
  基于以上,本文的研究问题聚焦于:冲突性事件在互联网上的社会能见度是怎样的?其中底层群体的社会能见度相比以往如何?影响冲突性事件网络能见度的主导因素是什么?
  为回答上述问题,本文拟采用案例比较与文本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展开研究。深入的个案研究可以提供解释性的看法,案例比较则利于发现事物之间的相似和差异,因而适于探索性研究;而文本分析则可以通过对文本的细读,发现不易获知的深层意义。⑩选择的案例是2013年7月中下旬的12起“城市管理冲突”(简称“城管冲突”)事件(表1 表1见本期第86页)。“冲突性事件”指涉较广,而以城管冲突最具代表性——城管应社会转型中的冲突治理而生,但本身又制造了大量社会冲突,是官民矛盾、城乡矛盾等的集中体现。研究思路是,借助数据挖掘软件搜集12起城管冲突事件的新浪微博文本(止于2013年8月16日晚10点),结合相关报道,进行案例比较分析,还原不同事件的网络呈现差异。再根据转发量和评论量,选取各事件中转发和评论量之和的前10条微博作为文本分析的对象,探究造成差异的因素。
  
一、“敞开的”与“遮蔽的”:12起“城管冲突”事件网络能见度比较
  为了较为直观地呈现出12个案例网络能见度的差异和影响因素,结合文献讨论,本研究对相关概念作如下界定。本文用两个指标表示网络能见度:1.网络讨论热度,指原创微博量和转发评论量的多少;2.舆论持续时间,指从事件引发舆论到舆论逐步消散的时间。根据新闻价值理论和议程设置理论的提示,本文把影响冲突事件网络能见度的因素预设为:冲突事件事实特征,或媒介(含网络)话语建构特征。其中,冲突事件事实特征具体包含两个指标:1.事件性质,指事件冲突中的施-受双方的身份与行为特征;2.冲突烈度,指事件冲突的剧烈程度和后果严重程度。媒介话语建构特征则包含:1.媒体和网络介入情况,指事件相关者对媒体和网络的利用情况,以及网络和媒体参与事件的情况。2.话语策略,指事件相关者或报道者为建构事件意义在话语表达时所采用的策略。根据以上指标,12个案例的网络能见度与影响因素比较如下:
  如表1所示,借助网络这个渠道,城管冲突事件整体上获得了较高的社会能见度。城管议题,成为2013年最受关注的热门话题,也进入了新华网2013年度的舆情热点。上表也显示,大部分冲突事件,最开始都是由网友在微博上爆料,而后引起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关注的。可见,网络对冲突性事件的社会能见度,确有提升作用。
  尽管城管冲突事件整体的社会能见度较高,但具体到不同事件上,差别也十分明显。12起城市管理冲突事件中,有4起死亡事件,冲突的剧烈程度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几乎一样,但网络能见度却有天壤之别。“临武瓜农被城管打死”事件(简称“瓜农事件”)在发生后就立即得到全面关注,讨论总量达千万,成为新浪微博7月份的热门话题。在声势浩大的舆论紧逼之下,事件得以顺利解决,家属获得高额赔偿,当事人受到惩罚,主管领导被免职。同样是城管小贩之间的冲突事件,鄂温克瓜农刺死城管事件(简称“鄂温克事件”)和瓜农事件发生在同一天,前者却几无任何舆论关注,直到10多天后宣判时,才有媒体报道及人民日报等几个官方媒体微博转载,但总体关注度也极低。漳浦男子被城管打死事件(简称“漳浦事件”)和新田菜农意外死亡事件(简称“新田事件”),与瓜农事件的性质和特征,基本相似,在网上却几乎消音,尤其是漳浦事件,除了一则来自央视网的简讯,再也看不到任何消息,既少人追问事件责任和处置问题,也没有任何后续报道。这三个事件的网络能见度,有的甚至低于其它8个普通冲突事件。这8个事件,冲突相对较小,性质也差不多,但网络能见度的差别也很大。西宁城管围殴民警事件(简称“西宁事件”)和北京陪女儿练摊父亲遭殴事件(简称“练摊事件”)网络能见度最高,仅次于瓜农事件,微博转发评论量分别达到了120万和50万,舆论持续时间也分别达到了两周和一周以上。而其他事件,微博转发评论量则介于1千到5万多条之间。
  以上案例的社会能见度差异,反映了网络关注的选择性——“敞开即遮蔽”,一些个案被敞开的同时,则是另一些同类个案的遮蔽;事件的某些特征和意义被放大,往往意味着其它特征和意义的被忽略。当然,重点事件的敞开,也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同类事件和相关议题的关注度——大部分普通城管冲突事件,正是借“7月城管很忙”等段子,与瓜农事件比附,带入公众视野的。但换个角度看,普通事件通过比附得到超常关注,却也分散了媒体和公众的注意力,造成同期发生的一些重要事件,关注度明显降低,甚至于被遮蔽;而因比附获取的能见度,带有戏谑和狂欢色彩,消解了事件的严肃性,背后的深层问题,也被遮蔽了。
  表1的比较也揭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城管冲突中被害方的身份越弱势,越容易获得关注和同情。从瓜农到贫困大学生,均是如此。在这个意义上,弱势群体获取社会能见度的方式跟以往有了不同,不再是以违规者或者污名化的形象出现,尽管受害者形象仍是其主要特征。而作为对立面,城管虽然获得了超高的网络能见度,却是以标签化的刻板形象出现的。凡是恶性事件,只要跟城管挂钩,便能获得巨大关注;当城管以受害人或者做好事的形象出现,关注度都很低,还往往被质疑。12案例中2个被证实造谣的事件,一个谣传城管打伤贫困大学生,一个把保安当作城管,都引发了强烈的舆论声讨,之后的辟谣帖却少人问津。“郑州城管献爱心,传给瓜农3张假钞”事件(简称“献爱心事件”)则更为典型。开始的献爱心无人关注;假钞质疑一出,大批网友围观传播;而之后的辟谣,转发人数尚不足百。城市管理中冲突的一面被过度敞开,城管与小贩关系的其他面向被遮蔽;城管的负面形象被过度敞开,城管形象的其他维度则被遮蔽。
  
二、从事实到话语:网络能见度的主导因素分析
  为什么同样性质、同样剧烈程度的冲突事件,网络能见度却千差万别?到底是什么影响了冲突事件的网络能见度?下文将通过文本分析予以揭示。
  1.话语超越事实成为主导因素
  以往有关社会运动或冲突性事件的研究显示,抗争者或者弱势群体为了提高社会能见度,都需要通过抗争表演,凸显或者制造事实,以求符合新闻选择的标准,从而进入公众视野。西方的社会运动常常通过伪装成尸体、制造树人模型或动物模型等方式吸引媒体注意。[11]在中国,农民工跳楼讨薪等表演式抗争之所以有效,就在于它能制造出符合媒体报道规律、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12]本研究的案例则表明,话语建构超越事实制造成为影响冲突事件网络能见度的主导因素。按照以往标准,12个案例中,单纯从事件本身的特征来看,4个死亡事件无疑是最具有新闻价值的,因而也更具有社会能见度,其他8个事件,冲突性质和冲突程度都相对普通,社会能见度也应该会更低。但实际上,社会能见度最高的分别是瓜农事件、西宁事件和练摊事件,这些事件在冲突的烈度和性质上都差别甚大,共同点则是,传播时都充分运用了各种话语策略,也都借助了网络的干预。换言之,话语策略和网络介入的差异,导致了冲突性事件网络能见度的巨大差异。
  2.是否运用话语策略效果差异明显
  对12个案例传播过程的梳理显示,能见度较高的冲突性事件,相关传播主体都采用了以下话语策略:二分法叙事、视觉化修辞、段子与谣言式传播;而没有借助任何话语策略的冲突性事件,能见度也相应较低。
  二分法叙事:二分法叙事是新闻业中一种潜在的思维模式和修辞术。[13]它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传统媒体中“他者”的被报道或不被报道,[14]也有助于我们认识网络讨论中的话语特征。本文案例中,造成较大舆论反响的事件,几乎都运用了二分法叙事。比如,练摊事件的前期话语,着力强调“9岁女儿社会实践”、“女儿亲睹父亲被殴”以及散落在地的“社会实践”纸片等细节与城管蛮横粗鲁的对比,强调公权和个体之间的悬殊地位。而之后,有人开始强调“父亲”的杂志社长身份与其粗口行为的对比,舆论一度出现反转,叙述手法如出一辙。西宁事件也是如此,在诸多描述中,代表正义、为民撑腰的警察被一群城管野蛮围殴,面对警察的警示,城管还口出狂言“要不是看你穿着这身皮,今天就打死你”,通过身份、话语和行为的对比,好人与坏人之分已经泾渭分明。二分法叙事在瓜农事件中最是典型。以事件中广为传播的一条微博为例:“【儿子在保家卫国父亲却被城管打死】据人民论坛网河南频道:临武县被城管打死的瓜农二儿子在部队当兵,现在还没能赶得回来。PS:如此鲜明的反差,不知道身为军人的儿子回来后作何感想?儿子献身祖国,保卫边疆,却保不住自己老父亲的生命,甚至连尸体都保不住!天理何在?@袁裕来律师 @章立凡”。该微博在警察“抢尸”之后发出,把父子遭遇做了强烈对比,配图是父亲死亡、家属受伤和军人扛枪的照片,其中暗含的讽刺与悲愤,引发了新一轮的舆论热潮。在该事件的后续传播中,诸多热帖也不断强调“瓜农生活之艰难”、“女儿为父喊冤”的辛酸与城管飞扬跋扈、官方野蛮抢尸的对比。通过这种手法,事件的冲突性得以加剧或者放大,被欺凌的“我们”与跋扈的“他者”的二元对立关系得以凸显,从而引发了网民的持续关注。
  视觉化修辞,“有图有真相”:“有图有真相”是一句非常流行的网络语言,它从侧面揭示了图片作为视觉化语言相比文字描述所具有的真实感、见证性与冲击力,更容易让接受者相信。但有了图片并不等于有了真相,因此,图片就具有了强大的修辞功效。本文考察的系列事件中,凡舆论影响较大的,都拍摄并借助受伤或者被打的图片或视频进行传播。以“北京城管”(实为保安)打小贩事件为例,仅一个加V用户带图片转发,图中显示小贩跪着被围困在三轮车边上,单条微博即引起了3万多条转发评论。相反,鄂温克事件与漳浦事件,虽然都是冲突烈度大的严重事件,但因为没有图片和视频,尽管有媒体官方微博播报,仍未能引起关注。
  谣言和段子,弱者的武器:系列城管冲突事件的传播中,涉及最多的就是谣言和段子。12个案例中,有5个涉及到了谣言。其中有三件冲突事件和城管没有任何关系,但都戴上了“城管”的帽子,从而获得了巨大的网络能见度,推动了事件的解决。另外两件,一个是通过假借受害者身份(贫困大学生)以博取眼球,一个则是通过改变事件性质(把“买西瓜献爱心”转化成“用假钞卖西瓜坑瓜农”)来迎合社会心理。如果说谣言主要是通过虚假传播来强化主体对比和事件冲突的话,那么段子则是以事件类比的方式,借助搞笑、戏谑甚至讽刺手法传播事件,扩大社会影响。瓜农事件传播中,就借助“倒地死”这一概念,和早期的类似事件——“躲猫猫死”、“俯卧撑死”等进行类比联想,通过反讽,引发关注。而在瓜农事件发生以后,很多类似的城管冲突事件(有些与城管无关),也都借助了段子形式,通过比附手法,吸引关注——“#这个七月,城管很忙#17日,湖南瓜农邓正加被打死;23日,西宁持枪警察被城管群殴;24日,成都夫妻被城管暴打;25日,北京男子陪9岁女儿‘练摊’遭城管围殴;26日,四川17岁贫寒学生卖自采蘑菇被城管打伤;26日,福建漳浦男子与城管冲突后死亡……”。类似段子纷纷以#城管暴力事件簿#、#伟大的城管#等为标题,通过类别和排比,把7月下旬的相关事件串联起来,帮助缺少话语资源和影响力的普通网民实现了冲突事件的情感动员,引发更多网友关注、转发和评论。段子常用语句“城管又打人了”通过“又”字,勾连前期事件,形成铺垫效果,不再需要交代背景原因甚至过程,通过标题即可把公众注意力拉到新的事件上来。
  3.大V在事件传播中的话语权增强
  除了话语策略,影响冲突事件网络能见度的还有介入事件的传播者身份及其介入程度。前网络时代,具有把关和议程设置功能的媒体对冲突性事件的社会能见度有决定性作用。但在网络环境下,则不一样了。
  一方面,媒体不再是公众获取事件信息的唯一源头,其话语权开始减弱。如表1显示,12起城管冲突事件,多起最初由网友率先披露而引发关注,媒体仅起到对消息跟进核实的作用。而其中的鄂温克事件与漳浦事件,虽有媒体报道,也有媒体官方微博转发,但都没有引起网民关注,能见度极低。
  另一方面,网络意见领袖即大V群体逐渐结成了互动频繁的社会网络,在事件解释和议题推动方面的“话语权”显著增强。[15]大V是否以及如何评论和转发,都会影响到冲突性事件的传播效果和网络能见度。瓜农事件中,李承鹏的长微博《瓜农的中国梦》,孟非的微博——“看到在路边卖瓜的,方便的话就买个瓜吧,让他们早点卖完回家,或许就能,多活一日”,均引发了网友的情感共鸣,迅速获得数万转发,成为推动事件发展的关键。同样,以能见度极低的漳浦事件为例,央视网简讯报道后,各大媒体微博均对事实经过做了转载,但微博转发评论总量才2千多,而大V丁来峰一条微博获得的转发评论总量就达8千余:“【珍惜生命,远离城管】7月26日下午15时左右,城管再次打死一人。……昨夜22时40分,尸体已运往殡仪馆。城管要打死多少人,才被取缔?”而在献爱心事件中,前期的“献爱心”多为党媒报道和发微博,未有大V参与,其中原创微博23条,转发仅500多条;后期被传“用假钞”的消息,始于网友,原创微博40余条,经多名大V转发评论之后,转发量增加到5万多条,而之后媒体官微发布的辟谣帖,则转发尚不足百。这一案例中,大V的参与与否直接决定了事件的影响力。
  4.事实制造与话语建构互动的作用
  尽管话语策略和大V介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并不意味着事实的作用就可以忽略。线下事实制造与线上话语建构的持续互动,也是提升冲突性事件网络能见度的重要因素。
  以瓜农事件为例,邓正加死后的系列事件和家属抗争行为以及网友的接力传播共同推进了公众对事件的持续关注。18日凌晨发生“抢尸风波”;之后又爆出“政府胁迫家属尽早埋葬瓜农”的说法;次日瓜农女儿微博开通,6小时内发布了两条截然相反的微博——先是“抗议政府做法”,而后删除,又“感谢政府的安置”;两天后,家属又爆“微博被操纵,政府删帖”;31日,尸检结果出,家属表示不接受。接连不断的线下抗争行为,不断挑动网友的神经,引发舆论对政府的一轮轮质疑。线上话语为线下提供舆论支撑和动力,线下抗争为线上提供新闻点和话题,使得媒体和网友得以持续介入,事件的微博讨论热度和舆论持续时间显著增长,获得了空前的网络能见度。在这起事件中,官方之所以“抢尸”,或者威逼尽早埋葬瓜农,其潜在逻辑,也是防止家属以尸体作为抗争表演的道具,[16]为线上舆论提供资源,使其陷入被动。
  而在其他事件中,由于不存在线下的持续抗争,事件发生后,虽在短期内借助话语策略引发了关注热潮,但因为缺少新的话题点,舆论持续很短,在公众的关注疲劳之后即告结束。
  
三、反思:为什么话语建构变得重要?
  本研究发现,在网络环境下,冲突性事件的社会能见度及其主导因素和以往有了很大不同。首先,冲突性事件的社会能见度,因网络作用,在整体上有较大提升,但具体到不同事件,则其社会能见度仍然差别明显。其次,影响冲突性事件网络能见度的主导因素,不再是冲突事件的性质和烈度,而是事件相关主体的话语策略和网络介入程度,网络大V在其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为什么话语建构变得比冲突事实本身更加重要?究其根本,冲突性事件网络能见度主导因素的这种变化,实则是中国社会结构性矛盾的投射,也是转型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反映。
  首先,从社会治理层面看,政府的维稳机制和民众抗争的“闹大”逻辑,导致了实体抗争走向话语抗争。出于维稳的逻辑,“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逐渐成了地方政府处理冲突事件的不成文规则,相应地,“闹大”就成为公民抗争的基本逻辑,[17]通过不断更新抗争剧目、扩大事件影响、形成舆论压力,来解决问题。但“闹大”也带来新的困境,类似事件的增多,会导致媒体报道和公众关注的阀限不断提升,后来的抗争者需要更新奇的抗争表演、把事件闹得更大,才能符合新闻价值。这无疑增加了现实抗争的难度。另外,中国现实社会中的中层组织缺乏,个体抗争很难演变成集体行动,而社会化媒体则有利于个体抗争走向连结性行动。[18]在此背景下,从实体抗争转向话语抗争,借助话语建构把事件闹大,也就成了更为实际的选择。
  其次,从媒介生态层面看,国家权力对传统媒体的严格管控和传播资源分配的不均衡,使网络得以成为底层群体发声的替代性媒介。在传统的传播权力格局之下,底层群体很难通过大众媒体或者体制内管道表达意见,利益表达的常规渠道淤塞。而网络作为新兴社会空间,受到干预较少,因而成为底层群体最重要的抗争资源。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大众传媒的遮蔽和框架机制,开辟新型的利益表达渠道,使社会形成新的舆论机制,甚至迫使传统媒体加以附和、国家机构做出回应,从而实现民众的传播赋权和“底层发声”。[19]正因为如此,底层群体不再必须通过线下的抗争表演制造事实,寻求媒体关注以进入公众视野,只要善于利用网络话语策略,就有可能提高社会能见度。而且,他们不再是以违规者或者污名化的形象出现——尽管受害者形象仍然是主要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话语建构虽有助于冲突性事件的凸显,但也有可能造成冲突性事件风险的放大和传播的扭曲,从而造成新的社会成见。例如,城管虽然获得了超高的网络能见度,却往往是以越轨者和标签化的形象出现的。这恰是常规表达渠道淤塞之后的一种舆论反弹——民众把积压的不满发泄在了城管这个官方代表身上。
  话语建构的积极意义在于,作为利益表达或者社会抗争的手段,话语相对于行动,要缓和得多。同样是“闹大”,线上的舆论谴责远比线下的集体行动的现实破坏力小,相反,作为社会矛盾的解压阀,网民的口头泄愤其实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冲突的化解。在这个意义上,减少国家对社会的干预,开放更多的利益表达渠道,让更多的冲突性事件变得能见、易见,让更多底层群体的声音能够被听见,当是减少冲突性事件发生的有效路径。■
  
乔同舟/系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本研究系中央高校基
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网络环境下的社会冲突事件传播研究”(项目编号:2014RW010)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美]赫伯特·甘斯著,石琳、李红涛译:《什么在决定新闻:对CBS晚间新闻、NBS夜间新闻、新闻周刊及时代周刊的研究》第9~1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②潘忠党:《做为一种资源的“社会能见度”》,《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
③[美]托德·吉特林著,张锐译:《新左派运动的媒介镜像》第11~22页,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
④乔同舟、李红涛:《农民工社会处境的再现:一个弱势群体的媒体投影》,《新闻大学》2005年第4期
⑤吴筱玫:《Page-Rank下的资讯批判:新二二八事件回顾》,《传播与社会学刊》2009年第9期
⑥胡泳:《众声喧哗:网络时代的个人表达与公共讨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⑦夏倩芳、袁光锋:《“国家”的分化、控制网络与冲突性议题传播的机会结构》,《开放时代》2014年第1期
⑧[美]梅尔文.门彻著,展江译:《新闻写作与报道》第79~87页,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
⑨[美]马克斯韦尔.麦库姆斯著,郭镇之、徐培喜译:《议程设置——大众媒介与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⑩雷蔚真:《从“仪式”到“派对”:互联网对“媒介事件”的重构——“范跑跑事件”个案研究》,选自《新媒体事件研究》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1]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第278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12]董海军:《“作为武器的弱者身份”:农民维权抗争的底层政治》,《社会》2008年第4期;黄振辉:《表演式抗争:景观、挑战与发生机理》,《开放时代》2011年第2期
[13][英]奥尔加·盖德斯·贝利、拉马斯瓦米·哈林德拉纳特:《种族化他者:新闻媒体对寻求避难者的报道》,《新闻业:批判的议题》第325页,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4][英]普拉桑.桑沃卡:《平庸的新闻:新闻话语中“我们-他们”二分法的中心性》,《新闻业:批判的议题》第318页,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5]曾繁旭、黄广生:《网络意见领袖社区的构成、联动及其政策影响:以微博为例》,《开放时代》2012年第4期
[16]尤陈俊:《尸体危险的法外生成——以当代中国的藉尸抗争事例为中心的分析》,《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
[17]韩志明:《利益表达、资源动员与议程设置——对“闹大”现象的描述性分析》,《公共管理学报》2012年第九卷第2期
[18]兰斯·班尼特、亚历山德拉·塞格博格著,史安斌 、杨云康译:《“连结性行动”的逻辑:数字媒体和个人化的抗争性政治》,《传播与社会学刊》2013年第26期
[19][印]帕萨·查特杰著,田立年译,《被治理者的政治:思索大部分世界的大众政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主管单位: 上海报业集团
主办单位: 上海报业集团      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